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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管理規定(通用30篇)

垃圾管理規定(通用30篇)

垃圾管理規定 篇1

本購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清潔垃圾、包裝紙箱等)、餐餘垃圾日產日清,建築垃圾單獨處理的原則。

垃圾管理規定(通用30篇)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户內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須投放到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各樓層生活垃圾存放處),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物業保潔,由保潔協助安排清理;

1.3包裝紙箱等有回收價值的幹垃圾外運處理必須在閉店後22:00—22:30,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餘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幹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2、餐餘垃圾:

2.1餐餘垃圾必須單獨處理,嚴禁混入其他垃圾中處理;

2.2餐餘垃圾的清運的時間為22:00-22:3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每層垃圾梯進行清運,在垃圾梯無法使用時,由員工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户在清運餐餘垃圾過程中,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異味散發,餐餘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户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

2.5處理餐餘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餘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裝修施工垃圾:

3.1商户裝修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按照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3.2各商户應根據產生的垃圾量配置相應數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內,保持容器乾淨、整潔,並負責垃圾容器的設置、更換和維修,為清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3清運垃圾途經區域的衞生,商户必須及時清潔乾淨,不得遺撒、揚塵,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遺撒、毀壞公共設施的情況,須照價賠償、恢復原貌;

3.4搬運過程中禁用帶鐵製等硬質輪子的推車,避免劃傷地面,碰撞牆面、電梯及門、樓梯角等,如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3.5垃圾的處理必須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方將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物業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場後的處理由商户自行負責,不得造成環保等影響。垃圾出商場後所引發的一切環境管理糾紛和造成的社會影響均由該商户全面負責;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租户管理手冊中相關條款處罰。如有更改

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垃圾管理規定 篇2

1、由財務部倉庫設立廢品庫,各部門廢舊物資應集中退庫,各退庫部門應有具體操作此事的管理及經辦人員,並且長期與庫房聯繫。各部門不可積壓廢品,每週退庫應把各部門廢品全部退庫。不可私自處理廢品,否則視為作弊。具體退庫時間暫訂為每週星期五下午。

2、廢品退庫後,財務部收貨人員開具入庫單並簽字,此單還應由退庫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簽字確認,方可作為分成依據。

3、所回收廢品由倉庫集中處理,回收款項應及時上交計財部總出納,並不定期上報“廢品報價單”(隨行情變動)。

4、關於部門分成:凡屬酒店額外回收的廢品(見附表1-14項)收入,其款項按酒店55%,退庫部門40%,財務部倉庫5%進行分成。

5、各部門分成款項三個月結算一次,由倉庫製表,計財部審核,按規定手續領取。

垃圾管理規定 篇3

一、垃圾的分類處理

1、工程垃圾瓦礫、磚碎、碎板料等實行誰施工誰負責清運禁止倒在垃圾房內。路面灰塵、泥沙等粉塵性垃圾在運送途中應加以遮擋防止垃圾掉落或飛揚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員工清潔時的少量垃圾可倒入垃圾桶內量大的垃圾應直接運送到垃圾房員工應在規定時間收集垃圾桶內的垃圾並轉運至垃圾房。

二、垃圾房的垃圾應日產日清如垃圾較多影響垃圾存放時可聯繫環衞處增加清運次數。

三、保潔人員應負責垃圾房周圍的衞生保證垃圾房裏的垃圾存放整齊地面無散落垃圾。

1、負責每天一次沖洗垃圾房地面及垃圾桶。

2、每週對垃圾房進行一次消殺工作。

四、垃圾房的衞生標準

1、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水、污漬

2、牆面無粘附物無明顯污跡

3、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箱做到合理、衞生、四周無散積垃圾

5、可作廢品回收的垃圾應另行存放

6、垃圾房應保持清潔無異味每日應定時噴灑藥水防止發生蟲害及污染。

五、垃圾車散落在馬路上的垃圾由垃圾清運人員負責掃淨PA主管或領班應按相關標準檢查清潔工的工作情況並記錄。

垃圾管理規定 篇4

本商場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可回收可利用垃圾(包裝紙箱、空瓶等)、餐廚垃圾日產日清,單獨處理的原則。

