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校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憑學期開學,要先繳費號鋪,後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牀、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房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房選出房長一人,負責制訂“安全公約”、“衞生公約”和輪流值日製度,檢查、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門彙報本房情況。

三、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

四、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值班保衞人員,病情較重者,由保衞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課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裏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七、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衞生,每天早晨、課外活動各掃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樓下的衞生並倒垃圾;嚴禁在房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每房的`衞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購置,要備齊;一個拖把、一個拖桶、一個地鬥、一個垃圾簍、二把掃帚。

八、房內整潔做到:蚊帳靠壁掛,疊被統一格式,口盅、鞋屐擺整齊,天面地面保持乾淨,並注意保潔。

九、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照明燈泡不得超過40瓦,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

1、宿舍實行三鎖三開;上午早讀上鎖,放學開鎖;下午上課預備上鎖,放學開鎖;晚自習預備上鎖,下夜課後開鎖。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不要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4、各房間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5、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衞人員,保衞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7、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8、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9、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房間內。

10、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1、加強羣防羣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公共場所。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營造整潔、健康、文明、和諧的學生宿舍環境,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華東師範大學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具體指已取得華東師範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機構設置

1、華東師範大學後勤管理處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全日制本專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入住學生宿舍。

2、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學工部(學生處)、研工部(研究生管理處)、保衞處、財務處、後勤管理處、後勤集團、團委、學生髮展服務聯合中心、學生會、研究生會組成的宿舍管理委員會,對宿舍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學生宿舍社區日常管理由學校委託的物業公司(部門)負責,包括水電管理、安全保衞、生活秩序、清潔衞生、維修、附設服務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按照校規進宿舍實施各項檢查工作,學校各主管部門及全體學生應給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學生宿舍社區設立學生社區服務委員會(簡稱“社服會”),是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構,主要負責學生生活服務、信息宣傳、協調溝通和調研反饋等工作。

4、閔行校區本科生公寓生活園區設立樓管會,掛靠校黨委學工部,由學工部、後勤管理處共同協調處理日常事務。樓管會包括住樓輔導員、樓層長、寢室長三個組織梯度,主要負責生活園區內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繳費住宿是每個學生應盡的責任。住宿費用按學年收取。秋季入學的學生在每年秋季報到註冊前交納住宿費,春季入學的學生在每年春季報到註冊前交納住宿費。每個學生要按時足額繳納住宿費,並妥善保存好繳費收據,以備學校相關部門查驗。

2、上海生源在職攻讀研究生和本校教職工在職攻讀研究生的,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在學校規定的學制年限(專科生3年,本科生4年,碩士生3年,博士生3年)內未能完成學業的學生,延長修讀期間如需學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遞交住宿申請,經院系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審批,根據當年學校宿舍資源使用情況再行考慮住宿安排。

3、學生宿舍按照二級分配的原則統一安排,由學校後勤管理處統一調配全校宿舍資源。

①新生入校前,後勤管理處按各院系(所)學生人數,將宿舍的牀位數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學生宿舍一經排定,無特殊情況不再調整。特殊情況需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認可並簽字蓋章(每年的4月和10月辦理,只限於在實體院系範圍內、同類別學生宿舍之間的調整),報後勤管理處審核備案,後勤管理處按月計算住宿費差價,學生到校財務處辦理退補費手續,再到宿舍物業更換鑰匙。

③學生應服從學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間居住,並遵守與入住社區物業約定的相關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學生只允許使用一個牀位,不得私自調換、私佔、出借、轉讓牀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⑤宿舍樓內空房間、空牀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學校有權對未滿住宿人數的宿舍分配學生及合併宿舍。學校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時,學生應服從宿舍的調整。

⑥學校不向學生提供夫妻用房。

4、畢業生退宿

①為不影響學生宿舍檢修與新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個人物品搬離原住宿舍併到所在宿舍樓物業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逾期則遺留物品做無主處理。

②接到學生退宿申請,宿舍樓管理員須到宿舍驗收室內設施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收回宿舍鑰匙,報後勤管理處辦理該生離校申請網上通過。

③室內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應給予賠償。如果責任不清,須由本宿舍成員均攤;對拒不賠償的,不予辦理退宿手續和畢業離校手續。

5、其他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參軍、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應該在離校前憑相關部門發出的通知到後勤管理處辦理退宿手續,並將原住牀位、傢俱空出,剩餘住宿費按月計算(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予以退還。如不辦理退宿手續,要計算住宿費用。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後勤管理處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轉學、退學等結束學籍的情況,學生應在離校前憑相關部門發出的通知到後勤管理處辦理退宿手續並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辦者,遺留物品視作無主處理。

