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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罰制度優秀(精選20篇)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精選20篇)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精選20篇)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衞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二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4.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5.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6.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7.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8.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照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2

一、 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並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於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並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 無故遲到、早退;

2、 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着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 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 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 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 使用客用衞生間、及所有客用物品;

8、 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牆靠物、化粧、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譁、打響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 當值時翻閲書刊、報紙、雜誌、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 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 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2小時之內);

15、 無故或藉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 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 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 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當值時未經批准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 當值時洗浴、理髮或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娛樂;

21、 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 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到非就餐地點食用;

23、 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5、 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6、 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衞生較差;

27、 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經允許給客人小孩餵食;

29、 工作、服務、衞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0、 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1、 下班後在工作崗位睡覺或着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2、 接到顧客需服務信息,無適當理由10分鐘內未到達現場;

33、 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 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 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 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説情;

4、 不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投訴;

5、 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 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玩電腦、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 私開客房;

8、 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9、 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0、偷看黃色淫穢書刊、雜誌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1、在企業內牆壁、地面、電梯、衞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2、故意撕毀、塗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3、未經有關部室批准,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4、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5、藉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6、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8、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製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1、未經批准在員工宿舍或休息室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2、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3、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並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 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 篡改、偽造、銷燬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 無事生非、打架鬥毆、破壞工作秩序;

6、 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祕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佈執行的各類事項;

7、 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 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衞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 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塗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蔘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製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四)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後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 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後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准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後,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1)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2)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一般性處罰: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4

1獎勵條例

1.1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實施並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1.2對酒店設備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1.4努力鑽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1.5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1.6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2處罰條例

2.1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2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煙,影響客房衞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彙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2.4維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2.5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2.6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2.7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並扣除當事人30分。

2.8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9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設備做好清潔衞生的一次扣10分。

2.10當班人員麻痺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11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5

員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國內企業十分頭疼,管鬆了,員工的紀律就容易渙散,管緊了,公司員工的離職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員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個公眾場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員工都代表着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酒店的生意。那麼酒店對於這些員工制定出了哪些員工獎罰制度呢?世界經理人辦公夥伴為您提供一份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資料,請參考。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衞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衞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6

一、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者,酒店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形式:

(1)表揚:工作或生活中表現良好者

(2)嘉獎: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動協助同事完成任務者

C:為顧客解決困難,並得到顧客書面向主管稱讚者

D:積極協助推動本酒店各項活動,並有顯著成績者

(3)小功:

A:見義勇為,幫助顧客或同事於危難者

B:拾獲貴重物品或金錢,即時申報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參加對外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發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損失或危險者

B:提出有關營運發展計劃,經採納實施後見較大效益者

C:表現傑出,堪為全體同事楷模

獎勵標準:

(1)表揚:表現良好可予表揚,表揚不增加年終考績,可據實情給予10—20元的獎金。

(2)嘉獎:表揚累積三次為嘉獎,嘉獎一次增加年終考績1分,並據實情給予30—50元的獎金

(3)小功:累積三次嘉獎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3分,並據實情給予60—100元的獎金。

(4)大功:累積三次小功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9分,並據實請給予100—200元或以上之獎金。

表彰除或頒證書外,還將給予一定之物資獎勵(獎勵程度參照以上標準,具體由酒店視情況決定)。並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及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二、紀律處分

酒店的紀律處分制度是學術員工違紀行為及給予處罰的標準。紀律處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對所有違紀者一視同仁,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行累積懲罰制。

處分步驟

(1)口頭警告——觸犯任何輕微過失

(2)書面警告——重複輕微過失及觸犯較嚴重過失

(3)最後警告——再犯輕微過失及重複觸犯較嚴重過失和觸犯嚴重過失

(4)辭退——重複觸犯任何過失,辭退

(5)停職檢查——酒店在決定與員工終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開除前可採用此處分

(6)開除——觸犯極嚴重過失

處罰標準

(1)口頭警告,不作工資扣罰,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向當事人提出警告,糾正其不當行為

