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寫作指導 >

贈與合同的概念與寫作示例

贈與合同的概念與寫作示例

一)贈與合同的概念

贈與合同的概念與寫作示例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轉移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合同的主體是贈與人和受贈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為贈與合同的主體,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為贈與人。限制行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贈與,無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為贈與人,但可以成為受贈人。一般對法人做贈與人沒有限制,但國有法人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贈與,必須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過國有資產政府主管部門的登記備案,審查批准,辦理有關法律手續才能依法生效。

贈與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各種法律不禁止的實物、貨幣、有價證券及財產權利,財產權利可以是票據權利,也可以是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商號專用權、非專利技術使用權等知識產權。其中,有價證券的贈與要履行背書的法律手續才能成立。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的贈與要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過户登記或者備案等手續。不動產如房產、特殊的動產如機動車輛的贈與,要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贈與才能成立。

(二)贈與合同的特徵

1.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贈與合同以贈與人將其財產給予受贈人所有為內容,贈與的結果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這是贈與合同與買賣合同、互易合同的相同點,也是它與借用合同的重要區別。

2.是單務的無償合同

贈與合同中僅贈與人負有將其財產給付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並不負擔任何義務。即使是附負擔的贈與,受贈人履行所附的負擔也不是贈與人履行義務的對價,不是向贈與人為給付的履行行為,所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受贈人取得贈與標的物不需付任何代價,因此,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受贈人是純粹的受益人,所以,即使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單獨地接受贈與,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而主張贈與無效。

3.既是諾成合同又是實踐合同

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在交付財產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若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交付財產之前不能撤銷贈與。因此,一般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

三 贈與合同的形式

(1)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訂立合同。口頭形式優點是簡便易行,廣泛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缺點是發生糾紛時難以取證。尤其是贈與合同具有無償性特點,法律又允許一般贈與中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轉移前可撤銷贈與,那麼對贈與人就更難有約束力了,因此,口頭形式多用於小金額贈與。

(2)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贈與人以書面文字表達贈與內容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形式。書面形式具有證據法上的效力,而且還有實體法上的效力,因此,貴重物品或數額較大的贈與,最好採用書面形式。

(3)公證形式

公證形式是贈與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所訂立的一種合同形式。公證形式的贈與合同效力優於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只要贈與合同一經公證,就對贈與人產生法律上的強制贈與性,即合同公證後,如果贈與人反悔,不願交付財產的,根據合同法188條規定,受贈人可依法要求贈與人交付。

(4)登記形式

登記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將合同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登記的方式轉移贈與財產而訂立的贈與合同。某些特殊的贈與財產,比如不動產贈與、一些註冊動產的贈與,其轉移按法律規定必須經過登記。

四 贈與合同的寫作

贈與合同多采用條文式結構,其寫作格式與合同的一般書面結構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結尾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標題、當事人基本情況。標題即合同名稱,寫明贈與性質、內容。當事人基本情況居標題之下,正文之上,當事人基本情況是指要寫明贈與人、受贈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二)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條款,贈與合同要寫明如下條款:

1.贈與目的

寫明為什麼贈與,例如獎學金贈與目的是為了鼓勵學生積極進取,成為國家建設的棟樑之材。

2.贈與物品質與數量

贈與合同的標的為贈與物,合同要標明具體贈與物的性質和名稱,如房屋、貨幣、有價證券或專利權等。

合同應具體寫明贈與物的數量、品種、品質。贈與物是貨幣、寫明幣種和數額;贈與物是實物,要寫明該物的性狀、數量和品質,如房屋應寫明房屋的坐落、規格、面積、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此條款要明確規定贈與物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要寫明是一次贈與還是定期贈與、履行地的具體名稱。

4.附義務贈與及違約責任

附義務贈與合同要寫明贈與人對受贈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贈人要履行的義務。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原則上受贈人沒有合同義務,但在附義務贈與合同中附設有義務,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受贈人不履行附設義務的行為是違約行為,受贈人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附義務合同中要寫明受贈人的違約責任。

贈與人的違約責任有以下幾點:

(1)不履行給付義務的責任

在贈與人因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遲延履行時,受贈人僅僅可以請求贈與人給予贈與物,而不能請求賠償其他損失或遲延的利息;在贈與人因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不能給付時,受贈人只能請求贈與人給付贈與物的價金,而不能請求其他損害的賠償。贈與人若無故撤銷贈與或遲延贈與給受贈人帶來損失的,應予賠償。

(2)瑕疵擔保責任

贈與人原則上不承擔贈與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贈與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內容僅以賠償受贈人因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受到的損害為限。

(3)損害賠償責任

贈與人原則上也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若由於贈與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及賠償方法。

5.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物尚未給予時,贈與人因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贈與人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的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6.贈與合同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被撤消的,撤消權人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財產。

7.爭議的解決方式

出現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請仲裁。

8.其他約定事項

根據實際情況,增添有關補充條款。

(三)尾部

尾部包括:當事人簽字蓋章;當事人雙方的地址、電話、電掛、傳真、郵政編碼;開户銀行、帳號;合同簽訂時間、地點;公證機關簽字蓋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zhidao/xjpgy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