②其他個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歷放假前兩週的工作日集中辦理,逾期不予受理。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並徵得家長同意,副書記簽字,加蓋實體院系公章,本專科學生經學工部、研究生經研究生院簽署認可意見並加蓋公章後,到所在宿舍樓管理員辦公室退還鑰匙,再到後勤管理處按月計算住宿費差價。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學生宿舍不準私自調換門鎖或加鎖,不準私配鑰匙,違者一律沒收並通報批評;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由學生宿舍服務中心負責調換全室鑰匙,遺失者須按規定支付工本費。遺失鑰匙如不報告造成被竊,經濟損失由遺失鑰匙者承擔。

7、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準跳舞、溜冰、經商、酗酒、打麻將,不得大聲喧譁、嬉鬧,嚴禁賭博、打架鬥毆,不得開展打球等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娛樂活動。違者視情節與態度報學校有關部門給予處分,直至勒令退宿。

8、嚴禁在陽台欄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啞鈴等重物,嚴禁向窗外和陽台外拋砸各種物品、潑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不得將自行車帶入寢室。

9、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違者除沒收物品外,並依據學校有關條例給予處分,並作退宿處理。

10、注意宿舍內物品安全,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時將多餘現金存入銀行,並保管好存摺,自己記好密碼,不告訴他人。最後離開寢室者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寢室內財物被竊,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校派出所(保衞處)。宿舍內發現推銷員應及時報告宿舍物業值班人員通知派出所(保衞處)處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傢俱、設施、設備的.責任。凡屬自然損壞應及時報告物業,由物業宿管人員請有關部門維修或調換。如發現丟失、人為損壞、私自調換等,應查明原因督促當事人折價賠償或換回,原因或責任人不明,由全室學生共同賠償。

12、退宿或離校時,寢室內傢俱物品經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退宿或離校手續。

三、宿舍會客、作息制度

1、加強學生宿舍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實行門衞制,晝夜值班。為了不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宿舍會客時間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會客時間之外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2、宿舍來訪會客,應主動出示證件,經宿管人員登記核准後方可入內。如有強行闖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男賓未經宿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應自覺遵守會客制度,21:00以後一般不予會客,超過會客的規定時間,工作人員有權請會客人員離開宿舍樓。

3、晚間24:00至次日5:00關閉宿舍大門。24:00以後進出宿舍樓的學生必須出示證件並予登記,物業要對相關情況進行彙總,每月一次向學校管理部門報告。學生管理部門和後勤管理部門要加強對24:00以後未歸學生的教育管理。

4、物業值班人員對來訪會客者,應認真驗證,堅持原則,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凡因執行公務者進入學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證件。

四、宿舍衞生檢查制度

1、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衞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牀鋪上堆放雜物,牀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寢室內堅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張貼於室內,一份交宿管人員備查。值日生需於每日早上8時前將宿舍打掃完畢,並督促全宿舍人員做到室內擺設整齊、地面清潔、窗明几淨、無蛛網無積灰,保持走廊清潔。不隨地吐痰、亂拋廢物,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台、走廊內堆放廢棄物。違者根據宿舍管理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教育或通報批評。

2、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場所的。衞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將飯菜帶入寢室內。禁止在宿舍樓內飼養小動物。學生患傳染疾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業部門每週一次會同社服會(樓管會)學生例行檢查寢室衞生,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公佈,彙總後通告各院、系主管領導並記錄在冊,作為操行評定的依據。

4、一學期同一學生在其值日天被檢查一次為差,給予口頭警告。衞生檢查二次為差者,給予黃牌警告,樓內通報批評,通知所在院系進行批評教育。衞生檢查三次為差者,給予紅牌警告,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學生管理部門備案,取消其該學年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

5、同一寢室一學期內衞生檢查累計有三次為差,給予口頭警告。衞生檢查累計四次為差,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並通知所在院系。累計衞生檢查五次為差,給予紅牌警告,上報所在院系並由院系進行批評教育和在學生管理部門備案,取消全室成員本學年一切先進稱號的評選資格和取消其該學年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

6、寢室衞生連續五次為優,可享受二次免檢。如本學年有黃牌警告,寢室衞生連續三次為優,可免除本學年黃牌警告。如本學年有紅牌警告,寢室衞生連續五次為優,可免除本學年紅牌警告。

五、用水、用電制度

1、學校在宿舍中僅提供基本照明用電,已安裝一户一電錶的學生宿舍實行定額用電制度。本校有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每間寢室每月由學校補貼20度電。超過上述用電規定的額度,費用由寢室居住人員負擔。

