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

(一)車輛的管理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着"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複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

一、車輛由所裏統一管理,油料實行限量供應,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借車,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的,應經領導批准,否則不得派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後果,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負責,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二、車輛完工後放回院內指定地點,不得擅自駕車外出。

三、環衞車輛要保持車內外清潔,嚴禁帶泥上路,沿路遺撒,車輛裝滿後,應蓋網再行車。每輛車單位安排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駕駛。

四、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經領導審批後,到指定汽修廠。

五、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發現一次待崗,寫出書面檢查;發現兩次取消駕駛資格:

1、不服從統一管理、調度的;

2、私自外出峽江的`;

3、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

4、在加油、維修、出差加油中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的;

5、酒後駕車的。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3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並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説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二、車輛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乾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

4、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按規定在行駛5000—6000公里內必須進行機油及相關濾芯的更換,更換單件價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車輛需要大修時,必須經主任批准後再行維修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4

一、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一)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二)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違規收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五)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的;

(六)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

(七)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後未履行約定的;

(八)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

二、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

(一)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的;

(二)轉讓、倒賣、偽造出租汽車相關票據的;

(三)駕駛預約出租汽車巡遊攬客的。

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出租汽車經營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行為。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5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行政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組織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後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4條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政部保管,並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行政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及年審。第6條行政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行政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第8條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政經理統一調度,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用車原則

第9條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

第11條合併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政經理調派,合併使用。

第12條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第13條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車輛使用程序

第14條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審核後交行政部。第15條行政部負責安排調度,由行政經理根據需要和車輛調度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行政經理審批後,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准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誌(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後的派車單交行政部。

第5章駕駛員須知

第18條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衞生、懂禮節,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

4.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嚴禁無照駕車、酒後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後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第23條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各種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第26條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如實填寫行車日誌,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誌上交行政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

第6章用車須知

第30條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第31條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由司機保管,另一聯在車輛回公司後由用車人及時註明返回時間送達行政經理處。

第32條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後上下乘坐。第33條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第34條保持車內清潔。

第35條車內禁止吸煙。

第36條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6

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

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

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兑現。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環境衞生專用車輛管理工作,提高車輛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進新區環境衞生乾淨整潔,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衞部門領導負責環衞車輛統一管理和調度,按時按質完成垃圾清運、道路清掃、灑水等環衞工作。

二、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車輛,報批流程如下:由司機填寫維修保養審批單—車隊隊長核實並記錄—修理廠報價—環衞科科長審核—分管副局長或局長審批—送車到修理廠維修—車隊隊長、司機共同驗收簽字確認修理完成,費用按月結制,由修理廠到局財務結賬。未經批准的維修費用自負。

三、車輛加油遵循“先登記審批後加油”原則。

四、每天車輛作業,駕駛員必須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以便車隊隊長核實里程和油耗情況,駕駛員不得事後補填或造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車輛發生事故,駕駛員必須第一時間報告車隊隊長,根據情況報保險公司和交警大隊處理,車隊隊長不能作出決定的須報環衞科科長和或局領導審定。

六、車輛每次作業完成後,駕駛員必須清洗車輛,並按指定地點和車位停放並鎖好車門。

七、車輛由環衞站裏統一管理,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借車。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的,由車隊隊長填寫《其它單位用車單》,環衞科科長審核,報局領導審批後方能派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後果,由派車個人及用車單位或個人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

八、每月車輛修理、加油、出車情況,車隊隊長要負責及時彙總,經環衞科科長核實,報局領導審核後,作為財務報銷憑據。

九、駕駛員日常檢查保養車輛規定

(一)出車前檢查

1、檢查燃油、機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有無滲漏現象。

2、檢查照明信號、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況。

3、檢查制動裝置的工作情況。

4、檢查轉運裝置的連接和工作情況。

5、檢查輪胎氣壓。

6、檢查隨車工具和附件。

7、檢查其它情況。

(二)途中檢查

1、在行駛中,注意各儀表、發動機和底盤各部的工作狀態。

2、在不同轉速下檢查發動機和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3、檢查發動機潤滑油與冷卻水液麪的高度和有坎滲透現象。

