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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四條 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 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羣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 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 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

第八條 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 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並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後留下複印件備查。

第四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後;

2、重複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禦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採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並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並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 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採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 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 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後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 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後,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範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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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 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並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 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後上崗、脱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 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 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後疲勞上班,發現後責令離崗休息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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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 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 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試運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2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信息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網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條 根據政務信息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發佈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信息與新聞。

第三條 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信息員,負責採集、編錄本部門的信息並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 信息員採集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向網站提供,信息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 網上發佈的文件、數據、文字及圖像等信息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網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 應當設置網站後台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嚴禁將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 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 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絡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信息時,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通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網站管理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負責人彙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 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後,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三)、啟用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利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五)、經技術人員確認無法查殺該病毒後,應作好記錄,同時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 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並將系統停止運行;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 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數據庫崩潰,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報告,經負責人同意後通知各相關單位暫緩上傳上報數據;

(二)、技術人員對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採取數據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 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小型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後,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通知技術人員;

(二)、技術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備份服務器的要馬上啟用備份服務器提供網站服務;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繫,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認真掌握單位各項制度、熟悉制度的內容,服從單位保衞部門的領導,完成交界的任務。

2、嚴格執行門衞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迅速處理,並向綜合部門彙報。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對當班未了事宜應詳細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崗執行勤務時,要着裝整潔,待人文明禮貌,處理問題時,要以法規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崗執勤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特殊情況必須離崗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6、執行任務期間不準飲酒,看書刊雜誌、睡覺、洗澡、閒談,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7、當班人員要對出入單位內的各種車輛進行檢查,出入單位車輛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出入車輛所載的物品應與出門證相符,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不準出單位。

8、外單位來本單位聯繫業務人員,職工家屬和來訪人員及車輛進單位時應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人員及車輛出入需登記換證。

9、對違反上述規章制度的人員,適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自負。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台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定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生產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管、各班領班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設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小組名單見附表1)由消防組長負責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小組名單見附表2)。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生產小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領導、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檢查中應着重對廠內吸煙現象進行狠抓狠打,發現廠內吸煙現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第十七條 各生產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要動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負責人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部門提出意見,安全負責人批准,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核,報公司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具

體解釋見下列A、B、C解釋條款)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幹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A、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接作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採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滅。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最大化。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想法或行動。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門衞要忠於職守,不得離崗脱崗,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2、門衞要對進出校門人員進行嚴格的查詢、登記和控制,嚴防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3、門衞有對學校財物進行看護的職責,學校財物出校,務必持有相關部門的證明方可放行。加強對校園重點要害部位的夜間巡查。

4、禁止未經同意的機動車輛入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應明確指出限速限道行駛和禁鳴喇叭等要求,並在指定地點停放,相關人員要履行登記手續。

5、上課期間,不準學生隨意出校,如有特殊狀況要求離校,門衞應在檢查學生持有老師簽署意見的證明後才可放行。

6、門衞要協助學校做好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校門口的安全疏導工作。

7、門衞值班室應有報警電話,持續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

8、值班室內不準酗酒、娛樂,不準長時間接待來訪人員或堆放寄存雜物,持續值班室及其周圍整治衞生。

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與意義

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開展,保障機房設備與軟件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就公司機房管理制訂以下管理辦法。

二、機房人員與出入管理

1)機房必須設置專人管理,並建立機房出入登記制度。未經批准,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隨意無故地進入機房作業。

2)非機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作業的,應該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並認真填寫登記表後方可進入機房開展相關工作。 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該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3)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保存的重要文件、資料、設備、數據處於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並鎖上自己工作櫃枱、鎖定工作電腦、並將桌面重要資料和數據妥善保存等等。

4)任何人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進入機房。

5)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況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6)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

7)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三、機房設備與環境管理

1) 機房管理員應統一管理機房設備,並完整保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的驅動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文件。

2) 路由器、交換機和服務器以及通信設備是網絡的關鍵設備,須放置計算機機房內,非機房專職人員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3) 機房設備的報廢應經相關專職人員鑑定和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申請報廢。機房設備的添置應由機房管理員申請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

4) 計算機房應保持清潔、衞生,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包括温度、濕度、電力系統、網絡設備等)。

5) 機房管理員應對網絡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務器各種帳號嚴格保密。同時應對網絡數據流量情況進行監控,從中檢測出攻擊行為並給予應對處理。

6) 機房管理員應對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數據的非法生成、變更、泄露、丟失及破壞。網絡管理人員應在數據庫的系統認證、系統授權、系統完整性、補丁程序方面進行實時修正。

7) 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機房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安靜。

8) 每日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週進行一次大清掃,對機器設備吸塵清潔。

四、數據保密與備份管理

1) 根據數據的保密規定和用途,機房管理員應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權限、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2) 任何人員未經批准嚴禁泄露、外借和轉移專業數據信息。

