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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峯中學教師職務競聘量化評估細則

首峯中學教師職務競聘量化評估細則

學校教育

首峯中學教師職務競聘量化評估細則

獎勵證書時間為任現職以來至xx年8月1日七、附則1;教師職務競聘量化評估細則

(一)、業績分量化內容及賦分辦法(總分85分)

1、資歷(最高分20分)

(1)教齡:每年0.5分,最高分8分

(2)任現職年限:每年1分,最高分7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沒有參加考核,當年不計任職年限。

(3)學歷:碩士5分,本科或學士4分,專科3分,中職2分,高中1分。

2、榮譽(最高分12分):指任現職以來一次以上

(4)個人表彰:省級(綜合性)表彰5分、泉州市級4分、晉江市級表彰(綜合性)3分、鎮級2分、校級1分。

(5)集體榮譽:暫不定。

(6)榮譽稱號:榮獲泉州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教壇新秀或學科名師稱號4分,晉江市級3分。

(7)年度考核:任現職以來一次以上優秀3分,全部合格1分。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考核一次以上為0分。

3、班主任工作(最高分10分)

(8)班主任(含教師職務評審文件中規定的相當於班主任)工作:

現任班主任(含相當於班主任者)得基本分8分,如現任班主任(含相當於班主任者)曾被評的鎮級及以上先進(綜合表彰)或現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來在年段班級工作綜合評比中列前2名者得績效分2分。任現職以來累計擔任3年以上班主任得基本分8分,2年者得6分,1年者得4分。男教師年齡50週年以上,女教師年齡45週歲以上者,可以免擔任班主任,得基本分8分。

4、教科研能力及實效(最高分19分)

(9)公開課、示範課或專題講座:任現職以來,參加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活動,應提供有關有效證明材料。

泉州市級及以上5分,晉江市級3分。活動獲獎加2分,但最高得分不超5分。

(10)文章專著:任現職以來,發表論文、正式出版本專業專著。

省級刊物(cn級)4分,泉州市教育主管部門(cn級增刊)3分,教育學院或高等院校類、晉江市教育主管部門或進修學校2分,本校1分。

(11)課題實驗研究:任現職以來,參加課題實驗研究。按課題實驗研究驗收合格和獲各級表彰兩類計分,不重複計算。省級課題:主要負責人(指副組長以上):合格4分,獲獎5分;參與人員:合格3分,獲獎4分。泉州市課題:主要負責人:合格3分,獲獎4分;參與人員:合格2分,獲獎3分。晉江市課題:主要負責人:合格或獲獎3分;參與人員:合格或獲獎2分。校級:主要負責人:合格以上2分;參與人員:合格以上1分。

(12)教材編號用書:任現職以來參與教育行政、業務主管部門編寫正式出版的師生用書5分。由校級以上批准並推廣使用的校本課程2分,該項可以累計。最高分不超過5分。

(13)指導培養教師:暫不定

5、教學能力及實效(最高分14分)

(14)、學科教學成績:根據近年來期未統考成績或“中、高、會”三考成績或其他工作業績,由校領導評定。優秀3分,一般1分,差0分。

學生評教滿意度達80%以上得1分。

(15)、指導培養學生:任現職以來,輔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包括晉江市進修學校)主辦。泉州市級及以上獲獎4分;晉江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技能學科類及非現場比賽折半計分,晉江市級可以按人次累計,但不超過4分。

技能學科類團體賽獲前三名:省級4分,泉州市級3分,晉江市級2分。

(16)、教育基本功:任現職以來,參加教育部門主辦的教師專業技能競賽、基本功比賽、各級各類競賽及取得與任教學科相關技能證書。泉州市級以上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優秀獎或鼓勵獎3分。晉江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優秀獎或鼓勵獎1分。

6、教學常規管理(最高分10分)

(17)、教學考核:校教務處組織的作業、教案、聽課、計劃、總結等檢查,全部合格得3分,一項中一次不合格扣1分,一項中一次優秀加0.5分。最高分為5分,檢查時間為競聘前一年度內。

(18)考勤情況:暫不定

(19)工作量:

每週課時數:語數英10-12節,理化生史地政12-14節,體育美信息技術及選修活動課類14-16節為滿工作量。如每週少於規定任課課時數,應有兼任班主任(或相當班主任)以上職務或組織課外活動、興趣小組等第二課堂工作則為滿工作量。任現職以來每年滿工作量,該項得5分。每一個年度不滿工作量扣1分。男教師50週歲以上、女教師45週歲以上每週課時數若少於規定課時數的1/4,可認定滿工作量。

7、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掛靠計分,其中合格等次按競聘人員平均分的90%計分,優秀等次按競聘人員平均分的105%計分,取任職以來每次考核結果計分的平均分為量化分。

注:以上項目除“教齡”和“學歷”外,計算時限為任現職以來,如已評未聘,以晉江市教育局下文評審確認教師職稱的時間為準。

(二)、評議分(最高分17分)

領導組召開競聘上崗評議會,由競聘者對自身的業務工作(5分)、專業水平(5分)及業績情況(7分)向領導組進行述職報告,再由領導組成員對競聘者進行評議計分,綜合各成員分數,取平均分確認競聘者評議分。

附則2:評定方法與聘任結果:

1、總分由業績分和評議分組成:總分=業績分(1-19項)*80%+評議分(最高17分)

2、評定方法:按總分高低順序排列,以最高分為標準,總分相差2分之內,視為同等量分。如同等量分者出現多人,將按以下優先擇聘順序錄用:校級領導(全日制的研究生學歷、泉州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學科名師或教壇新秀)、處室正主任(在職的研究生學歷、晉江市級學科名師)、處室副主任(晉江市級學科帶頭人或教壇新秀)、年段長(教研組長)、教師任現職年限(教齡)高者。可以比較多項優先條件。

3、如出現總分、優先條件同等級,交由領導組票決。

4、由領導組集體討論、審核、決定擬聘用人員。

本方案由領導組負責解釋。 二oo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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