4、檢查轉向和制動裝置的狀態緊定情況。

5、檢查轉運軸,緊定情況。

6、檢查輪胎螺帽的緊定情況和輪胎的狀態。

7、檢查其它情況。

(三)車輛作業完畢後保養

1、清潔車輛。

2、檢查風扇皮帶和空調壓縮機皮帶的緊度,必要時調整。

3、檢查輪胎氣壓,必要時充氣。

4、清潔蓄電池外部,並檢查極柱的連接和蓄電池的安裝固定情況。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機油、冷卻水並根據需要潤滑有關潤滑點。

7、檢查整理隨車工具和附件。

十、車輛維修規定

(一)一般常見故障,由司機、車隊隊長、環衞科科長想辦法解決,需要費用的維修必須按程序報批,實行先批後修,駕駛員本人不得擅自作主維修或故意做出車輛故障。

(二)對車輛所更換的部件,價格如實上報,待批後方能更換,舊件隨車帶回驗證。

(三)車輛維修和保養必須在指定的技術好、服務好、價格合理的汽車維修廠進行,要確保一次性維修質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進行維修。

(四)行車途中如發生故障,駕駛員應盡力排除、減輕損壞,確實無法排除時,在保障行車安全的前提下返回車隊維修;如確實需要在故障地點維修,應通過電話彙報、審批後就地維修。

(五)逾齡且車況差、存在安全隱患無法修復、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應及時報廢,確保行車安全。

十一、車輛加油規定

(一)駕駛員如實填寫《出車記錄表》,車輛需要加油時,及時報告車隊隊長,並如實填寫《車輛加油登記表》,車隊隊長和駕駛員同時簽字。

(二)車輛下一次加油時,車隊隊長必須核實加油情況是否與出車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車隊隊長負責核實前一個月車輛加油量與原始登記和石油公司明細單是否相符,附上發票並報環衞科科長審核,局長審批後,交財務報銷。

十二、車輛保險管理

車輛保險採用統一投保方式,根據保險週期,統一選擇一家保險公司,統一簽訂所有車輛保險合同

十三、車隊崗位職責

(一)隊長職責

1、協助環衞科科長組織做好車隊車輛維修、保養、加油、新車入户、年審、報廢等工作,按權限實施日常維修,確保車輛正常運轉。

2、負責抓好全體司機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做好安全生產。

3、負責對車隊車輛及駕駛員的出車作業情況進行督查工作。

4、統計好車輛每月所發生的維修費用和作業量、出車里程、油耗等,為局領導決策出謀獻計。

5、負責處理突發事故,根據需要填寫事故報告。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駕駛員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調配。

(2)實行定車、定員、定路線、定範圍,分清責任,各司其責,主動配合完成任務。

(3)認真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4)裝車作業完成後,負責督促裝車工蓋好網,避免垃圾清運過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車走地淨。

(5)所有垃圾必須清運到指定地點,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偷工減料、半車運送或半路自行卸車。

(6)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7)駕駛員嚴禁酒後開車,駕駛車輛時禁止吸煙,飲食、打電話和閒談,文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8)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轉交(借)給他人駕駛。

(9)駕駛員按要求出車,沒有特殊情況途中不得任意改變去向,確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變去向,則向領導或車隊隊長報告申請。

(10)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經常檢修、保養、擦洗車輛,保證車輛完好,隨時可以出動。

(11)司機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違章後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十四、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8

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遵紀守法,文明駕駛,保證領導和乘車人員的安全,保證公司車輛的安全。

2、嚴禁違章駕車,凡不按交通規則行車所發生的違章罰款、扣證等一切費用、處分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調離工作崗位等處分。

3、嚴禁駕駛員酒後駕車,凡發現駕駛員酒後駕車者,解除勞動合同。對因酒後駕車發生違章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4、公司所有外出車輛實行出車登記,駕駛員憑調度安排填寫出車登記單。

5、駕駛員在出車期間,應嚴格按規定路線行車,嚴禁用車途中按照用車人的意志或自己需要,擅自改變行車路線或增加用車事項。

6、嚴禁駕駛員私自對外借車,特別是無證人員,一經發現,罰款100元,並按其行車裏程補交油款,如出現違章事故,承擔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7、車回隊後,車輛一律停放在規定位置,鎖好車門並上好安全裝置。未經允許,駕駛員夜間私自出車或車輛沒有停放在規定位置的,駕駛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不遵守規定的給予辭退。

