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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精選26篇)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精選26篇)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

今天我們學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最讓我感動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麼小、那麼弱。可是它卻包含了那麼強的生命力。在那極為惡劣的環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幾天來,它卻依然挺立着,生長着。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精選26篇)

記得在幼兒園時,有一次老師發給我們每人一些小麥的種子,讓我們回去養在有水的小碗裏,放在陽光充足的地方,觀察它的生長。看着這些種子一天天的由小變大,長出細細的、白白的、像鬍鬚一樣的根毛;發出嫩黃的小芽;後來長成綠油油的、整整齊齊的小麥苗,我是多麼的開心。那時的我還太小,對這件事沒有更深的體會,只是為這件事感到很快樂。當我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惡劣的環境下茁壯生長,我這才深刻體會到生命的頑強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這篇課文讓我學會了珍惜生命,不要讓它白白流失。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讓它輕易失去。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

最近,我在語文課上學了一篇課文,叫《生命生命》。我被課文中“飛蛾求生”所感動了。

課文中主要通過“飛蛾求生”,“瓜苗生長”和“靜聽心跳”等熱愛生命的三件小事。説明了生命的意義。當我讀到“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時,我深深地領悟到了,作者對生命的瞭解有多深。作者對生命的熱愛以及對生命的領悟令我敬佩。讀了這篇課文,我想起了貝多芬。他雙耳失聰,本來這個消息令他絕望了。但是,後來他領悟到了生命的意義,憑着他對音樂的熱愛,創作了許多音樂名著。

讀完了這篇課文,我領悟到了:生命只有回頭看時才瞭解,而生活必須向前,生命的價值不在於時間的長短,而在於我們對它的使用。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3

在飛蛾求生的慾望中,我們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綠油油的新芽上,我們看到了生命;在那一聲聲沉穩而有規律的心跳上,我們看到了生命。《生命生命》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飛蛾強烈的求生慾望,小瓜苗生長的勇氣和作者靜聽自己的心跳來點亮了一個吶喊的主題生命!生命!這篇文章,給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過這樣一個問題,生命是什麼?看了這篇文章後,我的心尖瞬間明亮了,生命是勇氣!生命是頂着烈日開放的向陽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條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風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結尾説,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説得多好啊!海倫凱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使她成為巨星,她的靈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努力讓自己做得更好,更優秀,讓自己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簡介後,我的心怦然一震這麼優秀作品的作者,竟是類風濕關節炎患者,這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生,總會有順流與逆流。這在許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來,就能擊潰人的鬥志,讓人徹底崩潰,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敗戰勝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腳下,那麼,成功必定屬於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敗是平常不過的事,我們應該時時刻刻擁有一顆堅強、不屈服的心來面對失敗,讓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4

今天,我們學習了《生命生命》這一課。讀完這篇課文,我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在各種天災人禍面前,生命是那樣的頑強。但同時生命又是那樣的脆弱。生命不一定是長久平安的,它更不是永恆的,它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暫的。它是世間最普通,也是最珍貴的。它屬於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支配它,你可以讓它是一塊發光的金子,充實地、毫無遺憾地走完生命的征程;也可以糟蹋它,欺騙它,讓每一天都得過且過,懷着糊弄的心態,結束自己的生命。

諾貝爾曾説過一句話:“生命,就是大自然給人類雕琢的一塊玉石。”我覺得這句話説的太好了,人生就猶如一塊寶石,看你是要粗糙的打磨它,還是要很認真的將它雕刻成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機會只有一次,我們必須仔細認真的對待。

在一個早晨,一個伐木工人和往常一樣去森林裏砍樹。工人用鋸子砍倒了一棵很大的松樹,樹幹因為彈力反射回來,壓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企圖將腿拔出來,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

於是,工作人又用斧子去砍樹幹,斧柄斷了,這個伐木工人又用電鋸鋸樹幹,他發現:樹幹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連他的鋸子都壞了,那他就要死在這一片很偏僻且人跡罕至的森林裏了。於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鋸子,對準自己被樹幹壓住的腿,忍着常人難以忍受的巨痛,強行截斷了自己的腿。工人簡單的包紮了一下便爬着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動,一次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又一次的醒來,接着又一寸一寸的爬着……這個伐木工人求生的慾望令我極為震驚。我沒有想到人在危機的時刻,竟可以做出如此的決斷,我更被這個伐木工人頑強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鋒時能夠冷靜,精神上沒有被打垮。

我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對死神時沉着冷靜,不能手忙腳亂。只有保護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綻放在世界上,綻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讓它綻放的關鍵是每天努力着,每天進步着。每天都把微笑掛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臉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寫在行動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5

今日,我學了《生命生命》這篇散文,作者經過“飛蛾求生”“瓜苗磚縫中求生”“傾聽自我心跳”這三件事,對生命有了強烈的感悟:雖然生命短暫,可是,我們卻能夠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

生命的價值有輕於鴻毛,也有重於泰山。有些人整天吃喝玩樂,碌碌無為,他們的生活看似過得很簡便安逸,實際上他們的人生毫無意義。王二小為了幫忙解放軍叔叔打敗敵人,把敵人帶到了埋伏圈,最終敵人發現上了當,把王二小打死了;海倫·凱勒出生時健康美麗,一歲七個月的時候因為疾病成了失明又聾啞的人,可她人殘志不殘,在教師和親人的陪同下,學會了閲讀和寫作,認識和體會了許多不一樣的事物,憑着堅強的意志,最終考入了大學,走進社會。他們的生命或是短暫,或是殘缺不全,可是他們能善待自我的生命,在惡劣的環境下取得成功,為人們做出巨大的貢獻,這樣的生命價值不是無價的嗎?