2、已安裝一户一水錶的學生宿舍實行定額用水制度,本校有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每人每月由學校補貼3立方水,超過上述用水規定的額度,費用由寢室居住人員負擔。

3、及時交付超額用水用電的水電費是居住學生應盡的義務。逾期未交付水電費的,所欠水電費參照華東師範大學有關所欠水電費辦法實行,逾期未交水電費的畢業班學生,不予以辦理離校手續。

4、加強學生宿舍電力設施安全管理。學生宿舍內電器不準私自移動和修理,如遇故障應報告物業宿管人員,有關部門派專職電工修理。違者造成的損失,一律由肇事者負責。

5、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6、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學校相關節約用水、用電以及安全用水、用電的管理辦法。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和違規使用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熱鍋、電炒鍋、電飯煲、微波爐、電磁爐、電熨斗、電熱毯、取暖器、電水壺、電烤箱、電吹風等容易引起安全隱患的電器,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物業部門有權對學生違章電器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對於在學生宿舍內持有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本、專科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在樓內通報批評。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學生處備案,取消其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並將違紀記錄記入該生個人檔案。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②對於在學生宿舍內保存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研究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在樓內通報批評。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研究生管理處備案,取消或降低其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或等級,並將違紀記錄記入該生個人檔案。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和嚴重危害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③對於在學生宿舍內保存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其他學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通報所在院系。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並作勒令退宿處理。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和嚴重危害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違章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寢室內不準使用與保存煤油爐、液化氣、卡式爐、酒精爐、蠟燭等明火設施和器具,以免發生火災。一經發現,上報所在院系和學生管理部門,取消本學年評獎評優評助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同時取消住宿資格。寢室內有以上違章出現,查不到責任人時,對全室人員給予教育、處罰和處分,直至作勒令退宿處理。由於違反規定而引起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國家財產遭受損失的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六、畢業離校制度

學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學校規定的學制(專科生3年,本科生4年,碩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學習期滿後都必須辦理退宿離校手續,辦理退宿手續後需在規定的時間內離宿,逾期者其物品將視作無主處理。休學、退學學生必須在《休學通知》或《除名通知》發出後一週內辦理退宿手續並退出所在宿舍,否則其物品視作無主處理。

七、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後勤管理處。

八、本規定自20xx年x月一日起執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確保學生宿舍安全,特制訂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並要機智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負責安全檢查,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的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以及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並嚴加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

9、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11、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時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後,必須鎖好大門。

12、認真做好宿舍安全保衞和防火工作,樓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樓道內不得堆放雜物,注意清查宿舍內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習結束後,要不斷巡視,及時發現並制止學生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政教處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14、宿舍管理員每天在熄燈後對住宿生檢查兩遍人數,對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請假的學生及時聯繫班主任或通知學生家長。對夜不歸宿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對檢查不仔細、不認真的宿舍管理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5、做好樓道、走廊的.衞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衞生工作,每天進行衞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告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修處理。

16、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及時送醫並通知家長,對鬧情緒的學生要予以勸導,嚴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並加強看護。

17、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8、熟悉宿舍安全預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三、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後,必須鎖好大門。

四、負責宿舍安全保衞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准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併為其開門。

五、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通校、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六、做好樓道、走廊的衞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衞生工作,每天進行衞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七、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八、督促學生準時起牀,準時參加早鍛鍊,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九、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十、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十一、經常與班主任聯繫,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並上報教導處。

十二、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衞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衞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長明燈。不大聲喧譁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範。做好個人衞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鈎用電,違者按治安保衞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八條規定處罰。

6、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何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治安保衞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七條規定處罰。

7、本制度從三月一日起實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適,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學期開學,按老師的安排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牀、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師負責制。每學年,由學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宿舍管理教師每學期對宿舍公物進行清點作好登記,期末驗收,按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宿舍管理教師落實到相關人員。

三、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由宿舍的全體成員推選宿舍長,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檢查、落實宿舍內各種措施和督促宿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個必須十個不準”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彙報本宿舍的情況。

四、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黃色的書刊。

五、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六、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宿舍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住宿管理教師和值班教師。病情較重者,值班教師第一時間報告住宿管理教負責人樑老師,樑老師迅速報告宋書記。通知家長,在值班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教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裏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八、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衞生,每週日返校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清掃和保潔。嚴禁帶零食,嚴禁在宿舍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九、不準私接用電器,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取消住宿資格。

十、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

1、宿舍實行宿舍管理教師開門制度,做到人在開門,人走鎖門。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必須鎖在宿舍的鐵皮櫃中。

4、住宿生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枱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6、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7、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教師,值班教師報告安全保衞人員,安全保衞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8、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9、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0、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11、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2、加強羣防羣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要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7