1、商場商户處理流程

1.1各商户每日產生的可回收可利用垃圾須投放到商場各樓層指定地點,由保潔進行整理,在19:00—20:00時間內由回收商進行清理,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運營,由運營安排回收商安排清理;

1.3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廚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商場內。

2、餐飲商户處理流程

2.1餐飲商户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垃圾分類並自行處理,嚴禁混入生活垃圾中處理;

2.2餐廚垃圾的清運時間分為(早:8:00-9:00,晚21:00-22:0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貨梯進行清運,在貨梯無法使用時,由安全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户在清運垃圾過程中,做好生活垃圾與餐廚垃圾的分類,餐廚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垃圾袋損壞及異味散發,餐廚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户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具體清潔步驟:

2.4.1. 清掃地面上的油漬,把油漬倒入有垃圾袋的垃圾桶內。

2.4.2 用除油劑或配好比例的火鹼對地面進行噴灑。

2.4.3 將配製好的藥液噴灑在地面上,停留5-10分鐘,使油漬進行分解。

2.4.4 用拖布擦拭一次地面,把留在地面上的污漬清理乾淨。

2.4.5用熱水清洗地面,然後用幹拖拖乾地面,直至潔淨無異物。

2.5處理餐廚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廚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隔油池清理

商户隔油池的清理需由專業人員將廢油裝入塑料袋並放入密封箱內進行清運,清運的過程中不得出現廢油遺漏及外溢,如發現遺漏及外溢將對商户按照本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照污染程度對商户進行警告或罰款每次100元。如有更改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垃圾管理規定 篇5

一、概述:

酒店內的幹、濕垃圾全部歸協議承包人所有,不得自行處理或變賣。要求相關部門每日及時對垃圾進行清理,不得過夜,並在處理幹、濕垃圾時自行幹、濕分離裝放,送至垃圾房內。

二、垃圾處理辦法:

1、 廢舊報紙、雜誌、紙張處理辦法:可定期與不定期進行處理。如 處理此類廢舊物品較少時,可直接放置在辦公區垃圾箱內,由客房部PA收送至垃圾房;如此類物品較多時,則由部門自行送至垃圾房。

2、 廢油腳、老油處理辦法:每週三下午二點整由酒店各廚房將廢油 腳與老油送至收貨部的收貨口處,垃圾承包人將即時前往回收。

3、 廢瓶(包括酒瓶、酒瓶蓋、食品飲料聽、塑料瓶等,酒水供應商 回收的除外)、廢紙板箱、廢舊木板處理辦法:每日由各部門自行送至垃圾房內,不得留存。

4、 其它廢品處理辦法:由部門每日送至垃圾房內,不得留存。

三、處罰政策:

對自行處理及變賣者依據情況輕重,給予部門違歸所得的三倍罰款上繳財務部,並在全店內進行通報批評。

在垃圾處理過程中需要特殊協調處理的,可與總經理辦公室聯絡,總經理辦公室將對預處理事件進行協調處理。同時,總經理辦公室將保留對各部門垃圾處理的監督檢查處罰權,望各部門給予配合。

垃圾管理規定 篇6

1、垃圾房必須確保每日按時開放,並有醒目的標示及提示。

2、垃圾房必須確保其周邊及投放口衞生乾淨、清潔、無異味。

3、垃圾房禁止堆放任何雜物及無關物品。

4、垃圾房要日產日清,垃圾運走後要打掃乾淨並消毒用水洗淨。

5、垃圾房管理責任到人,由保潔公司進行專人專管,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監督。

6、垃圾房如有損壞經修理後需有維修記錄,並在當月上報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7、垃圾回收人員不得將商場可正常銷售商品及有害廢棄物混入正常垃圾中帶入垃圾房進行處理,如有發現以偷盜論處,引發相關後果的百佳超市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8、垃圾回收人員每次清運垃圾必須有相關部門確認,並有書面記錄。

9、遇天氣炎熱的季節,垃圾房要做好滅蠅、滅蚊等蟲害防治工作。

10、垃圾房遇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1、相關部門有權對垃圾房的環境、衞生及異味等進行抽檢