8、車輛維修採取定點、統一結算的辦法。凡需維修的車輛先由駕駛員提出,填寫維修申請單,由部門領導批准後,到指定的維修站維修。重大維修應經總經理審批。維修費用財務部統一與維修站結算,按費用報銷程序集中報銷。未經批准擅自維修或未到指定地點維修的,所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個人負責。

9、駕駛員用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要立即報告公司,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10、車輛負責人做到清潔衞生及時保養、維護、維修、勤儉節約、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嚴禁在車內吸煙。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9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客户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公司實際,辦公室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七、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着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0

1、經常性開展機動車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意識。

2、請事假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天,病假需持有醫院證明。

3、隊內所有車輛(機動車、保潔車)實行統一管理,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出車,機動車必須做到6不準,①不準出私車,②不準酒後駕車,③有情緒不準出車,④不準帶病出車,⑤不準在外過夜,⑥不準捎人拉貨。

4、司機、隨車人員必須服從清運隊長指揮,非正常工作用車須經清運隊長的批准。

①凡未經批准私自用車,一律按營利性用車處理,發現後罰款500—1000元,並酌處理,直至解聘。

②司機和隨車人員相互間發生打架鬥毆每人扣1000元。

5、清運實行組長負責制承包路段,每個清運組以司機為組長。

①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管轄路段的清運任務,各個垃圾點必須清理乾淨,不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每發現一次,司機扣款100元,隨車人員扣款50元,特殊情況除外。

②如有垃圾點遺漏,每發現一個點,每人扣50元。

③清運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進行作業,否則每發現一次扣30元。

6、司機及隨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落實起步慢,倒車慢、進出慢;出車前、收車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黃油、機油尺度,前後插銷,清理工具是否齊全。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調整),清運期間對隨車設備、工具進行管護,防止丟失,丟失由本人自行解決。

①運行期間丟失儲備清掃工具,由隨車人員負責賠償。

②凡屬正常機械磨損,配件修理由單位負責,因司機不負責未加機油或人為操作原因造成車輛損壞者,配件款及修理費從司機工資中扣除,並加罰100元誤工費。因平常不檢修,造成螺絲及其他部件丟失者,配件款50%由司機負擔。因不放水,造成水箱損壞或輪胎無氣強行行駛,一切後果由司機承擔並罰款100元。

③司機及隨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司機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責任由司機個人承擔,車輛駕駛員在工作時間如有違反交通規定(車輛違章)由司機人員自行處理,如遇緊急任務車輛違章,經局領導研究酌情處理。

④鎮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40公里/小時,每發現一次扣司機100元。

7、清運垃圾必須倒在指定地點,隨意亂倒,每發現一次扣司機50元工資,並進行清理,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罰款處理者,分別按60%、40%從司機隨車人員的工資中扣除。

8、上崗時不穿工作服,上崗時遲到、早退、離崗、串崗、坐崗、如發現扣除當月績效,嚴重者給予解聘。

9、司機隨車人員有私自放油者,不論多少,一經發現扣司機當月工資並予以解聘。

10、清運人員年齡控制在60歲以下。

11、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1日執行。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駕駛員及公司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

1、初選: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適時招聘駕駛員,應聘者需如實填寫有關招聘表格,並提供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公司從報名者當中進行初選。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工作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安全獎、出車補貼和年終獎金組成。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獎每月300元,駕駛員當月無交通安全事故發全獎,若有一次責任事故,當月安全獎取消,若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責任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且公司有權解聘駕駛員;出車補貼按《鼎成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計發;年終獎金按照公司當年經營效益確定。

三、車輛調用及管理

1、機關機動車輛由行政部負責派遣調度,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派遣。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凡公司領導直接安排用車的,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公司行政部説明車輛去向。

2、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符合車輛使用範圍的工作用車,由使用者提出申請,行政部簽發《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後方能出車,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行政部聯繫,事後補齊調車手續。

3、《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是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乘車者用車後在《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用車,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車輛使用及保養、保管情況。

