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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黨務公開制度

村黨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村黨務公開制度

凡屬《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縣委辦《關於在全縣黨的基層組織推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其他黨內法規文件要求公開的內容以及黨員、羣眾關注的重大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的祕密,都應進行公開。主要包括:

1、黨支部履行職責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執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等情況;黨支部的決定及執行情況;任期工作目標、階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務及落實,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安排部署及完成情況等。

2、黨的思想建設情況。黨支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論學習計劃及落實,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及落實,黨員管理、教育,黨建工作宣傳報道,精神文明建設及文化娛樂活動開展等情況。

3、黨的組織建設情況。黨支部組織設置、主要職責、支部換屆、黨內選舉,民主評議黨員,黨費收繳、上解,黨員權利保障等情況;

4、發展黨員和創先爭優情況。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發展對象的培養、預備和轉正黨員的考察公示等情況;評選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推選黨代表、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等情況。

5、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黨支部班子職責分工、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執行民主集中制,召開民主生活會,支部班子成員聯繫點等情況。

6、幹部推薦和黨員監督情況。配合推薦考核幹部,建議幹部崗位調整情況;對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參加黨的組織活動監督情況,黨員幹部先鋒模範作用發揮情況。

7、聯繫和服務黨員、羣眾情況。黨支部聽取和採納黨員、羣眾意見和建議,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幫助黨員、羣眾解決實際困難,辦理涉及黨員、羣眾切身利益重要事項等情況。

8、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等情況、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案件查處情況等。

9、其他有關情況。根據黨員羣眾要求,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事項,或上級黨組織要求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程序

1、制定目錄。根據要求,教育體育局黨支部黨務公開目錄參照縣直機關工委的制定的《縣直機關黨組織黨務公開目錄(試行)》執行。

2、實施公開。黨務公開的內容依照目錄由支部書記審核後實施。如有目錄外需要公開的事項,報經縣直機關工委審批後進行。公佈的時限與公開的內容和範圍相適應。

3、意見收集及反饋。通過設立意見箱、開通監督電話、網絡徵集意見、民主懇談、民情溝通、工作例會等形式,認真收集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做出處理和整改,並將結果向黨員羣眾反饋,必要時可將處理結果和整改情況再次公開,接受羣眾監督。

4、歸檔管理。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對黨務公開的有關資料進行登記、立卷、歸檔,並妥善保存。

三、公開的形式

1、通過紙質平台公開。主要將支部的決議、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以通報、簡報、公示、公告等形式向黨員公開。

2、通過動態平台公開。主要通過支部會議和黨員會議、短信平台、黨務情況通報會、黨務公開日、政策學習會、徵求黨員羣眾意見等形式,公開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黨務。

3、通過固定平台公開。設立電子顯示屏,公開適宜對社會公開的黨務工作。

4、通過媒體平台公開。在城固教育網中開設黨務公開欄,公開適宜向社會公開的黨務。

四、公開時限

1、長期公開。主要指黨的有關政策規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黨支部的機構設置等具有長期性、固定性的內容。

2、定期公開。主要指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

3、逐段公開。主要指動態性、階段性的工作,應根據進展情況分期逐段公開。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階段公開外,還要在工作結束時進行總結性公開。

4、即時公開。主要指臨時性工作,如發展黨員公示、評選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推選黨代表等內容,根據情況隨時進行公開。

依申請公開制度

為了發展黨內民主,保障廣大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滿足黨員合理的個性化需求,規範依申請公開活動,增強黨務工作的透明度,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依申請公開是指各級黨組織依據廣大黨員的申請,公開符合一定條件的黨務信息的活動。

2、申請人的申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請符合黨務公開工作有關規定;

(2)申請按照逐級申請的方式進行,由黨員所屬黨支部給予答覆,答覆未果或不滿意的,可以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申請;

(3)申請公開的事項應當表述清楚、明確。

3、申請人可採用書面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向所在黨組織申領、填寫《黨務公開工作申請表》後,可通過信函、傳真、直接遞送等方式向所在黨組織提出申請。

4、申請人所在黨組織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後,應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根據下列不同情況給予答覆:

(1)應當全部公開的,給予全部答覆。

(2)可以部分公開的,部分答覆。對不宜公開的部分應當説明不宜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3)屬於黨和國家保密範圍不宜公開的內容,或者申請人申請公開的黨務信息各級黨組織已經主動向社會和內部公開的,應給予解釋説明答覆。

(4)答覆時應當説明公開的範圍、方式、時間,適用的有關保密規定的期限和內容。

(5)因信息資料處理等客觀原因或者其它正當理由,黨組織可以將公開的決定期限延長至30個工作日,但是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延期的理由及延長後的期限答覆申請人。

