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土科協考勤及財務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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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考勤:
1、科協所有會議均由辦公室負責考勤並做好會議記錄。
2、科協全體大會的召開視情況而定,但至少保證每月召開一次。
3、科協每週日晚上召開一次部長、副部會議,部門負責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缺席。
4、科協各部門經協調後各自安排每週召開一次部門會議。
5、任何會議均須在會議前一天由負責人進行通知,會議當天可再通知一次。
6、任何會議不得無故缺席,事假、病假均須在會議召開前向主席(副主席)或部長(副部長)請假,並説明理由,否則視為無故缺席處理。
7、參加會議者需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須接受小小的“懲罰”(各部門自定)並做出合理解釋,否則視為無故遲到,無故遲到達5分鐘,每兩次記為無故缺席一次。無特殊情況,任何人員不得早退,否則每兩次記為無故缺席一次。
二、活動考勤:
1、任何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活動前向主席(副主席)或部長(副部長)請假,並説明理由,否則視為無故缺席處理。
2、參加活動者需準時到達活動集合地點,遲到者需作出合理解釋並視情況接受“懲罰”,否則視為無故遲到,無故遲到達5分鐘,每兩次記為無故缺席一次。無特殊情況,任何人員不得早退,否則每兩次記為無故缺席一次。
聲明:1、無故缺席會直接影響學期末的德育加分及優秀幹事的評選,希望大家足夠重視。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環土科協財務制度
1、科協的活動經費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管理期間負責人須明確自己的職權,應嚴於律己,不得挪用公款。
2、科協每次活動之前,應由活動負責人作好詳盡的經費預算,列寫所需物品名稱、數量、價位、用途等,然後交由科協主席審批。
3、科協主席須對經費預算進行嚴格審查,查明無誤後方能批准通過。
4、活動負責人應指定專人進行物品採購工作,採購人員須遵從價廉物美的原則進行採購。結帳時應主動索取發票作為憑據。
5、科協各部門使用經費,實報實銷。報銷時應出具發票,由辦公室審核。
6、對於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經費的,辦公室應拒絕報銷,並報告主席團,對於違反本制度,假公濟私,挪用公款者,由主席團給予處分,開除出會,並不得再次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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