5、駕駛員若有事請假或休假,應將車鑰匙交於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燃油管理

1、車輛用油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行政部車管人員按車建立燃油台帳,據實登記加油數量。擅自加油不予報銷。

2、做好車輛加油的監控工作,行政部車管人員每月按派車單根據出車行程和單車百公里耗油計算出單車耗油量,凡超出範圍發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擔。

3、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憑《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由車管人員審查記入台帳,行政部經理初審,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複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3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後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説明理由,經行政部經理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報公司行政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維修。

3、車輛大、中修:駕駛員應於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範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將車輛修理費發生額進行統計。

八、車輛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理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司機酒後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3、平時做好車輛檢修,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並立即通知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7、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8、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

主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

同等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2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

次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1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駕駛員職業要求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衞生。

3、遵章守紀行車,決不酒後駕車。

4、厲行節約,在修理、用油、用車上不弄虛作假。

5、不得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6、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散佈、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十、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二)車輛使用

1、每輛車由指定專門的駕駛員負責駕駛,非公司駕駛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在《出車記錄表》上詳細登記。車輛返回後,駕駛員將《派車單》填寫完整,並由用車人簽字認可,作為報帳附件。

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前應對車輛作車況檢查,如有故障或損壞等,應立即報辦公室處理。

4、不出車時,駕駛員須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三)車輛保養

1、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車輛乾淨整潔。

2、車輛零件設備由該車駕駛員負責保管,須保證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車輛的修理或保養事宜,除緊急狀況外,司機應事先申請,在獲得批准後,方

可在辦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總經理核准。

(五)事故處理

1、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公司車輛因公違反交通規則時,如為司機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罰款由公司負責。

2、車輛如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並即刻與公司負責人聯繫,協調處理。

3、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當事司機應配合辦公室負責處理。

4、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者,所發生事故與公司無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六)費用管理

1、由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核定費用計劃和備用金標準,辦公室為每輛車建立費用檔案和維修檔案;經辦公室審核之後,司機方可報帳。

2、車輛的調配使用,用車部門應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發生的費用由用車部門承擔,其結算方式和程序按財務制度執行,司機要認真作好出車登記。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樹立食品藥品檢驗所形象,加強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為藥檢事業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駕駛員(含聘用)和車輛由辦公室管理,建立人員與車輛管理檔案。駕駛員應發揚後勤工作人員安全、敬業、奉獻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藥檢所服務意識,認真做好車輛保障工作。

二、駕駛員管理

第三條 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備政治素質強、思想作風好、專業技術硬的良好品德,努力做到優質服務,愛崗敬業。

第四條 駕駛員是安全行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思想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識,正確操作、精心駕駛,確保車輛、人員安全無事故。

駕駛員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思想。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所裏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增強法制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書的各項條款,保證行車安全。

2、認真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熱愛本職工作,愛護車輛,節約用油,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觀念。

3、聽從領導指揮,服從領導調派,完成領導交派的各項工作。

4、樹立交通安全意識,獨立完成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認真保養、愛護、使用、管理好車輛,確保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出差在外,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場所。

5、認真學習業務,提高駕駛技術,搞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和整潔,不開故障車。

6、及時向領導彙報車輛的情況,及時修理故障車輛,保證領導用車。

7、嚴禁將車輛交給無權駕駛公車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由駕駛員和相關責任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凡因此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並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嚴禁酒後駕車。

8、嚴禁用公車辦婚事,對違反規定,私自出車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9、行車中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嚴禁進行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活動(如閒談、傳遞物品、接打移動電話等)。嚴禁駕駛違章車、疲勞車、超速車、超載車、帶病車、急躁車、賭氣車、莽撞車、盲目車、冒險車。

第五條 駕駛員應熟悉車輛性能,精心愛護車輛,適時檢修保養,減少和降低維修費用;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使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未經同意不得將車輛轉讓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照的人駕駛。

第六條 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需提前請假,並報所長批准。不得將車輛帶回家或放置他處。節假日和雙休日應確保通信暢通,保證特殊情況和緊急公務時隨時用車。

