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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2篇)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2篇)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2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七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八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十九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一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二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固定資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第二十七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九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20xx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二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四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税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三十七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三十八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

況確需使用時,應經總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按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動,完善財務制度體系,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結合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事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所屬企業、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集團公司設在開發區或境外的獨資或控股企業以及中外合資企業除執行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外,還應遵照有關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經營業務以旅遊、施工、房地產、金融、運輸業等為主的企業應執行相應的行業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條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主管財政機關是財政部及財政部駐企(事)業所在地中央企業監察處。主管税務機關為企業所在地的國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 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及權限

第四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應建立嚴密、科學的財務管理體系,實行財務總監的監管制度,以保證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第五條 企業財務部門是企業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監督本企業財會管理工作;編制、執行、分析企業財務預算;對資金實施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參與經營決策,並做好企業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的考核;監督企業財務收支,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正確計算、繳納各項國家税(費);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

財務總監的管理按《集團公司財務總監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的財務管理權限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第一節 企業負責人財務管理權限

(一)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立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資金管理為重點的企業管理觀念;

(二)根據集團公司整體發展而確定的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組織好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確保財務預算和年度利潤目標的順利實現,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三)根據企業規模、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設置企業財務管理機構;

(四)負責組織企業投資的決策,並對決策結果承擔主要責任;

(五)依法保障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履行職責;

(六)接受財務、税務、審計機關等外部和上級財務部門的檢查監督,對本企業發生的經濟損失和重大違紀事項負主要責任。

(七)組織企業制定具體財務管理辦法。

(八)加強對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的管理,督促所屬單位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

第二節 企業財務負責人是指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人員,其權限如下: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規,組織制訂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實施細則;並及時研究國家的各項政策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影響;

(二)組織領導企業財務部門開展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協調企業各職能部門的關係,保證財務部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組織制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成本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考核;

(四)審核企業重要財務事項,對發生的重大違紀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1.審核企業月、季、年度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對報表和報告的正確性負責;

2.審籤限額以上資金的劃轉;

3.負責企業各類資產盤盈、盤虧及損失的審批,並負責組織查明責任;

4.負責各類資產的轉移和租賃的審批;

5.確定企業內部價格的定價原則,簽發企業內部結算價格;

6.正確計算企業產品成本,並對成本變動情況查明原因。

(五)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和項目投資決策,對項目效益可行性提出主導意見,並承擔相應決策責任;

(六)負責企業籌資活動,權衡籌資成本,掌握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發現問題負責向企業負責人提出解決意見;

(七)組織領導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並做好有關部門的協調;

(八)搞好企業各級財會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隊伍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三節 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權限: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財經政策、法規,制訂落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並負責實施與考核,隨時捕捉各種會計信息,並運用到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

(二)負責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辦法,組織正確會計核算,並對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指導,落實規範的會計基礎管理工作;

(三)及時籌措和統一調度資金,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按期報送會計報表,並對報表計算的及時性、正確性負責;

(四)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項目決策,為決策提供準確的會計資料;

(五)負責企業財務預算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定期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成本費用、利潤的執行情況,研究並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六)具體組織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及科學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會計電算化水平;

(七)合理組織人員,科學分工,統籌處理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企業財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子企業和控股公司實行財務總監派出制,以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並對企業財務報告的合法、真實、正確、完整性同企業負責人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章 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

第八條 企業必須據實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得以虛假會計資料設置帳簿,不準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 企業必須實行會計監督,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實施細則。在接受企業外部監管部門監督的同時,加強內部審計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十條 具體要求按照集團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十一條 集團所屬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第十二條 企業應根據各自規模及生產經營特點設置會計機構,企業總會計師,負責協助企業負責人領導企業財務工作。

第十三條 企業會計人員上崗必須符合《會計法》的基本要求,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具體要求按集團公司《企業財務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管理辦法》和《企業財務機構職責範圍及崗位責任制》執行。

第五章 會計基礎管理

第十五條 企業必須建立適應競爭環境的內部管理制度,紮實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全面加強生產、技術、成本、質量、財務、營銷等各項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必須建立完整的原始記錄,健全會計核算資料及各類物資消耗定額和費用開支標準,按月對各項定額進行考核分析,並定期對各項定額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十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體系,並積極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類財產物資盤點制度,一般情況季度、年度必須對各類資產進行清查盤點,進行帳物核實,帳帳核對。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應履行報批手續,確保帳、卡、物相符。

第六章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 企業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必須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大綱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

第二十條 正確執行預算,監督檢查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通過會計信息予以控制,以提高財務預算管理的科學性。

第二十一條 企業財務成本費用預計是根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確定的全年生產經營活動和經營目標的系統化、具體化體現,是企業組織經營活動的依據。通過財務收支預算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下達,作為對各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財務部門必須根據企業的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年度(季度)財務預計。年度財務成本費用預計的內容包括:

1、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預算;

2、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3、現金流量預算;

4、成本預算;

5、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預算;

6、銷售收入和利潤預算;

7、其他預算等。

第二十二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在上年四季度開始編制,經廠長(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後執行,並在次年元月底之前上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和有關部門。

企業財務部門要將各項預算按季、月進行分解,下達各部門,定期進行檢查、分析,並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經營者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彙報,保證年度財務預算的實現。遇到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時,必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准。

第七章 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及子企業資本金按照投資主體分為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所形成的及接受其他企業投入的資本金均為法人資本金,所屬企業同外商合資或實行股份制形成的資本金為外商資本金或個人資本金。資本金的核算與管理按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章程、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籌集資本金。資本金也可一次或分次籌集。一次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以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不低於出資額的15%,並要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交清。

籌集資本金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

1、貨幣資金投資。

2、實物投資。在實物投資當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3、無形資產投資(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註冊資金的20%,確需超過20%的,應當報經集團公司和有關部門批准,最高不得超出305。

4、股票投資。

企業任何形式籌資都必須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在進行資本金驗資過程中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由財政部及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確認產權歸屬。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資者轉讓其出資必須遵循《公司法》和有關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投資者出資的資本金的差額。發行股票的溢價收入、資本匯率折算差額和接受捐贈的財產等列資本公積金。

第八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七條 企業對貨幣資金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還應根據企業情況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各種內控制度。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合理分工,嚴格要求,銀行對帳單必須做到每月核對,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