讀了這篇課文,我也深刻體會到生命的可貴,我們要好好地珍惜生命。我們青少年是祖國未來的接班人,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學習,學好知識,學好本領,肩負起屬於自我的職責,做一個有用的人。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6

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我心潮澎湃,喜歡上這篇課文。作者杏林子通過有着強烈求生慾望的飛蛾;瓜苗不屈生長;傾聽自己的心跳;讓我得到了對生命的感悟:要好好的珍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讀了這篇課文我想:如果世界上,每個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殺的行為,不損人利己,那這個世界會真的美麗,人們也會過的很幸福。

看了杏林子的資料後,我更是感慨萬分。十二歲患類風濕性關節炎,這場糾纏她一生的病痛,改變了她的人生道路。一九八0年當選十大傑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獲得國家文藝基金散文獎。更創辦伊甸殘障基金,身體力行,為殘障朋友服務。20xx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歲。

通過這篇課文我明白了生命的意義是:是奮鬥,是貢獻,更有勇氣去面對生活!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7

四年級的時候我學了杏林子小姐寫的《生命生命》這篇文章。從中我感受到了生命是非常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一定要要珍惜生命,絕對不要讓生命白白流失。作者通過飛蛾求生中感受到了生命的勇氣,石縫裏的香瓜子,讓我們見證了生命的奇蹟。只要有勇氣就會有奇蹟。作者説過:“這就是我的生命,單單屬於我的,我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有一句話不知道你聽過沒:去天堂的路狹窄而且險境叢生,去地獄的路寬闊而且舒適,選擇天堂的人,一定是有勇氣的人。

《生命生命》中的飛蛾,為了求生,垂死掙扎。可是有一些人不但不熱愛生命,還傷害自己,導致許許多多的人死亡。我們要學會珍愛生命!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8

生命是人類一生的泉水,但泉水流乾了,生命就也即將結束。這就是《生命生命》這篇課文所告訴我的道理。同時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雖然生命是短暫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們卻可以憑自己的努力來創造無限的生命價值。

《生命生命》這篇課文講述了飛蟲這幼小的生命在我手指間撲騰,但我不忍心看着它被我的手指“剪斷”它的的生命,還有一株小瓜苗,盡然在沒有陽光,沒有雨露中茁壯生長,不屈向上的精神和它那頑強的生命力。“我”也靜聽着自己的沉穩而又有規律的心跳,瞭解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因為這隻屬於自己一個人。

生命,要想自己在人間活得有意義,就一定要有所付出,這讓我想到了雷鋒叔叔,他雖然只活了22歲,但他卻活得非常有意義。如他雨夜送大嫂回家,為老奶奶買火車票,給家庭困難的戰友匯款,為災區人民獻愛心,他生活簡樸,處處節約,多給別人快樂和温暖,自己卻不吃好,不穿好,在別人困難時,幫助他人不留姓名,默默無聞。他舍已為人、助人為樂、艱苦奮鬥、對羣眾像春天般温暖的精神世代相傳。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9

前幾天,我學習了課文《生命生命》。我思緒萬千。

《生命生命》主要通過寫飛蛾求生、磚縫中頑強生長的小瓜苗和靜聽心跳這三件事,寫出了生命的寶貴。當我讀到“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用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這句時,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生是短暫的。但是,我們卻可以通過不懈的努力去創造無限的生命價值,使生命穿越時空,成為永恆。

在生活中也有許多珍惜生命的例子:史蒂芬霍金是當代最傑出的理論物理學家之一,他也是一位坐着輪椅、挑戰命運的戰士。有一次,霍金坐輪椅回柏林公寓,過馬路時被小汽車撞倒,左臂骨折,頭也被劃破了,縫了13針。大約兩天後,他有回到了辦公室工作。雖然霍金身體的殘疾日益嚴重,但他力圖像普通人一樣生活,完成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霍金做了一次穿氣管手術,從此完全失去了説話的能力。他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極其艱難地寫出了《時間簡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

雷鋒叔叔曾經説過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這句話告訴我們:雖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們卻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做許多有意義的事,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0

當我讀到“生命是屬於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塌它,一切全由自己決定。我必須對自己負責。”時,我感慨萬千,不禁想,這句話不正是告訴我們,生命在於奉獻,而不是在於索取、虛度年華、無所作為嗎?

這使我想到了海倫·凱勒。她雙目失明、雙耳失聰。可是,她卻不斷努力,終於成了生活中的強者。還有發明大王愛迪生,他一生髮明瞭一千多種東西,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都使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活得有意義!

在生活中,不起眼的小草貌似柔弱,其實堅韌,具有頑強的生命力。狂烈的大風颳不倒,黃豆般的雨珠砸不垮,嚴寒的霜雪壓不彎。有一次,天上下起了傾盆大雨,我看着似碧氈綠毯的小草被風吹雨打,身體歪歪斜斜的,還在搖搖晃晃,真像一個醉了酒的人!我想,小草真可憐,一定死了。可是事實卻讓我大吃一驚,第二天時,小草又挺直了身軀,好象在展示自己頑強的生命力。

通過讀《生命 生命》一文,我懂得了生命的意義,那就是珍惜生命,決不能向困難低頭。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1

第一次讀《生命生命》的時候,我想,文章的題目為什麼要重複呢?後來,我深刻體會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讚美生命的強烈感情。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我”從飛蛾求生、磚縫中長出來的幼苗、傾聽心跳等幾件小事中,體會到生命的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於是“我”要下定決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絕不讓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杏林子,她12時就有關節炎,胸下沒有任何知覺。國小畢業後因為輟學的林杏子,數十年來堅持自修,憑着堅強的毅力寫作。她説過“除了愛,我一無所有。”她在生前已經決定在死後捐出軀體的心願。杏林子把所有的愛獻給了人類,連死後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在困難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條江河都能流進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種子都能生根發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樂的,也不是永遠都痛苦,快樂和痛苦是相輔相成的。快樂中我們感謝生命;痛苦中我們也要感謝生命。生命是短暫的也是寶貴的,我們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讓自己活得更精彩。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2

我學了一篇課文,題目是《生命生命》。

課文內容是寫作者捉了一隻飛蛾,飛蛾努力求生;磚縫裏掉進一粒香瓜子,過了幾天長出了小苗;作者傾聽自己的心跳,知道了他的生命,通過了三件小事展示了生命的意義。讀了這篇課文,我懂得了我們要珍愛生命,善待生命。以前我不懂善待生命,經常破壞小樹、小草、蚯蚓、蝸牛、小鳥的生命,見到雞就拿石頭砸,見到鳥就捉,讀了這篇文章後,我以後再也不會做這些破壞生命的事了。

