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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精選3篇)

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精選3篇)

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 篇1

一、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精選3篇)

二、 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 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 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 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 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 機器設備;

3、 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 運輸工具;

5、 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 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 機器設備20xx年;

3、 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 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2)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 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 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 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 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 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3、 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 篇2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茶餐廳員工守則範文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人事政策

1. 建立並維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 使每位員工對公司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 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 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確保公司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 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 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第二條 工作規則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各分店領班級以上的幹部負責任制。

2. 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則。

一. 更衣櫃制度:

1. 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 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人事部安排並照價賠償。

3. 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 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5. 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6. 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7. 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 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電梯。

3.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4.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製作與發放員工餐券。

2. 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 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四. 個人儀容規範:

1. 頭髮: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 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粧,不得戴誇張飾物,不可戴多餘手飾。

3. 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4. 腳部:

男性穿黑襪, 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 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 在營業場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 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 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説話,聽客人説話。

4. 做到四輕—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 接打電話使用統一應答語。

8. 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温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 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 詢問:對不起,請問……。

5. 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 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 給您添麻煩了, 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禮了。

8. 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 接話: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錄用

1. 人事方針:

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公司各級人員任用制度如下:

*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由總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 各分店部門領班、由店長評估核准,部門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 新進人員經人事部面試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上崗培訓三個月後,正式錄用。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 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 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 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 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 未滿十八週歲者。

公司錄用的員工需滿足下列條件:

* 熱愛祖國,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接受能力強。

* 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能認真完成本崗位任務。

* 會普通話,具備一定的表逹溝通能力。

2. 招聘原則:

公司實行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申請人應如實提供各項所需的證明、證件和有關資料。

3. 招聘程序:

A. 各店人員招聘需填寫(人事申請表)後上傳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初試合格者送各有關部門經理進行第二輪面試。

B. 部門經理面試合格後,人事部通知應聘者自行體檢,並由人事部開據<員工報到通知書>才可安排上崗。

C. 應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需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面試批准。

D. 應聘人員在試用培訓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數據:

* 身份證複印件

* 職位申請表(簡歷表)

* 外出勞工務工證

* 健康證(指餐廳工作人員)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 學歷證明

E. 新進人員報到後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新進人員持申請表到各分店,由各分店幹部辦理住宿手續。

F. 新進人員報到後,由各店將新聘員工的<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公司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4. 員工試用期:

試用人員的給薪已是正職員工薪資,表現優良者,由其直屬主管填報試用任免上傳人事部及財務部,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 其直屬主管免職,並填報免職單于人事部和財務部。

試用期內公司和新員工均有選擇雙方的權利,公司可對試用期員工根據其表現及能力提出辭退。試用期滿,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5. 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1年,臨時工合同為半年。

6. 辭職與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如無提前遞交報告,按合同規定需支付公司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7. 離店手續:

離職前必須辦理有關手續,歸還有關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員工手冊、更衣櫃鑰匙、考勤卡等,並做好與部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文件等。同時在公司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

8. 離店退檔手續:

員工在辦完離店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並開具離店證明。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店手續而擅自離店者,公司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第三章 崗位規範:

1. 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 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

3. 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現將按規定處理。

4. 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枱、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煙,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煙。吸煙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吸煙。

5. 各類失職處分: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甲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口頭警告一次。

* 違反儀容、儀表、神態、行為舉止等規範的行為。

* 上班不穿公司規定的工作服,不佩帶員工名牌。

* 上班時未按公司規定戴飾品。

* 當班時串崗,扎堆聊天。

* 當班時吃食物。

* 當班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看書報雜誌。

* 看到客人不問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頭。

* 在賓客面前橫穿行走,別人説話時從中穿行。

*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口哨,哼歌曲。

* 對賓客的問話不理不睬,或回答説:“不知道”。

* 在營業場所內奔跑,鞋底上釘。

* 對上級、同事態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隨地吐痰,丟拋紙屑、煙蒂、果殼等雜物。

* 下班後仍在公司營業場所內逗留、遊蕩。

*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輕度經濟損失。

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以書面警告一次。

* 當班時打瞌睡。

*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 拒絕執行上級的工作安排。

* 違反公司的吸煙規定。

* 未經批准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 不服從工作調動。

* 私下使用他人電腦或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頁面等。

* 向客人索取小費。

* 對賓客、同事態度粗暴,説粗話、髒話。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繳客人或員工遺留物品。