第二十九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有條件的可設置內部銀行進行內部資金核算,企業內部銀行具有內部結算、信貸、監控和信息反饋的職能。

第三十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九章 存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組織生產活動耗用而儲備的實物資產,一般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銷商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三十二條 企業存貨實行歸口管理的原則,即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歸供應部門管理,外銷商品、產成品歸銷售部門管理,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歸生產部門管理,各職能部門管理實物、台帳,金額統一由財務部門管理,應不定期實行抽查,帳、卡、物必須保持一致。 第三十三條 企業對存貨必須建立明確的計量驗收制度,入庫、領用、轉移必須辦理調撥手續,並由財務部門據實核算。計量器具每年度由技術監督部門校驗。

第三十四條 企業存貨的計價原則上統一採用一種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動。

企業必須建立比價採購制度,在企業價格委員會的指導下,實行貨比三家,擇優採購。

第三十五條 企業對存貨應當建立盤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對帳實不符情況要查明原因,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企業年終必須進行徹底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以保證會計年度決算資料的準確性。具體實施細則要符合集團公司流動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標準原則上按照財政部規定執行,但結合集團公司情況制訂的固定資產目錄,企業必須遵照執行。

第三十七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採用平均年限法,(股份制企業採用加速折舊法)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由企業提出申請,由集團公司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並應在財務報告中加以説明。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對固定資產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對帳實不符情況查明原因,作相應帳務處理。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固定資產實行由使用部門、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使用部門、管理部門對實物負直接管理責任,財務部門負核算、監督、考核、檢查的責任。 第四十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一條 企業工程項目在施工前要認真進行可行性調研,建立項目審批制度,建立在建期間的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預算審查,竣工驗收批覆及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條 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生產所形成的可對外銷售的產品,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扣除税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業試營業的收入,應列入當期損益),發生的支出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三條 雖已交付使用,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資料估算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決算辦理完畢後,按批覆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第四十四條 企業已發生的應計入工程項目的借款利息,屬尚未交付使用的,計入在建工程的價值,已使用的計入當期費用。

第十二章 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 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或評估確認價值計價。除企業合併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第四十六條 遞延資產按原始成本計價,按受益時間在有效期內均衡分攤,計入製造費用或管理費用。開辦費用從開始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低於五年的期限均攤入管理費。

財政部門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第十三章 投資管理

第四十七條 企業投資管理權限在董事會。長期投資超過十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第四十八條 企業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應積極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投資的立項審批、跟蹤檢查、評比考核等工作,審計部門應對投資項目的收回及收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十九條 企業的有價證券應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實行續時登記、定期檢查的制度。有價證券辦理抵押時,應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在備查薄上記錄。

第五十條 投資成本的確認,應以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税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

第五十一條 處置投資時,投資的帳面值與實際取得收入的差額,應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五十二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三條 企業應按會計核算的要求,分設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科目對工業企業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核算。

第五十四條 企業應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成本考核制度,編制年度成本費用計劃,按月或季度分析成本費用升降原因,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十五條 企業成本費用核算應堅持權責發生制原則,不應以估計成本、計劃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若企業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按月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六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成本和費用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五章 收入管理

第五十七條 收入的確認原則:

(一)產品一經發出或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一經提供,同時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權利證據時,應確認收入;

(二)採用分期收款銷售時,可按合同約定的各期應收款項或以本期實際收到的銷售價款確認收入;

(三)採用預收貨款銷售時,商品發生即可確認收入;

(四)委託代銷銷售時,當代銷單位將售出商品代銷清單送到時,不論代銷單位是否將貨款匯到,即可確認收入;

(五)在交款提貨時,如貨款已收到,提貨聯送交財務部門,無論商品是否發出,即可確認收入;

(六)出口商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即可確認收入;出口的商品確認收入一律以離岸價(FOB)為記帳基礎,如按到岸價(CIF)對外成交,在商品離境後所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外匯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佣金和財務費用等,以紅字衝減收入。

第五十八條 企業內部非生產部門使用本企業產品,不得以成本價格進行內部轉帳,而應以售價列為企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 企業來料加工業務,節省的原材料末退回來料單位,留歸企業所有,應按合理價值列為收入。

第六十條 流通企業發生的銷售折讓、銷售退回、銷售折扣,應衝減當期收入。

第六十一條 外貿業務發生的出口佣金應調整當期收入,即付給中間商的佣金衝減當期收入;收到中間商的佣金增加當期收入。

第十六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六十二條 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成果。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集團公司下達並予以考核。

第六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時,可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不足彌補時,應由税後利潤彌補。

第六十四條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税後利潤分配,應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關規定進行分配。 第六十五條 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

第十七章 財務報告

第六十六條 企業應按《企業財務報告制度》的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財務報告。根據《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要求,上報企業有關資料。

第六十七條 具體要求按照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執行。

第十八章 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六十八條 企業財務部門應設置會計電算化管理崗,並建立相應崗位責任制,明確權限及責任。

第六十九條 企業使用的會計電算化軟件應經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驗收,集團公司下發的各種軟件應妥善保管,不準外傳、轉讓。

第七十條 企業應用計算機編制的憑證、帳薄,必須符合會計電算化規範的要求。

第七十一條 企業應做好會計電算化憑證、帳薄、報表及有關會計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每月會計資料要有二套備份盤,每季打印的帳薄、報表應裝訂成冊,年末應將全部資料整理成冊,交檔案部門保管。

第十九章 合併會計報表管理

第七十二條 合併會計報表的範圍,應包括所有的子企業和由集團公司控股的被投資企業。對納入合併範圍的企業應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第七十三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合併會計報表都必須以公曆年度作為會計期間,並執行集團公司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政策。

第七十四條 各企業應按集團公司規定的時間和統一設定的合併會計報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關明細表報送相關資料,上報資料應有債權方對帳清單,以備核對。

第七十五條 集團內部相互之間業務往來的會計處理應嚴格貫徹權責發生制原則,相關的帳務處理必須符合集團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二十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七十六條 企業會計檔案管理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及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企業會計檔案的範圍應包括:企業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包括備查帳),會計報表,財務預算,財務成本計劃,經濟合同,財務評價指標資料,財務分析,會計制度及規定和相關的各種批覆等會計資料。