(2)書面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5%

(3)最後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6%—10%

(4)辭退,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1%—20%,並予辭退

(5)停職檢查,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0%

(6)開除,扣除當事人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和保證金,並視情節追究責任

處罰條例

(1)除口頭警告外,其他處罰均需作工資扣罰,以示懲處,並向人力資源部備案。

(2)紀律處分有效累積期,從簽單之日起,口頭警告為3個月,書面警告為6個月,最後警告為1年,超過有效累積期不累積。

(3)凡被書面警告以上之員工,半年內部獲評優秀員工,不列入晉升、轉職或調薪範疇。

(4)同一年度內,一大功可抵一最後警告,一小功可抵一書面警告。

(5)所有獎罰結果,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如當事員工不服,則可在7日內提出申訴,確有違規但拒不簽字者,經查實或由見證人簽名同樣生效,並加倍處罰。

處分類別

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儀容不整,如頭髮過長或髒亂,指甲過長或髒,手髒或手插口袋,捲袖、褲腿,拖着鞋子等

2)禮貌欠佳,不主動與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飯菜帶出員工餐廳外進食,轉讓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經批准且通話時間在3分鐘以內者除外)

5)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

6)非因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7)上班時間聽收錄機或看電視、報刊、雜誌等

8)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酒店辦公區域或營業區域參觀

9)擅自使用客用設施(如客用洗手間、電梯)

10)未經批准着酒店制服離開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場所聚眾閒聊

12)在公共場所高聲喧譁、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為

13)在客人面前倚牆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懶腰、剔牙、摳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務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時間閒逛

16)未經允許擅自撕毀或塗污酒店公告欄上的通知或宣傳材料

17)穿着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18)擅自撕毀或塗污酒店的表格、文件

19)上班時間不佩戴銘牌,未穿整齊制服

20)非工作時間未經允許在酒店內逗留或串崗

21)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22)上班時間吃東西

2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不認真

24)穿越酒店大堂(獲准者除外)

25)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

26)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27)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較重過失(書面警告)

1)泄露酒店祕密,但未有較重後果

2)玩忽職守,並給酒店造成輕微損失

3)不按操作規程工作,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4)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

5)隨意挪用酒店物品

6)違反《員工宿舍管理條例》、《員工飯堂管理條例》,情節嚴重

7)拒絕接受酒店授權人的檢查

8)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雖情節輕微但無悔過表現

9)不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塗改工卡

10)違反酒店安全條例或安全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1)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2)偷吃客人食物

13)語言粗魯、髒話連篇、惡語傷人、製造流言蜚語,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4)工作馬虎

15)威脅、恐嚇或脅逼同事

16)參與類似賭博的活動

17)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後上班(特殊情況除外)

18)對可能發生的隱患不報告

19)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時間

20)非工作關係與客人過於親密

21)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酒店設施的損壞或損壞情況

22)佔酒店的小便宜

23)不服從管理,違抗或拒接執行直屬主管的指令

24)營業部門員工嚴禁私帶錢幣進入工作場所,經查處金額(折人民幣)20元—100元的

25)當值時間睡覺

26)下班後在營業場所睡覺

27)曠工半天活連續遲到兩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8)當值時間抽煙

29)買賣私物(非禁品)

30)在禁區內動用火種,玩弄滅火器或保安消防設施

31)在酒店內部有不文明行為舉止,如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

32)穿着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33)越級反映

嚴重過失(最後警告)

1)玩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給酒店造成較大損失

2)泄露酒店祕密,使酒店蒙受較大損失

3)挑動他人怠工、離職、鬧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參與非法罷工

4)對犯罪行為視若不見、不制止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7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8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衞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衞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怎樣穩定酒店裏的員工

酒店員工和內部管理及其酒店產品與服務的特殊性給酒店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了較大的難度,那麼如何穩定員工,打造一支愛崗敬業的隊伍呢?從總體上説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實施以下主要策略:

