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員工手冊 >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精選19篇)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精選19篇)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精選19篇)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

(1) 敬業愛崗 勤奮敬業,積極肯幹,熱愛本職崗位,樂於為本職工作奉獻。

(2) 遵守紀律 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法令,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認真學習 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4) 公私分明 愛護公物,不謀私利,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5) 勤儉節約 具有良好的節約意識,勤儉辦公,節約能源。

(6) 團結合作 嚴於律已,寬以待人,正確處理好個人與集體、同事的工作關係,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易與他人相處。

(7) 嚴守祕密 未經批准,不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公司的任何資料。

二、 服務意識要求

(1) 文明禮貌 做到語言規範,談吐文雅,衣冠整潔,舉止端莊。

(2) 主動熱情 以真誠的笑容,主動熱情地為用户服務,主動了解用户需要,努力為用户排擾解難。

(3) 耐心周到員工在對用户的'服務中要耐心周到,問多不煩,事多不煩,虛心聽取用户意見,耐心解答用户問題,服務體貼入微、有求必應、面面俱到、盡善盡美。

三、 儀容儀表要求

(1) 保持衣冠整潔,按規定要求着裝,將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3) 男員工頭髮不蓋耳朵、不遮衣領,每天剃鬚,保持指甲清潔,不留長指甲,扣好衣釦褲釦,緊束領帶(大箭頭垂到皮帶扣處為準),襯衣不擺放進褲內。

(4) 女員工頭髮不過肩,不做怪髮型,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濃粧豔抹,不穿黑色或帶花絲襪。

(5) 員工不得在大庭廣眾下化粧、挖鼻孔、搔癢、對人打噴嚏、打哈欠和伸懶腰。

四、 行為舉止要求

(1) 站立時,自然挺立,眼睛平視,面帶微笑,雙臂自然下垂或在體前交叉。

(2) 坐立時,上身挺直,雙肩放鬆,手自然放在雙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縮後仰,搖腿翹腳。

(3) 行走時,眼睛前視,肩平身直,雙臂自然下垂擺動,男走平行步,發走一字步,不左顧右盼,不得與他人拉手、摟腰搭背。

(4) 在各種場合,見到上級領導或用户都要面帶微笑、主動問好。

(5) 進入上司或用户辦公室前,應先用手輕敲三下,得到同意後再進入。進入後,不得隨意翻動室內物品。

(6) 乘電梯要先出後進,禁止在電梯內大聲喧譁。

五、 接聽電話要求

(1) 所有來電,在鈴聲三響之內接答。

(2) 拿起電話後,先致筒單問候,自報公司部門,語氣親切柔和。

(3) 認真傾聽對方講話,需要時應詳細記錄對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時間、地點、姓名,並向對方複述一遍。

(4) 通話完畢後,向對方表示感謝,等對方放下電話後,再輕輕放下電話。

(5) 打電話時,向預先整理好電話內容,語言簡練、明瞭。

(6) 上班時間,一般不得打(傳)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通話時間不宜超過3分鐘。

六、 處理投訴

(1) 員工必須牢記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為中心,必須高度重視用户的投訴。

(2) 細心、耐心地聆聽用户投訴,讓用户暢所欲言。

(3) 認真地用書面形式記錄下投訴內容,並把自已作為處理用户投訴的第一責任人迅速而妥善解決用户投訴的問題或轉報有關部門解決。

(4) 受理投訴者不得塗改、撕毀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訴記錄。

(5) 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員工獎勵或處罰的依據。

(6) 對用户投訴應表示感謝,對事件表示歉意。處理完投訴後,應主動回覆用户,瞭解用户滿意程度。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2

1、本物流貨運配載的一切規章制度及主管的指揮監督,忠實勤勉的執行其職務。

2、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為本公司建立良好聲譽,樹立良好的形象。

3、各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曠工,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或調休,需調班時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徵得領班,經理同意後方可調班,如果擅離職守當自動離職處理。

4、各級員工必須要有強烈的服從意識。每一位員工須明確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實服從上司,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時完成本職任務。

5、請假超過三天不到的當自動離職處理。

6、滿足顧客的合理要求,不允許與顧客爭執,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老闆請示。

7、以上制度員工必須遵守。

物流貨運配載中心

裝飾公司員工守則

員 工 守 則

一. 行為規範:

1.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

2. 熟悉並認同公司理念與企業文化,將個人成長與企業發展相結合。

3. 客户至上,努力為客户提供最佳服務和最高價值。

4. 自尊並尊重他人,誠實對待同事、客户及供應商。

5. 勤於學習,勇於創新,追求卓越。

6. 充分發揚團隊精神,相互支持與合作,分享知識與技術。

7. 勤儉從業,厲行節約,愛護公共財產。

8. 不得營私舞弊,接受賄賂或回扣。

9. 保守祕密。員工受聘期間有獲得與職位相關的技術、商業祕密及其它保密信息的權利,但同時具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司任何保密事項的義務。

二. 辦公秩序

1、員工在公共場所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收聽廣 播、播放音樂。

2、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整潔,辦公用品應擺放整 齊。

3、工作時間不得串崗、睡崗,聊天,吃零食。

4. 不得在公司的辦公區域吃午餐。

5.非因工作需要,員工上班時間不得帶耳麥聽音樂。

6. 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打電話時應保持良好的儀表儀態並儘量壓低聲音。

7. 前應將辦公用品收拾整齊,按保密要求保存文件和軟盤,關閉電源,鎖好抽屜和門窗。

8. 司安全,未允許不得將他人帶入辦公區。

9. 司系統和設備安全,員工計算機所需的系統和應用軟件應由技術部門專人安裝,員工不得私自安裝與工作無關的各種軟件及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三. 着裝規定

1、員工着裝須乾淨整齊、莊重大方。

2、員工在辦公時間內不得着低領衫、露臍衫、緊身衣短褲、超短裙、睡衣(裙)式及透明、暴露、色彩過於亮麗等各種不適合在辦公時間穿着的服裝,不得穿拖鞋及拖鞋式的休閒鞋,不得赤腳。

3. 女員工在辦公期間應化淡粧,不濃粧豔抹,不得在辦公場所化粧。

4. 工作時間要佩帶胸牌。

四. 員工考勤

1. 上午9:30 -- 10:00晨 會10:00 --14:00

午休:14:00 ---16:00 下午:16:00 ---20:00

2.員工應遵守公司對考勤的各項規定,不得遲到,早退,礦工。

3.員工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嚴格執行請假手續。

4.請假在一天之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週之內的`由總監批准,一週以上的有總經理批准。病假要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醫療證明。

5.事假扣除工資額=員工月工資額/20.5×事假天數。

6.病假扣除工資額=員工月基本工資/20.5×病假天數。

7.關於遲到和早退的規定:

一月之內員工遲到和早退累計每達到3次, 將按一日工資扣除作為處罰;超過3次,每次遲到和早退,按三分之一日工資扣除作為處罰。

8.工資發放時間:工作滿一個月於次月的15日發放。

五. 網絡使用

1.員工非工作需要不得操作電腦及上網。

2.嚴禁員工使用網上的各種工具聊天。

3.嚴禁員工利用網絡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包括轉

移和泄露公司各項成果和祕密。

六. 紀律處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實給予警告處分:

1)1月內遲到及早退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2)1月內曠工1日(含)以內者。

3)違反《員工守則》所列任一條款但尚未造成任何損失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同時扣除該員工當月税前工資總額的20%作為經濟處罰:

1)12個月內累計曠工1日以上2日(含)以內者。

2)違反《員工守則》所列任一條款,但情節及影響尚屬輕微者。

3)累計有2次警告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實給予解僱處理(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經濟補償):

1)12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2)違反《員工守則》所列任一條款,使公司蒙受名譽及經濟損失者。

3)觸犯國家法律被勞動改造教養者。

4)已有1次嚴重警告再犯任何過失或有3次警告者。

七. 員工獎勵

員工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所在部門總監認給予員工獎金、晉級、公司嘉獎等獎勵: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有突出表現者。

2、對公司經營管理或業務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公司採納後經濟效益顯著改善者。

3、在重要技術、業務領域成績特別優秀者。

4、為公司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勇於承擔責任者。

5、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排除,避免重大損失者。

6、為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而做出重大貢獻的其它行為。

__的服務理念:表現勝於承諾在服務工作中永遠想在客户的前面、做在客户的前面,視客户為上帝,努力滿足客户的需求,服務體現在具體細緻的工作中,這遠比單純的口頭承諾更重要。

__人的準則:忠誠、合作、學習、創新、進取。

“忠誠、合作、學習、創新、進取”是明遠 的企業精神,其核心精神是“創新並永遠走在別人的前面”。

忠誠:認同明遠 的價值觀,忠誠明遠事業,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能夠將自身個性與企業文化充分融合。

