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通用4篇)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通用4篇)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篇1

一、進修期間一般不安排探親假、寒暑假,原則上不得請事假。不得將工休假日累積使用。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離寧者,需辦理請假手續。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通用4篇)

二、進修期間,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請假者,必須執行請假制度:事假一天內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內書面申請經科主任簽字同意,報教育處備案;三天以上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經科主任簽字同意,大內科、大外科、門診部、護理部審批後,報教育處批准並備案,辦好交班手續後方可離院;假滿回院後及時向教育處和相關部門報到並銷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證明。如屬急病可先行口頭請假,以後補辦病休證明。

四、進修一年病事假超過30天(半年超過15天)者,即取消進修資格,恕不作鑑定,不退進修費。

五、違犯上述規定或雖經請假但未批准而擅離職守者,或假滿不按期回院銷假或弄虛作假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直至取消進修資格,教育處有權將該進修人員退回原單位。

六、本規定由教育處負責解釋,以前相關規定同時作廢。

七、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強化幹部隊伍管理,增強各級幹部的組織觀念,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做好應急事件的處理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工作,全院科級以上(含科級)幹部須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

第二條凡遇以下情況:

因公離院一天以上;

利用工作日因私離院一天以上;

帶薪休年假;

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期間,因公或因私離京一天以上應向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請假,經批准後到黨院辦公室備案,同時指定臨時負責人替代,以便協調安排工作。

第三條回院後應及時通知黨院辦公室註銷假期。

第四條科級以上(含科級)幹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黨院辦公室將各級幹部執行規定情況納入幹部日常管理,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及造成的後果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條本制度由黨院辦公室解釋。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強化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嚴格崗位責任制,經醫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研究,特制定我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一、請假對象和範圍

醫院中層領導幹部因公或因私不能到崗時間在3個工作日及以上,或因故不能參加醫院重要活動,須履行院內幹部請假制度,同時按《同濟大學教職工考勤和請假制度的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批權限和程序

1、審批權限

醫院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正職請假,須報醫院主管領導批准。

醫院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及以上,7個工作日以下,須報本部門或科室正職批准。7個工作日及以上,須報醫院主管領導批准。

2、請假程序

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表》(可於醫院網站“院務公開”項目欄下載),註明請假事由、去向、時間等有關事項,並附相應證明材料、會議通知等,提前一週提出申請,按照審批權限逐級報批。經相關領導簽署審核意見後,需在醫院辦公室備案。

(一)醫院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正職請假流程

職能部門正職 向醫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臨牀醫療科室正職 向醫務科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 醫院主管領導審批 准假 辦公室備案

臨牀護理部門正職 向護理部提出申請

(二)醫院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副職請假流程

1、請假3個工作日及以上7個工作日以下:

職能部門副職 向部門正職提出申請

臨牀醫療科室副職 向科室正職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 准假 醫院辦公室備案

臨牀護理部門副職 向部門正職提出申請

2、請假7個工作日及以上:

職能部門副職 向醫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臨牀醫療科室副職 向醫務科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 醫院主管領導審批 准假 辦公室備案

臨牀護理部門副職 向護理部提出申請

三、其他事項

(一)、請假期間須與醫院辦公室、本科室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妥善安排本部門各項工作,並明確臨時負責人,以確保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遇特殊時期、重大活動、突發事件原則上不能請假。

(三)、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正副職一般不得同時請假外出。

(四)、本制度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監督落實。各職能部門、臨牀科室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對不履行請假制度,擅自離崗的'中層幹部,一經發現將給予批評教育,並與年終考評掛鈎,取消其評優資格;凡因擅自離崗導致貽誤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五)、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實施。

醫院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篇4

一、員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本人應出具書面説明,註明外出的。時間、事由、去向等。批准程序如下:

(一)臨牀和醫技科室主任,由醫教部主任審批後,交分管院領導批准,方可外出;臨牀和醫技科室員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後上報醫務部備案,方可外出。

(二)護士長,經本科主任同意,交護理部主任審批,報分管副院長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護士,由護士長批准,報護理部批准後備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門、科室主任,由院領導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員工由本部門、科室主任批准後備案,方可外出。

二、員工因私請假,應填寫請假單(人力資源部領取),按請假單上的批准程序辦理。

三、上述經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請假單,與本部門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為考勤依據。每月底由考勤員將考勤表和請假單一起交給人力資源部。

四、員工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假手續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曠工處理,並按醫院相關規章制度作出相應的處理。

五、中層幹部超過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須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外出。

六、未盡事宜由人力資源部作出解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nzydm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