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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卡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務卡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市財政局《六安市本級預算單位公務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__]144號文件精神,市級預算單位已全面實施公務卡結算制度。現結合我校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我校公卡使用及報銷管理細則。

公務卡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一、公務卡日常管理

1、我院教職工持有的公務卡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其使用範圍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2、院教職工在公務支出中,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3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能滿足公務卡受理條件的,均要使用公務卡進行刷卡結算。

3、公務卡主要用於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公務支出發生後,持卡人應及時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也可用於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但不得辦理報銷手續,單位不承擔私人消費行為引致的一切責任。

4、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5000至3萬元不等,持卡人在規定的最長56天的免息還款期內先支付,後還款。透支消費有25天―56天的免息期(即:當月1―31日的累計消費,於次月25日前歸還),透支取現金,每日按萬分之五計息。

5、公務卡及其密碼由個人負責保管。公務卡遺失或毀損後,由持卡人自行到髮卡銀行(建行政務區支行)申請補辦及更換並及時告知財務處,由財務處通知髮卡銀行進行相關數據的更新。

二、公務卡支付管理

1、對差旅費、會議費、零星購買等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並取得正式税務發票、刷卡POS籤購單等財務報銷憑證和相關銀行消費憑證,今後凡我校職工出差原則上不再辦理現金借款。

2、原則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費單筆不得超過2萬元,

月透支餘額不得超過3萬元。

3、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確因特殊需要,應事前經過院長批准,並通知財務處。未經批准的提現業務,提現手續費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三、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1、公務卡當月消費,次月24日為最終還款日,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最終還款日前10個工作日內,到財務處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2、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時,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報銷憑證,並附有關財務報銷憑證及公務卡消費POS單(網絡支付的,如在網上購買火車票的,要求打印相關憑證作為附件),經院長批准後,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財務人員登錄公務卡支持系統,根據報銷人提供的公務卡號、交易日期、消費金額和POS籤購單流水號等信息,系統自動提取公務卡消費信息,財務人員查詢核對公務卡消費的真實性,審核確認後辦理報銷手續。

3、下列情況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

①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

②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

③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如差旅費補助等;

④簽證費、快遞費、過路過橋費、出租車費等目前只能現金結算的支出。

4、不能使用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也可採用轉賬支付,但轉賬對象須是單位帳號。

除上述情況外,因特殊情形確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報經院長批准。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務卡的開支範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各處室持卡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註銷手續。

2、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0.5至1萬元。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髮卡行申請辦理,並由髮卡行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3、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髮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部門予以幫助。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並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銀聯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早於髮卡行的還款限期15個工作日以上(每月10日以前),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銀聯小票)的,持卡人可通過髮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並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持卡人應預先告知所在部門,由該部門領導受託以書面形式向單位財務部門提出借款申請,代為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單位財務部門核准後,先將資金轉入該持卡人公務卡內,持卡人返回單位後按財務部門規定時間補辦報銷、還款手續。

5、公務卡能夠透支提現,透支提現的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6、超過還款日還款的:因持卡人報銷不及時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擔相應的利息、滯納金等;因單位歸還款項不及時引起的,由單位承擔利息等費用,並與髮卡行協商消除對持卡人資信產生的影響。

8、工作人員在境外進行公務活動的:公務卡目前均為人民幣卡,沒有外幣卡;工作人員可在境外(目前已經有25個國家和地區)標有銀聯標誌的商户進行刷卡結算。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範財務管理,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現金支付結算,根據(洛財發2014107號)《洛南縣財政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我局在編、在冊職工的公務卡結算管理。

第三條 公務卡的性質和辦理範圍。一、本制度所稱公務卡,是指代理銀行為在編職工發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額度與透支免息期的,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賬業務的貸記卡。二、公務卡以在編職工個人名義開立,個人作為持卡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辦理範圍為在編、在冊的正式職工。

第四條 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嚴格按照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執行,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務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臵費、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交通費、招待費、業務誤餐費等零星購買支出,原則上統一使用公務卡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仍繼續使用轉賬結算。