* 超過工作範圍與賓客過份親近。

* 將公司的財產、設施、工具用於個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引起客人投訴。

* 其它類似性質的較重過失行為。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 與賓客、同事吵架。

* 故意損壞或損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賓客或同事的財物。

* 行為粗暴、侮辱或毆打他人。

* 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 參與賭博、充當皮條客,介紹暗娼等違法行為。

* 當班酗酒或躺下睡覺。

*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 未經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户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機密。

* 任何形式的貪污行為。

* 私自啟用公司財務或私下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經批准私配關鍵部位鑰匙。

*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情節嚴重。

*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6. 曠工: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已辦但未獲批准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准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條 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見下表:

職位

底薪

津貼

獎金

全勤獎

年終獎

通訊費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日期:

1. 員工的工資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

2. 員工工資的發放日期為:次月10日。

第四條 員工年終獎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服務滿三個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計發放年終獎。

2. 服務不滿三個月,不發給年終獎。

第五條 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六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 調派與休假

第一條 調派

1. 公司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第二條 給假

1. 下列日期為例假日,假期根據國家法定給予:

元旦

春節

勞動節

國慶節

2. 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行

3. 員工請假按下列規定辦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後,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權限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級醫院或特約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症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喪、產假: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後,上報公司人事部批准後方可休假。

D. 探親假

在公司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E. 公假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於其從事職業相關)。

F. 公傷假: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4. 請假逾期按曠工論處(續假批准除外)

5. 薪資給予:

a. 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給當年年終獎。

b.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後,始為準假。凡未經批准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6. 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准:

a.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b. 門店各部門主管請假/休假報部門經理批准。

c. 門店各級員工請假/休假報店長批准。

7.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説明理由。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成績考核之責任。每三月一次將人員各項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於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將結果分為A.B.C.D.E五等,A等及E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閲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參考依據

第七章 辭職、辭退及開除

第一條 總則

1. 加強本公司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增強公司活力,促進公司發展

2.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視情節輕重有辭退、開除等權力

3. 本公司所有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第二條 辭職

1. 本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應首先向部門主管索要【辭職申請書】,填寫後交部門主管、單位主管簽發意見,再傳至人事部或總經理最終審核確定

2. 領班級以上職務的人員辭職須經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執行

3. 公司員工無論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需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辭職申請被核准後,應向單位主管索要【移交請單】,辦理移交手續

5. 人事部門在員工辭職申請核准後,應及時填寫【公司人員異動登記表】

6. 辭職人員須在【辭職通知書】核准後,搬離公司宿舍,並做好移交工作

7. 未曾辦理辭職手續或於未批准前擅自離職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8. 自動離職者不得享受公司的任何福利及未結算的薪資

第三條 辭退及開除

1. 從公司的長期發展出發,保持人員的穩定性但也保留辭退及開除個別不適合做本公司員工的權利,以維護公司的尊嚴,維護公司全體員工的利益

2.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支付當月工資給予辭退:

a. 所承擔的工作不能勝任,而無過失者

b. 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工作者

c. 因公司業務緊縮須予裁減宂員者

d. 公司全部或部分歇業

e. 一年內記過處分三次者

f. 連續曠職三日或全年累計超過六日者

g.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試不改者

h.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i. 由於其它類似原因或業務上之必要者

3. 有以下行為者,公司有權給予開除:

a. 挪用公款、收受賄賂佣金者

b. 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店)蒙受重大損失者

c. 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d. 藉端聚眾罷工怠工,造遙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經營者

e. 因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之設施、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f. 擅自離職為其它公司工作者

g. 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h. 泄漏公司機密者

i. 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情節嚴重者

j. 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4. 公司及各店按第一條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於事前告知,其予告期為七天

5. 辭退員工時,由其直屬主管向人事部門索要【員工辭退通知書】,按規定填妥後,持證明書向公司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再送人事部門審核

6. 凡被公司開除的人員,應立即辦理離開公司手續,並停發本月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

7. 員工脱離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各項手續,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可停發其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

8. 被辭退員工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9. 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或本店正常營業,工作秩序者,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10. 公司各部門主管,各店部門主管的辭退必須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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