垃圾管理規定 篇7

1、每季度結束前10日內向渝中區市容環境衞生主管部門申報下一季度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等基本情況,並取得回;

2、自行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專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閉、整潔;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3、在餐廚垃圾產生後24小時內將其交給收運單位運輸;

4、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政府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或者個人收運、處理。

5、每日(含法定節假日)至少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清運一次餐廚垃圾;

6、在收集當日內將餐廚垃圾清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7、未經批准,不得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衞生主管部門報告並徵得其同意;

8、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收運的餐廚垃圾的來源、數量、處理去向等情況向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衞生主管部門備案,並取得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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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管理規定 篇8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

二、辦公室安全用電由校辦公室和工會負責。教師平日注意節約用電,下班離開辦公室必須做到切斷燈、飲水機、電腦、空調等電器電源,責任到人。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簡易電爐等電器。

三、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學校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四、加強師生用電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要求,做好電器防火、防觸電等安全保障。

五、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徐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保衞處

垃圾管理規定 篇9

1、為顧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務;

2、能正確識別偽鈔、{若收到假鈔一律由當班人員負責};

3、嚴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則、(即説票值);

4、公司財產的保養(收銀電腦、小鍵盤、等硬件設備);

5、嚴格遵循禮貌用語、(請、你好、請稍等、謝謝);

6、做好小賣部商品的理貨、補貨和登記;

7、快速準確的收取營業款和當日其他款項;

8、負責收銀區的衞生;

9、團結同事,互相協作完成主管交與的工作任務;

10、對於沒有使用禮貌用語,態度生硬,服務質量差的收銀員主管將進行先教育後經濟處罰的原則、(長期未有改正的將予以辭退處理);

11、收銀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當班所有款項一律上繳、所缺款項由責任人負責補齊並查明原因;

12、收銀員不可私自離開收銀台外出收取上機卡、{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13、任何員工有義務對有損於公司名譽或經濟利益的管理或行為進行指責或舉報;

14、換班或補休須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請,請病假須將病假條交與主管獲批准、否則作曠工處理(曠工三天為自動離職);

15、上班時間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睡覺,吵鬧,閒聊,等等;

16、進出網吧須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銀員必須明白細心周到的服務與公司的興衰而共存。

以上每條規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認真貫徹,如有違犯一律處罰20元,嚴重的按括號裏處罰!

垃圾管理規定 篇10

1、涉密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實行物理隔離,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計算機網絡。

2、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在使用、管理、維護等方面要嚴格區別於非涉密計算機,禁止混用、亂用。

3、每台涉密計算機均須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並明確使用人員及使用手續,嚴格控制使用範圍。

4、涉密計算機的編號及密級要按照要求,統一粘貼於計算機主機和顯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計算機中產生存儲的各類涉密文檔、圖表、圖形(多維圖形)、數據等,應在文檔首頁左上角用三號黑體字標註密級標識。因標註密級標識影響程序正常運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夾名稱上標註。

6、涉密計算機內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輸出時,接受輸出信息的載體均要按照相關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7、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在單位進行,維修時將硬盤涉密信息導入到移動涉密存儲介質中,並由本單位兼職保密員現場監督,確保所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計算機的報廢,要首先辦理涉密計算機的變更手續,經批准變更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9、加強放置涉密計算機場所的管理,減少無關人員進入。要按照安全保衞的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防盜措施,防止涉密計算機丟失。電磁輻射泄漏超標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電磁干擾器。

垃圾管理規定 篇11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及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軟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軟件為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殺毒軟件。本制度適用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一、計算機軟件採購制度

1、局機關計算機軟件系統的採購按銀川市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2、更新、購置軟件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應在全面掌握全局軟件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採購的軟件數的基礎上,區分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以及國內企業軟件和國外企業軟件,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件配置計劃。

3、採購的商業軟件應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採購軟件版權的合法性。

4、採購軟件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後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件採購的銜接,確保採購的計算機辦公設備符合預裝正版軟件的要求。

5、對採購的產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調試、加密、設置使用權限,編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並做好與使用人的交接。

二、計算機軟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件,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

2、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中安裝或卸載軟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領導責任,信息系統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4、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經局機關任命,並由熟悉計算機的個人擔任,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領導的直接領導。