第五條 實行公務卡制度不改變我局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報賬規定。

第二章 公務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六條 實行公務卡結算後,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確因個

別特殊情況需要,經財務部門審核,領導批准,方可辦理現金報賬:

1、支付給個人的一次性勞務報酬;

2、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一次性獎金;

3、對困難職工、病患職工的慰問支出及其他工會支出;

4、對軍人家屬的慰問支出;

5、對弱勢羣體的慰問或救濟支出;

6、對傷亡人員的撫卹金、喪葬補助費等支出;

7、對學生的助學金、獎學金支出;

8、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特定羣體的政策性補貼支出;

9、單位外出執勤人員或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誤餐補助支出;

10、搶險救災等緊急支出;

11、其他目前不能採用轉賬和刷卡支付方式結算的商品、勞務支出。

第七條 我局確定的公務卡髮卡行為本單位零餘額賬户開户銀行。

第八條 公務卡的開立,按照“個人申請、領導審批、財務部門確認、銀行辦理”的流程辦理,我局不對公務卡開設提供擔保。

第九條 公務卡只限本人使用,我所設定2萬(人民幣)的信用額度,並實行免費開卡、免收年費、免擔保、到期免費換卡,具有20天至56天透支期限。(此條要和銀行溝通)

第十條 公務卡用於單位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未辦理報銷手續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

此導致的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單位職工新增、調離、退休等人事變動,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由財務通知髮卡銀行辦理公務卡申辦或變更等手續。

第十二條 公務卡和密碼安全均由持卡人負責保管,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持卡人與髮卡銀行的領用合約或服務協議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的掛失、補辦等事項由持卡人自行到髮卡行申請補辦,並及時通知財務部門,通知髮卡行更新公務卡管理系統。

第三章 公務卡支付管理

第十四條 持卡人在差旅、會議、購買等公務支出支付結算時,具備刷卡條件的,要先用公務卡刷卡支付,但不得超過公務卡信用額度,刷卡支付後要取得本人簽名的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有效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五條 特殊情況下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支付需要時,根據髮卡行的規定,持卡人通過財務部門提前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增加的額度和使用期限等具體事項,按照發卡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進行消費。

第四章 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第十七條 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後要儘快辦理財務報銷手續,最遲於每月10日-20日(免息還款日前7天;如遇休息日,財務另行通知)前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並按照以下報銷程序辦理:填制附公務卡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有效發票的報銷憑證,按照我局財務管理規定的報銷審批流程報銷。對批准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由財務人員按規定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

第十九條 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財務管理規定的報銷時限及免息還款期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第二十條 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免息還款日前辦理財務報銷手續的,可通過傳真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發票複印件等信息以書面方式委託本單位其他人員辦理相關借款手續,經領導審批後,財務人員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待持卡人回單位後5天內補辦報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產生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一、使用公務卡用於個人消費的部分;二、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刷卡憑證(pos機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費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四、因個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日前申請報銷所造成的罰息和滯納金等;五、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刷的支出和損失;六、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務卡支付系統的日常維護,及時向人事部門瞭解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新增、調離、退休或賬户信息發生變動等信息。

二、審核持卡人提請報銷的公務卡消費信息,及時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業務,做好財務處理工作,並按月與髮卡行就公務卡報銷還款情況進行對賬。

三、特殊情況下,持卡人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卡支付需要時,經財務部門和所領導審批後,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

四、配合髮卡行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和培訓工作。

五、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做好公務卡監督管理等工作。

六、嚴禁將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卡管理範圍、違規辦理公務卡報銷業務或查詢、泄漏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條 公務卡持卡人的管理職責:

一、須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碼,並承擔因個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

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協助財務部門按時歸還公務卡消費欠款。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所在單位,應清理並妥善處理公務卡項下債權債務。

三、嚴禁持卡人違規使用公務卡、惡意支付或將非公務支出用於公務報銷,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四、遵守國家關於銀行卡使用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規範使用公務卡。