雖然生命是有限的,但要用有限的生命創造出無限的價值,讓自已的名譽留住人間,做一件好事讓人們一直受益。比如像愛迪生髮明瞭電燈,讓我們夜晚有了光明,直到現在我們還在使用;牛頓發明了地有引力,讓衞星上了天,我們現在用衞星探測月球;雷鋒雖然只活了短暫的二十幾年,但他做了數不清的好事,讓我們永遠記住了他。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3

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使我明白了許許多多。本來,我不懂得怎樣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讀了這篇課文後,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讀了“那小小的種子裏,包含着一種多麼強的生命力啊!”這一句,彷彿我也感受到那種強大的生命力,種子不怕困難,用自己的嫩芽衝破了堅硬無比的外殼,不受周圍環境的一切干擾,它雖然知道自己生長在一個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但是它並不難過,而是勇敢地面對,雖然只活了僅僅幾天,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種不屈向上的精神。“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從這句話讓我聯想到那些殘疾的人,他們都認為自己已經不能再健康,而自己了斷,一死了之。我想對他們説“你們應該愛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殘疾了,沒關係,也應該想想自己可能會站起來的,要像杏林子那樣堅強!”

學了這篇課文,讓我懂得了無論遇到什麼挫折都不能放棄生命,我應該珍惜生命,我必須對自己負責!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4

在飛蛾求生的慾望中,我們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綠油油的新芽上,我們看到了生命;在那一聲聲沉穩而有規律的心跳上,我們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飛蛾強烈的求生慾望,小瓜苗生長的勇氣和作者靜聽自己的心跳來點亮了一個吶喊的主題生命!生命!這篇文章,給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過這樣一個問題,生命是什麼?看了這篇文章後,我的心尖瞬間明亮了,生命是勇氣!生命是頂着烈日開放的向陽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條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風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結尾説,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説得多好啊!海倫凱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使她成為巨星,她的靈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努力讓自己做得更好,更優秀,讓自己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簡介後,我的心怦然一震這麼優秀作品的作者,竟是類風濕關節炎患者,這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生,總會有順流與逆流。這在許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來,就能擊潰人的鬥志,讓人徹底崩潰,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敗戰勝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腳下,那麼,成功必定屬於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敗是平常不過的事,我們應該時時刻刻擁有一顆堅強、不屈服的心來面對失敗,讓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5

讀了《生命,生命》這一篇課文,令我也常常在想:生命究竟是什麼?

你明白一羣螞蟻被火圍困時,怎樣逃生的嗎?只見螞蟻們快速抱成一團,成了一個大圓球,滾着衝出火海!在逃難時外圍的螞蟻一隻只喪生於火海之中,大火吞噬着他們的生命,而他們的英勇獻身卻換來了其他螞蟻的一絲生機,他們的生命在那一瞬間不再卑微和短暫,它變得偉大!變得那樣長久!此刻,我明白了!我最終明白了!生命的意義在於付出!在於捨己為人!

你想過一隻蚊子被蜘蛛網粘住是什麼樣的嗎?是等待死亡,還是垂死掙扎?可這隻蚊子明知死亡已經找上門來,但他掙扎着,奮力鼓動雙翅,似乎他心中的期望之火還未磨滅!一隻蚊子在他生命的最終一秒也在掙扎着,試圖逃脱,他渴望生命的精神是多麼強烈!我明白了!生命的意義就是:不要放棄期望!

與螞蟻這種卑微又弱小的生命相比,我們站在生物鏈頂端的人類是不是變的渺小了?想想生活中,到底有那些人是真正捨己為人了呢?

再與蚊子一比,我們人類是不是更加渺小了呢?我們人類在大難臨頭時,腦子裏留下的只是絕望,連一點掙扎都沒有。

我的生命雖然短暫,但我們卻能夠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與其做個連小爬蟲都不如的貧乏生命,那為何不做個偉大的人呢?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6

《生命生命》這篇文章是四年級的一篇課文,讀後有很深的感觸。

這是一篇短小的散文,寫了殘疾女作家杏林子生活中看到的和所做的事。她寫了三段有關的生命的例子,意味深長,讓人記憶猶新。比如説:求生的飛蛾、不屈向上的種子,還有靜聽自己的心跳。這些細節都是生活中我們沒有發現的東西,但卻在杏林子的內心產生了巨大的震撼。尤其是文章的最後一段讓我深有體會。“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於是我下定決心,一定要珍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是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這句話包含着一股生命的力量,只要細細觀察,就可以知道人的生命的確是很短暫的。但只要把短暫的生命用上無限的價值,生活就會為你而光彩。

這篇文章給了我很多啟發,生命對誰都是公平的,只要你不好好珍惜,一定會有所收穫的。生命就像流水一樣失去了,浪費了就永遠不會回來了。老師也經常跟我們説:“等你老了以後才想到要學習,還沒看幾天人就去世了,這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想這就是生活的意義吧。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7

讀了《生命生命》我懂得了“躍然生命是短暫的,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我從“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體會到了我可以珍惜時間,珍惜生命,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也可以白白地浪費。作者忍不住放了飛蛾,這説明了:作者對生命的珍惜和熱愛。我從“竟使它可以衝破堅硬的外殼,在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不屈向上,茁壯生長,即使它僅僅只活了幾天。”體會到了:小小種子的生命力頑強和勇氣,不屈向上、茁壯生長的精神。每個人都有一段不好的命運,就比如説:劉偉。他從小就想當足球運動員,可是因為一場事故,剝奪了他在足球場上奔跑的權利,最後他當上了鋼琴家。

我們一定要珍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8

讀了課文《生命生命》,我深有感受∶不經意病倒時,你會感到生命是那麼脆弱;歷經磨難仍堅強對待時,你會讚歎生命的頑強;草長鶯飛、花開花落時,你會體會生命的流逝…《生命生命》一文,讓我明白在茫茫宇宙中,人的生命固然顯得渺小和短暫;當生死一瞬間來臨時,會更強烈的體會到它的短暫和可貴。唯有珍愛生命,珍惜時間,不懈努力,才能夠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才能無愧於生命的饋贈。

以往我也因寫不好作文而煩惱,但今日我閲讀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讓我不再過着虛度人生,同時也讓我悟出一個道理:不是每一條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粒種子都能發芽生長。生命中不是永遠都歡樂,也不是永遠都痛苦,歡樂與痛苦是相輔相成的。在歡樂中,我們要感激生命;在痛苦中,我們也要感激生命。生命是短暫的,也是寶貴的,我們應當珍惜自我的生命,讓我們活得更有價值。

