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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酒店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酒店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規範酒店員工培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訓工作遵照實用、實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按需施教、學以致用的原則。人力資源部根據酒店發展目標和經營管理要求,結合員工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各類培訓。

三、本制度所指的"部門"係指酒店組織架構中人力資源部之外的其它部門。

四、人力資源部為酒店培訓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

五、本制度適用於在編受薪員工。

第二章 培訓分類

酒店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和在職培訓兩大類。

一、入職培訓

1、酒店所有新入職員工均須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入職培訓,入職培訓時間統一為3天,培訓內容以總經理批准的入職培訓教材為準。

2、新入職員工參加入職培訓後均須參加考試,考試成績當場公佈,60分為合格,考試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在職培訓

1、以老帶新培訓:新員工到崗後,部門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事培訓的管理人員(或出品部負責人)必須指派資深員工對其進行為期一個月的"一對一"指導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業務知識和技能、操作流程等,培訓結束後由培訓人填寫《新員工培訓記錄表》(見附件一)並交部門負責人事培訓的管理人員存檔。

2、在崗培訓:各部門每月至少應組織本部門全體員工開展一次專題培訓,以提高員工崗位技能和服務意識。營業部門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禮儀禮貌、主動服務" 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培訓對象、人數、時間、地點、培訓方式由部門自行決定。部門負責人每半年至少須組織實施一次部門員工的專題培訓。

每次培訓結束後,由培訓老師填寫《員工培訓報告表》(見附件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C I知識培訓:CI知識培訓統一於每月25、26日進行, 參訓對象為上月新入職的員工。員工參加C I知識培訓視為正常出勤,所在部門應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4、脱產培訓:脱產培訓由酒店統一安排,全體員工均需參與。酒店員工每年脱產培訓時間為:主管或主任級以下員工不少於2天,主管或主任級員工不少於3天,經理級及以上員工不少於5天。

5、交叉培訓:交叉培訓是指員工到其他部門或崗位的工作現場所開展的學習或接受的培訓。交叉培訓可分為不同部門之間的交叉培訓及部門內部不同業務之間的交叉培訓。

1)不同部門之間的交叉培訓可由總經室安排,亦可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人力資源部審定後(主管(任)級及以上員工的個人申請還需總經室簽字同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協調安排,各部門須予以配合。

培訓實施部門須在交叉培訓實施前制訂培訓計劃,經部門培訓員簽字同意後,於培訓實施3個工作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培訓結束後,需組織相關培訓考核,並將考核結果於考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部門內部不同業務的交叉培訓可由部門根據業務需要進行安排,也可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由部門培訓員統一安排。

交叉培訓實施前,培訓人員需制訂培訓計劃,並於培訓實施3個工作日前報部門培訓員備案。培訓結束後,需組織有關考核,並將考核結果於考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部門培訓員備案。

第三章 培訓經費管理

一、酒店年度培訓經費預算按酒店當年員工工資預算總額的3%計提,其中70%用於酒店公共知識培訓,30%用於各個部門業務知識的培訓。

二、每年年末,人力資源部根據次年各部門工資預算總額,編制各個部門培訓經費預算和酒店整體培訓經費預算,報送財務部審核、總經室審定。財務部將總經室審定的培訓經費預算分別劃入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下一年度培訓費用計劃。

三、培訓經費使用範圍包括:教材費、外聘教師費、培訓設備(施)購置與維修費、部門培訓員津貼、外部培訓場地租用費、員工外出培訓及參觀的學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四、培訓經費的申領程序:

1、外聘教師費、外部培訓場地租用費,由人力資源部或使用部門填寫《培訓經費使用申請表》(附件三),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上報總經室審批,按審批意見執行。

2、申領培訓設備(施)購置與維修費時,人力資源部或使用部門按酒店《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或《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相關程序執行。

