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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國小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着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持、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羣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國小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週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後由考核小組考評。

巖頭鎮表山國小

XX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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