第七條 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有關部門按照交通法規和有關法律處理。

第八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私自放置車輛發生事故;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由辦公室協助處理,有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駕駛員報銷過路過橋費及汽油費必須與出差路線及行車裏程相吻合,並按規定報批。

第十條 駕駛員要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車輛保養水平,熟悉和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按時交納各項規費、參加車輛檢驗審核和駕駛員年審。

第十一條 乘員、乘車負責人安全職責

1、乘車負責人是安全行車的第二責任人,必須維持好安全行車秩序,及時提醒和制止駕駛員的違章行為,監督駕駛員安全行車;

2、在行車過程中,遇特殊天氣、危險路段,危及安全行車時,乘車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行車前乘車負責人要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代,特別要對執行本次任務的危險源、危險點及注意事項進行交代;

4、乘員乘車時必須按規定繫好安全帶,且不得在車內與駕駛員閒談、高聲喧譁和有妨礙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行為發生。

三、車輛管理

第十二條 所備車輛的任務

(一)所領導的公務用車。

(二)監督抽樣用車及各科室工作用車。

(三)其他臨時性接待任務用車。

第十三條 快檢車外出執行抽驗任務和科室工作用車,出市區的,要由用車科室負責人將用車目的、時間、去向等內容向所長彙報同意後,方可。市內用車,口頭或電話向辦公室負責人請示同意即可。

第十四條 外出抽檢和其他工作,需要出差和用車的,填報出差單或培訓單時一併註明所用車輛和同行人員。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規範廠區交通秩序、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合理有效調度使用車輛,滿足正常用車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車輛、駕駛員、員工自備車及一切外來車輛的管理。

3.職責

3.1保安人員負責對進入廠區車輛的管理指揮和導引。

3.2駕駛員(開車人員)負責公司全面貨物運輸、公務接送及突發性搶救急送工作。

3.3行政專員負責調度計劃審核、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績效評估、車輛年檢、違章處理、保險養路費用繳納、燃油費用控制、指導監督駕駛員對所駕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等事項。

3.4行政專員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的調度計劃的起草以及具體調度的執行。

4.作業標準

4.1用車規定

4.1.1公司車輛使用主要用途:

大眾小轎車浙C57C31行政專用(客人接待、對外業務等)

長安麪包車浙C87A07主要對外採購

五菱麪包車浙CYJ351主要對外採購

五菱麪包車浙C79X86主要對外採購

五菱麪包車浙C81X88主要外發、行政後勤物資採購

江淮小貨車浙C29211主要送貨

4.1.2小轎車浙C57C31和麪包車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麪包車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採購部統一管理;除公司允許的特殊人員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4.1.3生產部門須使用貨車時,應提早一天將貨物性質、裝貨量、適合車型、裝貨地點、時間、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調度貨車;

4.1.4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電話説明情況。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追究相關人員賠償責任。

4.1.5小轎車(公務車)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1:30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6:45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徑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訴行政專員;

c)晚上臨時公務用車者,須在20點前告知行政專員酌情安排;

d)行政專員在收集到各部門用車需求信息後,合理安排公務用車;

e)用車部門若未按照上述a)、

b)條提前告知行政專員的,造成無法臨時安排車輛補救的,則由用車部門自行解決。

4.1.5公司小車只限於財務人員外出辦理各項手續,賬務往來辦理等、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繫業務、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區的,需總經理批准,如總經理不在公司,回來後要補籤[出車單]。

4.1.7突發事件用車、接送客人用車不受

4.1.3條款的限制。

4.1.8採購部用車

採購員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0.5--2小時填寫[出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並調派。無[出車單]者,保安禁止出車。

如裝載物品,請用[貨物放行條],應詳填用途及裝載品名、數量。保安人員應就單載品名、數量、規格與實際數相核對,若有不符,應即報請行政部處理。

車輛出廠應將[出車單]交保安簽註時間、起程公里數,並接受保安查點車上裝載物品,保安於次日將所有[出車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檔。

無[出車單]擅自出車,或不接受保安人員查點載貨者,應予小過處分,保安並禁止出車。

公司貨車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不做其它用途。

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門車輛的放行

4.2.1保安人員憑有效的派車單放行,並在車輛返廠時填寫返廠時間後留存;行政專員收回的派車單,分別按順序、月份歸檔好,保存6個月備查。

4.2.2外出車輛下班未及時返廠,行政專員須確認遲返原因後告知人事經理同意;外出車輛無故未返廠的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人事經理處理。