“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生命生命》一文告訴我們:一個人的生命只屬於自我,我們必須對自我負責,好好地使用生命,讓人生更有意義。讓今日精彩,讓明天更完美。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19

今天,老師上了《生命生命》這一課文,讀了本篇課文,使我深受啟發。

這篇課文講了:夜晚,我在寫稿子,一隻飛蛾在我頭上飛來飛去,騷擾着我,我把他捉住了,飛蛾明知自己逃不掉,可還是鼓動雙翅,掙扎着,我放了它。磚縫中掉進一粒小瓜子,過了幾天竟然長出了一個小瓜苗,多麼強的生命力,即使它只活了幾天。我用醫生的聽診器傾聽自己的心跳,那一聲聲的心跳,使我知道了這就是我的生命,我可以好好的珍惜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我必須對自己負責。

生命是自己的,我們可以讓它有價值,也可以讓它黯淡無光。所以,我們要對自己負責。我們應好好珍惜生命,讓有限的生命創造出無限的輝煌!我們作為一個小學生,作為一個五官健全的人,更應該珍惜時光,把握生命的恩賜。在學習上,在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種種困難,比如,班幹部落選,考試成績不理想、比賽失敗等等,這些和杏林子、海倫。凱勒她們所遭遇的困難,我們的困難算什麼!所以,我們更應該懷着積極向上的態度,去迎接挑戰,戰勝困難。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成長道路上走向那輝煌的前路。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0

存在之輕與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昆德拉小説中最為讀者熟悉,為作家贏得聲譽最多的一部小説,80年代在中國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譯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直到前幾年才有了現在的這個書名,雖然只是一個語序的變化,卻使得書名和主題更為貼近。然而即使是改動後的譯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訪談中説:“許多朋友勸我放棄《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輕》(《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這個書名,難道我就不能至少刪去“存在”(being)一詞嗎?譯者在碰到這個詞時,都傾向於用更樸實些的表達予以替換:‘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狀況’(condition)等等。“存在並非一個具體物,因此,昆德拉認為,哈姆雷特説的”tobe or not tobe”絕非“活着,還是死去”的問題,而是一個形而上的追問。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所要探討的實質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輕”。

尼采認為,我們的世界是“永恆輪迴”的。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都由無數次的重複。我們的生活是能夠被預演的,有朝一日,我們的生活會按照我們經歷過的方式再現,而前者中反覆還將無限重複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們就會向耶穌一樣被釘在永恆色十字架上,無法承受的重負將會沉沉的壓在每一個人的身上。然而,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恰恰是輪迴的不存在,生活無法預演,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使他完美之後再來度過,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氾濫,人們肆意的生活,獲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慘,輕就真的美麗嗎?

托馬斯正是這一問題的代詢人。他是一個離異多年的外科醫生,擁有眾多的情人,生活風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闖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馬斯一直在愛戀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間徘徊選擇。特雷莎之於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個“被放在樹脂深覆的籃子裏,順水漂到他的牀第之岸的嬰兒。離婚以後的托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對他來説是一種責任的束縛,阻礙了他體會生命的快感,在無數的”性友誼“中,他獲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輕。特雷莎無疑是這種生活的終結者,她緊緊握住托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違的生命的責任並體會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願意放棄多年來的“自由”。對於托馬斯來説,獨居還是與特雷莎結合,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愛情問題,而是關涉到他對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輕鬆的他在六個偶然事件的推動下,選擇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後特雷莎的出走,將托馬斯重又置於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負突然間釋放,甚至感到悲傷過後的美好,托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輕。可是,隨之而來的沉重卻將他徹底擊倒,他已經學會了感受別人的痛苦,他終於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從前虛無縹緲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説托馬斯不斷地在輕與重之間遊走抉擇,特雷莎也嘗試着去接受託馬斯的存在哲學。當她無法忍受託馬斯有一次在肉體上的背叛,她開始了向輕的試探,和一個工程師發生了關係,可是這次行為只給她帶來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負擔,認真是特雷莎的行為方式,認真讓她陷入痛苦的絕境,雖然她努力從行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愛人托馬斯靠近,然而她最終還是失敗了,她永遠揹負沉重的負擔,而這沉重恰恰也是對托馬斯的一種吸引。

輕重選擇的對立與兩難,構成了人類的一個基本存在境況,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可以在這個哲學命題上找到印證,它與善惡無關,究竟是選擇青海是選擇重,昆德拉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這個問題並給與了闡釋。在一個極限悖繆的時代,輕與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義,選擇承擔,並不一定就能收到預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導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但是,這輕鬆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嗎?

靈與肉的衝突

肉體與靈魂,使人類得以存在的兩種基本形式,人類總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靈肉統一,以把握一個更為真實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卻以一個特定的性愛情境,揭示出靈與肉的分離,使人類再次陷入對自我的無把握之中。

托馬斯與特里莎彼此相愛,可是看待靈與肉的態度卻不一樣:托馬斯認為,愛情與性是互不相干的,愛情不會使人產生性交的慾望,卻會引起同眠共枕的慾望。在他看來,使愛從屬於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靈與肉在托馬斯身上自覺的分離着,他一邊深愛着特麗莎,一邊又和不同的女人做愛,他在愛情上是忠貞的,在行為上卻是放蕩的。

特雷莎則要求靈與肉絕對的統一。特雷莎有一個外表美麗而內心粗俗的母親,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輸一個觀念,特雷莎你與其他人沒有區別,你和其他人的身體都是一樣的,你沒有什麼好隱藏的。特雷莎的母親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間裏行走,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惱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於這種觀念抗爭,她認為人與人是不一樣的,靈魂決定了這種個性,否定了肉體的差異,也就否定了靈魂的差異。她帶着這種抗爭,來到了托馬斯身邊,尋求救贖,她向他表明她是獨一無二的,可是托馬斯卻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對她們的身體施以同樣的愛撫,把她又扔回了原來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擺脱,而這種痛苦正源於特雷莎對靈與肉絕對的要求。