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重要場所,是精神文明的陣地。為了使學生有一個整潔、安寧、舒心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學生認真執行、共同遵守。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一、學生宿舍分配

1、學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處與生活部共同負責。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據各班實際人數合理安排。住宿生牀位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調整。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指定的宿舍和牀位休息,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和調動牀位。

二、宿舍公共財產管理

1、學生宿舍的公共財產由總務處負責配備。

2、愛護公共財物和各項附屬設施,不準私自移動、調換、搬出宿舍。不踢門、不撞門,不準私自調換、安裝門鎖,不準私拆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公物損壞及時到生活老師處報修。

3、宿舍內公用物品由宿舍長負責管理。如有人為損壞,由宿舍長協助查明並按規定賠償,損壞情節嚴重的將視情況給予處罰。如無法查明損壞者,由該宿舍集體賠償。

4、不得在宿舍內任意增添傢俱和其它生活附加設施。

5、住宿生在放假離校時,要關好門窗、電燈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導致公共財產受損毀,由宿舍集體賠償。

三、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水電設備由總務外負責安裝、修理,學生不得私自對水電設備進行修理,改動。

2、生活老師要加強檢查,及時報修,防止水電浪費。

3、嚴禁私自架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燈頭等,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4、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違反者嚴加處理。

5、不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電熱毯、熱得快等用電器。如不慎引起火災,要立即報警,並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四、安全保衞

1、提高警惕,嚴格管理。人走上鎖,防止不軌者混入宿舍區從事盜竊、敲詐、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動。如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物,學生應及時報告給生活老師及學校有關部門。

2、嚴禁把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煙花炮竹、硫酸、打火機、火柴、管制刀具等)帶入宿舍區內。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

4、禁止學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傷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欄杆進入宿舍。

5、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不要攜帶手機、各種貴重物品及過多現金回校,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防遺失。

6、男、女住宿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留宿外人。違者紀律處分。

7、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到宿舍開放時間學生禁止進入宿舍區內。若因病(事)確需留在宿舍者,必須到班主任處履行請假手續。

8、如有外來人員(如家長、朋友)找住宿生,該同學應到學校門衞室會客。確需進入宿舍區的,必須經值日行政同意並登記,在學生作息前半小時離開。

9、學生放假應及時回家,未經許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為規範管理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統一作息時間,按時起牀、熄燈、就寢,午休和熄燈後不準再講話和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內佈置要整潔大方,禁止亂貼、亂畫、亂釘、亂掛。

3、講究宿舍衞生,保持宿舍清潔,禁止回宿舍用餐。不準從宿舍內向外倒水和棄置雜物、髒物。

4、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允許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聲喧譁、吵鬧、起鬨,干擾他人休息。

5、不能隨意睡別人的牀位,或幾人共睡一個牀位。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內不準賭博和變相賭博。不得傳播、複製、觀看、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嚴禁偷盜、打架、鬥毆、抽煙、酗酒。不準從圍牆處與外界聯繫及傳送物品。

7、不服從宿舍管理老師管教者,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教育。如情節惡劣或屢教不改,按有關規定停宿、退宿並給予相應處分。

六、內務衞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訂宿舍公約,值日生制度並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員輪流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如浴室的衞生由每個宿舍輪流清潔。

3、內務要求做到地面乾淨無雜物,門窗擦拭乾淨;衣服、鞋子、毛巾等擺放整齊、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擺放工整;被褥疊放工整,稜角分明,牀面平坦無雜物。

4、根據室內情況,可佈置簡單的裝飾美化宿舍環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設備。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衞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牀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牀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户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女生宿舍管理,保證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發生女生外來侵害及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女生宿舍嚴格執行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外來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進入女生宿舍。

2、女生宿舍嚴格執行封寢及開寢作息時間,未經批准,不準提前開寢或延後封寢。

3、女生宿舍門衞值班人員要加強門衞的管理,嚴禁擅自脱離崗位,防止外來人員伺機混入宿舍。

4、任何男性(包括男性家長和老師),未經批准,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性家長在查驗身份確認後,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方可探望學生;男性管理人員、班主任老師等進入宿舍,必須在女生活老師或女班主任陪同下進入。

5、男性維修人員進入宿舍維修施工,必須驗證、登記後在女生活老師的陪同下進行。維修工作原則上在學生不在時進行。

6、生活老師要堅持每天宿舍樓內的巡視,做好值班記錄;定期檢查宿舍外圍窗户護欄的安全情況,一旦發現隱患,及時報修;宿舍周圍不得存在適合外人攀爬的木杆、繩索的物品,一經發現,及時拆除並報告管理中心。