合作:企業目標的實現不能靠個體行為,而要靠集體的合力。能夠與人合作、良好溝通是組織的要求,是團隊精神及個人綜合素質的具體表現。

學習:世界在發展,知識在更新,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不被時代和社會所淘汰。

創新:企業的發展壯大,需要衝破陳規,不斷開拓,而善於創新的頭腦和富於創新的羣體是企業的生命之源。

進取:企業通過發展壯大和培訓激勵,為員工創造更廣闊的空間,員工要跟隨企業的發展步伐,不斷自我完善,自我實現。自覺的發展意識是不斷進取的前提。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3

一,早上10.:00準時上崗搞好店內衞生,保持櫃枱整齊乾淨,做好營業準備。

二,11:00分準時開業,工作服穿戴整齊。售貨員上班時不得塗化粧品、香水、染指甲。 三,營業過程中做到:

1.微笑服務、舉止端莊;

2.售貨時做到準斤足兩,計價無誤,收款準確,唱收唱付,百問不厭,百拿不厭;

3.交遞商品時,文明禮貌,不摔不扔商品;

4.遇到無理取鬧的顧客,要做到罵不還口,要耐心説明,熱情接待每一位顧客。 四,下班後,要有兩人清理現金,封款上交,清潔營業工具,整理上貨,打掃貨架衞生。 五,認真執行櫃枱“十個不準”和“六個一樣”。

十個不準即:1、 不準在櫃枱內吃東西;

2、 不準在櫃枱內聊天、嬉笑、打鬧;

3、 不準因上貨、結賬、點款而不理睬顧客;

4、 不準在櫃枱上座着接待客人;

5、 不準與客人發生爭吵、辱罵、毆打;

6、 不準在櫃枱會客,存放私人物品、做任何私事;

7、 不準烤火價、趴貨台;

8、 不準挪用商品銷售款;

9、 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0、不準私自對顧客優惠或私分贈品。

六個一樣: 1.生人、熟人一樣;

2.大人、小孩一樣;

3.買和不買一樣;

4.忙和閒一樣;

5.買商品和退商品一樣;

6.一般顧客和個別顧客一樣。制度制定好了,不能視為形式,必須長期的嚴格執行。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4

公司簡介 公司麾下集合業界精英和頂尖藝人團體,以影視投資製作、節目(活動)策劃製作、藝人經紀、公關策劃為四大主版業務,經營範圍涵蓋唱片製作、娛樂活動策劃、各類演出策劃、模特演員經紀、包裝推廣等領域。

並致力於挖掘有音樂、演藝才能的藝人,全權代理這些活動選拔出來的藝員的經紀事務以及藝員相關產品的開發和製作發行等。

作為一家專業的娛樂傳媒機構,大明傳媒藉助領先的娛樂節目製作和卓越運作娛樂媒體的強大資源,推動業內多元化整合與各領域內專業運作兩種模式的完美結合。因此,大明人本着人文關懷精神,引入國際經營理念,執着追求娛樂傳媒運作與效益的終極統一,致力於鑄造獨具創新稟賦的娛樂傳媒品牌。

經營模式

本公司以企業形象為典範,以品質為生命,以營銷為先導,以文化為基石,以市場為依託,以宣傳為武器,以管理為準繩,以優質服務為保證的品牌戰略,在競爭中求生存,在誠信中求發展是我們永恆的主題。

我們秉承“創意、創新;以市場為導向、為客户創造價值”法則,以客户品牌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專注於為企業、機關團體等客户提供諮詢設計、整體規劃到實施完成的全方位服務。完美的創意,不斷地革新!百年盛世,朝氣蓬勃的專業團隊,以嫻熟的執行技能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經營理念

誠信、創新、共贏、發展

工作理念

創意策劃,積極準備,細緻分工,嚴格執行;

服務理念

服務創造價值 服務贏得尊重 服務打造品牌;

公關策劃項目:

公關活動:新聞發佈會、行業研討會、企業專訪、經銷商會議等相關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執行和傳播;

日常傳播:根據企業傳播需求,按一定的週期策劃、組織、撰寫公關稿件在指定的媒體內進行溝通、發佈、跟蹤、反饋、收集;

公關監測:按照企業需求,對其自身及競爭對手企業的傳播狀況進行監測、收集和統計分析; 危機公關:針對企業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輿論負面新聞,制訂媒體響應對策和響應機制,最大化地降低其對公司經營和發展產生的影響;

其他服務:就企業遇到的特殊公關關係問題有針對性地展開公關策劃及執行。

第一章 總 則

一、 根據國家及山東省有關法律條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手冊。

二、 山東省濟南大明傳媒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均按照本手冊對員工進行統一管理。

三、 本公司員工之徵聘錄用、用工制度、勞資管理、調遷晉升、薪資政策、請假、休假、加班、出差、停職、離職、解僱、開除、獎懲、考核、培訓、福利、保險、安全保密等事項,均嚴格依本手冊辦理。

四、 本員工手冊一經制定,由相關部門主要責任人,負責監督執行。

五、大明傳媒全體員工在本手冊面前一律平等,本手冊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章 公司簡介 公司麾下集合業界精英和頂尖藝人團體,以影視投資製作、節目(活動)策劃製作、藝人經紀、公關策劃為四大主版業務,經營範圍涵蓋唱片製作、娛樂活動策劃、各類演出策劃、模特演員經紀、包裝推廣等領域。

第三章 組織結構

公司的組織結構按職能專業化原則劃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公關部,製作部,藝員經紀部,行政財務部,項目總監(隨項目臨時設置)。

二、崗位職責

本公司依據部門職能劃分崗位職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盡忠職守,認真屢行部門職責。如對工作有不同見解,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不得有牴觸推諉。

第四章 入職引導

一、 徵聘標準

1) 公司將根據不同時期的戰略目標,確定合理的人才結構。

2) 本公司人員之增補,將以“公開招聘、德才兼備”的原則,凡具符合公司條件應聘條件者均有被錄用之可能。

3) 應聘人員需填寫《個人簡歷》,參加初(面)試、複試。初試由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參與考評,複試由錄用部門主管考評,符合錄用標準人員,呈總經理批准方可錄用。

4) 已被錄用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入職,超過規定時間視為放棄。

二、 錄用手續

凡被錄用之新員工,均須辦理以下手續:

1) 在行政財務部處如實填寫本公司入職《員工登記表》交行政財務部備案。

2) 繳驗學歷證書、《個人簡歷》及身份證之複印件,並附帶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寸2張。

3) 入職員工須認真閲讀《員工手冊》並簽字確認,在行政財務部登記,領取相關辦公用品。

三、 員工類別

1) 試用期員工:凡入職“大明”之新員工均需經過試用期三個月考核,同時享受試用員工的有關福利待遇。試用期間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僱傭關係,如部門主管領導認為有必要時,試用期可適當延長或縮短。

2) 正式期員工:試用期滿後,員工本人填寫《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領導考核並簽署具體意見, 由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可轉為正式職工,享受正式員工的有關福利待遇。

3) 臨時工:臨時僱用人員,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20xx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6

第一章 公司簡介

公司全稱是國採金融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是經深圳市工商局和證監會核准審批成立從事金融信息諮詢的公司,註冊資金10000萬元人民幣,主要業務包括:資產管理、投資銀行、基礎能源、資產重組、企業上市、海外上市融資等綜合金融資本服務業務。

第二章 總 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公司管理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以實現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標。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章聘用規定

一、基本原則

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業務績效特殊貢獻和崗位工作表現是本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二、報到手續

經核定錄用人員報到時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學歷證書及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到人力資源部報到辦理就職手續。

三、試用期

試用新入職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覆。

四、轉正及合同簽訂

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信守屢行。

五、離職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僱、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僱,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1辭職:試用期過之後,職員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2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3解僱: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偽造個人資料,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僱,屆時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結算工資及福利;

4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開除日止。

具體薪資標準結算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章 員工培訓

新員工參加入職培訓,入職培訓旨在幫助新員工熟悉公司的制度,瞭解公司文化及組織結構,適應公司工作流程,樹立與公司文化相適應的工作作風。其他培訓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安排。

第五章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制度。

本公司設立一名考勤員,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統計。

一、公司員工作息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中午休息一個小時。

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法定節日和休息日

法定節日按國家規定共計11天,具體如下:元旦一天、春節3天(含除夕一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公司臨時規定的其他休息日。

三考勤方式

1 員工採取上、下班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四、員工上、下班考勤

員工應打卡考勤,以記錄出勤時間。

1、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2、除經公司領導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況,可免打卡。批准領導簽名後方有效,否則視為曠工。

五、 遲到(早退)

1 超出正常規定上班時間到達(以打卡時間為準)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

2 遲到時間10—30分鐘的,每次扣款20元;超過30分鐘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扣除半天工資。