策略之一:改善員工薪酬福利制度,保持物質刺激動力

酒店薪酬福利是酒店對員工作的回報和補償,是影響員工穩定率的重要因素。一般來講,影響員工對酒店薪酬福利的評價的因素有三:一是員工對薪酬福利的理解程度;二是員工實際得到的薪資數額;三是對比薪資水平。目前不少酒店的薪酬福利在當地水平偏低。因此,在開展薪資認知教育的同時,調整目前工資結構和工資水平是保持物質刺激動力,提高員工穩定程度的關鍵。

策略之二:改進員工績效評估體系,保持精神鼓勵動力

績效評估是整個酒店人力資源管理的控制系統,有監督、控制、反饋並最終提高組織績效的作用。目前,大多數酒店員工績效評估採用目標管理法,這種形式績效評估是針對員工過去某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的,是一種過去式,而對於培訓信息和引導員工成長方面很少涉及。因此,要將過去式為主的酒店員工績效評估體系改變成為“將來時”為主。首先要改進“員工工作評估表”,要通過績效評估來引導員工實現職業發展,這樣做,有利於員工認識到自身的興趣、價值、優勢和不足;有利於員工獲取酒店內部有關工作機會和職位的信息;有利於員工確定職業發展目標;有利於員工制定行動計劃,以實現職業發展目標。

策略之三:改革員工培訓開發模式,保持持續發展動力

要從制定培訓開發的年度計劃上下功夫,年度培訓計劃的落實是員工可持續發展的加油站,更是滿足員工深層次的需要的重要因素。

策略之四:改造短期僱員制度機制,保持員工忠誠動力

我國酒店業中外商投資和集團連鎖酒店在保護員工權益和購買社會保險方面的執行情況比較到位,而大多數國有酒店由於地方法規的不完善和酒店本身的意識不到位,員工相關權益還沒有得到完整的保護。因此要對侵害合法權益、員工缺乏保障的酒店進行改造。

策略之五:改良員工建議參政系統,保持民主管理動力

滿足員工參與管理、獲得授權和溝通方面的需求,是酒店成功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要突破酒店僅僅重視管理層意見的做法,要對現有的參政管理系統進行改良。一要建立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歸宿感。二要建立非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滿足感。成立各種興趣小組、沙龍、俱樂部,組織一些體育競賽活動或者讀書活動,引導非正式組織,培養積極向上的員工心態和主人翁意識。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9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衞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衞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4廚房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於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於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蹟的。

七、利用業餘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有下列行為的應以行政處罰或罰款:

1、在店內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2、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3、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餘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於倍的罰款。

4、當班製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並予以罰款XX元。

5、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衞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6、製作人員不按菜餚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製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餚同等數量或倍予以罰款。

7、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8、製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XX元。

9、配菜人員不按菜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菜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倍罰款。

10、製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牆角”的,一次罰款XX元。

11、員工進入廚房。涼菜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XX元,製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並罰。

12、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XX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於獎勵。如發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兑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XX元。

總體而言廚房可分類為三個部門:採購、儲藏、出品,每個部門做好各自的工作,層層把關,相互監督,才能把廚房搞好。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0

1、獎勵

1. 為賓客提供優良服務,受到書面或口頭表揚者。

2.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 為維護國家財產,他人及賓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確有成效者,根據成效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

5. 拾金不昧者。

6. 檢舉揭發不良行為者。

7. 愛護公物,節約不浪費。

8. 團結同事,尊重上司,發揚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職工作傑出作用,榜樣作用(好的方面,並分季度評選)。

2、客房部處罰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務中心簽到、簽退,代人簽到、簽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襪、不戴工牌,儀表不達要求者。

3. 遲到、早退、以到崗時為準,30分鐘內口頭警告,超過30分鐘作為曠工一天處理並作書面警告。

4. 上班時間看報、吃零食、寫信、聊天、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動,懶散者,重犯雙倍處罰。