5、每一個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都是計算機安全員,計算機安全員負責本人在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確使用、日常使用維護,發現故障、異常時及時向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報告;

6、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局機關:1.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的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情況的檢查;3.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信息資料備份,病毒防護、系統安裝、升級、故障維修、安全事故處理或上報等);4.計算機信息系統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協調(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產品的採購、安裝、驗收及信息交換等);5.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7、管理員每年要在11月底前對本局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市級軟件正版化主管部門。

三、計算機軟件資產管理制度

1、為規範和加強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維護軟件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軟件資產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軟件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管理範圍,應當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

3、局辦公室是本單位軟件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件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審批管理,並指導、監督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件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4、各科(處)室應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軟件,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行為。

5、所有能夠證明軟件合法性的證書及文件,包括授權證書、載體、填妥的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應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處)室應加強軟件資產登記、領用、維護、保管等內部管理。

7、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後,應當停止使用,並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8、每年結合單位固定資產盤點,對軟件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軟件均為合法軟件並登記入賬。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1、局辦公室每半年對各單位、各(處)室計算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運行是否正常,網絡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員對業務操作是否熟練等。

3、及時檢查計算機是否定期清潔設備,計算機室內環境清潔情況。

4、定期進行培訓,提高計算機使用人員對計算機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確安裝、使用殺毒軟件,操作員是否具有防範病毒意識。

5、定期檢查計算機是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遊戲。

6、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件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7、因使用盜版軟件引起糾紛和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追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

垃圾管理規定 篇12

一、總則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 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後的零頭按四捨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彙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後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説明。

6. 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徵得領導的同意,並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籤。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閲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彙總加班統計,並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週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採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採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於公司的原因加班後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 週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後發放加班補貼。

6. 調休時間計算:

⑴零星加班累計時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⑵週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⑶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 加班補貼計算:

⑴零星加班按時薪*70%*1.5*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⑵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00%,計算加班津貼;

⑶節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00%,計算加班津貼;

8.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願放棄,公司不再給予 加班調休。

9. 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定執行。

七、加班罰則

1. 未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願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後果概由本人承擔。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並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5. 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

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佈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垃圾管理規定 篇13

1. 目的

為加強對出廠物資的管理,規範公司物資出廠手續,維護公司資產安全,保障企業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特制訂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權屬於本公司的一切物品及所有權不屬於本公司但存放於公司內的一切物品的出門管理,公司員工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各種原材料、合同產品、外協件、退貨物資、邊角廢料等均屬於本規定的管理範圍。

3. 出門物資分類

3.1 按出門性質分為不需返廠的物資出門和需返廠的物資出門2大類。

3.2 根據責任範圍將各種出門物資分為A-S共11分類明細及代號詳見附件一:《物資分類及出門管理權限對照表》

4. 基本要求

4.1 《出門證》(附件1)是我公司物資出門的唯一憑據。如無信息填寫完整的《出門證》,公司範圍內任何物資均不得放行出門。

4.2 因特殊原因(如節假日、公休日)無法辦理《出門證》但物資急於出廠時,門衞應先電話徵詢主管意見,獲得同意並對出門物資進行檢查無誤後,方可放行。事後由經辦人及時補簽出門證,並補交至門衞。

4.3 出門證管理:由公司統一編號印製,一式兩聯,一聯經辦人保存、二聯門衞保留,每月月初5日內門衞將上月存根轉交綜合管理部進行存檔。

4.4 《出門證》由經辦人負責填寫,主管負責審批——各類物資出廠經辦人及主管詳見附件一:《物資分類及出門管理權限對照表》;

4.5 出門證經主管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3個工作日(含當日);

4.6 供應商送貨或運輸車輛到我公司廠內提貨,而同車裝載有非我公司物資時,門衞在車輛入廠前應詳細核對車載物資,並予以登記。車輛出廠時,門衞需詳細檢查,單據手續完備、證物相符後予以放行。

4.7 外單位到我公司施工所自備的設備、器具,入廠時門衞必須對入廠設備進行詳細核對,並予以登記,工程完畢後需出門時,門衞應根據出門證及入廠時所作登記對出門物資進行詳細核查,單據手續完備、證物相符後予以放行。

