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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停車管理制度(精選9篇)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精選9篇)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精選9篇)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三、內容

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衞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温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誌。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2

(一)車輛進場

當有車輛駛入地庫(地面停車場),應立即開啟車擋。

迅速準確地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記錄車牌號及其它項目(在道口崗已登記的車輛如無要求可以不登記)。

指引車輛緩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

提醒司機關鎖車輛門、窗,並檢查是否漏水漏油。

(二)保管

1、每小時巡視檢查一次車輛,是否正常,如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車未上鎖、漏油漏水等情況應即時通知車主處理。未通知到車主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同時報班長或管理處。

2、清點車庫內車輛,與《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是否一致。

3、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即時處理。

(三)車輛出場(庫)

1、當車輛駛出車庫時,應首先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駕駛員。

2、查對無誤後,值班員開啟車擋,並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3、若對出場車輛和司機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前面向司機敬禮,再向司機盤問核對有關情況。

4、在盤問和核對中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並用對講機報告車管負責人和管理處。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3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置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並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誌,配備、設置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並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並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置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櫃(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4

一、相關規定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並扣除相應工資。

二、各班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車場各崗位人員實行倒班制度。

停車場內各崗位人員嚴格考勤管理,實行簽到制。因辦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停車場主管人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考勤管理履行《車輛收費員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嚴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停車卡數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機內的)、查詢停車場車輛情況、停車場情況等。上一班組在值班期間如遇到異常或特殊情況,需要向下一班組交接的,必須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崗管理人員應該將本班次收費彙總、票據彙總情況,與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進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須有交接記錄表,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交接結束後,將簽有雙方名字的`交接記錄表交由停車場主管人員存檔。

下一個班組工作人員未與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因無人管理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交接班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財務職責管理

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日結。 對接工作應有雙方簽字確認的對接表。由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與收費崗管理人員每日交班時,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不得將停車收費金額交與執法管理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收費必須向當事人開具統一印製的收費發票。統一票據如有丟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費崗管理人員按照丟失或不明下落髮票面額之和進行賠償。

管理員如有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收費或截留、挪用停車費的,一經發現,查明原因,立即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費的,應記錄清楚,並將記錄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儀容儀表管理

1、着裝

1.1上班時統一着裝、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應乾淨、整齊。鈕釦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1.3 統一服裝的配飾物應整潔、齊備。

2、行為舉止

2.1、上崗時舉止應文明、大方。

2.2、穿着統一服裝,佩戴工作證。

2.3、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4、注意個人衞生。

2.5、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後靠,不袖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2.7、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5

1.0目的

為規範停車場管理,保障車輛在進出項目停車場內的安全性。在停車場智能系統發生故障時,確保停車場資金及車輛進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2.0適用範圍

停車場

3.0職責

3.1經理對停車場監督管理。

3.2主管負責對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停車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3.3停車場班長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

3.4車場管理員負責停車場的車輛安全管理、及車輛停放規範管理。

4.0管理要求

4.1停車場日常管理:

4.1.1停車場出入口應設立明顯的停車須知。

4.1.2停車場對出入車輛應發放月租或臨停票(卡),道閘系統故障時應發放臨時進出票(卡)臨時進出票(卡)。

4.1.3停車場收費標準和管理制度應張貼在進出口的明顯位置,收費標準按樂山市物價局備案標準公示。

4.2收費系統的停車場管理措施:

4.2.1收費系統的停車場,如遇停電、系統發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停車場收費員因立即採取措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票(卡),對月租車收費員要確認核實是車主後,方可放行;對臨停車收費員必須要求駕駛員出具臨時停車票(卡),如無法提供臨時停車票(卡)的車主,收費員必須核實駕駛員行駛證及駕駛證,在登記簽字後方可放行。

4.2.2在車輛入場時收費系統正常,出場時收費系統故障不能正常運行時,車主須出示入場時停車票(卡)核實後按標準收費,收費金額與系統正常後產生的應收款金額的差額須列表上報項目負責人簽字後可由系統管理員消除或在免費記錄本上登記。