3、部門培訓員津貼由人力資源部申請,經人力資源總監審核、總經室審批後執行。

4、員工外出培訓及參觀的學費、交通費、食宿費按酒店《行政管理制度(暫行)》第十章相關條款執行。

5、培訓經費的借款及報銷等手續,按酒店《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培訓經費只作為員工培訓專用,不得轉作其他用途;當年經費只限當年使用,不可跨年度累積使用。

第四章 培訓老師

一、培訓工作一般由培訓老師組織實施,培訓老師分為專職培訓員和部門培訓員兩類。

1、專職培訓員隸屬於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酒店公共知識培訓。

2、部門培訓員由各部門員工兼任,負責實施本部門業務知識和總經室指定教材的培訓。

二、部門培訓員任用條件

1、熟悉本崗位相關專業的理論知識、實際操作技能、工作流程、規章制度等;

2、熱衷於從事培訓工作;

3、具有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4、主任或主管級以上人員(有特別專長者不受此限);

5、無有效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在案。

三、部門培訓員甄選及任用

1、部門推薦或員工本人自薦,填寫《部門培訓員推薦表》、(附件四),經部門負責人籤批意見後,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對被薦人的資歷、能力等方面進行初審及考核,於5個工作日內將考核結果反饋部門。

3、考核合格者,經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後,即作為部門培訓員任用。該員工自任用為部門培訓員次月起享受部門培訓員津貼。

四、部門培訓員工作職責

1、對部門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瞭解,並對結果彙總、分析;

2、制訂部門培訓計劃;

3、收集資料和典型案例,編寫部門培訓教材;

4、組織並實施部門培訓工作;

5、負責對部門的受訓員工進行考核;

6、建立及更新部門員工培訓檔案;

7、配合並支持人力資源部開展的各項培訓,完成人力資源部安排的其他培訓任務。

五、享有權利

1、有優先參加酒店組織的外訓的權利;

2、有權參照制度建議對培訓遲到、早退及缺勤員工進行處理;

3、有參與培訓管理和對培訓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

4、有權享受部門培訓員津貼。

六、考核與津貼

1、人力資源部每年1月和7月對部門培訓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培訓態度、培訓能力、教材質量、員工評價等方面(詳見《陪訓員考核方案》)。考核結果報總經室審定。

2、考核分為A、B、C、D四級,C級及以上為合格,D級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按其考核級別分別享受對應部門培訓員津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部門培訓員資格及所享受的部門培訓員津貼。

3、部門培訓員津貼:A級800元/月、B級600元/月、C級400元/月;原則上新任用的部門培訓員享受C級津貼,直到每年度例行部門培訓員考核(每年1月和7月)為止。

4、部門培訓員津貼與當月工資一同發放,當月請假7日以下者,不扣當月部門培訓員津貼;當月請假7日及以上者,部門培訓員津貼計算方法為:

部門培訓員津貼=部門培訓員津貼標準(月)×(30-部門培訓員請假天數)/30天

第五章 培訓教材

培訓教材根據來源不同分為自編教材和外購教材,培訓教材根據不同類別又分書面教材和電子教材。

一、書面教材

1、書面教材的編寫和修訂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計劃、統籌安排,各部門積極配合,分工協作。

2、酒店公共知識培訓教材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寫。

3、部門業務知識培訓教材由部門負責人組織管理班子商討後,安排部門培訓員編寫。

二、電子教材

1、電子教材主要指錄有培訓內容的錄像帶、VCD、DVD或光盤等,它能配合書面教材,使部分操作性強的內容(如餐飲部門擺台、客房清理房間等)或須統一規範的行為(如迎送賓客、員工儀容儀表等),在講授時能達到更直觀的效果。

2、電子教材製作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報總經室審批;製作單位的選定由人力資源部按酒店《項目外協發包管理規定》執行。

3、公共知識電子教材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需用時到人力資源部借用,專業知識類電子教材由人力資源部及使用部門各保存一份。