4.8 當經辦人和主管出現變動時要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並及時下發變更通知。

4.9 已出廠物資返廠時,負責人協同門衞進行核查,無誤後在出門證存根上註明返廠時間,並由負責人和門衞雙方簽字。

4.10 以下情況需由發貨人護送貨運車輛出廠:

4.10.1 因一次性發貨數量較多或積壓等原因致使門衞無法識別或數點時;

4.10.2 提貨車輛隨車帶有非我公司物資且無法辨別或數點時;

4.10.3 到我單位送貨車輛,但同車裝有大量非我公司物資且無法辨別或數點,此類車輛出廠時需由負責人護送。

4.11 由發貨人護送出廠時,護送人應在《出門證》護送人處簽字,並註明實際返廠時間。 5. 《出門證》填寫規範

5.1 應完整填寫部門(提貨單位)、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出門事由(物品類別)、運輸車輛牌號、日期和經辦人簽字。

5.2 需返回本公司的物資出門時,《出門證》需要寫明預計歸還時間。 5.3 填寫《出門證》時應詳細列出貨物明細、以便核查或追溯。

5.4 如果一次性出門物資種類較多,可將《發貨清單》等作為《出門證》的附件。 5.5 凡有附有附件的《出門證》,出門證序號應與附件序號相一致,確保《出門證》與附件(清單)相對應,以免造成混亂。

6. 物資出廠手續辦理流程

6.1 不需返回的物資出廠經辦人(申請)→主管(審批)→門衞(核查,證物相符後備案、放行)。 6.2 需返回的物資出廠經辦人(申請)→主管(批准、備案)→門衞(核查、證物相符後備案、放行並將出門證分類存放)→返廠(清查、核銷)。 7. 職責要求

7.1 綜合管理部為《出門證》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物資出門證”的印刷,發放,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2 經辦人負責填寫合乎要求的《出門證》,並留存一聯,保存期限不得低於1年。

7.3 主管負責對物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物品類別、出門事由等信息的準確性及合宜性進行審核。不符合準確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7.4 門衞應嚴格進行《出門證》與出門物資的核對工作,嚴把物資出門關,發現證、物或數量不符、越權開具《出門證》、審批手續不符或《出門證》填寫內容不全等現象,一律拒絕出廠,重大情況需及時上報。

7.5 凡出門物資公司門衞應保存一聯《出門證》(含附件),並應對出門物資登記成帳,每月月初前5日將上月存根提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7.6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門證》的最終保存管理工作,保存期限不得低於2年,並負責監督健全出門證台帳,。

7.7 綜合管理部要定期抽查、核實物資出門管理實施情況,嚴禁丟失、損壞出門證,確保出門存根、台帳和原始出門證相一致。

8. 考核規定

8.1 發現以下違反出門證管理規定的事項,一經查實,責任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詳細彙報,並將對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按每人承擔經濟損失的1/10進扣罰處理;如無經濟損失,對每人每次進行50元的失職處分。

8.1.1 超範圍開具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範圍的物資出門證。

8.1.2 無《出門證》或未經主管許可而私自放行出廠的。

8.1.3 對填寫內容不齊,審批手續不全,證物不符,給予放行的。

8.2 對弄虛作假、虛填用途謊報出門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9.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垃圾管理規定 篇14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二條 公司內部由專人負責電腦的維護、維修等各項工作,公司

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四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均由電腦管理員統

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五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

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六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

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管理員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七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和使用通訊軟件

上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一律罰款2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八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

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

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十條 具有上網權限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

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

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

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

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

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

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使用者應該經常整理電腦文件,以保持電腦文件的整齊,

建議每月要進行電腦硬盤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條 員工應該保持電腦周圍環境的清潔,鍵盤,鼠標機箱,顯示器等不應

堆積灰塵,應該每日清理。

第十五條 遇到突然停電時,必須等待3分鐘後才能再次開啟電腦

電源,以免造成電腦主電路板損壞,如有UPS電源供電

的,在突然斷電後的12分鐘內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以免

UPS電源損壞。

第十八條 應將機箱放在空氣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應維持在28度左右,以確

保電腦正常運行。電腦的機箱上不允許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 如遇電腦故障,需填寫“電腦維修申請單”並交由行政辦,統一調派

