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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班主任崗位説明書

大學班主任崗位説明書

篇一

大學班主任崗位説明書

1、認真制訂每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做好每學期的班主任工作總結,定期向系彙報工作。

2、做好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積極作用。

3、針對學生的思想狀況,積極開展政治思想教育,組織好學生的形勢政策教育、校規校紀教育、畢業就業教育,對學生參加黨校培訓和入黨等工作提出意見。

4、指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幫助學生適應大學的學習規律和方法,培養學生形成良好的學風和團結、奮進和諧的班風。

5、分別向任課老師和學生了解學習情況,及時協調教與學關係。

6、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學生合理安排課餘時間。

7、瞭解本班經濟困難同學的情況,主動關心困難學生。

8、公平、公正地做好每學期的綜合測評工作,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工作。

9、負責本班學生的實習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負責學生的畢業鑑定工作,參與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10、密切配合學生工作祕書的工作,做好所需的統計工作,並協助傳達校、院、繫有關通知。

篇二

1.會同繼續教育學院做好新生入學的報到註冊工作,收取書費,發放《學生手冊》,指導學生填寫學籍表、學生證。將學生證填上收費號蓋章後,發放給學生。每學期開學兩週內將本班註冊情況(未註冊的要寫明原因)反饋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工作部。

2.做好新生入學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學習《學生手冊》,選配好班幹部。建立學生通訊方式,以便及時與學生聯繫。

3.通知學生查看《課程表》,告知作息時間、上課教室。

4.發放學生和授課教師用的教材。

5.準確、及時掌握本班學生的學籍變動情況。將班級學生名單發給每位任課教師,負責或委託任課教師對學生考勤,並將考勤表於每學期結束前2週報教學管理部,以便安排考試。

6.每週至少一次到班級瞭解情況,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提高學生到課率。定期召開班會,組織集體活動。負責組織評選和推薦“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7.負責通知學生上課教室、時間調整情況。通知學生考試時間、教室,並強調必須持學生證考試。完成學生畢業前、後大補考的報名等工作。

8.考試時班主任須到考場瞭解本班學生的考試情況。通知任課教師期末考試及正常補考時到常

9.公佈學生成績。如學生對成績有異議,班主任負責與任課教師聯繫核查。

10.組織學生直升本、學位考試的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做好學生的免修、免試、先修課程的統計工作。負責做好學生請假、緩考申請等日常工作。

11.組織畢業生填寫《鑑定表》、採集畢業照片。專升本學生畢業前,收取專科證書。

12.發放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會同繼續教育學院做好畢業生檔案材料的整理和發放工作。

13.完成繼續教育學院、辦學院系、站(點)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三

第一條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和引導學生堅持黨的路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引導和鼓勵要求進步的學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黨員班主任要協助黨組織做好班級黨建工作。

第二條加強新生入學教育。組織新生學習《貴州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貴州大學學生手冊》,幫助學生從各方面順利完成從中學到大學的過度。

第三條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大學生行為規範。

第四條加強班風、學風建設。引導學生增強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尊敬師長,團級同學,關心集體,形成良好的班風。教育學生樹立遠大的理想,開展多種形式的專業思想教育活動;幫助學生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鼓勵和監督學生勤奮學習,及時瞭解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和建議;重視學生獨立思維能力的鍛鍊和創新能力的培養,發揚勤奮、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第五條加強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勵並組織學生參與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科技和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意識;與學生保持交流和接觸,每學期至少與每位同學談話一次,做學生的知心朋友,關注學生的人際交往、戀愛交友、就業擇業、引導學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樹立健康的自我形象,完善人格,增強適應環境的能力,學會與人友好相處,培養學生的自立意識和安全意識。

第六條加強對學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學生人生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節假日返鄉安全、出遊安全等;加強對班級參加重大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如集會、遊行等;加強班級在重大政治事件期間和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穩定教育,保證班級的政治方向。

第七條每學期初制訂班級工作計劃,期末及時向所在學院提交工作總結。

第八條注重選拔和培養學生幹部,組建班委會並指導他們開展工作,培養學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九條每週至少深入學生宿舍一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委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班級全體會議(新生入學時、本班學生出現違紀時、每學期期末考試前、每學年評優時、學生參加四級英語考試前、每學期開學和放假前,班主任均須召開班級全體會議)。

第十條加強與任課老師的聯繫,瞭解學生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召開班級會議,對個別成績較差的學生要單獨談話,必要時與該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交換意見,並及時將家長意見給所在學院。

第十一條 及時向所在學院和有關部門彙報本班學生違紀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紀學生教育要耐心,做到不縱容、不放棄、不袒護,並及時將有關情況與學生家長溝通。

第十二條 認真做好學期班級學生綜合測評、優良學風班、文明宿舍、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評選工作。

第十三條 協助學院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調查、認定和統計工作,做好獎、貸、減、免、資、助、補等工作,幫助學生反映和解決學習與生活上的困難。

第十四條 畢業班的班主任要做好畢業生的信息溝通、就業指導、畢業鑑定、優秀畢業生評選和文明離校等工作,關心畢業生考研或出國進修,協助學院做好推免研究生工作。

第十五條 遇身體有疾病、心理異常和其他特殊情況的個體學生情況,及時向所在學院彙報並協助工作;幫助生病和意外傷害學生做好住院治療及費用報銷工作。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班級開展的各類活動,經常與學生談心,對在學習、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學生要隨時關心、教育和幫助;做好《輔導員(班主任)工作手冊》的記錄工作,每學期期末將《手冊》上交所在學院查閲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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