7、任何外來人員,不得靠近女生宿舍,一旦發現可以人員在女生宿舍周圍徘徊,門衞要及時過問,並及時向物管和校辦公室報告。

8、女生宿舍一旦發生外來騷擾事件,要立刻啟動相關預案,並盡全力保證女生人身安全,相關宿舍在第一時間內提供支援。

9、女生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封寢後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由家長接回。

10、任何同學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來人員;不準推銷各類商品及散發各類傳單,否則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各樓層宿管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班生活委員和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三、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櫃。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一層各宿舍(含水房、衞生間,由宿管老師負責)要及時關鎖窗户,嚴防任何人從窗户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四、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峯期,各樓層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打開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西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雙休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開具離校單(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接聽電話、安全保衞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不許竄牀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管理機構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校對學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 總務處是學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在公寓內的日常管理,對宿舍各項的檢查、考核,與學生處、各院系一起,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教育引導。

第三條每個宿舍區設立門衞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每棟公寓分別配有生活輔導員,負責本棟宿舍樓的日常教育管理、報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每個宿舍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日常管理,瞭解掌握本宿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並及時與班級心理委員、輔導員聯繫。各院系在有自己學生入住的每個宿舍樓設樓長一名,全面負責整個樓的日常管理,與寢室長一起,做好本樓的衞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條 凡取得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在學校住宿,確因特殊原因申請不住學生宿舍的學生,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六條 宿舍由總務處本着按院系、年級、專業、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和調配。學生必須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得私自佔用空房(包括空牀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所在院系、學生處和總務處批准後方可調整。

第七條 入住學生於每學年開學時,按時、按標準繳納住宿費。

第八條不得擅自在宿舍區內接待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區內,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條 畢業、退學、休學等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房驗收手續,交還宿舍鑰匙,搬離學生宿舍,並保證宿舍內公共財產完好。

第十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學生在宿舍區住宿。

三、秩序紀律管理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歸宿、就寢、熄燈(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10:30關門、週日~週四11:00熄燈、週五~週六11:30熄燈)。宿舍熄燈後回宿舍的學生必須憑本人證件登記並説明原因方可進入宿舍,禁止無理取鬧或弄虛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圍牆、欄杆和陽台。

第十二條嚴禁夜不歸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對夜間查鋪未歸的學生,公寓查鋪人員應登記,並於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門彙報,由公寓管理部門通報學生所在的院、系,學生所在的院、系及時查明原因,並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宿舍區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宿舍內有大聲喧譁、打鬧、起鬨、打球、玩牌、組織舞會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滯留。

第十四條 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宿舍成員之間團結友愛,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謙讓,不吵架,不粗言穢語,不觀看、傳播反動或黃色的影像製品、網站、刊物等。禁止吸煙、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起鬨鬧事、打砸物品等有礙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宿舍樓內要衣着得體,不準赤身裸體在樓道內行走。

第十五條 禁止在宿舍區內進行促銷、經商、散發宣傳廣告等活動。禁止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衞生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宿舍衞生值日製度,宿舍成員輪流值日每天打掃。學生每天按宿舍內務要求,整理好個人和公共內務,保持宿舍內外衞生整潔,自覺維護盥洗間、淋浴間、廁所、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第十七條 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倒水、亂扔雜物、亂丟垃圾,樓道內不得晾掛衣物,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禁止將雜物倒入水池、便池內。保持樓道實行24小時無垃圾,不允許將室內垃圾掃至走廊,應將室內垃圾、雜物應裝入塑料袋放入樓下垃圾桶內。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宿舍區亂塗、亂畫、亂張貼。電瓶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動物帶進宿舍區。

五、財產管理

第十九條 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宿舍樓及宿舍內的門窗、玻璃、門鎖、傢俱、水電、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電話和網絡線路及其它設施按規定擺放並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損壞,要及時報修,按價賠償。

第二十條 未經同意,學生不得私自將宿舍內的各種傢俱設施、設備搬出宿舍樓外或在不同宿舍間調換;不得將統一配備外的傢俱搬入宿舍內,學生按規定調整宿舍時,宿舍內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搬遷。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住前,要對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配備不全或未經使用已損壞的,應及時報告管理員登記,以便及時處理。如未報告,視為齊全完好。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凡發生損壞或丟失均由學生自己負責。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外來人員原則上均不得進入宿舍區。對學生直系親屬進入宿舍區的實行“一詢問”、“二登記”、“三簽字”、“四押證”的制度。對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進行檢查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注意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私接和移動供電、網絡線路等,室內無人時要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取暖器、電熱毯等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拉線、接燈頭、安插座。凡因違章用電導致控電系統損壞的,除按價予以賠償外,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學生如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抽香煙,點蠟燭,生火爐、酒精爐、煤油爐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雜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條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多餘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存摺和信用卡,不將密碼告訴他人。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節假日期間,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帶走。