靈與肉的衝突顯示了人類對把握自我的無能為力,作為人存在的一個基本範疇,它突出了人類自身的生存悖論,即人不願再靈肉分離中生活,卻只能以靈肉的妥協與調和謀得現實的安適。昆德拉藉此對現代社會所導致的人行分裂和異化進行了批判。

政治與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響詞,在一次與作家埃爾格雷勃裏的談話中,昆德拉將“kithcs”闡釋為“已講過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體謊言”,在昆德拉的筆下,媚俗已並非對每一類任何某個特定情景的描繪,也並非僅僅限於藝術,它已成了政治,社會,文化的一個基本特徵,成了人類共同生存狀態的一個指稱。

西方批評家普遍認為,媚俗之於昆德拉,已經不單單是一個道德概念,而是一個審美範疇。昆德拉認為媚俗起源於“無條件認可生存”的美學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類生存中一個基本不能接受的範圍,並排斥來自這個範圍內的一切比如大糞(shit),這個每天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生理現象,卻被很多人有意地迴避,人們避免談論它以及和它有關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第六章《偉大的進軍》就是一篇討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論首先是從“糞便”開始的,昆德拉舉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戰期間被德國人俘虜,和一羣英國軍官關在一起,共用一個廁所。英國人不滿他將廁所搞得又臭又亂,訴諸於集中營的德國軍官。然而,德國長官拒絕討論糞便的問題,雅可夫備感羞辱,以撲向電網的自戕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抗議。在昆德拉看來,人對糞便的厭惡正是一種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類生存的一個基本情景,它無處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內在含義和批判向度,若果説美學媚俗意指英和傷感類作品的低級藝術情趣,那麼政治媚俗則只對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從,文化媚俗則指對多數的,流動的,大眾的價值觀念的認同,人類學媚俗則指人類在無條件的認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現出的樂觀盲從和拒絕思考的態度。“媚俗是存在於忘卻間的中途停歇站”,因為媚俗,生命在本真與非本真之間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懷疑的東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難以把握的虛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説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則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個重點,他自己親身經歷的政治迫害使他對這個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説:“政治並不產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動亂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願望為基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美國參議院對孩子的微笑與布拉格廣場檢閲台上當權者面對遊行者的揮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學理想,也是所有政客黨派和政治活動的美學理想。”

托馬斯和其情人薩賓娜都是媚俗的自覺抵制者。托馬斯,一個用外科手術的思維來對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從眾。對於托馬斯來説,真正的困難不是抵制那個“非如此不可”,托馬斯逃離了第一次婚姻,逃離處於專制統治下的祖國,都説明了這一點,真正難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權統治王國裏,左右的答案都是預先給定的,對任何問題都有效。心靈的專政即是最高統治,所以昆德拉又説,媚俗的死敵是“愛提問題的人”,一個問題就像一把刀,會劃破舞台的佈景,讓我們看到藏在背後的東西。同時,媚俗也極有可能成為一個陷阱,對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為媚俗的一部分。對於托馬斯來説,當在呼籲當局釋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稱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時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種媚俗;對於薩賓娜來説,當她的繪畫被宣傳為不好作品時,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對她處於深重集權災難中的祖國的憐憫,然而這種憐憫也是一種媚俗,一場西方建立在“博愛”基礎上的政治秀。於是,在眾人“同情”的目光中,薩賓娜憤然離場。

而一直愛慕者薩賓娜的法國教授弗蘭茨,則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蘭茨是一個樂觀的夢想家,20歲時就確立了哲學教授生涯,但它並不滿足於學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與人們交往,肩並肩地步行,渴望與他們一起呼叫”,他充滿激情,喜歡旅行,也愛同眾人一起上街遊行。“我們都需要有人望着我們”,他毫不猶豫地參加了聲援柬埔寨的“偉大進軍”。弗蘭茨活在他人的目光裏,她急於向情人,向公眾,向內心中的另一個自我顯示生存的意義,期待獲得外界的讚許。他的價值認同,不是建立在對價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為他人而活,最後當他在曼谷街頭一場無謂而偶然的鬥毆中死去時,他的死不但沒有產生悲劇意義,反而具有了某種諷刺的意味,是一個媚俗者的終結。在弗蘭茨身上,我們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與價值的扭曲,而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種反映。

和許多小説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説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托馬斯,特里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昆德拉只提出問題,不回答問題,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我們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1

聽,生命拔節的聲音又響起了。他是那麼清脆悠揚,卻又婉約惆悵。而我,就在這一聲聲脆響中成長。

幼時——歡樂之音

在那個“燕草如碧絲,秦桑低綠枝”的季節,我們一起來到山間。清晨的露珠伏在綠葉上。陽光灑向大地,露珠也變得有幾分晶瑩,一陣陣微風拂過,露水從葉間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額頭——涼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撫摸路邊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從路邊摘下一縷綠草,但還沒等我將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發話了:“臭丫頭,弄根破草來糊弄你哥。”我頓時反映過來,你的臉變得緋紅。“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將小草向我扔來,然後轉身邊跑邊説到:“你來追我啊,你來追我啊!”“你給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歡樂,嬉戲之聲充滿了整個森林。

這便是幼時,什麼也不懂,無憂無慮。

少時——離別之音

時光老人的髮絲漸漸變白,你漸漸長大,不像以前那麼貪玩了,課間也就靜靜地坐在教室裏,頗有了幾分淑女的氣質。

“不行,為了你的發展,你必須走!”剛到家,便聽到了姑姑對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來。”你的雙眸中充滿了晶瑩的液體,就如當年那山間的露珠,搖搖欲墜。

晚上,你來到我的房間中。“瑩兒,你真的要走麼?”我有些難受。你沒有做聲,默默地點來點頭。“到了那邊要學會照顧自己,你才國小畢業,英語的口語水平還需要提高。”我小聲説到。“哥,媽媽非逼我去美國,我不想走,我捨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聲來。“好了,不就是去美國嗎?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嗎?”我輕輕地將你摟入懷中,小聲説到。你的哭泣漸漸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麼,但又好像什麼也沒明白……

此時——思戀之音

秋來了,風中帶着陣陣寒意,中秋的月兒依然是那麼圓,窗外無事的東風勾起我陣陣回憶。“梧桐深院鎖清秋。”我脱口而出。儘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卻無幾抹烏雲。“瑩兒,你可安好?”我問到。月兒悄悄躲進了那僅有的幾抹烏雲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夢,還是我融入了悽苦的秋。

此時,我明白了,現在能做的,不只有回憶,還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時,我們便可以又一起傾聽那生命拔節的歡樂之音。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2

當飛蛾被捕捉時,它能拼命地掙扎,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當水將要把螞蟻淹沒時,它能頑強地爬出去,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當石頭縫中一顆無水無光呵護的花苗時,它破土而出,奮力生長,也是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世上比人類小的東西很多,但它們知道要熱愛自己的生命,那我們為什麼不能呢?