第七十七條 企業會計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檢查歸集會計檔案,到期必須整理入庫,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會計檔案查閲制度,凡需查閲會計檔案者,需寫出查閲檔案的書面報告,註明查閲範圍,經會計主管批准後方可查閲,管理人員應嚴格登記。凡需借用會計檔案者,借閲報告應經會計主管批准後,管理人員方可辦理借閲手續,閲後及時歸還銷號,以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第八十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八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3

一、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崗位職責及人員交接制度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於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祕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佔、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鑽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鑽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9.公司聘請專職財務人員和會計師及出納人員。

10.財務部部長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財務部部長主要職責如下:

a)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b) 審核公司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c) 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d) 監督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11.監事會是公司的財務監督主管部門,負責從業務上對公司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12.公司的財務部部長,在總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a) 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b) 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

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c) 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d) 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e) 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f) 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

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3.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14.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15.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內容真實,日清月結,按期報帳,每月10日之前將上月財務報表送至每位股東各一份.

16.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17.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二、內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範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則

1.公司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二)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的使用資金,監督資金的正常運行,維護資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強財務會計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內容

1.財務會計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管理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會計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的祕密。

2.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3.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填制人、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4.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薄。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應前後相一致。

5.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由專人複核,重大事項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6.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薄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賬的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7.建立會計核算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者應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8.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三、業務規範制度:

(一)、簽訂《代理記賬委託協議書》

委託人委託本公司進行代理記賬時,應當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除具有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還要包含以下內容:

1、委託人、受託人對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應承擔的責任。

2、會計憑證的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

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5、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二)雙方的義務責任及權利

1、代理記帳委託人應履行的義務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者編制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業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

(4)對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2、本公司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會計法律和法規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委託人示意做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始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四、代理記帳的操作規範

1、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專業會計人員,非會計專業人員,不得從事代理記帳工作。

2、代理記帳人員未得到客户認可,公司必須根據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滿意為止。

3、定期向客户瞭解代理記帳人員工作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加以改進。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如阻止無效即向公司彙報或向主管財政部門彙報。

5、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託單位。

6、承接代理記帳業務時,必須向客户説明代理範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和收費標準,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或擅自收費。

7、不得在委託單位或通過委託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記帳人員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9、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五、現金、費用支出審批管理

1、公司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3、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

4、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總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公司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7、公司日常經營性開支,業務往來及營銷差旅費用,均以節儉和控制成本為原則,報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再合理支配使用。

8、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9、凡委託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准。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視金額大小按第四十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業務費用的使用和支配,按利潤的適當比例提取,由總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12、嚴禁公司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14、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當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六、 內部稽核制度

1、 本制度所涉及的範圍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審核,以及對收入記帳、支出報銷、費用收支、成本核算、資金劃撥及各項利潤税金的解繳等會計事項是否符合財務會計制度。

2、 公司的會計在從事報銷業務時,要嚴格按有關《財務報銷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於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應向單位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對其它會計業務的處理也要認真依照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辦理。

3、 出納在複核需要經辦的憑證時,對不真實、不合法、不規範、不正確的憑證有權拒絕辦理,並同會計人員提出拒辦理由。必要時要向財務負責人反映。

4、 會計電算化人員,負有全面稽核的責任,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會計憑證、帳簿記錄和會計報表,有權要求更正補充,對嚴重違反財會制度的經濟事項,應向會計機構負責人提交書面報告。

5、 會計人員、複核人員、稽核人員,對於違法的收支,不予制止,不予糾正,又不向有關領導提出書面意見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6、 財務部門負責人對企業的稽核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a) 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單位的稽核制度,促使稽核工作的有效全面的展開。 b) 確定定期稽核、日常稽核的時間、內容、方法,並負責對稽核中出現問題進行處理,對各項責任的鑑定。

c) 組織並參與不定期的抽查審核工作。

d) 對於所接到的書面意見,必須要在10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對其決定承擔責任。

e) 簽署各項稽查報告,並對報告承擔責任。

七、 企業財產清查制度

1. 第二十三條 建立健全企業財產清查制度,是確保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 符的需要,同時強化了會計工作的反映控制能力。

2. 第二十四條 通過財產清查可以及時發現財產管理方面的存在的問題,健全財產的保管和核算制度,以及保護財產的完整與安全。

3. 第二十五條 財產清查便於核實各項應收應付款項的結算情況,避免損失,有利於維護財經紀律。

4. 第二十六條 財產清查的範圍包括:

a) 所有的固定資產、材料,在產品、產成品,未完工程及其它物資。 b)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銀行貸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等。

c) 各種結算款項等。

d) 在途材料、發出商品、委託其它單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物資。

e) 受託加工或保管的財產物資。

5. 第二十七條 財產清查可分為全面清查和專項清查、日常清查。財產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終決算時進行。專項清查主要是各種貴重物資或流動性較大的物資進行的清查,以及有針對性的清查。日常清查重要指現金出納人員每日清核,銀行存款每月一次的核對。

6. 第二十八條 全面清查與日常清查可定期開展,而專項清查既可定期開展,也可根據需要不定期開展。

7. 第二十九條 我單位的財產物資實行“實地盤存制”。

8. 第三十條 財產清查的組織

a) 建立由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組成的清查小組,實施財產清查工作。

b) 制定有關的財產清查計劃,確定財產清查的對象、時間範圍,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並明確各個職責。

c) 財會部門應於財產清查前,對財產物資帳目作一次全面清理,保證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

d) 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檢測工具和檢測標準,同時準備好有清查表冊。

9. 第三十一條 財產清查的方法

a) 對於庫存現金的清查可採用實地盤點法。在出納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核實庫存金額,再與現金日記帳,以及會計帳進行核對查明帳實是否相符。

b) 對於銀行存款清查,採取與開户銀行帳目應付核對的方法,主要用銀行日記帳與銀行簽發的對帳單,餘額表相核對。同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c) 對存貨的清查,採用實地盤點,技術鑑別的方法清查,要做數量和質量方面的清查,並編制存貨清單報告表。

d) 固定資產的清查要在保管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數量的清查和質量的評估,同時編制固定資產盤存表。

10. 第三十二條 對財產管理人員的獎罰辦法。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 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後,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託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以備需查時用。