4.2.3員工自備車:公司員工自備車的車牌號需在大門保安廳處備案表中留有記錄,方便進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來車輛:聽從上級領導指示放行車輛,並做好進出登記。具體執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4.3駕駛員管理

4.3.1公司駕駛員(包括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規,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保險費用,杜絕在公司內部道路發生交通事故;若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級領導。

4.3.2機動車輛在公司出入口限速為5公里/時;廠區限速為15公里/時;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限速為10公里/時;不得超速行使。

4.3.3車輛在廠區行駛時,禁鳴喇叭,轉彎前打出轉向信號且減速慢行;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且主動避讓步行人員;非機動車、行人靠右,嚴禁與機動車搶道。

4.3.4公司或外來車輛必須服從保安人員導引,在停車場規範停放或保安人員指定地點臨時停放。

4.3.5駕駛員每天出車前必須重點檢查冷卻、潤滑、輪胎、剎車及轉向等安全系統,認真做好車容、車況檢查維護,如發現部件損壞和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嚴禁病車上路。

4.3.6駕駛員必須聽從調度的安排,接到派車單後,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檢查機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等待(特別是在執行接送客人任務時,務必做到);行駛途中不得吸煙、喝酒,不得頻繁或長時間打電話,不得大聲交談,嚴禁魯莽駕駛(避免時快時慢或緊急剎車現象)、違章駕車;強化服務意識,不講不做有損公司形象、不利於團結的言行。

4.3.7嚴禁證件失效及酒後駕駛,不準超載;出長途車,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長途駕車最長不超5個小時,必要時停車休息,避免疲勞開車。

4.3.8每次(天)車輛用畢歸廠,應對車內進行清理(洗);未經許可,不得付費洗車,每週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駕駛員因自己原因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由其自繳罰款(若不按時交納,責令其交納罰款外,另警告處分),扣除績效安全分。

4.3.10報銷單據做假,按雙倍金額處罰,並記大過。

4.4接送客人用車時,駕駛員除做到4.3條款的規定外,還應做到以下規定:

4.4.1駕駛員應衣着整潔,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微笑服務;

4.4.2對接送客人的派車任務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應隨叫隨到;

4.4.3在執行接送任務期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客人上下車,主動幫客人提、拿行李,清點後並與客人確認,客人表示行李無差錯時才可關好車門啟動引擎驅動車輛;

4.4.4每次接送客人時車輛裏外都必須清洗乾淨,確保車輛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4.4.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對乘車人員在車上的談話,不亂説,不亂傳。

4.4.6保管好客人放於車內的所有財物。

4.4.7人事行政部須安排專人定期檢查車輛是否能持續滿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本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駕駛員准入條件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並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駕駛員准入程序

第二條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願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並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第四條由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的駕駛資質、安全意識、安全行車情況、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初審。

第五條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範、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並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誌、標線培訓;(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並迅速作出處置反應;(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與公司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並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

第三節駕駛員安全行為規範

第七條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或者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並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並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並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不爭道搶行、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閒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客車駕駛員凌晨2點至5點必須在服務區停車休息,並與駕駛員簽訂責任狀,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任何情況下途徑人行橫道時,必須無條件減速,如遇行人橫過斑馬線,必須停車讓行,優先讓行人通過。

第十九條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佔)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誌,並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檢查車內安

第二十三條收車後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安全帶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辦法為全面推廣使用安全帶,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護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十五條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必須要求駕駛人繫好安全帶,同時,要在客運車輛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務區休息發車前等環節提醒旅客繫好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對所車輛安全帶安裝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七條加強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意義及正確方法;在客運站場廣泛張貼、發放倡導安全帶使用的掛圖、車貼、摺頁等宣傳品,讓“安全帶生命帶”主題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五節GPS監管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市、區政府及交通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對旅客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實現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凡我公司旅客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