有時,生命是渺小的,它就像沙灘上的一粒小沙子,隨時可能會被大海沖走:記得去年5月12日,那殘酷無情的地震露出了猙獰的笑容,就像一隻血手在頓時間奪走了數萬萬汶川同胞脆弱的生命。但是人們並沒有向死亡線的獰笑低頭,因為他們熱愛生命,知道生命來之不易,知道要好好地活下來,知道明天會更好!

有時,生命是偉大的,它就像紮根在邊疆的白楊樹,可以抵擋風沙:“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當同胞有難時,不管是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警察,還是在遠方送去捐助的我們,都是因為自己擁有生命,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一個人如果沒有生命了,那他就沒有的一切,所以一個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更何況,人的生命只一次,更要好好珍惜。生命就像人們手中的一張紙,你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都有你決定,你必須對自己負責。所以,熱愛生命吧!把握好自己的生命,去為此付出,換來美好的生活,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對國家做出自己的貢獻!

當你感受到呼吸時,感受到心跳時,請不要忘記:熱愛生命,熱愛生活。忘掉所有的悲傷,去熱愛自己的生命,讓我們一起展開雙臂,去擁抱人生道路上的一切美麗,感受生命的動力!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3

初讀該書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大學聯考無暇旁顧的高三,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觸動。不是因為異國情味,不是因為大量的性描寫,而是當時的我,16歲青年,揹負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間的承諾,跨過大學聯考這座橋就有無限可能,儘管會迷茫但依舊信心滿滿的我,無法理解這份“生命之輕”究竟是什麼。生命是多麼沉重啊,即使只有16歲,我也滿心疲憊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個月才意識到這個“輕”是虛無。

生命本身毫無意義,不值得憐憫,可被強權被集體被一切非生命名義以任何形式被碾壓,然後消失無跡。而個體,在存在的每個時刻都在竭力擺脱這種加害生命的形式,揹負各種以便自己不至於輕的無蹤無跡。

時隔三四年後,又重讀這本書,遠沒有當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審視它。

弗洛伊德的學説中認為“性”是一切慾望的根源。誠然,你對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説是在體驗着高潮的快感。而這種快感只是大腦裏的一種化學物質,它形成、消失,留給你的不是退潮後的温柔沙灘,而是你的滿心失望。

托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東西。

托馬斯他惶恐於婚姻,惶恐於那個“不慎之夜”的產物—他的兒子,惶恐於自己必須扮演父親、丈夫、兒子的角色。於是他一併擺脱,成為一個沒有倫理束縛的地位較高的成年男性,他隨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誼”。他熱愛自己的工作,享受手術刀劃過皮膚的快感,就如同他熱衷與各種女人上牀。揭示她們最隱祕的地方來滿足自己無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愛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國受外強凌辱時逃離它,又重返它,失去醫生這份職業,成為一個擦窗工。所有的這一切是他做出考慮,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嗎?他最終聽從特蕾莎的請求,躲到鄉下,沒有女人,沒有無休無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終於意識到他的衰老時,她表達了歉意。從讀者的角度,甚至托馬斯自己也認為是特蕾莎改變、甚至可以説是摧毀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樂,很喜歡現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滿足,當與命運做無數次抵抗極盡智力接受挑戰後,他放下了這些,沒有什麼必須不可的“使命”,他安心於生活,安心於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難受、失望、胃疼的時候,他是如何評價自己的一生,他也許不會評價。因為他始終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誠是維繫他們愛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馬斯是如此的濫交。所以似乎本書中最該同情的角色就是這個可憐的女人。她竭盡全力的想擺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離由母親、小酒吧所代表的骯髒、低下、無恥、不加掩飾的生活。她抓住命運的契機,以為可以擺脱。但她卻悲哀得發現,她依舊與別人一樣,托馬斯的濫交使得她的身體毫無獨特之處。於是她埋頭工作,她嘗試與陌生人做愛,她勸説托馬斯到鄉下。當她終於獨享托馬斯的時候,她卻意識到自己愛卡列寧(狗)超過托馬斯。

最終托馬斯與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結局如何,他們始終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對這兩人的愛情保衞戰中始終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於殘忍得揭露他們的虛偽,世上男女以愛之名掩飾其懦弱。

而整本書最勇敢的人或許就是薩比娜。如果説托馬斯與特蕾莎的結局尚有安慰之處,那麼薩比娜則依舊毫無歸屬可言,她依舊遊蕩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蘭茨,則懷着對她的精神之愛死在了越南。

故事結束,那麼“生命之輕”為什麼不能承受?

每個女人都渴望一個男人的身體壓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負擔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但於特蕾莎而言,托馬斯的肉體毫無重量,因為他同太多然做愛;對薩比娜而言,弗蘭茨的身體毫無重量,因為他是一個未斷乳的嬰兒。

男人使女人幻滅,也最終導致自身的幻滅。托馬斯搬到鄉下,停止做愛;而弗蘭茨在臨死之際終於意識到自己應當守護女大學生,儘管他可笑得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無法保護任何女人。

男人與女人的共同幻滅,在於當下社會的毫無歸屬,如想歸屬必須媚俗。有人自覺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覺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厭惡後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處,後者則是單純得迷戀前者,比如説薩比娜與弗蘭茨。

而活在當下,我們如何媚俗;活在當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將人生定義為虛無。那麼媚俗也就毫無意義可言,可是托馬斯與薩比娜卻依舊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絕;薩比娜是叛離的代表,托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們不自覺地極力保持着自身的獨特性。而弗蘭茨、特蕾莎則是在大社會環境中,在動盪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暫幻滅的當下,他們媚俗、聯繫世界、渴望歸屬,可他們呢難道沒有想反叛嗎?