專人維修。維修完成後由使用人驗收並簽字。如碰到有

硬件損壞要更

換的,由電腦管理員寫出情況説明並加上使用者的購買

申請,然後交

行政辦。

第二十條 如電腦出現問題,沒有及時報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當

所引起的電腦相關損壞,由該電腦的使用者負責賠償或

交由行政辦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電腦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況下,鼓勵不會使用電腦的員工,在經管理員的指導下學習電腦知識。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電腦管理員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瀋陽天龍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垃圾管理規定 篇15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衞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設備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門衞以及監控是否正常等情況。

4、值班記錄表由辦公室人員管理,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後應將值班記錄表及時送交辦公室,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交給下一值班人員。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以月為單位統計彙總存檔,作為夜間值班情況及計算夜間補貼的依據。

5、值班人員每日上崗、離崗前必須檢查廠區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丟失被盜等破壞現象要及時彙報。值班期間遇惡劣天氣時值班人員廠區巡查應在正常巡查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廠區內辦公樓、生產車間、工地、倉庫等基礎設施預防惡劣天氣措施的巡查,組織廠區內員工做好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確保將惡劣天氣的損害降至最低,並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6、值班人員與門衞人員配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7、值班人須盡職盡責,維護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因事、因病無法到崗值班的,應事先請示調班,並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不準當班喝酒,不準帶非本單位人員入內。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按規定值班簽到、缺勤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人員不遵守本制度的,對夜間出現問題未發現、未按規定處理或彙報的每人罰款30元;值班人員採取措施得力規避公司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獎勵30—200元。

9、本規定自 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0xx 年5月25日

垃圾管理規定 篇16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對配電櫃、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設備、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櫃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垃圾管理規定 篇17

1、加強公車使用的管理。節日期間要嚴格公車使用的規章制度,除值班應急工作可以動用公車外,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務活動的,要嚴格履行派車審批手續,公務活動結束後,車輛要及時返回封存。

2、嚴格遵守嚴禁公車私用的有關規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模範遵守加強公車管理的各項規定,嚴禁動用公車走親訪友、參加宴請、參與婚事、接送子女讀書、外出旅遊或學習駕駛技術等。嚴禁公車私駕,非專職駕駛人員,尤其是嚴禁領導幹部私駕公車。

3、加強監督檢查。端午期間市紀委將各單位的公車管理進行抽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在新聞媒體上曝光,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經濟處罰,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

4、市局各領導、主管公車辦公室主任、各公車司機都是執行規定責任人,市局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和公車管理辦法,接受監督,凡違紀違規者嚴肅處理,責任自負。

垃圾管理規定 篇18

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加班管理,明確加班費給付條件、流程和標準,特制定《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後,或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條 員工加班分為兩種,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調集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員工申請並經批准,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非指定加班。

第四條 加班費是指公司為員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所給付的報酬。

第五條 公司倡導高質、高效的工作模式,嚴格控制各類加班。

第六條 高級主任(一般專業人員三級)及以下職級員工加班,符合本規定其他條件及按照相關流程申請加班的,可付給加班費。

第七條 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參加公司內外會議、活動或培訓的,不視為加班。

第八條 加班須事先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須在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見附件),並經本部門主管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總經理室分管領導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門有三人以上同時加班,可以在當日下班前統一申請並填寫《加班申請單》。

三、指定加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或組織者在當日下班前統一填寫《加班申請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第九條 加班審批職責。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加班的真實性與必要性,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加班的條件規定。

第十條 加班費計算。

一、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

二、加班費以員工的時薪為基礎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時薪*給付倍數,其中,時薪=崗位工資/月法定工作小時數(目前為167.4),給付倍數標準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給1.5倍;

四、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3倍。

第十一條 加班費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二條 加班餐費補貼。

一、加班人員可申請誤加班餐費補貼。

二、加班餐費補貼為10元/餐,可申請的餐數標準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後加班,超過2小時,可申請1餐;