6. 無故進入客房(不屬於自己清潔範圍的)。

7. 交班不填寫工作記錄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時違反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布草車擺放,垃圾袋,吸塵機使用,保養,服務員工作報表不攜帶、不填寫)。

9. 做房時不打開門或邊看電視邊聽音樂邊做房(除正常檢查以外)。

10. 在房間,服務枱坐着,談笑。

11. 做完房後不鎖門,不鎖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門,不報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無故推辭。

14. 上班時間講家鄉話。

15. 個人衞生差者(女:不化粧,扣當月服務費,長指甲,長髮過肩,塗指甲油,濃粧;男:長髮,指甲過長,留鬍鬚,有異味)。

16. 上班時不在指定工作崗位,擅自離崗,下班在酒店營業區內閒遊。

17. 上班時大聲説話,喧譁,遠距離喊人。

18. 敲門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見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動打招呼,不問候。

20. 服務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經領班或服務中心文員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衞生區沒有達到標準(包括樓梯,走廊)有拉圾、污漬、水漬、當班次每人受罰,領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寫各類表格、報表。

23. 站立時靠牆,接電話時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動作。

24. 未經領班同意,一律不準入工作間休息,並且進入不關門。

25. 事假必須24小時前申請並報經理級以上説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則當曠工處理,嚴禁電話、信息請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當地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病假單,否則作曠工處理。

27. 被經理、總監查出房間衞生,公共衞生不合格,處罰當班服務員,領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工作消極,頂撞上級給予書面警告。

29. 未經上級批准,擅自調班,調休,當班者與替班者均作曠工處理。

30. 休假期滿,不按時返回者,三天內作曠工,過三天者自動離職處理。

31. 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32. 破壞、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以外)書面警告處理。

33. 未經客人同意,隨便翻動客人物品,書面警告處理。

34. 因工作失誤造成客人投訴或與客人發生爭吵,根據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類別處理。

35. 處理事情獨斷專行,不請求彙報給予書面警告。

36. 服務不主動,不熱情,受客人投訴者書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將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經理級以上批條外)根據價值10倍罰款,並給予書面警告

38. 拒絕酒店經理授權的有關人員的檢查。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財物損失,短缺,原價賠償外並給予書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遺留物品手續者給予書面警告。

41. 私自兑換外幣給予書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輕者給最後警告,重則開除。

43. 當值時(通宵睡覺)並給予書面警告。

44. 變相出售商品給客人給予書面警告。

45. 消毒間、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並給予書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他人聲譽,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

47.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除賠償外給予書面警告。

48. 在客房內睡覺,打長途電話,看電視,沖涼等作最後警告。

49. 利用來記登記,敲詐客人錢財,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0. 侮辱、謾罵、恐嚇他人,與客人吵架立即開除。

51. 偷盜酒店或客人、員工財物者立即開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立即開除。

53. 招接嫖客,介紹暗娼者,立即開除。

54. 組織及煽動罷工、鬥歐、聚眾鬧事者立即開除。

55. 傳播淫穢收刊或黃色錄像帶等立即開除。

56.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立即開除。

57. 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立即開除。

58.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內累計二次曠工,作自動離職或開除處分。

以上規章制度如與《員工守則》有衝突時,以《員工守則》為準。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1

(一)表彰與獎勵

1.表彰與獎勵的條件和分值

(1)對餐廳管理、服務做出重大貢獻者,視成績大小獎勵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內未出差錯者,獎勵2~5分。

(3)服務質量高,服務意識強者,獎勵2~10分。

(4)嚴格控制成本,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獎勵2~20分。

(5)積極處理突發事件且使餐廳免受損失者,獎勵2~50分。

(6)服務周到、熱情,並經常獲得顧客口頭表揚或書面表揚者,獎勵1~5分。

(7)拾金不昧者,獎勵2~10分。

(8)舉報跑單、多收顧客的錢財或其他有損餐廳利益的行為並查有實據者,獎勵1~10分。

(9)對餐廳經營提出有價值的建議者,獎勵2~20分。

(10)積極介紹客户且銷售成績突出者,獎勵2~10分。

(11)對保護餐廳人員、財產安全有特殊貢獻者,獎勵2~10分。

(12)幫助顧客解決困難,受到顧客表揚者,獎勵2~20分。

(13)能顧全大局,主動加班者,獎勵1~5分。

(14)能妥善處理顧客投訴者,獎勵1~2分。

(15)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者,獎勵1~3分。

2.表彰與獎勵方式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分,給予口頭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20分,給予通報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30分,頒發獎狀和獎品;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4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5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6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7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8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0分,給予獎金並增加工資。