三、外購教材

1、外購教材主要為輔助性教材或行業規範教材,包括書面教材和電子教材。

2、公共知識培訓教材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申購、驗收和保管;部門業務知識培訓教材由部門培訓員填寫《採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籤認和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批後進行申購,業務知識培訓教材由申購部門負責驗收,部門祕書負責保管。

3、所有外購培訓教材均須將目錄錄入酒店辦公網,以便於其他部門借用;公共知識培訓教材由人力資源部專職培訓員將目錄錄入辦公系統公告欄,部門業務知識培訓教材由各部門祕書將目錄錄入辦公系統公告欄。

第六章 培訓計劃與實施

一、培訓計劃

人力資源部及部門應通過對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員工個體差異,並結合經營管理需要,制定酒店及各部門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分為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

1、年度培訓計劃

1)酒店年度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人力資源總監審核後,於每年12月15日前將下一年度培訓計劃上報總經理室審批後,下發至各部門。

2)部門年度培訓計劃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管理班子商討後確定,部門培訓員負責擬寫,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於每年12月30日前將部門下一年度培訓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月度培訓計劃

1)酒店月度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經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後,於每月20日前將下月培訓計劃發至各部門。

2)《 月培訓計劃表》(附件五)由部門培訓員負責填寫,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於每月25日前將下月培訓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培訓計劃的實施工作實行人力資源部與部門兩級共同負責。

1、人力資源部負責統籌管理酒店的培訓工作,制訂酒店整體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公共知識的培訓,並指導部門的業務培訓;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業務知識培訓,並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

1)公共知識的培訓,主要包括入職培訓、管理知識、外語、服務案例、服務意識、職業道德、安全知識、海悦卡、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2)部門業務知識的培訓,主要包括部門制度、海悦卡使用、到崗培訓、崗位職責、服務案例、業務流程、設備運作、產品推介等方面的培訓。

2、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按已審批的年度和月度培訓計劃開展培訓工作。

3、各部門在實施培訓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可對原定計劃進行適當調整,計劃調整後應及時以內部通啟的形式知會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需對各部門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及培訓效果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三、培訓總結

1、月度培訓總結:每月5日前,各部門培訓員須對上月部門的培訓情況進行總結,填寫《 月培訓報告表》(附件六),經部門負責人簽署後送人力資源部。

2、年度培訓總結:每年1月10日前,各部門培訓員須對上年度部門的培訓情況進行總結(須包括上年度部門培訓的開展情況、主要業績(用具體數據説明)、存在的問題、改進計劃及措施等),經部門負責人簽署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第七章 培訓紀律

一、參加培訓的員工要認真、積極地對待培訓,要尊重培訓老師,遵守課堂紀律。對違反培訓紀律的員工將按《違反培訓紀律處罰條例》(附件七)予以處罰。執行辦法如下:

1、各部門組織安排的培訓,如有違反培訓紀律者,各部門培訓員可將情況記錄在《員工培訓報告表》交部門培訓員,由後者按《違反培訓紀律處罰條例》對違反培訓紀律者進行處罰。

2、部門培訓員違反培訓紀律的,由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處罰。

3、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的培訓,如有違反培訓紀律者,專職培訓員可按《違反培訓紀律處罰條例》對其直接進行處罰。

4、專職培訓員違反培訓紀律的,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對其進行處罰。

二、參加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的員工如需請假的,應填寫《假期申請單》,經部門培訓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特殊情況,可提前以口頭方式請假,事後補寫請假單。無故缺席或事前不請假而事後請假者按《違反培訓紀律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三、參加部門安排培訓的員工如需請假的,須向部門培訓員當面或以口頭方式請假。無故缺席或事前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缺席者按《違反培訓紀律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第八章 培訓檔案

培訓檔案包括員工培訓記錄卡及各種培訓資料。

一、員工培訓記錄卡

1、員工《培訓記錄卡》(附件八)記錄了員工自入職以來所接受的歷次培訓及所取得成績,主要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主題、培訓考核結果等。

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共課程受訓員工培訓記錄卡的建立及更新,各部門培訓員負責本部門安排培訓課程受訓員工培訓記錄卡的建立及更新;