弗蘭茨起初不允許自己傷害妻子,但他後來意識到自己的這種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個女人)是錯誤的,於是他拋棄了妻子。而薩比娜無法忍受不背叛,於是她叛離了弗蘭茨。托馬斯無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於是他一直追隨她。而特蕾莎無法忍受什麼?她是弱者,也許她無法忍受底層、低下,而實際上“出人頭地”後的她卻無限渴望落回底層,而且她驚恐的發現整個布拉格都在變得醜陋。

自由就是這種不穩定的狀態。這四個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處在晃盪的危險中,這種危險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現給讀者。

作為讀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類、看到了愛情裏的互相背叛,看到強權入侵、大一統、口號、集權、商業化、嘈雜、祕密監視、無知、懦弱,道德淪喪是非顛倒荒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無能為力可憐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當下這個社會真實存在,生活毫無意義,荒謬可笑。人類並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個甚至説是達不到的狀態。

但實際上,我又覺得我們將自身的失望、怨懟轉移到了別人身上。人們放棄拯救自己,而將希望寄託到別人身上。

渴望通過做愛,性高潮這一絕對快感,與別人建立聯繫,彼此合二為一,找到歸屬。但托馬斯卻是這一渴望的對立面。

現代與性有關的小説非常多,我覺得就是作家也在反應這一事實——即即使陷入深愛,彼此身體糾纏,依舊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馬克思曾説過“重要的不是發現問題,而是解決問題。”作家借這些特寫鮮明的人物向我們展示呈現。而更重要的是,我們自身應當如何選擇該過怎樣的生活。

“一次不算數”可生活確確實實只有一次。當下的世界短暫幻滅,毫無意義,可你有不能否認此刻自己強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虛無導致人們脱離大地輕如鴻毛。

最後的結局是特蕾莎與托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這是種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寧曾產下兩隻羊角麪包和抑制蜜蜂”而覺得羊角麪包是托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許是他們終於平靜長久的愛情。

16歲初讀時震撼。20歲再讀,竟有些寬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輕,而我們依舊活到下一秒。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4

生命看似輕如鴻毛,然而,人們常常感歎着生命的沉重,活着總有一種不堪重負的感覺,到底是什麼讓人們感覺到沉重呢?

“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裏,一舉一動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托馬斯一直都認為,就算與特蕾莎一起時,他也不願做家庭責任的附庸,寧願享受“輕”,也不願去承擔那份“重”。然而,當特蕾莎離開他時,他確實有那麼一瞬間感覺到無比的自由,但是,很快這種輕飄飄的失落感又讓他難以忍受。

當負擔完全的缺失,人就會變得比空氣還輕,幾乎遠離大地上的生命,其飄忽不定生命中的運動變得太自由而沒有束縛,慢慢地,人生也將失去了意義。生命永遠是最為複雜的東西,輕與重的轉換,靈與肉的扭纏,生與死的輪迴,各種各樣交叉重合時的的對立,也許這就是生命的面貌吧。生命在温馨明媚的白晝和陰鬱冷暗的黑夜之間,沒日沒夜地延續……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源頭,即使生命是個謎,它對我們來説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

“那麼,到底選擇什麼?是重還是輕?”

輕與重,在書中的每一個角落幽靈般地閃現着,生存、理想、媚俗、背叛都在這張輕重交織的人生之網中互相聯繫着,卻永遠地不能被逃離,生命之重,使人感到沉重的壓力。正如文中托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夢給托馬斯帶來的譴責。生命之輕,使人感到無聊空虛。正如特雷沙的離去使托馬斯的鐵球滑落腳踝,但他卻為奇異抑鬱的自我迷醉而感到罪過。回望自身,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那輕重交織的印痕。

“沉重是真的悲慘,輕鬆便真的輝煌嗎?”

每天我們行走在這紛繁的塵世間,早已習慣了匆匆的步伐,早已習慣了平平淡淡不帶喧囂的色彩。不管是輕也好,重也罷,生命中度過的日子就是有孰輕孰重的,實在難以掂量。當我們因害怕承擔生命之重,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輕時,留給我們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還要更重的輕。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們每個人都會經歷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麼我們就可以走得踏實,走得坦然。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5

“因為一個人往往從懷疑一個最小的細節開始,最終會懷疑生活本身。”

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生活之中不乏這樣的例子。

失戀了,或生意失敗了,或失業了……人生陷入灰暗——灰暗的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影響到了整個人生,整個人生陷入的灰暗!彷彿生活忽然間再也沒有任何意義了!

其實,人生有很多面的,這一方面的不如意,不代表你其它方面也不如意。人生是無常的,此刻的不如意,並不代表你之前都是不如意的,你以後也都不如意。

人有時會因一時的失敗,而徹底地否定自己。我也曾在某一個失落的時刻,徹底地懷疑自己的人生,覺得自己的人生相當失敗、徹底失敗!我會想起許多能證明我失敗的例子與狀況,然後去對比別人的成功,對比自己的理想,發現自己一無是處!(我也會寫在日記裏,然後去反省,只是這樣的文字不免帶着許多消極情緒,故不想讓人看到,不會公開上傳,我希望我所傳播的思想都是積極樂觀的。有些問題過於沉重,還是不適宜公開討論的,故還是自己去思考吧。)

反之亦然,你可以因為一時的幸福感,而延伸地感覺到你這一生都是幸福的。當我被生活中的一些人,一些事情所感動的時候,靜下心來,我總是想起許多美好的時光,覺得自己不只是在那一刻是幸福的,我的整個人生都是幸福的!因此,也就有了我之前的那篇《我,幸福無以復加!——感謝在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在我身上發生的每一件事!》,及後面的幾篇有關於幸福的文章。

人,不免有時會誇大自己的痛苦或快樂,我只是希望大家把快樂誇大,把痛苦縮小。誇大痛苦的時候少一些,誇得小一些,最好是能把痛苦縮小或消除,就像瑜珈中提到的,忘卻痛苦,痛苦就不存在;而誇大快樂的時候多一些,誇得大一些。

人與人之間,也常因為一點小矛盾而引發爭吵,然後引出許多事情來,不斷升級,到了最後不歡而散,甚至反目成仇互相攻擊。

當你因為某件事而懷疑人生的時候,跳出來,認真想想,其實你所懷疑的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一個暫時的狀態而已!