4.2.3統一製作停車場系統故障時的進出場臨時票(卡),並存放於停車場管理員處,在發生故障時立即由守車員對入場車輛發放,出場時由收費員收取,核實後登記並放行。(製作的臨時停車票(卡)要有編號、停車須知,並明確雙方的責任)

4.2.4在停車場收費系統正常時,原則上不允許有手動抬杆行為,如有手動抬杆行為發生,值班守車員因在登記本上詳細記錄,並有項目經理簽字認可,項目應制作手動抬杆記錄本,以備核實及檢查。

4.2.5月租車收費台帳統計,各項目停車場管理負責人每月應建立月租收費台帳,應登記汽車排量、車型、車牌號、月租車收費金額、車主姓名、汽車固定開出人的姓名及聯繫方式,以方便核對。

4.3車管員崗位安全措施:

停車場出入口有對車輛進出車牌的識別監控,但車場出口收費處的監控,要調整至全方位的'監控角度,全面監控收費處,在外來車輛因拒交、不交停車費及其它原因與車管員發生矛盾、糾紛、時或其它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為後續處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監控證據。

4.4停車場巡查

4.4.1停車場守車員必須不定期對停車場進行巡查,確保停車場進出通道暢通,車輛行駛有序,無交通堵塞現象,並填寫檢查記錄。

4.4.2停車場班長必須每天不定時對停車場進行巡查,抽查停車場停車狀況、收費狀況,並填寫檢查記錄.

4.4.3票據監管員每週不定期的抽查停車場應收費情況,月租車停放情況以及日收費記錄的真實性,優惠及免費停車記錄的真實.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6

1.0目的確保停車場(庫)內的設備、設施和停車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適用範圍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處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

3.0職責3.1保安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2當值領班負責對車場管理的.指導及檢查管理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的整齊停放、檢查、及對停車場的管理。

4.0停車場管理守則

4.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並服從車場管理人員調度。

4.2車況不良的或車輛漏油不得進入車場;

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

4.3車輛進入後,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4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

4.5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若損壞車場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佔車位交費。

4.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4.8不得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4.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採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後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4.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後方可離場。

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並向髮卡處聯繫補辦。

5.0停車場管理規定

5.1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5.1.1地面停車場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前行,停放於適當的位置,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認真指揮車輛出入停車場。

隨時巡查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車場閒逛時,應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協助清潔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潔工作。

5.1.2地下停車場

5.1.3車輛進庫

當有車輛駛進地下場時,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沒有固定的車輛不得讓其放於固定車位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1.4巡視:

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狀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並在《停車場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和收費亭及地面車管員取得聯繫,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要及時令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領班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禁止司機(車主)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衞生,保持車庫整潔明亮.

5.2車輛出庫:

5.2.1當有車輛出庫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前面向司機敬禮,再禮貌詢問,若是車主親友(和車主聯繫認可),並有駕駛證應放行,若盤問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並及時通知領班和巡邏保安,機警作好應對,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7

1、車輛進入

1.1檔車器應經常保持放下狀態;車輛停在檔車杆前需要進入。

1.2車管員走到司機旁立正敬禮。

1.3檢查車體情況,如有問題當場通知車主。

1.4抬起檔車器,放車輛進入、登記車號、卡號、進入時間、車體情況併發給停車卡。

1.5放下檔車器,指揮車輛停放。

2、無車輛進出時,維護好車輛停放秩序;無劃線的`地方及消防通道不準車輛停放,車輛進出高峯期,可請求巡邏人員配合。

3、車輛出去

3.1車輛停在檔車器前需要出去。

3.2車管員走到司機旁,立正,敬禮,收回停車卡。

3.3在'車輛出入登記'本上註明,登記出去時間。

3.4核算好該車在場內停放的時間,需收費的按規定收費,先收錢,後給票,然後抬起檔車器放行。

3.5核對車輛情況,如有可疑情況立即通知巡邏人員配合核實,核實清楚無問題,方可開啟檔車器放行。

3.6車輛出去後放下檔車器。

4、交班前,搞好值班室周圍衞生,檢查各種裝備的完好情況,寫好值班記錄;交班時發出卡數要與車數相同,卡的總數不能有變化,不準丟失一張出入卡。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8