2. 對每一客户建立檔案,並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户概況、代理記帳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得歸檔。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歸檔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4. 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送報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並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5. 每季度由監督部檢查檔案管理工作並彙總至經理辦公室。

6.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7.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8.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20xx年。

9. 採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20xx年。

10.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主管部門和税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 會計電算化管理

1. 負責公司會計憑證的數據錄入工作;

2. 各種電算化的操作,以及軟件的維護;

3. 負責會計帳表的生成以及存檔編號;

4. 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查詢工作;

5. 負責會計稽核與事後監督工作。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4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附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5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統計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制定公司計劃、統計及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實行統計、會計監督,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2、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行經濟改革,對集團公司內建立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搞好責、權、利相結合的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

3、負責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各項費用計劃、資金收支計劃,並督促實施。

4、負責推行全面經濟核算,協同企管辦推行目標管理和雙增雙節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指標、核算、結算、分析五個體系,確保集團公司利潤計劃的實現。

5、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技術經濟定額、費用限額、內部核算價格,並檢查執行情況,做好財務、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類、彙編工作。

6嚴格執行成本管理條例和會計人員規則,認真審查報銷單據,做到先審核後結算,餘則付款,複核後再記帳。

7、負責向金融機構的資金籌措工作。

8、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及時辦理銷售結算,配合有關部門清理債權債務,及時上繳利税及各項基金,採取有效措施,加速資金週轉。

9、負責建立健全三級核算制,加強對所屬各級部門、班組經濟核算員的業務指導,建立核算台帳、圖表(班組按日公佈核算金額)。

10、與公司企管辦共同制訂目標成本管理相關考核指標及其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

11、參與協助物流部做好原材料、產成品的盤點工作。

12、負責做好焦爐生產的單孔測定工作。

13、加強會計核算的微機管理,負責制定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並做好硬件的保養及軟件資料的保管、_工作。

14、負責開展經濟分析,按月檢查財務及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執行情況,提出經濟分析報告,提出有關增收節支措施,努力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指標。

15、負責編制、彙總、平衡和修訂公司年、季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統一上報下達。

16、負責做好生產、經營進度的統計工作,按日、月、旬反映生產、經營進度,及時編報各種生產經營報表。

17、負責監督公司所屬資產的管理,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登記、造冊、編號、立檔工作,確保公司財產完好無缺。

18、負責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審議技措、技改和大修等工程計劃,合理、合法地使用各項專項資金。

19、負責公司財務帳冊、憑證、報表的歸類、裝訂和保管,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20、負責公司資產的保險工作和資產損失後的理賠工作。

21、負責對本公司及所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財務核算工作。

2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範公司財務會計行為,保證和維護公司全體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財富最大化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應於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及下設的各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財務會計管理體制為統一領導,歸口管理,財務會計工作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業務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依法行使公司的理財自主權,對公司的財產完整和盈虧負直接責任;全面負責公司財務決策、指揮、控制、監督,審批財務預算和投資預算方案;接受主管部門、財政、税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和審計。總經理負責公司投入的各項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管理,財務部門負責本公司成本計劃、費用和投資預算的申報,並按照公司財務管理規定及有關批准的計劃、預算執行。

二、財務會計機構與財務會計人員

第五條財務部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負責,財務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負責組織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日常工作,參加本公司經濟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會議,參與本公司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本公司其他經營活動決策。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根據財務會計業務需要設置財務會計工作崗位和資金管理崗位。

(一)財務會計崗位分為:預算計劃、總賬、往來款核算、材料核算、工資核算、固定資產核算、收入、成本費用核算、報銷、税務、稽核、檔案管理等。

(二)資金管理崗位負責公司資金的計劃、融資工作的具體實施。資金管理人員應具備財務會計工作人員應具有的素質和技能。

(三)會計工作崗位實行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會計人員的崗位根據需要進行輪換。

第八條會計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敬業愛崗,忠於職守;熟悉法規,精通專業知識;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嚴守祕密;樹立熱情服務的意識;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大專以上學歷;

(三)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公司與會計有關的相關知識;

(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五)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第九條

財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忠誠於公司,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會計工作,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十條

公司財務會計人員由公司總經辦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考核,提出意見,根據公司規定程序批准聘任或解聘。

三、會計事務管理

第十一條

各項會計事務的處理,都必須符合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科目組織會計核算。一級科目按照統一的科目編碼、名稱設置;二級科目按照公司規範的部門名稱、產品品種、內部核算單位、開户銀行、固定資產分類辦法、二級科目編碼辦法設置;三級科目按照經辦人員、成本費用項目等設置;四級以下科目,財務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第十三條公司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手續完備,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

第十四條會計憑證的管理,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具體要求如下:

(一)原始憑證的要求: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等,不得以白條或者假髮票充抵,發票的填開要符合税務部門的要求,繳納增值税的所屬公司外購貨物應取得增值税發票,貨物購回後辦理入庫手續,隨同入庫單一同報賬;自制的原始憑證由公司統一制定並印刷,必須有經辦單位的負責人、經辦人簽名或簽章。

(二)公司對外填開的發票必須按照税務部門的要求,由專人填開、保管和歸檔。

(三)日常報銷、結算的單據,出納人員應當在單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轉賬”等印章;涉及衝賬及補付或收回餘款的,出納人員應開收據。

(四)公司統一採用通用記賬憑證格式。

(五)記賬憑證必須根據審核無誤後的原始憑證填制。

(六)記賬憑證填制要求:按照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內容,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日期清楚,摘要簡明並能準確地表達業務的具體情況,會計科目使用正確,金額準確,經辦人員、會計、出納、審核人員簽章清楚,編號連續。

(七)每一記賬憑證只能反映一筆業務,先借後貸。

(八)每張記賬憑證後必須附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可以外來、也可以自制。

(九)記賬憑證錯誤的更正:對於已記賬、結賬的記賬憑證,如果發現錯誤,應按照規定採用紅字沖銷法或補充更正法,不得隨意調賬。

(十)記賬憑證的審核傳遞、保管的要求:

1.審核傳遞:出納人員根據公司規定的審批後的單據編排序號並登記出納賬→會計人員進行微機初錄→財務負責人審核後入賬。

2.保管:月終對賬結賬後,及時整理憑證,裝訂成冊,加具封面並按照封面要求填寫內容後歸檔保管。

第十五條會計賬簿的管理

(一)公司按照統一的會計科目設置總賬和明細分類賬。

(二)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出納人員管理的賬簿,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登記、結賬,並核對庫存現金,每月末同會計核對賬目。

