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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範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精選5篇)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佈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並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制度,並及時向家長髮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願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閲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範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於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並有回執。

安定區李家堡初級中學

預算編制領導小組

組長:成

組員:周

民主理財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範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後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範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大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佈。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安定區李家堡初級中學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税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户,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3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説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

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方尹國小

20xx年9月2日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4

1、全體師生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衞和保安的管理,共同協助維護好校園安全;

2、外來人員來校,門衞必須先與相關人員電話或當面聯繫,確認後,必須憑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在傳達室辦理“來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否則門衞不予接待,禁止進入校門;

3、外來人員找同一教師,一律少於等於2人,請教師向親朋、家長以及相關人員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4、外來人員找同一學生,一律少於等於2人,僅限學生直系親屬進入,請政教處向家長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5、學校往屆畢業生來校找老師,門衞必須先與相關教師電話或當面聯繫,確認後,必須憑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在傳達室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出門時,必須持有相關教師的簽名的會客單才可以出門;

6、往屆畢業生嚴格禁止來校找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政教處同意,由政教處負責接待;

7、教師親屬晚間接值班教師回家,一律少於等於2人,必須在傳達室等候,請教師向親屬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8、上課時間學生不允許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書面批准;

9、上課期間學生不允許進、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須經政教處書面批准,傳達室並做好登記;

10、下午放學後非住校學生不準進校門,特殊情況須經政教處批准;

11、在校期間,住宿生一律不允許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的須經政教處書面批准,傳達室做好登記。晚自習後,一律不允許出校門;

12、放學或放假,家長接學生回家,只允許由一名直系親屬進校,如有機動車輛,則一律按順序整齊停放在外來車輛停放處;

13、校園內禁止騎車,出入校門應自覺下車,機動車輛要慢行。外來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順序整齊停放在“外來車輛停放區”;

14、攜帶校內物品出校須持有“物品出門證”並經門衞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衞有權制止其出校門;

15、函電、報紙、雜誌及信件由傳達室人員簽收分發,其他人不得經手、翻動和借閲;

16、傳達室內、校門外的“愛心安全區”以及校內的校門附近區域嚴禁閒人逗留;

17、傳達室不得留外人住宿,不得在傳達室內喝酒、打牌、與外人閒談、做私活,不得把學校的公用設施、水電等借予外人使用;

18、在校園內禁止所有妨礙教學秩序和影響生活秩序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保安及時出警,處理問題。

上述制度,如因門衞或保安失職,視事件程度輕重,分別給與書面檢討、扣罰5~20分、辭退直至負法律責任。

牛山學校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和諧校園環境,根據雄壁中心學校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值班制度篇。 學校值班按工作職責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寒暑假期值班、領導代班。

一、日常值班

由學校安排負責的學生管理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值班時間早7:00—次早7:00,堅持24小時值班。

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督導檢查學生晚自習上課情況。

3、檢查學生晚上就寢情況。

4、負責學生早操制度及衞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5、負責學生突出事件的處置。

6、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7、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8、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二、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假期校園衞生清掃。

3、負責上級工作檢查和外來人員工作聯繫接待。

4、協助其它崗位值班人員做好假期工作。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學校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其主要職責同法定節假日值班職責。

四、領導代班

領導代班由校務委員負責安排,參加代班領導為校長、教導主任、學校報賬員、女工主任、通訊員等。其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對學校各值班工作人員值班檢查。

2、 負責處理和解決各值班人員反映的問題及事項。

3、 負責督導節假期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4、 負責節假期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

五、值班人員的獎懲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上報中心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後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 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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