3 因公務關係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主管,並在當日填寫員工異常出勤處理意見表交部門領導籤批,再交人事部門核准,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員工,處理同本條三,否則按事假處理。

5 員工經常遲到(早退),月累計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要事先通知並不給予任何補償。

六 曠工

1 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為曠工。

2 員工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天工資,另扣款100元。

3 員工一個月曠工3日,或年內累計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任何賠償。

4 有遲到、早退按月累計,累計3次按曠工1天處理。

七 代刷卡

代刷卡一次,給予雙方20元罰款,二次扣除一日工資,一個月連續三次或一年累計7次,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任何賠償。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請假填寫假條,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後填寫出差行程。

八 考勤統計與管理

1考勤週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2考勤負責人:

2.1 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負責公司整體考勤統計,彙總分析,監督。

2.2 每月5日前考勤員將一個月的考勤統計表交由總經理簽字確認,考勤統計表連同請假單等存儲備案,保存期三年。

九 考勤應用:

人力資源部嚴格按照經批籤的月考勤統計表核算各項考勤扣款,並在當月工資表中予以體現。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7

一、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高質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交辦的事務,要迅速處理,並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二、嚴守工作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上班提前20分鐘到,自覺做好各科室的衞生工作。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請假。不在辦公時間串崗閒聊、下棋、打牌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尊敬領導和同志,待人真誠。進領導辦公室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辦公室領導和同事的物品。接待來人站起相迎,接聽電話禮貌問候。

四、關愛集體,愛護公物。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維護集體榮譽和形象。

五、同事之間友好相處,平等待人,虛心學習他人的長處和優點,互相團結,互相幫助。

六、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主動承擔任務,創新工作方法,甘於吃苦,自覺奉獻。

七、誠實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畢”,“當日情、當日報”。

八、清正廉潔,嚴於律已,不化公為私,不以權謀私。

九、自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有序,文明使用衞生設施。

機要工作制度

一、自覺遵守黨的保密紀律和國家保密法規。

二、認真執行黨的密碼工作方針、密碼編用原則和各項機要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和程序使用密碼和密碼機,杜絕一切失、泄密事故的發生。

三、密碼、密碼機、密碼電報以及機要業務文件、資料、圖紙等密件,做到詳細登記、分門別類、專人保管。遞送密碼、密碼機,必須兩人同行,專車專用。

四、作廢的密碼、密碼電報、機要業務文件等密件,應按規定及時銷燬,不得私自留存。銷燬時,應2人登記簽名監毀,不留片紙隻字。

五、密碼、密碼機失控或發現有泄密跡象,應立即採取

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況上報,不得隱情不報或拖延不報。

六、絕密級文電不得複印;機密級文電覆印,須經保密部門同意;其他文電覆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複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個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制度,保證機要通信暢通和設備安全。

八、堅守工作崗位。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待安排機要人員代班後方可離開。

九、保密及時準確地做好當班各項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彙報。

十、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室內外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十二、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機要室。

保密工作制度

一、收發、閲辦祕密文件、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閲辦後及時清退,不得自行橫傳,不擅自複製、摘抄、提供、銷燬或私自留存祕密文件、資料,不在非保密筆記本上記錄黨和國家祕密事項。絕密級文件統一由機要人員辦理,三天內一律辦清,並放在機要室保存。

二、祕密文件、資料一般禁止複印,確需複印的要經-文件管理部門和保密局批准,辦理登記手續,到指定場所複印,並按原文件管理。

三、祕密文件的保存室專人專櫃,設施達到鐵門、鐵窗、鐵櫃的“三鐵”要求。

四、涉密人員在各種場合要嚴守保密紀律,守口如瓶,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五、銷燬祕密文件、資料要登記,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保密局指定地點處理,嚴禁流入社會。

六、傳閲密碼電報或加密傳真,必須密來密復,嚴禁密電明覆,明密混用。

七、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必須與公用網、國際互聯網徹底斷開,並採用加密措施。

綜合科工作制度

一、加強學習,努力鑽研政治經濟理論,掌握和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收集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

三、撰寫黨委部署中心任務和全面工作安排的有關文件、文稿;撰寫向上級黨委彙報工作、請示、總結等各類文字材料;撰寫、整理領導交辦的其它文字材料。

四、負責黨委領導同志的日常祕書工作。

五、協助領導做好各類文稿、文件的文字把關工作。

六、認真做好黨委會、班子會等重要會議的記錄工作,保證記錄客觀、準確、保密。

七、圍繞黨委中心工作,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充分發揮領導決策的參謀助手作用。

八、開展工作交流,切實提高文稿質量。

信息科工作制度

緊緊圍繞的工作中心,牢固樹立為上級和本級領導服務思想,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各類信息,強化問題信息、建議信息、調研信息的報送,不斷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切實加強信息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根據市委辦下達的年度目標,及時將任務分解下達到有關部門,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二、督促有關部門上報信息,經篩選整理、分管主任審核後上報。對重大信息,尤其是問題建議類信息,先經分管領導核稿,由主任審核同意後方可上報。同時,認真做好中辦、省辦信息報送工作。

三、按季統計通報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報送情況,激勵先進,鞭策後進。

四、辦公室每位工作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信息科工作,及時提供信息、撰寫信息,人人充當信息員。

五、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定期不定期組織基層信息員進行培訓,幫助基層信息員提高信息報送水平。

祕書科工作制度

一、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工作時間內不脱人,迅速、準確、及時地做好上情下達,確保政令暢通。

二、加強印信的保管和使用,嚴格印信使用手續,認真審閲登記用印內容。

三、及時、準確地做好文電收發、登記、傳閲、催辦、整理和歸檔工作,做到保密、快速、準確。

四、管理機關和辦公室的行文,嚴格行文規範,遵循辦文程序,控制不必要的行文,維護機關行文的嚴肅性,堅持辦文標準,嚴格審核,確保公文質量。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妥善處理信訪事項,既熱情周到,有效控制勢態發展,又堅持原則,維護好單位的形象。

六、本着熱情、周到和節約的原則,認真做好公務接待工作,努力為來賓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七、加強書記室、主任室、會議室、南二樓會議室的衞生、安全管理,保持整潔、衞生的工作環境。

八、負責辦公室內部事務、財務經費管理,辦公用品添置、保管,報刊徵訂,各種報表填寫上報等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物品領用登記手續。

九、負責辦公室會議記錄和辦公室的服務工作,按時編排黨委和辦公室當月工作安排。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8

在八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最多的是幸福吧!因為—收穫了很多!

實習生活即將結束,時間過得真快,轉眼為期八個月的實習生活已經結束。實習是我們將理論用於實踐,用於臨牀所邁開的第一步,在此過程中我收穫頗豐,心得體會亦不少,下面為我對本次實習的自我總結:

我在荊州市中醫院實習,按照學校和醫院的要求和規定,我分別到了內、外、婦、兒、五官、急診、骨傷等八個科室學習,實習,是一種期待,是對自己成長的期待,是對自己角色開始轉換的期待,更是對自己夢想的期待;學習,也有一份惶恐,有對自己缺乏信心的不安,有對自己無法適應新環境的擔憂,更有怕自己會無所適從的焦慮。

第一個輪轉科室是骨科,我的帶教老師是楊青老師,她是科裏的一枝花,幹活麻利,長的非常漂亮,和我的年紀差不了多少,這使得我們在一起很輕鬆。實習生活的開始感覺沒有學姐們説的恐怖,在老師面前感覺很實在,勞逸結合,老師的不嚴導致了我在後面的幾個科室是那麼的補順手。

慢慢的我進入了第二個輪轉科室急診。本以為可以很快適應,但現實確潑了我一頭冷水,感覺自己變得更傻了,不知該幹什麼,也許把,急診給人的感覺是急,擠,忙,亂。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進了急診室,剛開始很茫然只是跟在老師後面屁顛屁顛的補知道做什麼,最後我主動提出了幫助老師給病人做心肺復甦,那是第一次與快死的人親密接觸(心梗的患者以至心衰),也是第一次脱離電視看到心電圖的電波是直線跳動的,瞳孔似針尖樣。想想我們已經盡力了但是我想想應該繼續,因為他們的家屬不相信他的死亡。只能説是可怕恐怖的急診。

現在對於實習,我還是又憧憬又惶恐的。憧憬是因為實習是一次理論聯繫實際的機會,將學了三年的理論去應用於臨牀,實在是非常新鮮而有意思。然後,要在病人身上操作,要想真正地透過症狀看到疾病本質,心中卻沒底,便難免惶恐了起來。也曾問過不少實習同學,各説紛紓總之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有一點是明確的使用懂得知識的真正掌握是把它用於實踐,用實踐來驗證及鞏固所學。

