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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大綱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大綱

一、總則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 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 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准後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 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准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五、差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5、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0、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11、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1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七、檔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2、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3、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各類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5、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2)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3)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4)檔案資料借閲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閲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5)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八、保密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2、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6)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3、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4、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5、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6、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九、車輛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説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2、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後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3、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5、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6、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7、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 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8、違規與事故處理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5)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十、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1、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2、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4)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後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6)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7)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8)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9)、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3、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4、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

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准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5、雖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准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6、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准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後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准人負領導責任。

7、審核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 經批准人批准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准人負間接責任。審核人不報請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8、批准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准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9、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10、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11、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1)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並處以罰款的處理:

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私自進行有償諮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並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後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

3)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幹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12、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可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處理

十一、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規定

1、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務

1)安排上級部門、兄弟單位、業務關聯企業各級領導在本地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來賓的檢查、考察、調研等活動。

3)協助辦理會議的會務工作。

4)協助開展公共關係工作,協調好外部環境。

2、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則

1)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2)堅持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執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3)堅持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 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3、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規範

1)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語言,並做好電話記錄。

2)客人來訪應熱情迎接,主動引導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如本人有事需要暫時離開辦公室,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貴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3)宴請客人實行派餐單制度,經辦人填寫派餐單,科室、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

4、行政接待工作的標準、要求

1)事務性接待標準、要求。根據領導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規律,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着裝大方、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範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

2)宴請標準、要求。宴請客人時,應根據宴請的性質和規模不同,分為工作餐、聚餐、宴會、大型宴會四個標準:

工作餐標準:安排外賣,10元/人;聚餐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15元。不安排陪同人員,不安排酒水,用於接待一般業務性工作人員;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20元(不含酒水),用於接待一般事務性工作人員。陪同人員不超過來訪人員的三分之一;大型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30元(不含酒水),用於接待重要業務往來人員或上級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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