(三)計算機打印的賬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後裝訂成冊,並由記賬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財務的副總簽字。  (四)會計賬務每月結轉一次,按規定結出“本月合計”、“本年累計”和餘額;出納人員應每日結賬並同庫存現金核對一致。

第十六條為了保證會計數據真實完整,會計、出納人員應經常對賬,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現差異,及時報告。

(一)賬證核對應在編制記賬憑證記錄賬簿時進行。

(二)賬賬核對應在每月月末結賬前進行。

(三)現金賬實核對應在每天下班前進行,銀行存款同開户銀行對賬單核對每月進行一次。

(四)各種往來賬同債權、債務單位賬目核對至少每季度核對一次。

第十七條會計報表管理

(一)會計報表必須在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的基礎上編制,保證會計報表的準確性。

(二)會計報表的編制必須客觀、公允、真實。

(三)會計報表封面必須加蓋公司公章,並有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製表人簽章。

(四)會計報表必須符合《企業會計報告條例》的要求。

(五)會計、出納人員應經常對賬,盤點實物,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發現差異,及時調整處理。

第十八條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均須歸檔並妥善保管。除法律和有關規定明確的人員可以調閲、查閲會計資料、檔案外,其他人員無權調閲、查閲。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財務人員要對所經管、處理的會計事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財務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和公司紀律,不得將公司的會計信息等經濟情報對外泄露。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公司出納辦理工作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監交。

四、電算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現代化管理,公司財務實行電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電算化工作由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負責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根據電算化工作的需要,結合會計基礎工作,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對電算化後會計工作崗位劃分為:電算主管、軟件操作、審核記賬、電算維護、電算審查和數據分析。

第二十四條電算主管崗位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的運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職責為:

(一)負責電算化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監督並保證本系統的正常運行,達到合法、安全、可審性要求。在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到場,並組織有關人員儘快恢復正常運行。

(二)協調系統各類人員之間的工作關係。

(三)負責計算機輸出的賬表、憑證的數據正確性和及時性的檢查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各有關資源(硬件資源和軟件資源)的調用、修改和更新的審批手續。

(五)負責對本系統各類人員的工作質量考評,以及提出任免意見。

第二十五條軟件操作崗位負責輸入(記賬平整和原始憑證)和輸出會計數據(包括打印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及部分會計數據的處理工作,要求具有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水平。職責為:

(一)負責有關子系統的數據輸入、數據備份和輸出會計數據工作。

(二)嚴格按照系統操作説明進行操作。

(三)數據輸入操作完畢,應進行自檢核對工作,核對無誤後交數據審核員複核。

(三)對審核過的記賬憑證及時記賬,並打印出有關的賬表。

(五)每天數據操作結束後,應及時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六)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隨意泄露,並定期更換密碼。備份數據應妥善保管。

(七)操作過程中發現問題,應記錄故障情況並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

第二十六條審核記賬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通過計算機查詢有關會計指標,定期向領導彙報本公司財務狀況;要求具備會計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其職責為:

(一)負責憑證的審核工作,包括審核各類代碼的合法性、摘要的規範性和數據的正確性。

(二)對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不規範的憑證退還給各有關人員修改後確認。

(三)對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和輸出的賬表不予簽字確認。

第二十七條電算維護崗位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根據領導要求,採用會計軟件報表模塊或通用報表處理軟件製作單位內部管理分析報表;本崗位要求具備計算機知識和會計知識,經過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其職責為:

(一)定期檢查軟件、硬件的運行情況。

(二)負責系統運行中軟件、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

(三)負責系統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四)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軟件的完整性、適應性和正確性維護。

第二十八條電算審查崗位負責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要求具備會計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

第二十九條數據分析崗位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數據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水平。

第三十條對錯誤憑證只能用紅字衝回,嚴禁任何人員修改會計軟件的數據庫。

第三十一條嚴禁用財務記賬的計算機上互聯網和在網上聊天;財務部統一購買光盤、軟盤,並統一管理,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盜版光盤在計算機中安裝其他軟件;嚴禁在計算機中安裝遊戲軟件和玩遊戲。任何人不得將光盤、軟盤帶回家中或無關人員處,財務人員出差,需要隨身攜帶財務電子數據的,需報公司主管財務領導批准。

第三十二條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將數據壓縮加密後,利用互聯網進行數據傳遞。在不進行網絡傳輸時,將網絡連線從調制解調器中拔出。

第三十三條公司系統管理員定期檢查文件的完整性,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登記在工作本上,定期向公司財務負責人彙報;定期查殺計算機病毒,定期備份硬盤數據。

第三十四條公司系統遇到計算機硬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主機或找不可靠人士修理,必須報告財務負責人,由財務負責人安排人員處理。  第三十五條財務軟件的升級,由公司財務部報請主管財務領導統一安排。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的全部文檔資料,視同會計檔案保管,參照公司有關的管理制度執行。

(一)電子檔案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存放地點應當考慮不可抗力的影響。

(二)財務人員必須遵守公司財務保密規定,輸入電腦的信息屬於公司機密,未經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機密文件應當設置密碼或進行寫保護。

(三)操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退出會計軟件,防止被非法操作。

第三十七條定期對硬盤數據進行雙備份,並妥善存放、保管備份軟盤,遠離磁場和潮濕、高温的地方。

第三十八條賬簿可半年打印。發生業務量少的賬簿,可滿頁打印;現金、銀行存款賬可採用打印輸出的活頁賬頁裝訂。

第三十九條財務部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定期對各電算崗位進行考核,所有財務人員應接受電算化知識培訓。

五、費用開支審批權限與程序

第四十條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所有的收入、成本、費用預算;資金使用計劃;職工福利計劃;投資規劃;年度利潤分配執行方案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日常費用開支項目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二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預算外支出的,應在每月月初由採購部門和財務部門一道,編制預算外支出計劃,按規定程序申請,經審批後,視同預算內支出進行日常管理審批。

第四十三條公司物資採購審批程序如下:

經辦人(填報)→部門負責人(確認)→質量管理部門(檢驗)→物資管理部門(驗收)→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查)→