(二)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3.5小時以上,可申請1餐;

(三)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7小時以上,可申請2餐。

第十三條 雙休日加班的,須安排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付給加班費;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應優先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須付給加班費。凡未曾按照本暫行規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費申請的,公司不予確認,不支付加班費。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垃圾管理規定 篇19

為規範機關財務行為,開源節流,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及審批原則

1、局機關經費開支必須堅持節約和效能原則;

2、局長審定全年機關經費預、決算;

3、經費開支實行分管財務副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4、各項經費收支由局財審科負責管理;

5、各項經費開支均應貫徹“先報告、後開支”的原則;

6、1萬元以上的開支,由局長審批後,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批示;無預算安排單筆5萬元以上大額支出由黨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後執行(特殊情況由局長召集相關局領導研究決定)。

二、審批程序

報銷經費須取得合法憑據,由經辦人簽名並載明用途,經證明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屬實,(1)對於常規性經費項目,財審科依據財政財務制度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2)對於應由局長批示的項目,必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再由財審科審核,最後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

三、經費開支的具體規定

(一)辦公費

各類辦公設備、辦公傢俱、辦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統一採購,對於按規定需要辦理政府採購的項目(含印刷)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填列採購申請表,經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辦理對口財政的手續;

(二)公務接待

1、局機關接待工作要堅持節儉原則,嚴格控制次數、標準和陪客人數;

2、接待費用的結算方式分為定點單位多次記賬統一結算和公務消費卡結算兩種方式;

3、公務接待範圍 上級來本局檢查指導工作的;外地或本市相關單位來我局交流工作的;各縣(市)區等基層單位來局辦事確需安排的;各科室召開的部門工作會議確需安排的;招商引資活動等專項接待;

4、公務接待審批程序 負責接待的科室(部門)需先按要求填制“接待用餐申請單”,經本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後,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財審科依據批准限額審核報銷;

5、公務接待標準

①接待地廳級領導按15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②接待處級領導按每8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③平級部門因工作確需安排的按40元/人標準執行;

④本局機關幹部確因公務需用餐按30元/人標準執行;

⑤市領導或局長主請的客人視情況開支;

⑥接待省部級領導或重要客商視情況開支。

6、公務接待的物品實行領用制,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科室需事先按要求填寫“物品領用審批單”,原則上中餐不得領用白酒;本局系統內開會,原則上不安排用餐、不安排煙酒。

7、禮品、煙酒等貴重物資的購入由辦公室、財務科共同辦理,保管和領用由辦公室派專人負責,實行出入庫登記制,待擬購下批物資時,由財審科負責對該物資盤存和核銷,再辦理購入;

8、未經批准開支的接待費用,財審科將拒絕審核報銷,各類娛樂休閒場所(如保健、洗頭、足浴、KTV、釣魚等)費用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三)差旅費

1、出差省內市外,出差人員需交納會務費或培訓學習費的,須由分管領導和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擬派出省、出境的,還須事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2、除局領導外,其他幹部職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原則上為火車和汽車,確需乘坐飛機和火車軟卧的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3、出差補助標準

①伙食費補助:每人每天省內12元、外省一般地區15元、特區20元。

②交通費補助:出差期間發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3元,不再憑票報銷市內交通費;報銷了市內交通費的不再補貼;

4、隨公務車出差,在接待單位就餐或因公誤餐而在外就餐報銷了餐費的,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凡乘公共汽車出差,未在接待單位就餐又未報銷餐費的,其出差補助按制度規定標準執行;

5、探親路費

①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卧)可予以全額報銷;

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卧),在本人月基本工資的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6、差旅費報銷由本人在出差返回後一週內按規定報銷,預借了差旅費在報銷時一併多退少補結清。

(四)汽車開支

1、公務用車費用嚴格按照市公務消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總限額控制使用,財審科建公務消費台帳;

2、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統一保險的有關規定;

①定點維修

一般維修(20xx元以下)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項目,分管辦公室領導審定,再送定點單位維修;

大修和保養(20xx元以上)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項目,財務科經詢價後核定維修額度,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核簽字,送定點單位維修;