5、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各單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並設立投訴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接受廣大黨員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投訴和監督,查處違法違紀或者不當行為,並向投訴人通報處理情況。教育體育局黨務公開投訴電話。

黨務公開意見收集反饋處理制度

第一條 黨務公開意見、建議的收集、處理和反饋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各級黨組織負責本級黨務公開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辦理工作。

第二條 黨組織應通過設立意見箱、聘請監督員、公佈監督電話、組織座談走訪等形式,經常性地收集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黨務公開意見、建議收集、處理和反饋的日常工作,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對黨員羣眾反映的意見建議,黨組織應認真研究,及時解決,並向反映人反饋辦理結果。

第四條 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詳細記錄意見建議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情況,記錄情況作為黨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

第五條 對黨員、羣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推諉扯皮、置之不理或對提意見和建議的黨員、羣眾進行打擊報復的,應按照《黨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資料管理歸檔制度

第一條 凡涉及黨務公開內容的各類資料都應歸檔保存。

第二條 歸檔資料的範圍:

(一)公開事項領導審批意見和原始公開材料。

(二)上級黨組織下發的黨務公開工作有關文件、資料。

(三)本級黨組織在開展黨務公開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圖表、會議材料和影像資料。

(四)通過各種形式收集的意見建議原件、領導籤批意見原件及整改意見。

第三條 歸檔資料的要求:

(一)歸檔的各類文字資料應為原件或有效複印件。

(二)歸檔資料必須完整、清晰、真實、準確。

(三)歸檔資料必須分類、立卷、編制目錄、專櫥存放。

第四條 歸檔資料的管理:

(一)歸檔資料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

(二)工作人員及時對歸檔資料進行分類和立卷,妥善保管有關檔案。

黨務公開監督考核制度

第一條 黨務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工作遵循“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黨組織負責對本級及所屬黨組織的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條 監督檢查的重點是黨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規範、形式是否恰當、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顯,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第三條 監督檢查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採取工作督導、日常監督、定期檢查、知曉率和滿意度測評等方式。

第四條 黨組織應加強黨務公開工作督導,成立督導組,對黨務公開工作進行調度、指導和檢查,保證黨務公開規範、有序開展。

第五條 黨組織應通過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設立監督電話、意見箱等形式,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日常監督。

各級黨組織適合以網站公開的黨務內容,統一在區黨務公開網進行公開。村級黨組織以會議、文件、公開欄公開黨務的情況,要將圖片資料上傳村務管理電子監察系統。黨組織應通過瀏覽網站和電子監察系統授權的相關功能,對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 黨組織要在全區黨務公開日(每月10日),對當月黨務公開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應注重效率和檢查效果,可結合工作督導一併開展,也可抽查進行。

第七條 黨組織應適時組織黨員、羣眾對所屬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知曉率和滿意度測評。

知曉率主要測評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的政策、內容、時間、方式等情況的瞭解程度。

滿意率主要測評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效果等情況的滿意程度。

第八條 監督檢查情況,作為黨務公開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

公開民主評議制度

一、黨務公開民主評議制度是實行黨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必須認真執行。

二、黨務公開民主評議大會由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召集,組長主持,全體黨員、黨務公開監督員參加。

三、黨務公開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主評議會。評議會一般安排在年底進行。

四、在黨務公開民主評議會上,黨支部書記做黨務公開工作總結,與會人員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展開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黨務公開領導小組針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給予答覆並在會後制定方案,及時予以整改。

五、黨務公開監督小組要在民主評議會前認真聽取羣眾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書面評議材料。

黨務公開情況通報制度

1、對黨務公開目錄中確定的應當通過會議公開的事項,均要及時召開通報會,進行公開。黨務公開通報會分季度通報會、半年通報會和年終通報會。

2、對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項和突發事項,需要經過會議公開的,經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同意並報經上一級黨組織審核後,隨時召開會議,進行通報。

3、黨務公開通報會按照“方便快捷、注重實效”的原則,分座談會、徵求意見會、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具體由各黨組織根據公開內容、公開範圍確定。

4、黨務公開通報會一般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特殊情況由分管黨務工作的領導主持召開。

5、參加黨務公開通報會的人員原則上要有一定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具體由各黨組織根據通報事項的公開範圍進行確定。

6、通報過程中要自覺接受黨員和羣眾的監督,黨員和羣眾可以發表看法,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黨員和羣眾在通報過程中提出的質詢事項,通報人員要予以解釋説明,現場不能答覆的,會後要以適當方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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