第四十四條公司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如下:

經辦人(填報)→部門負責人(確認)→財務(審核)→分管領導(審查)→公司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五條金額------元以下的借款,除以下特殊情況外,財務部門不予辦理:

(一)職工因工負傷救治支出;

(二)自然災害救災支出;

(三)因公偶然突發性事件處理。

第四十六條費用審批權限

預算內費用,按照規定權限和上述審批程序所涉及到的人員簽字方可報銷。

第四十七條出差人員回公司後2天內必須到財務部門報賬,交回剩餘借款,否則,公司按日收取20%資金佔用費。

第四十八條公司形象宣傳費用根據總經理審批計劃,據實報銷。

第四十九條公司印刷品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統一印刷併發放,印刷費用由公司財務部和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預算共同控制,並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十條其他日常費用的報銷,由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的安排和公司資金狀況執進行控制和報銷。

六、籌資管理

第五十八條公司可利用從金融機構貸款、向其他債權人借款等方式籌措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第五十九條從金融機構貸款,按照審批權限經董事局審批後,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辦理。

第六十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須從金融機構貸款的,應向公司財務管理中心申報,財務管理中心審核並報經董事局或董事局主席批准後,下達貸款指令,公司方能向當地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配合辦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短期和中、長期資金使用計劃,進行籌資方案的比較分析,提出優化籌資組合的籌資決策意見。

第六十二條賒購商品和以其他商業信用等籌資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公司生產經營,涉及發生籌資成本和改變籌資計劃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資產管理

第六十四條資產是指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六十五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賬款、待攤費用、存貨等。

第六十六條公司及各所屬分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三)購買農副產品、原料等必需的現金支出;

(五)結算起點(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現金支出。

超過以上範圍的各項支出,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六十七條銀行預留印鑑的財務專用章與名章實行出納與財務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分別保管;出納保管預留印鑑中的會計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由分管主任保管;不得辦理審批手續不齊全的各項貨幣資金支出。

第六十八條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出納必須逐日、逐筆記賬。貨幣資金必須逐日盤點,日清月結。

第六十九條貨幣資金實行收支週報制度,各所屬公司出納在週六下班前,將本週貨幣資金收支情況分類統計表報財務管理中心分管主任。

第七十條應收款項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必須按照具體欠款單位、個人等明細核算;按發生時間逐筆登記,收回欠款時,要逐筆對應核銷。

第七十一條發生賒銷商品時,須建立健全賒銷產品檔案,包括調查欠款單位資信狀況,明確銷售、經辦人員的責任,明確回款期限及相應的價格政策、違約處罰等,經有關領導批准,附有發貨票或收款收據,以及欠款單位的銀行賬户、聯繫電話等,以上資料不全不得發貨和開具發票。預付購貨款,須是公司急需且是不預先付款不能取得對方貨物的情況,須事先簽訂訂貨合同,明確供貨時間、數量、質量、價格及違約處罰等,在確有把握的前提下,方能預付貨款。各項支出的預借款,應在成本計劃、費用預算範圍內或確有經費開支來源及複核有關規定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借支。

第七十二條應收款項必須及時清理。財務部門一個季度要與銷售、經辦人員核對一次賬目;每半年要與具體欠款單位核對一次賬目,並取得對賬憑據,做出還款計劃。具體與銷售有關的財務規定見銷售制度。

第七十三條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應按照賬齡分析計算提取壞賬準備。

第七十四條存貨包括庫存的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和其他物資等。各項存貨須實行限額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堅持定期盤點制度。  第七十五條存貨庫存量須核定一定的限額。庫存限額由各所屬公司根據生產計劃測算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需用量、庫存量,制定各所屬公司的計劃需用量和庫存限額,報經公司經營班子審批後下達各所屬公司執行。各所屬公司購買各種存貨必須在公司核定的計劃用量之內,庫存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第七十六條嚴格出入庫管理。外購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等各種實物,必須辦理入庫手續;發出和領用必須辦理出庫手續。

外購的商品、材料等物資不得直接進入各使用部門使用;賒購商品、材料物資也必須辦理入庫手續,價格不明確的,要估價入庫。

銷售發出庫存的材料、商品,必須辦理出庫手續。暫不開具發票的賒銷商品,轉入“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並按照銷售價格建立應收賬款備查賬;發生退貨的商品,須經銷售人員、保管人員核實產品的規格、編號等,確認是否屬於本公司原發出的商品,經質檢部門檢驗,分清責任,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能退貨。退貨時重新辦理入庫,衝減原出庫記錄,同時,由經辦人員寫出詳細退貨原因報告,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按照規定辦理。

第七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範圍

2.低值易耗品的確認,應以公司對低值易耗品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是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於公司的一切低值易耗品,不論其存放何處或處於何種狀態,均應作為公司財產進行管理。

第七十八條低值易耗品採購須由使用部門填制請購單,報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門審核:

(一)辦公傢俱用具由物業管理公司審核;

(二)機器設備維修保養使用的工具用具由各所屬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審核;

(三)圖書由公司圖書閲覽室審核;

(四)生產工具用具、週轉容器等由各所屬公司生產管理部門審核;

(五)工作服等勞保服裝、用品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審核。

以上各部門對請購單位請購的低值易耗品的庫存情況、替代產品情況及採購的必要性進行審核。對於庫房中有滿足需要的產品或可替代產品者,或請購產品不符合公司規範管理要求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九條各所屬公司負責人對經過審核後的請購單進行審批。

第八十條低值易耗品採購應按照比質、比價原則進行。對於批量採購的低值易耗品,應當簽訂購銷合同;對於批量、金額較大的集中採購,應當由公司有關部門組成比價小組,採用多渠道招標的辦法進行採購。

第八十一條驗收部門核對商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單價、金額、供貨單位名稱等是否相符,填制驗收單驗收,對於數量、規格不符或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有權不予驗收。

(一)低值易耗品驗收部門:

(二)辦公傢俱用具由物業管理公司和採購公司的使用部門共同驗收,物業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規定進行編號;

(三)機器設備維修保養使用的工具用具由設備管理部門驗收;

(四)圖書報公司圖書閲覽室驗收並編號;

(五)生產工具用具、週轉容器等報生產管理部門驗收;