最後的第二個科室是兒科我們做很多驚天地的事,我們荊醫22組在實習期間很團結很和睦,我們在兒科混雜的環境裏“鬥爭”着,説着誇張,但是確實如此,和小孩爸媽鬥爭和繁雜的工作鬥爭,在兒科我們做了很多錯事,換錯藥,拔錯針,我們都成長了,成熟了,雖然招到很多不信任和“另”眼相看。但是我們收穫了敢於在錯誤中成長了。我們還一起編舞參加了醫院的元旦跨年晚會,我們是唯一的實習生代表對,我為此驕傲。

在各科室的實習工作中,能規範書寫各類護理文書,及時完成交接-班記錄,並做好病人出入院評估護理和健康宣教,能做好各科常規病,多發病的護理。所以,在帶教老師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的帶教原則下,我們積極努力的爭取每一次的鍛鍊機會。通過學習,對整體護理技術與病房管理知識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和了解。

在工作中我努力做到護理工作規範化,技能服務優質化,基礎狐狸靈活化,愛心活動化,將理論與實踐想結合,並做到理論學習有計劃,有重點。護理工作有措施,有記錄。有時候可以偽裝自己的面孔自己的心,但絕不可以忽略愛心、細心、耐心在工作期間始終以愛心、細心、耐心為基矗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腳勤、嘴勤,想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為患者提供服務,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嚴格遵守科室及醫院制度,認真履行護士職責,尊敬領導,團結同學,關心病人,不遲到,不曠工,塌實工作。按時參加護理查訪,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確看待問題,規範進行各項基礎護理操作及專科護理操作,正確執行醫囑,嚴格按照無菌技術,三查七對操作。

臨牀的實習是對理論學習階段的鞏固與加強,也是對護理技能操作的培養和鍛鍊,同時也是我們就業崗前的最佳訓練。儘管這段時間很短,對我們每個人都很重要。我們倍償珍惜這段時間,珍惜每一天的鍛鍊和自我提高的機會,珍惜與老師們這段難得的師徒之情。護士的工作是非常繁重,儘管在未入臨牀之前也有所感悟,但是真正進入病房後,感觸又更深了。這段短暫的實習時間裏,我們的收穫很多很多,如果用簡單的詞彙來概括就顯得言語的蒼白無力,至少不能很準確和清晰的表達我們受益匪淺。總之在感謝荊州中心醫院給予我們點滴的收穫,我也感謝感謝那個水腫的阿姨給我挑戰的機會,給我連打3針不進還給我機會的機會;也感謝我和導師們夜班一起談心談將來;也感謝我很幸運我認識了我現在最好的朋友,我們一起做飯一起減肥一起挑戰嚴厲冷漠的謝老師一起跳舞一起走古城牆一起堅守未來的美好;我也感謝那些讓我難看衝我發脾氣懷疑我甚至貶低我“就是個實習生麼”,就是因為有了他們的不信任我卻收穫了耐心責任心和換位思考。還有很多點點滴滴的事我需要感謝但是我感謝的能力只有存在於心理。慢慢生長!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9

飲文化公司員工手冊

第一章總則

一、公司簡歷

xx省xx市風味火鍋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x年,公司主要經營。餐飲。休閒。娛樂為主,以泰國菜。海鮮。牛肉。環保營養健康美食。

二、解釋與修改

1.本員工手冊由公司負責解釋。

2.公司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

3.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員工手冊適用於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聘用

一、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

二、符合應聘職位要求。

三、個人資料的填寫和變更。

四、員工入職體檢合格的健康證。

五、新進員工試用期,試用期為1周,如果在使用期間雙方若有一方不能繼續合作,其期間工資不予發放。

第三章考核

一、考核類型

工作考核包括考勤與考績。公司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

二、考核目的

公司通過對員工工作表現、業務技能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培訓、加薪、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

三、負責部門

由各部門直接負責人組織具體考核。

第四章薪酬

一、薪酬構成

員工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資、資金、提成。

1、基本工資:按照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崗位所負擔的責任而定,根據員工當月出勤情況結算。

2、獎金:根據對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3、提成:根據員工的當月銷售額作為提成發放。

二、工資支付

1、薪金以貨幣形式發放,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以人民幣計算。

2、發薪日為每月15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期,工資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發放。

第五章褔利

一、工作餐、

1、所有受聘員工,均可享受公司提供當班期間工作餐,只准員工本人用餐。

2、員工不得把工作餐和餐具帶出餐廳。

3、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得浪費飯菜。

二、住宿

1、所有受聘員工均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費住宿(水電氣費由員工平攤)。

2、未經允許員工不得把非公司人員帶進宿舍。

3、每位員工有責任遵守員工宿舍制度。

三、體檢

1、為保證公司衞生標準,也本着對員工負責的態度,全體員工每年均需參加一次體格檢查。

2、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性或者任何不適宜本行業的疾病,如在應有的醫療期內不能治癒,公司將依法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第六章考勤

一、工作時間

1.因餐飲業營業時間的特殊性,公司員工上班實行一班制度。

二、缺勤計扣工資

1.遲到10分鐘以內,扣發工資5元。

2、遲到10分鐘以上(包含10分鐘)至30分鐘以內,扣發工資10元。

3、遲到30分鐘以上(包含30分鐘)至4小時以內,按曠工半日處理;4小時以上(包含4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4、早退10分鐘以內,扣發工資5元。

5、早退10分鐘以上(包含10分鐘)至30分鐘以內,扣發工資10元。

6、早退30分鐘以上(包含30分鐘)至4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4小時以上(包含4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7、管理人員違反以上規定,將加倍處罰。

三、曠工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半天或者以上的;

2.超過批准的期限又沒有及時申請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的;

3.本手冊規定的其他應視為曠工的情形。

四、考勤管理

1、公司考勤週期為每月1日起至當月月末最後1日止。

2、員工必須依照公司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

3、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4、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由領班簽字確認視為出勤。

5、嚴禁替他人打卡。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公司)。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有事確需離店(公司)的應填寫出門單,經領班簽字後方能離店。

7、公司的考勤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應於每月2日前統計完畢上月考勤,並報財務部。

第七章假期

一、帶薪年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從第二年起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帶薪5天年假。

2、員工在休年假之前應做好工作交接,如年假假與公司的安排產生衝突,則應另行安排休假時間。

3、員工辭職申請得到批准後,需在離職前申請休完剩餘年假,不申請休假的,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二、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准手續,並報人事行政管理部備案。

3、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返回公司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假、休假前應妥善安排好工作,不得因為請假、休假影響本職工作。

5、財務和行政人員請假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

6、休假結束後應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簽到、銷假,如未按程序請假、銷假,視為曠工。

第八章培訓

一、培訓內容

店內培訓主要有: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在職員工的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

二、培訓要求

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要扣除當月獎金,無故缺課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職責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級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級,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級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級。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如果有交接班的,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公司。

7、員工不得在店內(或公司)接待親友來訪。

8、員工不能在崗位上接聽私人電話或電話聊天。未經直屬上級同意,員工不得使用接待處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門。

9、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10、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1、未經經理批准,任何員工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2、廚房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在客人用餐時間任意進入餐廳。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當班期間應按公司規定着工作服,並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不能使用指甲油。

6、不準戴手錶、婚戒以及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7、工作時間內,不準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

8、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公司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繳存接待處並做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交由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偷竊處理。

四、崗位調動

1、員工如生病,上班可能會影響就餐客人健康的,應及時告知領班,由領班決定是否暫停其工作或調整當班時間。

2、如公司其他崗位臨時缺人,為維護公司的正常運營,員工應服從公司的臨時調動。臨時調動一般不超過1個月。

第十章消防安全

餐廳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消防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物留在電梯內、紙簍裏或其它易燃處。

3、餐廳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餐廳內。

6、任何員工如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應立即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經理,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廚師長。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監督檢查各崗位人員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消防小組

1、消防小組人員包括:店長、廚師長、領班。

2、消防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發生火災時的注意事項

1、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採取消防安全措施,按疏散圖指示方向逃生。

2、疏散原則:先顧客,後員工;先老幼,後年青;先女性,後男性;先員工,後主管。

3、切勿使用升降設備(電梯)逃生。

4、切勿返入屋內取回貴重物品。

5、逃出大門後所有員工在門店集合,清點人員,有受傷者立即向經理彙報並送往醫院。

四、災害發生後報案方法

1、應保持鎮定,撥打119電話;

2、述明詳細災害地點或附近目標;

3、簡述災情狀況;

4、留下電話及地址以便進一步聯繫。

第十一章獎懲

一、目的

1、獎懲管理是公司對員工進行激勵/監督的重要工具,公司秉持賞罰分明、公正公平的獎懲制度。公司以教導啟發、正面激勵/關懷為主,懲戒為輔的方式,引導員工行為,塑造有紀律、有士氣的工作團隊。