3.表彰與獎勵的程序

(1)獎勵分值由樓面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

(2)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由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並執行。

(3)頒發獎狀、獎品和獎金,由樓面經理報總經理辦公室,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後由樓面部執行。

(二)處罰細則

1.一般過失

(1)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2)儀容儀表不整,不佩戴工號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員工通道者,扣1分。(4)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亂丟雜物、果皮者,扣1~3分。

(5)當班時串崗、聊天,擅自調班者,扣1~3分。(6)在餐廳內大聲説笑,嬉戲打鬧者,扣1~3分。

(7)不禮貌待客,缺乏熱情者,扣1分。(8)非當班時,私自在客用場所逗留、閒逛者,扣1~3分。

(9)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崗位並逗留者,扣2~5分。

(10)未經允許使用供給顧客的設備、設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積極,怠慢顧客,引起顧客不滿者,扣1~3分。

(12)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時間內做工作以外的事,視情節輕重扣1~5分。

(13)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者,扣1~5分。

(14)不尊重領導,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者,扣2~5分。

(15)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者,扣1~5分。

(16)有嚴重或重大過失者,按照酒樓相關規定處理。

2.處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0分,給予批評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5分,扣發工資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20分,扣發工資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30分,扣發當月工資,停職檢查。

3.處罰程序

(1)由領班或發現人報告樓面主管或經理,由樓面主管或經理視情況決定具體扣分。

(2)批評教育由領班或經理決定並執行。

(3)普通員工扣發工資、停職檢查及解聘等,由樓面經理執行;領班以上者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由樓面部執行。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2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3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5~50元;

②警告:罰款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50~100元;

②嘉獎:獎金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衞生習慣;

19)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衞生;

20)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工作時幹私活;

24)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衞檢查;

16)為其他員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偷竊行為;

15)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7)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註: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級

1)發現事故苗頭或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蹟突出的;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4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5~50元;

②警告:罰款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50~100元;

②嘉獎:獎金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衞生習慣;

19)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衞生;

20)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工作時幹私活;

24)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衞檢查;

16)為其他員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偷竊行為;

15)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7)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註: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級

1)發現事故苗頭或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蹟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5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閒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誌(2′)

7、設備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乾淨(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牀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複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 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 參與賣淫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採用塗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鬥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准私自配製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範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並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6

一、獎勵

酒店對於表現傑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並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

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

獎勵獎金100元並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

獎勵獎金200元並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員工凡籤《處罰通知單》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衝減一次輕微過失《處罰通知單》。

2、獎勵性質:

◇獎金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並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於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於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能按時並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後,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記功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並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核備案,總經理批准;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並寫出主要事蹟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後,由行政辦公室推薦並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准;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並籤第一次《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並籤第一次籤《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並籤第二次《處罰通知單》)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製作費中代扣),並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

(4)開除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7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着裝,如歪帶工牌、頭髮不整、依靠牆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粧、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譁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衞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幹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譁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於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彙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衊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後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紮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8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衞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19

酒店消防工作關係着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説明消防無小事。隨着酒店的不斷壯大發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佈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於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範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煙或在一些禁止抽煙的地方抽煙,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後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並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衞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訂,,XX年4月11日起執行!)

酒店獎罰制度優秀 篇20

一級警告: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閒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誌(2′)

7、設備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乾淨(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牀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複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參與賣淫行為

5、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採用塗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向客人索取小費

9、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鬥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准私自配製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範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並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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