第二十八條GPS監控系統要有且監控人員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實時監控功能:系統能夠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狀況,GPS監控客户端可通過互聯網或專線實現對車輛實時跟蹤和查看;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為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准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並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為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並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核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餘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預算節餘部分提取30%作為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核。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採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為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範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籤,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衞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核並簽字同意後,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ee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並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於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核合格並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後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於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ee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准,學車人員一律用業餘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於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於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7

一、駕駛員審驗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是國家承認其駕駛車輛唯一的合法手續,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附加税證、車船使用税證、養路費證、尾氣合格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二、駕駛油田自己單位車輛,必須是本單位專職司機或專兼職車管幹部,持有油田交警隊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發的內部上崗證,才能駕駛本單位所指定的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全以上證件,下班後將證件包鎖好或拿回家,防止證件損壞或丟失。防止車輛丟失時給盜竊者方便,給破案者帶來更多的障礙和麻煩,帶證件上班帶證件下班要養成良好習慣。

四、節假日、雙休日實行油田內部規定“三交一封”,把證件和車輛鑰匙交到單位統一保管。

五、駛員和機動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審驗,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駕駛員或機動車輛,不許駕駛員駕車或車輛上路。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為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台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範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後方可報銷。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事後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並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羣眾沒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後發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誌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放範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後,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為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註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後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現車輛有異常現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准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用車規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後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准,並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准並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檢查與考核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准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准超範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如發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並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准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xx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並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定全額賠償。

4、按規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台帳統計評定工作,並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台帳的考核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一類車。檢查中發現因日常保養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或修理,並接受複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准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9

車輛三檢制度

出車前檢查

1、檢查燃油、機油、冷卻水是否加滿,有無滲漏現象。

2、檢查液壓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檢查方向、制動、喇叭、輪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檢查隨車工具、輔助配件是否帶齊。

行駛中注意

1、行駛途中,注意各儀表、發動機和底盤各部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2、中途適當停車檢查傳動軸、輪胎、鋼板、轉向和制動裝置的狀態是否正常。

3、檢查裝載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車後檢查

1、沖刷車輛,車上垃圾及時清除。

2、加添燃油、機油、液壓油、冷卻水,並根據需要潤滑各注油點。

3、檢查風扇皮帶和空氣壓縮機皮帶鬆緊度。

4、排除儲氣筒內的分離水和凝結物。

5、排除故障,使車輛達到出車標準。

6、檢查整理隨車工具。

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管理按照“統一”的原則,特車隊要建立全站車輛台帳。

2、車輛外借時,必須經站長同意,方準出車,車輛超出轄區,必須經局領導、站長同意,方準出車。

3、車輛駕駛員,任何時間不準出私車,有事必須提前請示領導,如發現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的駕駛員,按照獎罰規定處理。

4、車輛駕駛員,定車定人,未經領導同意不準外借他人駕駛、串開車輛。

5、車輛駕駛員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行車路線、行駛里程,收車後特車隊設專人進行核實。

6、車輛駕駛員不允許私自脱線或改變工作任務。

車隊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保養的方針,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汽車隊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駕駛員必須經常對所操作的設備進行檢查、完成初級保養和操作供應知的設備維修、保養知識。

2、設備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配件或總成時,必須報告上級領導,以舊換新,經專業維修人員鑑定後方可領取或購買,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壞要根據情節,按獎罰規定處理。

3、設備維修、保養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開春後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臨時安排。

4、設備由專人操作,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操作,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排除,不得帶病運行。

5、設備外觀要經常保持乾淨。

現有環衞車輛油耗標準

經多次駕駛不同型號的環衞車輛往返龍工作固定路線進行公里和用油量測算,確定目前線路運行的垃圾運輸車百公里油耗標準,各車輛油耗均按實際核定為準。參考上面油耗標準做為發放節油獎勵標準、

環衞車輛駕駛工作流程

1、按時上班

2、車輛出車前安全檢查

3、接受出車調度安排,明確行車路線和工作任務

4、隨車環衞人員明確分工安排到位

5.到達垃圾轉運站,按安全規範流程操作,對行駛路線

6、里程,車輛情況,垃圾清運地點,時間等配合垃圾中轉站如實做好記錄

7、出車任務完成,及時回到車隊交接待命,調度單和行車記錄上交主管人員保管,按照車輛管理制度及時進行檢查,確保車輛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狀態,無異常。