2、員工的獎懲記錄記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未來晉升、績效考核等之依據。

二、獎勵

1、獎勵依事蹟的優良程度,分為嘉獎、記小功、記大功三種;嘉獎三次等於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等於記大功一次,記大功二次可以晉級加薪;同時,公司將按以下標準對嘉獎員工予以獎勵:

嘉獎:獎勵50元;

小功:獎勵100元;

大功:獎勵200元。

(1)有下述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嘉獎一次:

(2)拾金不昧者(價值在100元以上);

(3)維護公司榮譽及公司形象,有具體案例者;

(4)、努力搶險、舉報有功或本職以外績效突出,產生效益或挽回損失大於1000元

(5)、經管理層研究決定,應該授予嘉獎的其他情形。

有下述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記小功一次:

(1)遇有非常事故或搶修工作,靈機應付處理得當者;

(2)防盜、防電、防火、防水有力者;

(3)節約資源、消除浪費、廢品利用、成本管控具有顯著成效者;

(4)及時舉報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證屬實者;

(5)努力搶險、舉報有功或本職以外績效突出,產生效益或挽回損失大於1000員

(6)其他有較佳之功績者。

有下述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記大功一次:

(1)對本公司有特殊功勞或貢獻,經採納行之有效者;

(2)檢舉危害本公司利益之重大行為,經查屬實者;

(3)防止重大事故發生、或於工作有特殊功績者;

(4)遇到重大災變或意外事故,勇於負責,並處理得當而將損失減至最低者;

(5)努力搶險、舉報有功或本職以外績效突出,產生效益或挽回損失大於20000元者;

(6)其他有重大功績者。

三、懲罰

1、儀表儀容:(每分5元)

2、頭髮不按規定髮型(扣2分)

3、上班不化粧或不符合規定化粧,男士不刮鬍須(扣2分)

4、指甲過長(扣2分)

5、工服褶皺不平、有異味、髒污(扣2分)

6、在工作區域駝背、哈腰、伸懶腰、打哈欠、挖鼻孔、挖耳朵、打飽嗝(扣2分)

7、哼唱、嬉鬧、嚼口香糖(扣2分)

8、精神鬆懈、萎靡不振(扣2分)

9、追逐打鬧、勾肩搭背,在工作區域內奔跑(扣2分)

工作效率:(每分5元)

1、不主動報菜名和巡視(扣2分)

2、上菜速度慢(因服務操作造成)(扣2分)

3、寫錯菜或漏寫菜(除賠償損失外扣4分)

4、未詢問客人上菜時間(扣2分)

5、延誤客人訂餐(扣4分)

6、衞生區不合格(扣2分)

7、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準備工作(扣2分)

8、工作不積極、遲緩(扣4分)

服務規範:(每分5元)

1、上菜不報菜名(扣2分)

2、不及時換碟、斟茶(扣2分)

3、不拿托盤操作(扣2分)

4、不在右側服務(扣2分)

5、對客人説“不”(扣2分)

6、菜單漏寫台號、時間、人數(扣2分)

7、未徵得客人同意收走剩餘菜(扣2分)

8、不主動為客人接衣、掛衣、點煙(扣2分)

禮節禮貌:(每分5元)

1、客人進門不主動拉門(扣2分)

2、不主動送客至門口,為客不提包(扣2分)

3、客人提出批評後不致歉(扣2分)

4、不主動為客人拉椅讓座(扣2分)

5、不微笑服務、不與客人交談,沒有親切感(扣2分)

6、回答客人的語氣生硬、笨拙(扣2分)

7、迎賓員問候客人聲音不響亮,不熱情(扣2分)

8、節假日不問候“節日好”(扣2分)

9、營業場所大聲吆喝(扣4分)

以下行為為嚴重違紀行為:

1.在公司內酗酒、賭博或變相賭博;

2.未經許可,擅自配製公司鑰匙;

3.塗改、偽造公司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

4.玩忽職守,違反崗位操作流程工作,造成嚴重後果;

5.連續曠工3天或1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8天;

6.故意損壞公司、同事或客人財物,情節輕微;

7.私帶危禁物品進入公司;

8.恐嚇、威脅、危害公司任何員工及客人;

9.拒絕參加公司每年組織的正常體檢。

辭退性行為

1.受到記大過處分兩次;

2.使用偽造假身份證、學歷證,偽造職權人員簽字或盜用印信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貪污受賄、收受佣金者;

4.向公司的競爭者或其他任何機構泄漏保密信息;

5.造謠生事,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6.故意損壞公司、同事或顧客財物,損失重大者;

7.盜竊公司、同事或顧客財物;

8.兼營事業或兼職影響公務者;

9.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因個人過失,直接或間接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10.其他情節嚴重,足以造成解除勞動合同之事實者。

第十二章離職

一、試用期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二、正式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視情況決定其離職日期。

三、若公司需要對員工就有關工作/誠信/欺詐等嚴重事件作內部調查,而有關調查須有關員工離開公司範圍,員工可能被停職。

四、公司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手冊的規定,可對員工作出辭退的決定。

五、離職程序:

1、員工辭職必須親自向部門/直屬主管遞交辭職信,並抄送人事行政管理部門。

2、員工遞交辭呈後,但在辦妥離職手續前,仍應照常工作,直至移交清楚,並對本人經辦事項負連續性責任。

3、離職申請批准後,員工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離職核對表辦理以下離職手續:做好工作交接,由直屬主管簽字確認退回公司財物(員工工牌、鑰匙、文具、工具、器材、工作服、借款等)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簽署最後薪資確認書。

六、離職人員報失或拒不歸還公司財物,公司有權追索賠償。若有蓄意破壞行為,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七、員工上班未滿七日離職,工資抵扣培訓費。生活費。住宿費,公司不予以發放。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0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説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説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准後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後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後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促進管理績效,提高全員工作士氣,並使其所依據及遵循,特制訂公司章程法,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行。

第二條本規章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職、調任、支援、臨時員工及非正式職員。

第三條凡公司之所屬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項及條文內容,若有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並增列於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條公司章程法若與部門制度有相沖突條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為總則,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總經理研議並公告通過後裁定。

第五條聘任員工和約制度與公司章程法屬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項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開賞罰為原則。

第六條在本公司章程法列為晉級考試和加薪升職等必讀手冊,凡新人到職或表現較差之員工皆應實施在職教育的基礎。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一條新進人員經公司考核合格,開始上班日起,前一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並錄用,晉升為正式人員,享有公司正職福利。

第二條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店長核報後,可申請提前轉正;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條新人進公司須辦理的手續如下:

1、填寫員工資料卡

2、繳交履歷表及身份證正本及複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兩張,經核對後發還身份證正本。

3、仔細閲讀員工手冊,並實施在職教育和上崗培訓。

第四條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七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新人到職一律配掛工號牌,並在轉正後核發正式工作服。

第六條新人在考核試用期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後在予以調整薪資。

第七條新人到職滿一個月者,方可享有部門輪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與權益。

第八條新人到職在職培訓期間,公司為提升人員專精專業之精神,可視情況調往其它部門受訓,新人必須服從調配。

第九條未經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無正當理由者將接受開除處分。

第十條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它個人因素而欲自行離職者:

1、在一個月內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5天內以書面上呈公司,否則將扣抵試用期薪水,以補償公司損失。

2、職滿一個月以上,已籤轉正員工,若須請辭時,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上呈公司,經公司總經理批示同意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以一個月薪水扣抵,以補償公司損失,並不得請領上月獎金。

第十一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請辭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職。第十二條員工請辭以籤離職報告書及店長簽名之日期為準,正式生效,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十三條請辭員工在離職之前,必須將其職責範圍內的所有工作、財物、資料、設備

和工具移交給部門主管,並經部門主管簽字確定後可辦理其它相關手續。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完整,導致公司資金及所有財務有所損失時,須負賠償之責,公司方面依法有權追訴法律。

第十四條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結後。

第十五條請辭員工之請辭方式或請辭手續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辦理時,已影響公司運作,將不予核發上月薪資。如不預先通知或不告而別,其行為將會被視為擅離職守與曠職,公司有權開除,並按開除之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表現惡劣,或影響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視同違紀開除論。

第十七條員工正常請辭,手續如下:

一、即將請辭之員工,請於起意時,先親自與店長溝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間傳播。

二、30天前書面呈報總經理核准。

三、30天內與部門主管詳細辦理各項交接。

四、離職前三日憑店長簽名辦理離職手續,結報及退回在職期間所領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資料和識別證等。

第三章員工出勤管理規章

第一條本公司上下班勤務作息時間如下:

夏季上班時間:8:00——18:00

冬季上班時間:8:30——18:00

説明:

1、8:00為到公司時間,9:00為晨會和到崗時間;

2、用餐為輪流制,各部門人員不得全體同時用餐,必須保證各崗位有人員在崗,以應付工作需要;

3、個人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4、值班為輪流制,具體人員安排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一條正式員工每週可休假1天。臨時員工或試用員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周計算,不得累積。