3、每次培訓完畢,各相關培訓員須及時將參加該次培訓的有關情況登錄到員工培訓記錄卡。

4、員工培訓記錄作為該員工晉級和晉職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培訓資料包括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資料、部門培訓計劃表、部門月度培訓情況報告表、培訓通知、在職培訓課程評估表、員工培訓出勤表、考試試卷、外部培訓機構的來函等。

1、人力資源部的培訓資料由培訓主管負責歸類存檔。

2、各部門的培訓資料由部門培訓員負責歸類存檔。

三、員工離職後,部門培訓員需將該員工於部門的培訓記錄卡轉交人力資源部,由後者將其歸入離職員工的人事檔案,並隨人事檔案一起保管。

四、培訓檔案保管期參照《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執行。

第九章 員工進修

酒店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不斷學習,豐富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同時酒店將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學費。

一、申請報銷進修費用的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忠於職守、敬業樂業,認同公司文化;

2、在酒店服務滿1年或以上(含集團其它控股公司服務年限)。

二、進修費用報銷原則:預先申報、學前審批、學後報銷。

三、報銷費用的項目包括:報名費、學雜費、教材費、考試費、培訓費、證書費等費用;不含交通費、食宿費(經總經理特別批准的除外)。

四、進修費用報銷上限

進修費用報銷上限根據員工在酒店的服務年限(指員工取得證書時,已經在酒店服務的年限)確定:

1、滿1年不足2年的最高可報銷1萬元;

2、滿2年不足3年的最高可報銷3萬元;

3、滿3年不足5年的最高可報銷5萬元;

4、滿5年不足7年的最高可報銷7萬元;

5、滿7年以上的最高可報銷10萬元。

五、進修費用報銷標準

1、酒店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參加培訓班(包括交通及食宿費用),員工經考核並取得合格證書的,費用實報實銷;

2、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行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職稱或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相關證書的,費用實報實銷;

3、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行進修與酒店業相關的專業,並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的,可報銷費用的80%;

4、員工自行進修的課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對員工本職工作有促進作用的,可報銷費用的50%;

5、實際可報銷的費用不得超出進修費用報銷上限;報銷金額如超出報銷上限,則按報銷上限額度報銷。

六、進修費用申報程序

1、申請:員工填寫《學費報銷申請表》(附件九),附上招生簡章或課程介紹等學習有關資料,經部門負責人籤認後,交人力資源部。

2、審核: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申報的進修課程進行審查,根據報銷標準的條款提出建議。

3、審定: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室審定,並按總經理室審批意見執行。審批後的申請表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保存(人力資源部複印一份交申請員工的部門文員或指定人員,後者轉交申請人自行保存)。

4、員工進修:經審批同意報銷進修費用的員工,應按照申請表中所列課程進行報名和學習,直至取得畢業證或有效資格證書。

5、報銷:在取得畢業證或有效資格證書後,員工需將有關證件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後,即向該員工提供已審批的《學費報銷申請表》原件,員工本人持《學費報銷申請表》及進修的相關繳費單據原件等材料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七、進修費用支付辦法

1、財務部按已審批的《學費報銷申請表》向員工支付進修費用。

2、員工在取證後可報銷進修費用50%,剩餘的50%按員工須繼續服務的年限均攤支付。繼續服務年限為:報銷3萬元及以下的需繼續服務2年,報銷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需繼續服務3年,報銷5萬元以上的需繼續服務4年。

3、員工持相關材料到財務部報銷學費時,財務部以現金形式向員工支付報銷費用的50%,剩餘的50%由財務部按年限均攤後,與該員工每年12月份的工資一併支付。

4、員工在繼續服務年限內如辭職或被解聘的,未報銷的費用將不予報銷。如員工以假*憑或證書欺騙酒店的,酒店保留向其索償所報銷費用的權利。

第十章 附則

一、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總經室。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准後生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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