8、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清潔檢查,並保證車輛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確保車輛熄火上鎖方可離開。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0

為加強局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管理,安全圓滿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做如下規定:

(一)派車原則

1、局機關各部門領導到市直機關和其他單位辦理公務;

2、送往市有關部門急快件;

3、接待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領導和外省、市統計系統領導;

4、組織全局性調查、辦公用車;

5、超重的郵件;

6、局職工患急症行動不便需送往醫院診斷,直系親屬病故、喪葬用車;

7、其他必須派車辦理的緊急公務。

(二)派車程序和注意事項

1、符合上述派車原則的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報用車計劃,並填報《公務用車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

2、用車者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嚴格按照用車計劃用車,如有變化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3、司機出車要認真做好登記,便於備查和對司機的考核。

(三)車輛維護、保養

1、凡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應由駕駛員事先報出車輛維修、保養計劃,並填寫《車輛維修審批表》,經“會診”後,一般維修由辦公室主任籤批,超過限額由局長批准。

2、車輛保養、維修必須到由政府採購指定的廠家或專修點維修、保養,提車時要嚴格驗收並在修理單上簽字,經分管局領導審核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平時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和車輛的`最佳使用狀態。

3、統一到由政府採購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單車核定用油指標。報銷車輛通行費、停車費、外出加油費,必須註明時間、事由,經車隊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後方可報銷。

4、實行單車核算制度。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燃料使用登記台帳,對每台車輛發生費用的情況如實進行登記,每月公佈一次,並報主管領導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作風整頓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要遵紀守法,反對自由主義,提倡文明駕車,反對歪風邪氣,要安全禮讓,反對野蠻駕駛。

3、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進行車輛衞生清理,定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保持整車設備安全有效,車容整潔。自覺維護車輛,防止車輛損壞和丟失。

4、服從調度,聽從指揮。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或因服務態度不好,處室意見比較多,反映比較大的視情況給當事駕駛員批評,情節嚴重的停止駕駛。

5、嚴格車輛管理,嚴禁酒後駕車。駕駛員因出私車造成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的由駕駛員本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駕駛員請病、事假超過三天應主動將車鑰匙交給辦公室,另行調配使用。

6、駕駛員私人用車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批准後方可使用。駕駛員安全行車、維護保養、節約用油成績突出者,年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1

為加強駕駛員及公司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

1、初選: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適時招聘駕駛員,應聘者需如實填寫有關招聘表格,並提供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公司從報名者當中進行初選。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工作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安全獎、出車補貼和年終獎金組成。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獎每月300元,駕駛員當月無交通安全事故發全獎,若有一次責任事故,當月安全獎取消,若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責任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且公司有權解聘駕駛員;出車補貼按《鼎成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計發;年終獎金按照公司當年經營效益確定。

三、車輛調用及管理

1、機關機動車輛由行政部負責派遣調度,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派遣。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凡公司領導直接安排用車的,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公司行政部説明車輛去向。

2、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符合車輛使用範圍的工作用車,由使用者提出申請,行政部簽發《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後方能出車,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行政部聯繫,事後補齊調車手續。

3、《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是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乘車者用車後在《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用車,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車輛使用及保養、保管情況。

5、駕駛員若有事請假或休假,應將車鑰匙交於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燃油管理

1、車輛用油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行政部車管人員按車建立燃油台帳,據實登記加油數量。擅自加油不予報銷。

2、做好車輛加油的監控工作,行政部車管人員每月按派車單根據出車行程和單車百公里耗油計算出單車耗油量,凡超出範圍發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擔。

3、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憑《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由車管人員審查記入台帳,行政部經理初審,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複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3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後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説明理由,經行政部經理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報公司行政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維修。

3、車輛大、中修:駕駛員應於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範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將車輛修理費發生額進行統計。

八、車輛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理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司機酒後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3、平時做好車輛檢修,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並立即通知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7、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8、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

主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

同等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2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

次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100元,並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駕駛員職業要求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衞生。

3、遵章守紀行車,決不酒後駕車。

4、厲行節約,在修理、用油、用車上不弄虛作假。

5、不得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6、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散佈、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十、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pzpvg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