第二條員工不得遲到與早退,每超出5分鐘遲到者,罰扣人民幣10元,依次累計,每超出5分鐘早退者,罰扣人民幣10元,依次累計。

第三條因公司業務及部門之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藉故拒絕,以服務精神為重,若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考核成績。

第四條公司不鼓勵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加班者,必須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且不得申報加班費。

第五條公司之各項會議無論時間長短,一律不列為加班,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

第六條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向部門所屬主管列報,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且在一定的時間內須回公司崗位正常作息。

第七條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者,半小時內扣薪半日,1小時以上者,則以曠職論處。

第八條凡出勤違規者,一律不核發全勤獎。

第九條全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可申請全勤獎50元整。

第十條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店長應負責考勤記錄。

第十一條未經同意,在全體員工已下班後,個人不得藉故返回公司內。

第十二條休假採取“排表輪休”方式,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同部門同日休息者不得超過兩個。休假由店長按排。

第十三條排定的休假輪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臨時或任意變動,若不得已有變,

事先須向店長報備核准後調休。

第十四條病假、事假薪資按日薪資扣除;曠職按日薪資3倍扣除

第十五條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除當日全薪。

第十六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職論處,並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帶來公司損失,由該人負全責。

第十七條除公司特批外,員工不得在一個月內累積請假超過5天,否則超出天數按曠職論處。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會議均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5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

第十九條公司業務培訓亦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十條為維持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體性活動,如慶生會、公司聚餐、旅遊、聚會等一切團體式活動,全員皆須參與,並列入考勤範疇,不得臨時請假。

第二十一條任何員工辦理病事假超過15天者,上月薪資全額停發,待正常上班滿一個月後,統一在次月1—5日發放薪資時一併發放。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各項會議採用會議主持人制度。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為最高領導,會議主持人負責擬定會議議題、調控會議氛圍、掌握會議時間以及維護會場紀律。各項會議以簡潔明瞭為原則。參與會議人員必須服從會議主持人統一安排。除晨會外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所參加會議進行會議記錄。會議主持負責整理會議記錄並交由公司進行存檔。會議議題必須明確,所議各項事宜條理清晰,會議討論結果由具體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

公司會議分固定會議與臨時會議。

固定會議有以下幾種:

一、公司全體大會

1、晨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或店長輪流擔任。每天早晨上班第一時間開始,時間控制在6至8分鐘。會議議題必須使全體員工能通過此項會議迅速調整到最佳工作狀態並能梳理當天工作計劃。

2、每週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週一晨會。會議議題為上週工作總結以及本週工作計劃;通報表揚與批評該周表現優秀與表現不佳員工;宣達公司政令;該周所遇到的各項工作瓶頸並提出解決方案;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3、月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月首日8:00。會議議題為上月工作總結以及本月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以及各項獎懲方案。

4、季度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總經理或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月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上季工作總結以及該季度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

5、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主持。時間控制在30分鐘,會議時間為

第四季度的季度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一年工作總結;公司運營情況;下年度工作思路及獎勵表彰優秀員工。

會議紀律:

1、不得無故缺席固定會議,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會前向店長或經理請假並徵得同意方可。

2、會議之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不得無故打斷會議進度。

3、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者把手機調到震動檔。

4、不得無故遲到。由於特殊原因遲到,必須向與會者道歉,説明遲到理由。

5、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有新議題的提出必須示意主持人請求發言,徵得會議主持同意方可發言。

6、各項會議之主持人必須事先對會議有針對性的有所準備,若無準備,視同工作不負責,記小過一次。

第五章培訓學習制度

為保持個人逐步提高,團隊不斷完善,公司高速發展,乖寶寶兒童攝影提倡、鼓勵人人蔘與學習各類技能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特制訂學習制度如下:

定期學習:

A、公司學習班:

由公司組織,統一學習,內容為影樓相關專業知識及規範要求。學習主任由店長擔任。學習老師由店長指定。

B:自我學習:

員工為提高業務水平及相關業務知識,須養成良好學習習慣。為幫助公司員工保持良好學習習慣,公司提供閲覽書籍。

C:業務培訓:

由公司不定期組織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業輔導。公司成員除特殊原因外均須參加。不得遲到、早退、臨時請假。

提升培訓:

公司優秀員工可獲得公司免費提升培訓機會。

學習紀律:

1、學習會場保持整潔、安靜;

2、學習期間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震動檔;

3、無故不得缺課、曠課、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須向學習主任請假,獲准後方可;

5、借閲書籍如有損壞、遺失,按原價雙倍賠償金額或賠償與所借閲同樣之書籍;

第六章薪資制度與員工福利

第一條薪資制度

第一項員工薪資由底薪、業績獎金、綜合獎金、公司福利獎金等構成,底薪與業績提成百分點在各自合約中將會分別註明。其中綜合獎金包括:全勤獎、個人單項業績考核優秀獎、個人綜合業績考核優秀獎、團體業績獎金等。

第二項個人薪資及獎金部分屬機密事宜,個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理可直接與總經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或他人薪資而導致其他員工情緒不滿,造成人心渙散,進而影響公司日常作業時,該員工以泄密論處,罰款100元。

第三項新人到職後,若表現合格,通過評估,可申請核發業績獎金,若該員工表現優異,可提前申請核發。

第四項年終獎金髮放情形根據公司全年業績好壞決定,公司業績愈好,領得愈多,反工、幹部均須對時間之發生而負責。

第十四條在門市營業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調之音樂。

第十五條不得於公開或私底下惡性漫罵、批評、散播不實謠言及挑撥是非,破壞員工彼此團結與和睦。對同事要有禮貌,並熱忱互助。

第十六條門市重視親切服務,温馨的笑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職責客户,漫罵或批評客人。

第十七條尊重主管人員的領導立場,不可發生爭吵、毆鬥與冷戰,若有缺失,應及時與店長反映。

第十八條客人於公司等待時,相關之所有服務人員必須隨時關心問候,不可冷落客人。非自己的客户,但凡公司人員皆有義務代為服務,不得推託。

第十九條門市仍有客人時,無論是否超過營業時間,不可催趕客人及關燈等有怠慢之行為發生。

第二十條答應客人的條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且須白紙黑字,簽名為證。

第二十一條沒有笑容,沒有禮貌,説話口氣差,從業態度不良,電話禮儀不足,因而遭客户嚴重投訴者,立即開除。

第二十二條任何部門皆須維護正常系統,“開單作業制度”尤其重要,公司內各項表格、資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實行“簽名制”,任何員工未正常運作,公司有權不接受其行為成果,並予以相應之扣罰。

備註:第一項被下罰單者,須自行付費,期限自通知日算起核算,一週內必須繳罰罰款,違者累計加倍處罰(未繳罰款者,公司有權暫停核發薪資及獎金)。

第二項任何請辭及離職人員皆須先行繳清各項罰款後,方可請領薪資及獎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清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絕不推諉。

第二十四條“門禁管制”是門市現場人員的職責,非公司正式員工不得於全員下班後再進入公司。

第二十五條攝影部員工妥善保管好攝影部物品,使用完畢歸置原位,其它部門員工非請勿入。

第二十六條隨時保持工作場合的乾淨、整齊、清潔,養成隨手關燈,關門、關水等良好習慣。

第二十七條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摘要等,嚴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攜帶出公司。

第二十八條隨時幫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團結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第二十九條上班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離崗。有事離開崗位時,必須事先交代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服務要求事宜:

1、要求對客人主動握手,大方有禮、親切熱忱。

2、要求一線員工隨時派出名片,並不斷自我稱呼,讓客人清楚記住您。

3、要求員工隨時稱呼客人稱謂,並牢記客户名稱。

4、要求“一手交一手”,陪着客人走的最高服務理念。

5、要求“送客出門七步遠”的送客禮儀。

備註:1、凡屬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門系統流程表、各部門章程、客户資料、聯單收據、作業文件、展售商品、樣本及任何屬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資料等,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

不得私自拷貝、出讓、轉借、佔有、售賣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與要求賠償。

2、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店長可直接進行下單處罰或行政處分,員工亦可向上申訴,申請期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區分公司提供給私人使用之物品與提供給客户使用之物品,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開俱罰單一張,至少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三十三條上班時間接受親友來訪不得超過10分鐘,且僅限於門市招待,不得領至辦公區域。

第三十四條員工就餐後應注意衞生清潔,並隨手把簡易飯盒等垃圾丟至垃圾箱內。第三十五條在店內發現客人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備案,隱藏失物而不上報者,將視為偷竊並做紀律處分。