1車輛進場操作程序

1.1當車輛持ic卡進入車場時,當值員工應在電腦屏幕上核實車牌號碼與ic卡所顯示資料是否一致。

1.1.1發現ic卡所顯示的.車牌號與車輛牌顯示不一致時,詢問車主原因,如是外來車輛借卡停車核實情況正確,要求車主出示行車證並做好登記給予停放。

1.1.2當ic卡顯示與車牌號不一致時,待車輛進入時指揮車輛暫停,詢問原因,屬於資料輸入錯誤時,馬上進行登記留下ic卡,馬上通知物業部改正資料。

1.2當車輛進入時,指揮車輛停放整齊。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跟車主核實,並登記車輛進場時間、車牌號碼及車況。

1.3當有外來車輛示意進入車場時,應指引司機使用'臨保ic卡'進入。送貨或拉貨及其它特殊情況進入的車輛(必須有辦理公司的車輛出入證),後給予進入,登記身份證、行駛證、車牌號碼和所去單元。

1.4對送貨車輛要檢查貨物,嚴禁易燃、易爆、及有毒、污染物品進入車場;嚴禁未經批准施工單元通過車輛搬進大件物品。

1.5對物品放行時,必須出具管理中心的《物品放行條》,並核對簽名。

1.6對客户/月保ic卡過期不能入場時,要求車主馬上到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過期三天不予進入)。

2車輛出場操作程序

2.1當車輛出場時,注意觀察出車情況:

2.1.1發現電腦屏幕顯示出場車牌與卡不符時,馬上阻止車輛出車庫,核對行駛證、駕駛證和身份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同時通知上司請示是否給予放行。

2.1.2車主無ic卡出車庫,按車輛盜竊處理,馬上阻止車輛出車庫,同時通知上司到場處理。

2.2對送貨車輛出車庫時,檢查車廂有無物品,發現有物品時,必須出具物業公司《物品放行條》並核對給予放行。

3ic卡電腦系統出現故障

3.1不能刷卡進出時,對客户/月保車輛要核對資料無誤後,説明原因並登記ic卡號和行駛證給予放行。

3.2及時通知服務中心處理檢修。

4記錄

4.1車場車輛狀況及出入登記表。

4.2崗位情況記錄表。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篇9

1.0目的

確保停車場(庫)內的設備、設施和停車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處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2當值領班負責對車場管理的指導及檢查管理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的整齊停放、檢查、及對停車場的管理。

4.0停車場管理守則

4.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並服從車場管理人員調度。

4.2車況不良的'或車輛漏油不得進入車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

4.3車輛進入後,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4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

4.5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若損壞車場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佔車位交費。

4.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4.8不得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4.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採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後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4.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後方可離場。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並向髮卡處聯繫補辦。

5.0停車場管理規定

5.1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5.1.1地面停車場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前行,停放於適當的位置,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認真指揮車輛出入停車場。

隨時巡查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車場閒逛時,應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協助清潔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潔工作。

5.1.2地下停車場

5.1.3車輛進庫

當有車輛駛進地下場時,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沒有固定的車輛不得讓其放於固定車位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1.4巡視:

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狀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並在《停車場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和收費亭及地面車管員取得聯繫,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要及時令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領班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禁止司機(車主)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衞生,保持車庫整潔明亮.

5.2車輛出庫:

5.2.1當有車輛出庫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前面向司機敬禮,再禮貌詢問,若是車主親友(和車主聯繫認可),並有駕駛證應放行,若盤問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並及時通知領班和巡邏保安,機警作好應對,以防不法分子盜車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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