第二十八條 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轉借他人。嚴禁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門鎖。遺失鑰匙應及時上報宿舍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由後勤部門統一更換門鎖,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發現失竊等案件,應及時彙報,保護現場,如實提供偵破線索。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樓頂或露台活動,嚴禁在走廊、樓梯、陽台欄杆及窗台上站立、行走、坐卧等,嚴禁在宿舍陽台、窗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擺放花盆和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七、查鋪管理

第三十條實行三級查鋪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組織全面查鋪;生活輔導員每晚實行抽查鋪1~2層;學院組織每學期全面查鋪一至兩次。查鋪時間為關門時間22:30。

第三十一條 對晚歸人員以關門時間為準進行登記、問明情況後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相關院、系,由院、系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宿舍學生應服從生活輔導員的管理,主動配合查鋪人員開展工作。若有不服從者,可會同保衞處及有關院、系對其按校紀處分。

八、用電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公寓供電實行定時和計量管理。學生公寓用電按照“滿足基本需要、杜絕浪費;定額管理、超額自負”的原則,實行定額內免費供電和超定額部分自己承擔費用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執行學院熄燈制度(週日~週四:6:00~23:00; 週五、週六:6:00~23:30)。

第三十五條 用電定額及收費標準:每生每月免費照明用電量為4度,超定額用電部分由所在寢室住宿的學生均攤(超額電費按合肥市供電部門核定的電價標準計收)。

九、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將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批評或必要的處分;同時,對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傷害,承擔全部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作廢,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務處。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就寢制度

1、洗漱乾淨,每天臨睡前必須洗臉、刷牙、洗腳。

2、準時熄燈、脱衣睡覺。一般要求只穿內衣、內褲或睡衣就寢。

3、蓋被合適,根據氣温決定蓋被的多少。

4、睡姿正確,不矇頭睡覺,向右側睡,枕頭的高度要適中。

5、安靜睡眠。

6、晚上就寢時間不要在宿舍裏寫作業、看書,“開夜車”。

7、早晨按時起牀,早起的學生,保持安靜,不要影響他人休息。

8、中午按時休息,要躺在牀上睡覺,至少保持安靜,注意不要躺着看書,不玩遊戲,不在牀上吃東西,不在陽台上,樓道里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午休按時起牀,不要在午休期間,離開生活區。有事要先向老師請假。

(二)寢室紀律制度

1.服從生活教師的安排。自覺遵守校規校紀,一旦違紀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罰。

2.服從寢室長的安排。自覺維護全寢室成員的合理利益。

3.按時起牀,維持早起時的紀律,早起牀的同學不能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在早鍛鍊、上課、自習、做操、勞動或其他集體活動時不準在寢室逗留。上課期間不得隨意回寢室,如有必要,須在生活部作好登記,並在生活老師陪同下方可進入宿舍。

5.寢室門定時上鎖,落鎖期間禁止採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內。

6.未經同意,不擅入他人寢室。

7.按時就寢,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寢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高聲叫嚷,更不準在寢室內説粗話、爭吵、打架。

8.午休期間保持安靜。

9.搞好寢室衞生,內務。每天起牀後打掃衞生,整理內務,疊好被子,物品擺放整齊,保持整潔。

10.不亂丟髒物,不向陽台下、樓道里丟垃圾,不向室內、室外倒污水。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大小便。

11.不應向對面的寢室樓喊叫。

12.寢室內未經老師批准,不得留宿外人,不準在外面留宿,熄燈後不準擅自外出。

13.注意安全,嚴防事故。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用明火,不準亂動電源開關。不準在牀上蹦跳和打玩。

14.情趣健康,無惡習,無污言穢語,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15.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16.不能在寢室裏用膳。

17.就寢時間不能大聲打電話。

18.在宿舍內,學生之間不得買賣東西。

(三)內務制度

(一)洗漱台

1、毛巾乾淨,整齊劃一,平直,上下對稱,有序掛好。

2、刷牙杯表面要保持乾淨,杯的.把手、牙刷、牙膏一律向右擺齊,呈一條線,上下對稱,整齊有序的擺在杯架上。(梳子、化粧品自行保管)

3、枱面乾淨,乾燥,無污漬,無雜物。洗漱盆內無積水,雜物,保持乾淨潔白。

4、鏡面保持乾淨明亮。

5、杯架的鏡面要保持乾淨透明。

6、熱水壺表面要乾淨,統一放在洗漱台台面上中間,靠牆。

7、肥皂等要擺放整齊(建議:裝進肥皂盒,整齊有序的擺放在杯架上或枱面。)