第九章懲罰條例

第一條未於正常上班時間穿制服及佩帶工號牌者,第一次記警告一次;再犯,罰款5元;累犯,罰款10元。

第二條因服務不當,遭受客户投訴者,除取消該筆業績獎金外,另重罰50元。

第三條有關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及作業程序之任何相關文案、圖像等資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經公司查獲屬實者,一律嚴懲。輕者罰款人民幣50元整;重者罰款人民幣100元整,或直接開除。

第四條對公司所有部門系統流程表格、本冊及聯單客户資料等,凡屬責任範圍,員工皆有填寫作業資料的責任,凡經抽閲、盤查無上述作業時,以延誤時效,妨礙作業論之,每空項罰款10元。若造成嚴重後果者,另行議處。

第五條凡離職員工(不含停薪留職者)或同行作業者,未經店長許可,當職員工不得同意其進入公司下列場所,違者罰款10元:

1、美工部;2、影棚;3、後期部;4、收銀台;5、選片區。

第六條若因公司員工人為疏忽,因而導致發生賠償或退款等問題,將追究責任歸屬,金額賠償部分由員工全額承擔。若是由於銜接不力,則由責任分攤人分攤所賠償之金額。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事項經查屬實者,罰款50元:

第一項不遵守公司各項條例規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項革新制度者。

第二項與顧客或與同事吵架者。

第三項惡意批評顧客、公司及同事者。

第四項未經批准請假,不配合公司調度或無故曠職者。

第五項故意妨礙工作流程效率,或阻礙工作之執行者。

第六項不服從上司督導指正,且態度傲慢者。

第七項服務態度不佳,言語惡劣,表情傲慢,影響公司信譽者。

第八項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生意,抽傭、侵吞公款者。

第九項未按時完成工作進度者,且未呈報彙報者。

第八條在個人全責職區內,無論環境清潔、物品保管、器材維護及金錢收支,皆須付最大之責任,若有嚴重之人為錯失,除須負責賠償之外,並以公司法議處。

第九條各級工作人員在所負責之權責劃分及部門資產管理上,應付全責,若有人為錯失而導致公司財產、耗材及經營上之損害時,須按門市市價或進貨金額的二分之一進行賠償。

第十條部門工作人員凡未按照公司制度開單作業者,一經查獲,則該客户之業績獎金部分,一律不得核發,若發現此種舞弊現象,導致公司財務損失時,將處以10倍罰款。

第十一條客户簽約單應主動説明備註條例後,方可讓客户簽名。

第十二條未按服務規章正常流程作業者,視情節輕重,公司將開具數額不同之罰單。最低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十三條未能發現上一環節作業流程缺失並有針對性加以彌補、指正,且未能同時向上彙報者,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之罰扣(最少人民幣10元整)。

第十四條員工對公司所交付之任務,未能在時效內完成,且又未及時彙報者,形同瀆職。

第十五條“清潔責任區”是員工每日清潔打掃整理的重點,在職人員應盡其義務與責任,不可敷衍了事,未盡責而經抽查不合格者,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十六條未能認真遵守學習制度或學習考核時未能通過,罰扣人民幣5元。

第十七條當月未完成月初設定下達之目標業績,並處罰金100元整。

第十八條在店內偷竊顧客或同事之財物將被立即開除,並視情節嚴重扭送至公安機關。第十九條被公司開除之員工,其薪資於薪資發放日一併領取並不享有任何解僱費。第二十條未盡事宜,店長有權按公司經營原則與公司章程,參照服務規章以及事發實際情況開具罰單,罰扣金額最少10元整。

第十章個人獎金制度

第一條有付出才有收穫,員工個人業績的表現,視為獎金髮放。

第二條門市人員享受業績獎金,所完成業績之前期與後期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條實施個人獎金制度,無非是提升公司業績及營業額,並確保公司與員工相互提升作業,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業績設定參照當月工作計劃,員工超額完成業績,超額部分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條員工該月完成考勤達標,可獲全勤獎,獎金人民幣壹百元整。

第五條員工在個人業績競賽中表現優異,視具體情況,並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單項業績優秀獎。

第六條視員工日常表現,當月綜合考評優異者,視具體情況,並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綜合業績優秀獎。

優秀員工必須具備下列三項原則:

第一項具有對公司完全的忠誠度、認同感、向心力之優秀員工。

第二項具有對公司高度責任感、榮譽心、業績突出之優秀員工。

第三項具有成熟處理事務能力、有溝通協調各部門人員之長才。

備註:此待遇為員工在公司效力期間所享受,若該員工自動離職或與公司解約,被公司解聘等離開公司後,不再享受此待遇。

第八條公司內不管任何獎金條例或專案獎金等,皆不得違反下列各項內容,否則一律不予核發:

1、任何人員有私下串聯、作假、轉讓業績、營私舞弊者。

2、當月未經正常書面請假手續獲准,而私自休假者。

3、未依正常上班時間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4、當月未能配合部門或公司勤務,如人事調動、公務支援、公司會務與業務培訓等規定者。

6、當月被記曠職者。

7、因個人問題,導致客户嚴重投訴者。

第十一章修正增列條例

公司在正常運作及經營下,因工作環境,業務需要,成本變動,競爭壓力及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結構性變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則,而設定此一修正條例。在公司一級主管研議商討後,不定期提出新增條例或修改條例。條例變動後將於部門主管會議中商討,若無異議後,則編列於此章程中,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2

公司員工手冊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目錄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3

二、聘用規定…………………………………………………………………………4

三、入職規定…………………………………………………………………………4

四、工資報酬…………………………………………………………………………5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紀律…………………………………………………………………………9

九、財務管理…………………………………………………………………………11

十、獎罰規定…………………………………………………………………………13

標準企業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範本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户原則

客户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户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户,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户。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絡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絡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絡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絡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絡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絡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絡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絡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煙,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絡人將互聯網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絡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複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的士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説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税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國家税法規定,代税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税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鈎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 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 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户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户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户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説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着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衞生;女性要求化淡粧,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絡”再報自己姓名。

講電話時,聲音應温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説,節約開支)。

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説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説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衞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煙,需抽煙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户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污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泄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件。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户,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 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台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煙。如因接待客户需要,在會議室吸煙,煙灰和煙頭應丟煙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 定義

公司祕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祕密。

8.7.2公司祕密的範圍

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祕密事項。

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祕密義務的事項。

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祕密事項。

其他公司祕密(如高級領導的合同等。

8.7.3 密級分類

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祕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客户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機密級 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祕密級 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祕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 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説的不説。

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閲,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借閲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閲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閲人員不得摘抄、複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複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 獎罰

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説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審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説明。

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購買設備、物品的報銷:

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盤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設備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各部門需購買設備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序辦理報賬。

9.2.3 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的士的,事先應填寫《乘坐的士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 應酬報銷:

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户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蔘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本地客户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户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複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户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户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審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程出差使用。遠程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程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卧、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台、連雲港、青島、温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十一. 解釋權

本手冊自x年x月x日起執行。

本手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審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鈎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蓮~山課件]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鈎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户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置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4

這學期的成長檔案由學校統一印刷,內容由家長和孩子們一同完成,曹老師説這些都會放進學生的檔案裏,一直保存,學校的這個方案我很贊成,比起我們讀書的時候可先進多了,也豐富多了。

國小二年級的你已經1.28米了,留起了小馬尾,背起了大書包,一言一行儼然一副大孩子的模樣!親愛的寶貝,三個學期過後,現在的你已經知道全科滿分是多麼難得了吧?哈哈,沒關係,只要把丟在試卷上的寶貝都撿回來就可以啦!令我們欣喜的並非只有你的學習成績,你專心閲讀的模樣,才是我們最重要的成績!書裏的世界很神奇,是不是?在那裏,我們可以和無數的智者對話,學會愛和感恩,懂得進取與寬容,知道怎樣讓自己健康、快樂!哈哈,好處太多啦!你會慢慢體會到噠!

寶貝,我們愛你!不是因為你有多麼的優秀,也不是因為你有多懂事,而是因為你是我們的女兒,世上再無一個這樣的你!

是的,我們永遠愛你,因為——你就是你!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係: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6

親愛的女兒:

一晃眼,你已經八歲了,時間匆匆如流水,媽媽都想不起你成長的細節,還沒學會做一個好媽媽,你就長大了。對於你的成長,我總覺得付出的不夠多,很多事情沒有做好。告訴你一個祕密,其實我也不會做媽媽,我是和你一起成長、一起學習的,所以你並不是一個人在前行哦!