第二十四條 公務卡持卡人科室的管理職責:

一、審核本科室持卡人公務支出的真實性;

二、督促本科室持卡人及時辦理公務卡公務消費支出的財務報銷手續;

三、在本科室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報銷時,協助持卡人辦理借款手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財務室負責解釋,辦公室監督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促進銀行卡產業發展,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加強財政監督,方便預算單位用款,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髮[1999]17號)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__]63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卡,是指經x醫院審核同意,以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名義開立、持有,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銀行信用卡。工作人員是指在編職工,不含離退休、長期病退和臨時人員。

第三條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制管理,公務卡持有人(以下統稱持卡人)自行保管公務卡卡片和密碼。規範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業務,並及時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請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條我院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有關商品和服務的零星購買支出應使用公務卡結算。

第五條公務卡實行免費開卡、免收年費、免費短信提示、免擔保和到期免費換卡,具有一般銀行貸記卡的其他功能,享受髮卡銀行與銀聯的各項優惠活動。

第六條實行公務卡制度不改變我院先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報賬規定。

第二章公務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七條我院公務卡髮卡銀行為x銀行,實行公務卡結算後,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第八條持有公務卡的職工,應當妥善保管公務卡,規範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業務。

第九條公務卡密碼和安全均由持卡人負責保管,遺失造成經濟損失,按照持卡人於髮卡銀行的領用合約或服務協議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各科室在工作人員新增或調動、退休時,應當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或停止使用等手續。涉及公務卡的增減及賬號、信用額度等信息變動時,財務處應當及時通知x銀行維護公務卡支持系統。

第十一條公務卡涉及到的有關信息維護、財務報銷、銀行劃款和動態監控等業務,通過x銀行提供的公務卡支持系統輔助辦理。財務科應當依託公務卡支持系統,認真審核公務卡報銷事項。對於批准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向公務卡的資金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公務卡主要用於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公務支出發生後,由持卡人及時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請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也可用於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但不得辦理財務報銷手續,單位不承擔私人消費行為引致的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由醫院根據銀行卡管理規定和業務需要,與髮卡行協商設定。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不超過5萬元、不少於2萬元,調增信用額度須事前徵得醫院財務部門同意。持卡人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和免息還款期內先支付,後還款。

第十四條持卡人對公務消費支出發生疑義,可按髮卡行的相關規定等提出交易查詢。

第三章公務卡支付管理

第十五條對於辦公費、印刷費以及差旅、會議、購買等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授信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刷卡支付,並須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公務卡刷卡憑證(即POS機籤購單,下同)。持卡人對於公務支出有事前審批要求的,持卡人應事先按要求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支付需要時,持卡人可通過單位財務部門提前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增加的額度和使用期限等具體事項,按照發卡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確有特殊需要,應先經單位財務部門批准,未經批准的提現業務,提現手續費等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第四章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時,必須提供有關財務報銷憑證(發票等)及公務卡刷卡憑證,報銷程序按醫院內部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因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屬於個人原因的,由持卡人承擔。

第十九條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時,應當按照財務處規定的報銷審核制度填寫報銷審批單和公務卡報銷憑證,並附有發票、明細清單、銀行刷卡POS單等有關財務報銷憑證,按照醫院內部審核程序報請審批。

第二十條單位財務人員登陸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公務卡支持系統,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卡號、交易日期和消費金額等信息,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審核確認後批准報銷;對不符合報銷條件的,有權全部或部分不予報銷,對不予報銷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償還。

第二十一條醫院財務人員對批准報銷的公務支出,按以下程序在公務卡支持系統中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一)醫院錄入“報銷金額”、“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支付摘要”等信息,選擇對應的用款計劃,彙總生成《財政授權支付憑證》,以電子文檔形式提交發卡行。

(二)醫院通過公務卡支持系統,編制“還款明細表”,並以電子文檔形式將“還款明細表”提交發卡行。

(三)醫院簽發銀行支付憑證(支票等),附加蓋單位財務公章的“還款明細表”,通知髮卡行向指定的公務卡還款。預算單位簽發授權支付指令時,支付憑證的收款人要素填寫公務卡代理銀行提供的還款賬户。