3) 機房管理員應做好數據的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數據不得更改。

4) 業務數據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並要求集中和異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5) 備份的數據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數據保管員進行數據的交接。備份數據應在指定的數據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6) 備份數據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五、計算機病毒防範與安全管理

1) 機房管理員應具備堅強的病毒防範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立即處理並通知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

2) 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件並及時更新軟件版本。

3) 未經許可,機房管理員不得在服務器上安裝新軟件。如果確為需要安裝相關軟件,安裝前應進行病毒例行檢測,並告知上級管理人員。

4) 經遠程通信傳送的程序或數據,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5) 機房管理員應隨時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預案規程進行操作,並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6) 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超級用户密碼由機房管理員掌握。

7) 機房管理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種信息資料與數據。

六、機房設備運行維護管理

1) 未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機房設備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件系統及更改設備參數配置。

2) 各類軟件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後方可進行;同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 嚴格按照每日預製操作流程進行作業,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並書面報相關單位責任人批准簽字後方可執行。

4) 機房管理人員應密切監視中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各網點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運行。

5) 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種數據、文件的備份工作。中心服務器數據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並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檔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後查。

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鋼水罐是吊運高温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鈎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幹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幹磨。

(2)鋼水罐裝高温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並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鈎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鑑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繫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二輪、側三輪車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學校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三條: 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校(園)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學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學生春(秋)遊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條: 學校、幼兒園本着“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條 :學校、幼兒園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學的學生,根據年齡特點,分別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對乘車學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及其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員車;乘車時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當心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等。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不要闖紅燈;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等。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第六條: 學校、幼兒園應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杜絕學生家長使用或租用“三無”車輛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聯動機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條: 嚴禁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無法組織學生在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的,學校、幼兒園應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按規定建設體育場地。

第八條 :對於乘坐校車上、下學的,學校、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山東省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對於自行上、下學或家長自己接送學生的,以及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學校、幼兒園必須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第九條 :公路沿線的學生,要建立學校放學路隊制度和小黃帽路隊制度,使學生上、下學佩戴小黃帽或有明顯黃色標誌的帽子,確保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告知學生家長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乘坐摩托車或騎自行車上、下學。發現學生有上述行為後,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該行為,並告知家長。

第十一條: 堅決杜絕將校園、操場等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二條 :學校、幼兒園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交警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並加以落實。

第十三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按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積極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繫,落實保障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第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集體組織用車時,無論時間長短、車輛多少,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縣教育局請示,獲准後方可組織實施。請示中應詳細説明本次活動的時間、地點(含行駛路線)、人數、組織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和受委託旅行社名稱及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第四章 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 嚴格實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將予以表彰;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落實的,或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發生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國小交通安全知識守則

1、堅持徒步上下學,不準在街道、公路上攔車、爬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2、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時,必須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4、嚴禁在機動車臨近時橫穿公路。不準在有機動車通過的道路上做遊戲。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時,不準鈎肩搭背、三五成羣並肩而行,不準邊走邊看書或邊玩耍。

6、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縣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為了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促進學校的文明建設,樹立全校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負責制定實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傳教育和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並處理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二條 協助交警部門維持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秩序,實行校門口、樓梯值班制度。聯繫辦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續。積極完成上級交通安全部門佈置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師生行走規定

一)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不得三人以上並行,妨礙交通。

二)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行人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四)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進行各類體育活動或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五)不準在校內道路上學習騎車。

六)不準在校內道路上扶身並行,騎車帶人。

七)非機動車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第五條 校區內道路規定:

一)不許在校內道路上堆放雜物,妨礙交通。

二)在校內道路上施工,須先到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申報、登記、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在施工路段設明顯標誌,確保行人與車輛的安全,施工後要及時恢復原路面,保證原道路的暢通。

第六條 違章及事故處理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為依據。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分清責任,以責論處的原則。

第七條 學校人員或機動車輛在校外發生交通事故後,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門報告外,同時應向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並寫出事故情況報告。

第八條 對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據交通法規予以處罰。觸犯刑法者將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學校每年對師生員工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一次評比。表彰獎勵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職工和學生,並將評比結果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皮拉力鄉盾都拉國小

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帶給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狀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狀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狀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三、職責

一、職責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狀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持續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一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狀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到達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來源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狀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衞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脱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持續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狀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着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禮貌,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到達“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户時,需使用禮貌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户,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衞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持續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狀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狀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狀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職責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並做好記錄。

6、透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狀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狀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狀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決定狀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決定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決定狀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決定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衞室管理辦法

一、警衞室紀律

1、警衞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持續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衞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與適用範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製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確保安全生產製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製度,並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後由總經理審批,發佈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製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製度評審,本着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製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衝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製度修訂,本着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安全生產製度評審結果。

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總經理審批後,修訂版發佈實施。

4.2.4 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製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准終止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衞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後存入冰箱內,並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衞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標籤: 管理制度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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