8、抹布不要放在洗漱台上(建議放在衞生間的毛巾架上)。

(二)地面

1、地面掃乾淨,無垃圾,雜物。

2、拖幹,拖淨,無積水,無污漬,保持明亮的。

3、垃圾桶統一擺放在室內燈的開關下,靠牆。(垃圾桶裏的垃圾及時清理。)

4、踏腳毯保持乾淨,無積留泥土。

5、凳子表面無損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各自的桌子前。

(三)桌子

1、桌子表面乾淨,無破損。

2、書架隔板上的日用品擺放要整齊美觀(建議:最上層擺放臉盆或籃子,盆內(籃子)放沐浴用品,毛巾可以疊成方塊或條形,搭放在盆沿上;中間層擺放瓶瓶罐罐之類的東西;桌面層擺放書籍或小鐘等等)

3、學生就寢時外套必須摺疊整齊統一擺放在桌子上,褲子在下,上衣在上,要求上衣將衣領疊在外;內衣摺疊好放置在自己的頭下。

4、抽屜:抽屜內不可有髒的物品,只能放置必須的生活用品,不可放置雜物;抽屜必須保持潔淨,物品擺放有序。注意把抽屜關好。

5、衣櫃內保持乾淨,衣服整齊有序,無異味。

(四)牀上

1、被子、毛毯疊成方塊有稜角(寬的折成三折,長的折成四折),統一放在牀頭中間,開口的一面朝牀梯。

2、枕頭,席子,褥子,牀單平整美觀,疊放有序。

3、蚊帳統一美觀,掛起、垂下或收掉。

4、牀上不要放其它非睡眠用的物品。

(五)鞋架

1、鞋子擺放整齊。襪子塞在鞋子裏或用衣架掛在陽台外。

2、架子隔板及梯子保持乾淨,無泥土積留。

3、隔板裏除了鞋子,不放其他東西

4、拖鞋擺放整齊統一。

(六)陽台

1、地面要清掃乾淨。

2、陽台圍欄上不掛衣物(如襪子、內衣、抹布、衣架等,不擺凳子)。所有涼的衣服都用衣架掛到涼衣杆上。

3、衞生清潔工具(拖布、掃把、垃圾剷鬥),衣叉等整齊擺放在陽台一角,位置合理,有條理。

4、陽台玻璃要保持乾淨明亮的,鐵桿保持乾淨。

(七)門窗

1、門面、窗面保持乾淨無破損,玻璃明亮。

2、衞生間門要關上,前門要鎖上,窗户關緊,窗簾收起,通光,陽台門打開通風(建議:用一張凳子定住陽台門)。

3、窗台上沒有其他影響美觀的東西。

4、門前走廊保持乾淨。

(八)衞生間

1、牆面、地面保持潔淨。

2、馬桶乾淨,無積物。

3、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4、及時補充衞生紙,紙簍清理乾淨,每天一換。

5、隔簾收起。簾杆上不掛有其他東西。

6、衞生間內不放其他雜物(如衣服,凳子,髒布條),不亂放沐浴用品。抹布可以掛在毛巾架子上。

7、衞生間內保持空氣清新,無惡臭味。(建議:及時清洗,放一個空氣清新劑)

(九)整體

1、牆壁無塗畫、腳印、手印等,不亂粘貼紙張、圖片等,保持潔白,無破損。

2、室內、陽台等不得亂拉線,桌上、牀上、牆上等不得亂粘貼粘鈎。

3、牀架的縫隙清掃乾淨。其他牆上小件物品(如毛巾架、開關等)保持乾淨。

4、整體通光保持明亮,通風保持通風,室內無異味(建議:在屋內放空氣清新劑或香料)

5、整體佈局健康,室內裝飾美觀大方,温馨,高貴,有特色,有文化。

6、關水、關電。

(四)室內衞生制度

1、人人做好內務衞生工作,做到潔、齊、美。

2、衣櫥內的衣服乾淨、有序,臭鞋襪及時清洗,不要放在屋子裏。

3、衣櫃要經常打開通風,沒有黴味。每個月換洗一次被套、枕套、牀單,根據季節變化曬被子和褥子,至少保證一個月一次,黴季一大週一次,沒有黴味。席子要注意檢查,清洗,防止發黴。