第二十二條“還款明細表”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必須確保一致。醫院提交發卡行的“還款明細表”必須從公務卡支持系統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編輯或下載修改的“還款明細表”。

第二十三條代理銀行根據醫院簽發的支付指令和“還款明細表”等信息,於收到支付指令的當日,將資金分解到公務卡賬户。

第二十四條髮卡行應以紙質或電子形式按月向預算單位提供公務卡報銷信息對賬單。對賬單格式區分預算科目(功能分類),按日期、姓名、卡號、報銷金額、退回金額等內容編制。

第二十五條因向供應商退貨等原因導致已報銷資金退回公務卡的,持卡人應及時將相應款項退回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並由單位財務部門及時退回零餘額賬户。持卡人退款的財務審核手續按所在單位內部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持卡人對於應由單位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必須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到單位財務部門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因單位報銷不及時造成的利息等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由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一、使用公務卡用於個人消費部分;二、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刷卡機(POS機)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費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四、因個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日前申報報銷所產生的罰息和滯納金等;五、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刷的支出和損失;六、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或超出消費標準的消費。

第二十八條公務卡報銷時限

第二十九條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單位相關人員向單位財務部門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筆交易金額的明細信息,辦理相關借款手續,經財務部門審核批准,於免息還款期之前,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持卡人返回單位後按x個工作日內補辦報銷手續。

第三十條為避免因特殊原因,公務卡還款不及時,給持卡人產生透支利息,滯納金以及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建議持卡人將本人工資卡(屬借記卡,不能透支)作為公務卡制定自動轉款還款賬户,實在不能及時報銷還款時,授權髮卡行在到期還款日當天,從個人工資卡自動扣劃公務卡的應還金額(到期還款日當天,工資卡應有足夠餘額),事後再按正常報銷程序辦理報銷領款手續。

第三十一條預算單位辦理公務卡報銷和資金退回等業務的賬務處理,按現行會計處理有關規定執行。銀行簽章返回的“還款明細單”等應作為原始憑證隨報銷憑證裝訂歸檔。

第五章管理職責

第三十二條財務部門主要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務卡支付系統日常維護,及時向人事科瞭解在編人員新增、調動退休或賬户信息發生變動等信息;

(二)審核持卡人提請報銷的公務卡消費信息,及時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業務,做好財務處理,並按月與髮卡行就公務卡報銷還款情況進行對賬;

(三)保證符合公務卡報銷規定的資金全額打入持卡人公務卡,協助髮卡行催告公務卡持卡人還款工作,不承擔公務卡還款資金不足等情況造成的對賬或其他責任;

(四)特殊情況下,持卡人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卡支付需求時,經財政部門和分管領導審批後,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

(五)協助辦理公務卡新卡和補卡工作;

(六)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做好公務卡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髮卡行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和培訓工作;

(八)嚴禁將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卡管理範圍,違規辦公務卡報銷業務或查詢、泄露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三十三條公務卡持卡人的職責:

(一)公務卡實質上是個人在銀行辦理的貸記卡,涉及個人信譽資質高低,要本着誠實守信和對自己負責的態度,保管使用好信用卡;

(二)須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碼,並承擔因個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公務卡消費時要保留好個人簽名的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和相應發票等原始憑證,以備報銷使用;

(四)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日前若無法完成報銷還款流程,由持卡人自行還款,承擔不及時和不完全還款的全部責任;

(五)因調離、退休、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單位,要向財務科報告,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理公務卡項下債權債務;

(六)對消費交易發生疑義,可按髮卡行規定向髮卡行提出交易查詢;

(七)嚴禁持卡人違規使用公務卡、惡意支付或將非公務支持用於公務報銷,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八)遵守國家關於銀行卡使用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規範使用公務卡。

第三十四條持卡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管理職責:

(一)審核本部門持卡人公務支出的真實性,並負責審批;

(二)督促本部門持卡人及時辦理公務卡公務消費支出的財務報銷手續。

第三十五條髮卡行主要職責

(一)兑現中標方案中的條款,結合醫院年公務卡的管理使用要求,制定與之對接的申報、使用、結算流程,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二)在符合規定的範圍內為醫院提供優惠服務,及時公佈和兑現承諾的公務卡服務優惠措施,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工作,並及時解決公務卡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三)根據醫院的用卡環境要求,積極擴大銀行卡機具佈設範圍,及時提供財務報銷相關的'銀行卡消費數據信息,注意保密;

(四)為醫院職工辦理公務卡;為公務卡報銷、審核與支付還款業務提供及時、準確、規範、便捷的服務;

(五)辦卡、開卡、掛失、補卡和換卡均免費,免收年費、免擔保;

(六)與醫院協商設定公務卡信用額度,為持卡人提供公務卡使用、掛失、註銷等方面的便捷優質服務,並及時向持卡人反饋資金還款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發行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5

一、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範財務管理,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現金支付預算,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公務卡是金融機構為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發放,具有一定透支額度和透支免息期,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

三、公務卡也可用於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並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務卡及其密碼安全由持卡人個人負責。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持卡人應及時到髮卡行申請補辦。

四、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進行公務消費。確有特殊需要,應於事前請示本單位行政負責人批准。未經同意提取的現金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五、公務卡的結算範圍主要是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零星購買支出。

六、持卡人使用公務卡進行公務消費前,應當嚴格履行公務用款計劃報批手續。未獲批准的消費一律視為持卡人私人消費,相關事宜由持卡人負責。

七、公務消費時,要留存消費交易憑條(消費明細)和信用卡支出憑條(支出憑據),並索取發票(報銷憑據)。且消費商品與用款計劃項目一致,消費金額與發票金額一致。

八、公務支出發生後,持卡人應當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期內(每月11日前),憑消費交易憑條、支出憑條、發票及相關附件等憑證辦理報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持卡人不能在免息期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可委託本單位其他人員代理報銷手續(無票),或按借款程序辦理借款手續後,由財務人員將資金劃入其公務卡。然後由持卡人按規定補辦報銷手續。

九、財務人員按照批准的報銷金額及時向持卡人公務卡劃轉資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資金支付憑證。持卡人自行查詢公務卡消費報銷後的資金到賬情況,若有異常,應及時向財務人員反饋。

十、持卡人應全面準確瞭解公務卡的相關規定,避免公務消費和私人消費逾期還款,避免罰息損失,確保公務消費的順利支付。

十一、持卡人調動、離職、退休或其他特殊原因,應及時與髮卡行協調,辦理終止該信用卡的公務消費及報銷的相關手續。

十二、嚴禁泄露本單位公務持卡人的交易信息。對惡意透支、拖欠還款等所產生的後果,由持卡人負責,本單位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責任。

公務卡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規範財務管理,提高資金支付透明度,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加強財務監督,根據xx市財政局《關於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關於在全市全面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的通知》、《關於實施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務卡的開支範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除特殊情況外(如不能使用POS機刷卡消費的),均需使用公務卡或轉賬方式結算。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註銷手續。

2、我中心公務卡髮卡代理銀行為x銀行支行。辦理的公務卡賬單日均為每月1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5日。

3、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3至5萬元不等。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髮卡行申請辦理,並及時通知單位財務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4、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髮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予以協助查詢。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並取得正規發票、銀行卡消費憑條(POS籤購單)及需要提供的消費明細憑單等。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於每月10日前將本期賬單中公務消費支出按規定程序提交財務人員辦理報銷還款手續,以免因逾期還款給持卡人產生透支利息、滯納金和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憑條(POS籤購單)的,原則上不予以報銷。如特殊情況,持卡人可通過髮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並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後,方可報銷。

4、公務卡公務支出不允許透支提取現金,對透支提取現金的行為,視同個人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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