(六)工作服等勞保服裝、用品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負責驗收。

第八十二條對於驗收過程中產生的盤盈、盤虧,驗收人員應當及時會同採購經辦人查明原因,落實責任。

第八十三條驗收部門應按實驗收入庫,及時登記實物帳卡。對於先供貨後收款開具發票的,應按照合同價入庫,價格不明確的要估價入庫。

第八十四條倉庫管理部門必須嚴格領用審批和領用簽字手續,詳細填寫領料單,及時根據領料單,填寫低值易耗品管理卡片。

第八十五條辦公傢俱、用具的卡片管理

(一)辦公傢俱、用具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登記、編號、建立卡片。

(二)物業公司應按照公司統一的資產編號辦法進行編號;辦公傢俱管理卡片應反映辦公傢俱名稱、規格、使用單位、使用部門、使用人、保管責任人等詳細信息。

(三)對於各單位購置的價值超過50元、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辦公用具,如:計算器、掃描儀、對講機、bp機、家庭電話機等應按使用人建立卡片,卡片編號應和員工胸卡編號保持一致。

(四)辦公用具、傢俱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對配備的辦公傢俱用具在報廢后,保管責任人交回已經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填制“資產報廢以舊換新申請表”,物業管理部門方予領用或購置新的辦公用具、傢俱,否則,視同丟失,由保管責任人賠償。

第八十六條隨機工具、生產工具用具和勞保服裝應由其管理部門按照使用人建立卡片並實行以舊換新制度。

第八十七條圖書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圖書管理規定》執行。

第八十八條低值易耗品管理卡片禁止挖、刮、補、擦及使用塗改液等方式進行塗改,記錄錯誤時,應當使用紅線劃銷。

第八十九條

領用人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按照卡片記錄交回保管或使用的資產,倉庫重新辦理入庫手續,相關卡片由卡片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倉庫管理人員共同簽字銷燬,並形成卡片銷燬記錄共同保留存檔2年。

第九十條

公司審計監察中心和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低值易耗品卡片管理情況。財務部門應定期同實物管理部門核對賬存情況,做到帳卡相符。對隨意塗改、銷燬卡片的,按照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九十一條低值易耗品的攤銷管理

(一)對於一次性消耗、價值較低、極易損壞的、不記入管理卡片的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轉銷法”在領用時一次性轉銷。

(二)對於金額較大、記入管理卡片的、可較長時間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在資產領用時財務部門攤銷賬面價值50%,在資產報廢時,憑“資產報廢以舊換新申請表”,攤銷另外50%賬面價值。

(三)定額管理比較健全的公司,對生產經營中使用的非玻璃週轉容器可採用“分次攤銷法”,按照容器定額週轉次數進行價值攤銷。

第九十二條存貨的倉庫保管

(一)倉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塵標準,貨架應達到安全要求。

(二)倉庫物資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存放,做到整潔有序、便於查找。

(三)庫房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因業務需要進入庫房的,倉庫保管員必須親自陪同。  (四)倉庫保管員應定期核對帳、卡、實物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第九十三條堅持月盤點制度。每月末必須對各項存貨進行盤點。由倉庫保管人員、統計人員填寫存貨盤點表,內容包括上月結存、當月出入庫情況等。盤點表經過保管部門領導簽章,財務部門據此抽查,並與賬面核對,不一致的,須查明原因,報有關領導批准後,進行賬務調整。

審計監察中心負責盤點的監盤工作,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記錄盤點數據。

第九十四條建立存貨跌價準備金制度。存貨賬面價值低於市場價值的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金額較大的存貨,按照單位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金額較小的存貨,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九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單位價值在_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資產。

固定資產分類為: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

第九十六條各項固定資產須建立單台固定資產台賬或卡片,載明編號、生產廠家、型號、使用年限、購買時間、維修及使用情況。固定資產應指定專人保管,定期維修保養;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須有嚴格的手續,確保在位和運轉。

第九十七條各所屬公司的固定資產,公司機關可以調配使用。物業公司為公司固定資產主管部門,要對公司機關及各所屬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清理。各所屬公司需要增配和報廢、處置固定資產的,由各所屬公司提出申請,經物業公司審查,提出調配或報廢、處置意見,報總裁審批後,由物業公司和財務部門開具固定資產購置(調配)、處置通知書,各所屬公司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和規定執行,並據此進行賬務處理。

第九十八條固定資產折舊範圍,按照《公司會計制度》所規定的範圍執行。折舊的計算方法:各項固定資產均採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舊;使用年限按照公司統一規定的折舊年限執行。各所屬公司不得隨意改變折舊範圍和折舊方法。

第九十九條物業公司應會同財務管理中心每半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查清固定資產的使用、運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報廢、維修,查清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裁審批後,按照規定處理。

第一百條各所屬公司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單個項目賬面價值與可回收金額孰低原則計量,對可回收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一條物業公司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報廢、出售的審查,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固定資產的監督和各實體固定資產的購進成本審核、賬務處理。

第一百零二條各所屬公司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税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並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一百零三條各所屬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公司,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並單獨核算。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在建工程的管理,審計監察中心負責在建工程投入的監督、付款審批和賬務處理。

第一百零五條各所屬公司的在建工程,在期末時按照單個項目賬面價值與可回收金額孰低的原則計量,對於可回收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7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公司資產和財務網絡安全,特結合部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現金、銀行票據安全管理

1、用於零星支付的現金、銀行票據必須放入保險櫃中,保險櫃放置於辦公室安全位置,遠離門窗。

2、保險櫃鑰匙只能由出納人員掌握,並要嚴格保密,保險櫃鑰匙要隨身攜帶,不準將鑰匙放在辦公室內。

3、出納人員打開保險櫃時要請其他無關的人員適當遠離保險櫃,以防保險櫃密碼泄漏。

4、放有保險櫃的房間必須安裝防盜門和防盜窗,並在保險櫃的放置處安裝報警器。報警器要接通本單位的值班室,上班時間要將報警器關閉,下班時間打開。

5、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收到大量現金時必須在下班前存入銀行,因特殊原因確需滯留超額現金的,要經有關領導批准,加派看護力量。