當你因為某件事而懷疑別人對你的看法及情感時,跳出來,認真想想,其實你所懷疑的只是一個小誤會,一點小矛盾而已!

有時我們要利用“無限擴大的思想”,讓快樂幸福灑滿整個人生,整個世界;有時則要去限制,讓痛苦只是此痛苦,矛盾只是此矛盾,而不要再延伸!

生命生命讀書心得體會 篇26

“在那永劫迴歸的世界裏,無法承認的責任重荷,沉沉壓着我們的每一個行動……如果永劫迴歸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輝煌的輕鬆,來與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一書的開篇,作者就將我們引入了一個“輕”的世界,一個沒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間。在一次沒有任何意義的人生旅行中,我們不斷妄圖證明自己的存在,不斷希望得到肯定,不斷追求着身心的釋放,故事便在這種徘徊掙扎中拉開序幕。

曾經也寫過關於生命重量的文章,但從未有過讀完此書後如此深刻的感受。靈與肉,媚俗與反媚俗,現實與反抗,這是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眾多現實的無奈掩蓋了華麗的辭藻,行文流淌間流露出生命的抉擇。正是這樣一種文筆,才在我的心中湧起了波瀾,久久不能平靜。不同於其他作品,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通覽整本小説,都找不到一個明確地答案來解答這個問題,只能用個人的一生來回答。托馬斯,特蕾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在這個故事中,四個人物各自的媚俗與反媚俗遊戲貫穿始終。主人翁托馬斯拒絕媚俗,然而他卻生活在媚俗之中,無法也不能逃脱。在六個偶然事件的推動下,他選擇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個可以與他睡覺生活的女人。婚後的他不能剋制自己去欣賞別的女人,他在愛情上是忠貞的,在行為上卻是放蕩的。 打着性與愛是可以分開的旗號掩飾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實。他因為特蕾莎而變得沉重,在經歷了愛人離開後短暫的輕浮後,卻又因思念而變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個具有獨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靈與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雙重性,最後她的肉體也背叛了她的靈魂。弗蘭茲愛薩賓娜愛到瘋狂,但他們確實不同的兩類人,太多的不一樣註定他們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終也死於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麼薩賓娜就是個脱離媚俗而獨特的存在。從某種層面上來説她才是故事的主角,當特蕾莎,托馬斯,弗蘭茨,瑪麗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斷追求着生命之“重”的過程中時,她卻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斷拋棄自我,變換角色,將生命之“重”的意義拋在腦後。在不斷的背叛後,最終發現她得到的只是一場虛空,是“一切背叛的終極”。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終在一片寂寞和恐懼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恰恰是輪迴的不存在,生活無法預演,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使他完美之後再來度過,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氾濫,人們肆意的生活,獲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慘,“輕”就真的美麗嗎?

每個人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當人們厭惡自己身上的種.種負擔、責任,而深感沉重時,總是嚮往着如果沒有這些重負,生活該是多麼輕鬆快樂、逍遙自在。可是當這些真正消失的瞬間,卻又往往無所是從,不知如何是好。感覺自己輕如鴻毛,沒有約束,但也沒有歸宿。人生為何如此無奈,想擺脱種.種生活之 “重”的困擾,但又不能承受擺脱困擾後的失重之“輕”,在這個永劫迴歸的生命中重複,再重複。

回望自身,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輕重交織的印痕。有時候會會被瑣碎的工作壓得喘不過氣來,就會一味地想要逃脱,什麼都不做。但當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輕”時,卻又沉痛不已。滿腦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課。這種感覺就像是一個貪玩的孩子,作業還沒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實他的內心比坐在那裏完成作業還要痛苦,揹着揹包玩耍,怎麼會放輕鬆呢?所以,當我意識到自己的頹廢時,我選擇了繼續回到繁忙而又緊張的生活中,雖然這種日子過得有些累、略帶疲倦,但是也特別充實。這也許就是痛並快樂着的道理吧。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於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義”和“滿足”的東西。而人生也正是因為有了這兩樣很難得到的東西而變得有價值與趣味。

也曾問過自己,如果時光倒流到某一刻,我會不會重新選擇?會不會重新考慮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尋一時的“輕”。也許在那一刻我會做出了另一種選擇。如同主人翁托馬斯所説,如果人又兩條生命,那麼他可以選擇一條生命去愛特蕾莎,而另一條不去愛特蕾莎,然後確定哪樣的生活才能讓他更快樂。然而人生註定是一條一往無前的道路,當我踏上征程時,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無論走什麼路都是一種抉擇、一種考驗。在選擇了a之後,就無法選擇b,這是人生遊戲的規則,一個誰也不能擺脱的規則。就像朱德庸説過“幸福分成兩種,一種是看的見的幸福,一種是看不見的幸福,前者是物質的感觀,後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選擇了何種幸福,就決定了哪一種人生。”

故事的最後,意外的結局令人髮指。托馬斯和特麗莎在一片安逸享樂中死於車禍,弗蘭茲死於一次戲劇性的遊行,而薩賓娜在遠離家鄉的美國孤獨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愛情時怨恨多於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終都化為烏有,這與現實卻略顯矛盾了。我們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後追求的結果卻是一場空。那些為着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金錢、嬌妻、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那我們何必還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過話雖如此,生活還是要面向陽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麼,追求到了什麼,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麼。故事中的每個人物也正是因為追求而美麗,因為那種不求結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價。事實上,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奮鬥的腳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種,再肥的沃土也長不出莊稼;不去奮鬥,不去創造,再美的青春也結不出碩果。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得到了自身的價值。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意義上的得與失呢?人永遠都無法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來生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

所以,不管怎樣還是要勇敢面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質量,凡是我們所經歷的,都是我們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個異鄉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這終究不能改變我們證明自己來過的信念,我們希望在這裏留下足跡,無論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還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輕”,對於人也好,對於世界也好。生命實在是有太多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掙扎才能夠活命。輕與重,徘徊其間,驀然回首,有幾個人能夠看清自己走過的路呢?又有幾個人能記住沿途的風景呢?

人生如潮汐,來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極其修遠,我願用畢生經歷,在輕重之間求索燦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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