4、換洗的衣服不能隨便扔在地上,必須放入洗衣框裏。

5、及時清理垃圾,每天早、中、晚,離開寢室要打掃衞生。不能隨地吐痰。

(五)個人衞生制度

1、早晨起牀、晚上就寢要刷牙、洗臉、洗腳。

2、天冷要擦膚面油。

3、定期洗澡(要根據氣温和當天的活動決定,保證身上乾淨、清爽)。

4、勤換衣服、鞋。襪、內褲每天換洗,外套至少兩天換洗一次。

5、穿着整齊,得體,根據氣温適度增減衣服。

6、每次出門前要照鏡子,檢查自己的着裝打扮,勤梳頭和保持微笑。

7、大假前修剪學生手指甲和腳趾甲。

8、男生每月剪一次頭髮,每天要梳理。女生提倡留齊耳短髮,每天必須梳理整齊。

(六)寢室安全制度

1.按分配的房間、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按時歸宿,生活老師每天要查就寢人員,沒有特殊原因,休息時間期間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外逗留。

3.遵守作息制度,按時睡覺、起牀;不準在牀上蹦跳和打玩。

4.不可在寢室、樓道追逐打鬧,進入生活區必須保持安靜,小聲説話,輕聲走路。

5.注意防火。不得私自亂拉亂扯電線、亂裝電源插頭,禁止使用違禁電器,禁止點燃蠟燭、燒火。不準亂動電源開關。

6.注意防盜。不隨便串宿舍,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嚴格請假制度;及時關窗鎖門。

7.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上下樓梯嚴禁擁擠,嚴禁在公寓內追逐打鬧。走路靠右行。

8.防微杜漸,禁止打架。

9.注意檢查電源開關,防止觸電;正確使用飲水機,謹防燙傷。

10.嚴禁帶危險物品進入寢室!

(七)財物管理制度

1、像愛護自己的物品一樣愛護公物。

2、校服、雨傘、刷牙杯、臉盆,水壺等易移動的物品要統一編號,必要的交由生活老師時統一保管。

3、自覺愛護公用財產,對人為損壞公物要賠償。不明破壞者的由整個寢室共同賠償。

4、對受損公物,要及時向生活老師報修。

5、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不帶貴重物品進生活區,數額較大的現金及貴重的物品請班主任代管。

(八)零食管理制度

禁止在宿舍吃零食,除牛奶、水果、奶粉、營養品、藥品等和學校超市裏所賣的東西之外。發現學生有零食的將一律沒收,保管。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學生宿舍,特制定本規定。

1、 嚴禁學生宿舍組織和煽動學生~;擾亂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財物;不得偷竊或為偷竊者提供作案條件或進行包庇、窩贓、銷贓。

2、 嚴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不得在宿舍內玩火,點蠟燭;不準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帶入宿舍。

3、 不允許在宿舍內罵人,打架起鬨以及打牌等違紀行為。

4、 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親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 學生應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貴重物品最好不要帶入學校、宿舍內不要存放現金,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

6、 開水瓶應擺放有序,防止燙傷。

7、 上下架子牀注意安全,嚴禁在牀上打鬧,防止摔傷。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隨着住校教師的增多,為規範管理,確保住校教師的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師遵照執行。

1、學校食堂。住校教師就餐時,請王良發師傅如實登記,工作日每餐按3元計,按月統計繳費。如不就餐,必須提前跟食堂説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費,否則按就餐計算費用。非工作日不計,學校予以補貼柴米油鹽等。就餐結束後,應將食堂收拾乾淨,餐具有序放置,出門及時落鎖,做到誰開鎖,誰負責。這裏特別強調:住校教師要自覺愛護公物,食堂內水電設施以及大型電器的非正常損壞,由操作人承擔全部責任。非食堂工作人員請勿使用大型電器。

2、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滯留在宿舍內。

3、宿舍內必須做到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拉設電源線路,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和大功率電器。對嚴重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經勸告不改者,學校將取消用電資格。同時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電量不得超出學校規定的範圍,且超出部分有個人繳納。

4、宿舍內不準燒、烤食物,不準將液化氣罐移到宿舍內使用,違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5、對親屬、朋友來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須到總務處登記,未經准許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內組織或從事打牌賭博活動。

6、節約用水、用電,不準在無人看管下用水。學校衞生間除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9點前洗浴完畢,隨手關閉電源電燈。

7、注意公共衞生,禁止亂擲食物、垃圾和將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同事之間互助、互讓、互諒。

9、自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護校園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服從學校管理,遵守規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為由放鬆對自己的要求,確有需要配備學校校門鑰匙的,需向學校申請領取,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應責任:誰領用,誰負責,開門及時落鎖,由於沒有及時鎖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開門者負責!調離學校前要及時歸還所有公共物品,各類鑰匙,不準私自交接。對違反上述守則並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內住宿資格外,本人將承擔所有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vzg7n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