6、取送鉅額現金,必須使用專車、專用安全取送款箱,加派財務部人員和安全保衞部門人員共同負責安全,特殊情況聯繫銀行協助。

7、空白銀行票據現用現蓋章,嚴禁將蓋好圖章的票據存放過夜,空白票據只能由出納人員購買、填寫、保存,領取票據必須在票據登記簿上登記並有經手人在票據上簽字。

8、員工個人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金銀首飾不得存放在保險櫃或辦公室內。

9、每天下班之前要認真檢查辦公室的門窗、抽屜是否鎖好,出納人員要檢查保險櫃是否鎖好,遇到“國慶”、“春節”等長假期要在保險櫃、門窗上貼好封條。

二、發票、收據、印鑑安全管理

1、財務發票、收據安全管理

1)財務發票、收據由專人購買、填寫,購買時在發票領購登記簿上作好記錄,註明購買的數量及發票號碼。

2)開具的發票、收據要有領用登記表,註明開票日期、發票號碼、金額、項目,領用時要有領用人簽字。

3)使用完的發票、收據存根要由發票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作好記錄,任何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翻閲。

2、印鑑安全管理

1)銀行印鑑分人保管、使用。

2)銀行印鑑應放置在鐵皮櫃中,不得隨便放入辦公室抽屜中,鐵皮櫃鑰匙應隨身攜帶。

3)使用銀行印鑑時要由保管人員親自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印鑑。

三、會計檔案存放安全管理

1、收到的原始憑證要及時入帳,入帳後要及時貼入記帳憑證後,不得隨意丟放原始憑證以及記帳憑證。

2、下班後會計人員要把收到的原始憑證、打印的記帳憑證等重要會計資料放入抽屜中鎖好,不得隨意擺放在桌面上。

3、每月的記帳憑證在結帳後應及時裝訂,年度結束後的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合同、文件等重要的會計檔案應及時歸檔,由檔案管理員統一管理,非財務人員不得隨意翻閲,會計人員查閲後要及時放歸原處。

4、存放在財務部的會計檔案要放置在鐵皮櫃中,由檔案管理員保管鑰匙,下班後將鐵皮櫃鎖好,鑰匙要隨身攜帶。

四、會計電算化安全管理

1、會計電算化軟件安全管理

1)用於操作的會計軟件必須安裝在計算機硬盤上,一般情況下不得重新安裝。

2)程序修正和會計軟件參數的調整一般由軟件開發公司來實施,會計數據的更正與恢復一般由系統維護人員負責,其他操作人員一律不得進行維護操作,維護人員實施數據更正與恢復必須作好詳細記錄。

3)會計數據的修正與恢復操作必須由系統維護人員或軟件開發公司專業維護人員負責,其他操作人員不得進行維護操作。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實施數據恢復操作,只有當硬盤數據已被破壞,並無法修正或更換硬件設備時,才能實施數據恢復操作。

5)由於憑證填制或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數據的錯誤,只能通過憑證更正方法進行數據的修正,不得通過維護操作給予修正。

6)應根據軟件提供的功能和工作需要設置操作人員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操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泄漏。

2、計算機數據安全管理

1)每個操作人員均要設有自己的專人密碼,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日常輸入的原始數據及時複製備份,數據要備份兩份,並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2)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升級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時,要履行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版本更新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並由有關人員進行審查。

3)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防止數據丟失。

4)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每日打印,明細帳按季打印,年末應將總帳和全部帳簿打印輸出。

3、電算化會計檔案安全管理

1)磁盤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數據備份、數據恢復和清理硬盤,以及磁盤會計檔案的安全和正確等,由系統管理員專職負責。

2)對硬盤上的會計數據必須軟盤(或光盤)備份,每月備份不得少於一次,每天操作的數據當天備份,不得直接對硬盤上的會計數據以及檔案備份軟盤的會計數據進行任何非法操作,如果對磁盤會計數據進行加工,必須使用備份軟盤的副本,不得刪改硬盤和備份軟盤的數據。恢復系統數據必須使用最新的正式備份。

3)會計數據備份軟盤必須妥善保管。備份軟盤上應寫保護,裝在保護封套和包裝套中,分別存放在檔案室和財務人員辦公室,存入地點應安全、潔淨、防熱、防潮、防磁或用封條籤封、由專人保管。硬盤和正式備份盤不得隨便亂放和外借。

4)為保證會計數據的安全、備份複製軟盤要定期進行重新複製,以防止數據自動丟失。

5)應每隔三年清理一次硬盤,刪除硬盤上以前年度的會計數據,以利於提高機器的利用率和運行速度,沒有做過備份的硬盤數據,不得清理刪除。

五、計算機安全使用管理

1、計算機和打印機應每週全面檢查一次,並定期進行清洗。

2、財務專用計算機實行專機、專盤、專用,避免感染病毒後帶來嚴重危害。

3、定期檢測計算機病毒,定期清理計算機內部文件。嚴禁在微機內安裝、運行遊戲盤。嚴禁使用盜版軟件。

4、絕不允許使用軟盤啟動系統引導硬盤。確實需用軟盤啟動時必須用原始系統盤或檢查過無病毒的系統盤方可使用。

5、要配置不間斷電源,避免因突然斷電造成的數據丟失。

6、嚴格保守開機密碼,禁止非財務人員操作裝有財務軟件的計算機。

7、不準對外服務,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不準無關人員上機操作。

8、計算機的啟用必須遵照以下順序:總閘開關、UPS電源、打印機、主機、顯示器;關閉時順序相反。

六、防火防盜管理

1、門窗牢固,財務科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財務科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親屬單獨留在財務科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3、個人辦公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報警器等裝置要接通電源,並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4、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櫃,以防被盜。

5、室內禁止吸煙,不準在室內焚燒雜物、紙張,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亂接電源、使用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8

第一章

為了規範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三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第四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五條

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二章

第六條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七條

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條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一條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餘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後期間攤銷。

第三章

第十二條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十四條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税金、預提費用等;

第十五條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四章

第十六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十七條

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第十八條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五章

第十九條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二十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三條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後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後的金額。

第二十四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註明:企業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9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並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繫;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税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税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發佈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彙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傢俱(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准後,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複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後,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後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 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 目 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週五

款項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費用報銷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對外結帳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户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複印件,原件給客户。 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後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後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户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户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説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説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範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 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 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餘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卧為標準,如買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價的60% 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 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 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 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籤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户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

13、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範文 篇12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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