今天,媽媽要給你寫封信,這也是我第一次給你寫信(以後可能還會寫很多,期待不?),想説的話很多,可是又不知從何説起。我先聲明,我和爸爸很愛你,非常的愛你,我們永遠堅定的站在你的身旁,無論任何時候,無論發生任何事情,所以未來的人生中當你不管遇到什麼困難,你都要堅信,你不是孤獨奮戰,我和爸爸一直在你身邊。

孩子,還記得我帶你看過的電影《灰姑娘》嗎?爸爸媽媽也想讓你像灰姑娘一樣:堅強、勇敢、仁慈、善良。

堅強,這一點很重要。孩子,人生的路很長,有時陽光燦爛,有時陰雲密佈,有時和風細雨,有時還電閃雷鳴,可是孩子,我想告訴你:一切都會過去的。美好的、傷心的、失落的、成功的,一切都會過去,所以不管遇到任何的情況,都要戒驕戒躁,從容面對,都要樂觀堅強,相信風雨之後一定能夠見彩虹。我希望你是露天裏的月季花,陽光下盛放,風雨中依然傲立。孩子,你的名字叫“薇媛”,知道什麼意思嗎?“薇”是薔薇的意思,薔薇花小小的,靜靜的盛開在牆角,不爭奇鬥豔,平凡而美麗,有尖尖的小刺,這是她的個性,薔薇花的花期很長,媽媽希望你像薔薇花一樣綻放出自己的寧靜致遠;“媛”是月亮的意思,在我和爸爸心中,你就是照亮我們心靈的小小的月亮,因為有你,我們感到幸福、知足。

勇敢,孩子,沒有什麼困難是克服不了的,沒有什麼高山是征服不了的,人類征服了世界屋脊——珠穆朗瑪峯,人類踏上了距離地球38萬4400公里的月球。你看,人是不是很厲害?所以,孩子,不要害怕,勇敢向前,螻蟻之力尚可潰千里之堤,那麼你也同樣擁有強大的力量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許這個過程有點難,道路有些曲折,路上可能會撞得頭破血流,可是這有什麼,每一段經歷,都是人生旅途中的一道風景,流血了,擦一擦,抹點藥,就會好的,還要繼續前進,誰成長中不會受傷破皮。

仁慈,這是最基本的人性,每個人都應該擁有仁愛慈悲之心。當鄰居、朋友、同事、家人、同學遇到困難時,你一定要伸出友善之手,幫助別人,也許你的幾句暖心的話、一點微不足道的幫助,就可以讓別人走出心靈低谷,重獲信心。孩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張嘴,可這張嘴除了吃飯,大多數情況是用來説話的,所以上帝給我們嘴是用來肯定別人、説好話的,不能説不好的話,不能罵人,不要吵架,人要正直,要讚美別人好的事情,要有同情心和慈悲心,絕不能落井下場,給別人雪上加霜、傷口撒鹽,這是不道德和惡劣的行為。

善良,我的孩子,你是一個善良淳樸的好孩子,你的世界簡單透明,每次看到你和小朋友玩,吃虧的時候,我就想:吃虧是福,不想教你複雜的東西。無論是多麼好的東西,每次和家人、朋友分享的時候,你都毫不吝嗇,也不多佔,我很開心;看到爺爺奶奶忙碌的時候,你總是自己不先吃,把好吃的先給大人送過去,不忘記每一個人,我就高興;和朋友一起出遊時,你總是百般照顧比你小的弟弟妹妹,我很貼心;見到和媽媽打招呼的叔叔阿姨,你能主動問候,我很欣慰。媽媽希望你能一直這樣簡單幸福的生活下去。

當然,孩子我還想説,我們也有很多的缺點要改正,學習是要付出努力的,爸爸媽媽讓你好好學習,是為了你未來擁有讓自己選擇的能力。孩子,我能看到你的進步,寫字認真了,做事更專注了,我和爸爸感到很欣慰。孩子,我們批評指責你的錯誤,可你卻包容了我們所有的缺點,爸爸媽媽要謝謝你,你是上帝送給我們最美好的禮物。媽媽是一個一生的職業,我很高興擁有這樣的職業,讓我和爸爸陪着你一起成長吧!

王月愛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理解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二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1、公司---即指xx公司;

2、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3、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4、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5、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6、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7、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8、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資料;

9、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10、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理解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11、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12、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13、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14、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第四條:一般規定

1、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2、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3、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4、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2、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3、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4、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歲的男女青年);

5、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1、向行政人事部帶給有關證件;

2、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3、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4、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5、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6、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7、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3、職稱證(有職稱者);

4、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寸照片四張;

6、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7、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8、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忙新員工理解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狀況、講解本職工作資料和要求,幫忙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到達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職責: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四、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職責。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狀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狀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三、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狀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回到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狀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狀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務必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4)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三、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必須主管以上職務職責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狀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潛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務必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狀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狀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推薦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職責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狀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狀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持續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務必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三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持續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六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務必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帶給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能夠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證明;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理解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狀況下,才能夠理解,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狀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2、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四、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帶給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帶給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職責。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能夠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夠得到公司適時帶給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狀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潛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忙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務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係: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2、培養和舉薦人才;

3、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4、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5、改善管理成效顯著;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1、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2、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3、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4、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1、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2、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3、帶給研究之具體推薦,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4、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到達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5、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6、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1、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2、改善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3、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個性獎。年度個性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1、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2、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3、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5、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6、工作時間內喧譁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7、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8、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9、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0、破壞環境衞生者;

1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13、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14、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15、在辦公室吸煙者;

16、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2、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3、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4、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5、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職責者;

6、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7、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2、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3、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5、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6、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7、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8、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9、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10、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1、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12、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13、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14、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15、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資料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1、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3、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4、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5、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6、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7、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8、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9、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帶給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且能夠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狀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職責。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務必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用心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2、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3、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4、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貼合解僱條件者;

6、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9、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10、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11、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12、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3、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14、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15、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16、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17、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18、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9、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20、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21、帶給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2、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23、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24、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25、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推薦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透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透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推薦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取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務必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狀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能夠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職責人或職責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來源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透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能夠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潛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貼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個人工作潛力優秀;

2、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3、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4、到達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5、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潛力和培養潛能;

6、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7、工作績效顯著;

8、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理解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資料,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職責。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資料,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帶給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8

一、須準備的證件(入職前必須交齊,特殊原因必須在入職後一週內辦好交行政人事部)。

1、身份證正本及複印件兩張,一寸相片兩張。

2、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特殊崗位必須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或複印件。

3、湖南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非長沙市户口需辦理)。

4、健康證(星期一至星期五在天心區衞生防疫站辦理)。

5、按酒店規定繳納培訓或試用期費食宿費 元。

二、試用期的有關規定

1、入職員工一般不超過3個月的試用期(培訓期除外),酒店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酌情延長或縮短試用期,員工享受崗位試用期工資為 元。

2、員工從入職當日起須遵守酒店《員工手冊》,如發現員工觸犯國家法規或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的,酒店將按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辦理,並扣發當月工資。

3、試用期員工與正式員工一樣作息,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將請假條交部門經理批示後方能休假。

4、酒店將組織新員工進行培訓並在轉正前進行考核,合格才具有轉正的基本條件;員工如在計發轉正工資之前提出辭職,則其離職工資一律按試用期工資計發。

5、試用期員工離職者,須提前7天(入職員工頭7天為見工期,見工合格者方能正式試用,且此7天一併作為考勤核算工資,若在7天內提出辭職的,酒店將不發放任何工資)以書面形式將辭職報告送交所在部門負責人籤批後遞交人事部,以總經理審批之日起核算時間,7天后到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自入職之日起連續工作不足30天辭職的員工,酒店將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食宿費7元/天);未按正規程序辦理者,酒店將扣其缺勤工資(缺勤指從提出離職之日算起7日內,如:一員工10日提出書面離職,但13日便離崗或要求酒店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其缺勤日為4天)。食宿費予以退還(若工資不足抵扣缺勤工資,將從食宿費中扣除);未經酒店領導批准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食宿費按相關規定退還。

6、員工離職時,按照正常程序辦理,食宿費全額退還。

7、試用期合格者,酒店按規定程序將組織簽定勞動合同,享受酒店合同員工的福利(試用期員工除外)。

三、酒店有關規章制度

1、員工着裝要整潔,男員工經常修理髮腳,留長髮的女員工必須用髮束將長髮盤起,上班要配帶工牌,進出酒店如遇客人、領導要有禮貌地打招呼。

2、員工嚴禁佩戴各種手飾、項鍊、耳環等。

3、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嚴禁從酒店大堂進出,嚴禁乘坐客梯,嚴禁使用客用衞生間。

4、嚴禁使用專供客人使用的設備與物品、偷帶酒店或客人物品出店、偷吃酒店食品。

四、本《入職須知》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離職時需退還給酒店行政人事部。

企業辦公室員工守則 篇19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用户,熱情周到的為用户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用户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並積極解決,應本着為全體職工着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説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於律己,模範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文件,並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並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繫,不得以手機信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性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並採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修理,並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係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獎金係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後;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係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並有節餘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係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後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後;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於兩院暫不執行統一調度,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誌,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數據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彙報,領導同意後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後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閒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信息(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後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後得到用户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數據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並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羣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後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准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後果自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yuangong/reqqwv.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