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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選4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選4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1

【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制度】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選4篇)

一、煤礦企業是安全建設的職責主體,也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務必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隱患經信息管理員彙總統計,按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進行分類彙總編號報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經每日安全碰頭會研究,制定隱患整改目標、整改人員、整改範圍、整改時限,責成一相關負責人員領號督促落實,跟蹤檢查有關防範和監控措施落實狀況,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整改善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後,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驗收合格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恢復建設經營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後,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予以驗收銷號,全過程登記建檔,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報縣局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管理員要對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整個過程建立檔案,明確登記檢查時光、檢查地點、所檢查出的問題、隱患編號、整改時光、整改要求、整改督辦人和整改完成銷號狀況。

四、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全礦各科室嚴格按照程序要求進行,堅持誰整改、誰督辦、誰負責。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張君瀚

副組長:白文林張和平王謨白玉國雷志宏

成員:侯志強鄭官旺白海軍常利軍王成榮

白文國弓建偉關文瑞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彙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並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範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於或等於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務必有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淨化通風實現自動化,採區進、迴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務必安裝淨化水幕,並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迴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務必貼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後務必沖洗煤幫。

頂板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務必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後,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樑、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週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狀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4

【隱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

一、公示的對象

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出的一般隱患及重大隱患。

二、公示的主要資料、時限

1、一般隱患應公示隱患檢查時光、隱患資料、隱患地點、整改目標、整改範圍、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限等。

2、重大隱患除上述公示資料外,還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並應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三日內進行公示,主動理解員工監督,及時公開重大隱患的治理狀況。

3、自隱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過程進行公示。

三、公告的對象

隱患整改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對隱患整改狀況進行公告。

四、公告的資料、時限

1、一般隱患應公告隱患檢查時光、隱患資料、隱患地點、整改目標、整改範圍、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限、是否整改完畢及整改目標落實等。

2、重大隱患除上述公示資料外,還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組織驗收及縣局是否驗收等。

3、公告期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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