②定點加油

規定用中石化IC卡定點加油,執行一車一卡制,用加油主卡統一結算。由辦公室登記每台公務用車的行駛里程和用油量,並定期公佈每台公務用車的100公里油耗。

3、汽車補胎、充氣、洗車等 洗車實行1200元包年制,其他零星費用由辦公室提供定點維修單位的發票一年一次結賬。

(五)大型外事活動

舉辦召開外經外貿、招商專項活動(會議)必須年初有計劃安排(異動項目年中調整),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嚴格按預算執行,量入為出,不得鋪張浪費突破經費預算;

(六)幹部學習培訓費

1、由本單位派出參加黨校短期學習班、業務崗位培訓班的學費全額報銷,不予報銷有關生活補貼;

2、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各類專業職稱考試,取得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高級證書1500元,中級證書1000元,初級證書500元;與商務經濟業務相關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3、經本單位同意在職幹部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取得學歷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研究生學歷3000元,本科學歷1000元,專科學歷500元;取得學位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七)其他開支

1、撥給其他單位經費單項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2、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包括工會活動、三八節活動、八一節活動、老年節活動、春節慰問等)開支,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3、以現金或物資形式發放的各種福利均應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4、探望病人 看望住院的幹部職工按每次200元標準慰問,由工會牽頭報銷,其他科室(部門)看望病人不再報銷費用;

5、因公借款 凡因公務需要預借現金的,先由業務分管領導簽字,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方可借支,應及時報賬結算歸還;

6、鼓勵機關各部門和幹部職工個人積極爭取預算外資金和省部級專項資金,可適當開支一定的業務費。

7、其他不可預計開支,視情況處理。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執行。

垃圾管理規定 篇20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保障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生產運行部負責裝卸用叉車的調度和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生產保障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

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生產保障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繫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系生產保障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製作維修單

垃圾管理規定 篇21

1.人員出入管理

1.1公司員工必須佩帶有效工作證件出入大門;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褲、拖鞋)者和兒童不得進入廠區;

1.3抽煙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1.4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進行登記,由門衞電話通知被訪人親自迎接方能進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築施工、設備維修、安裝調試等)臨時出入公司大門的外來人員,必須拿身份證或交納20元押金後換取臨時出入證,工作完成後交證退款;

1.6在廠內住宿的員工不得晚於22:00歸廠就寢,員工非公務出廠,發生任何事故與公司無關。

2.車輛出入管理

2.1 本單位公車出門必須遞交公司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填寫清楚出車事由和行車路線,否則門衞不予放行;

2.2所有車輛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廠區;

2.3外部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引領並在門衞室做好登記後方能進入廠區;

2.4裝卸貨物車輛不得長時間停放在生產廠區,出門車輛必須主動接受門衞檢查;

2.5員工駕駛電動車或自行車上下班時必須下車推行通過大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所並擺放整齊;

2.6所有車輛因隨意停放而影響生產、破壞廠容廠貌的,公司將予以20元罰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門必須有辦公室簽發的物品出門許可證並註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攜帶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員,應主動向門衞説明所攜帶物品,配合門衞開包接受檢查。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高新利華催化材料製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垃圾管理規定 篇22

為規範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德育處、大隊部、安全辦及班主任要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廣泛提高在校教師、學生安全意識和知識。

三、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衞詢查, 門衞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車棚。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准同意後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校長室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門衞放行,並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衞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准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指定時間(非下課或活動課時間)內及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

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駛入校門外50米範圍內必須下車推行,並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車棚內。

(二)駛入校門外50米範圍內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指定停車位置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

(四)由於目前我縣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上國小生一律不得騎車上學,如若不按該規定出現的交通事故者,後果自負。

五、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衞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六、附則

1、此規定由富藴縣國小教代會負責解釋並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自20xx年6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台相關規定後,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富藴縣國小

20xx.5.26

垃圾管理規定 篇23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繫,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閲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垃圾管理規定 篇24

1.目的:

為了科學、安全、有效地貯存和管理各種化學危險品,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及危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被本公司定義為化學危險品的所有物品。

3.具體要求:

3.1 酒精

a: 酒精屬於易燃、易爆的物品,應在2號防火櫃內存儲。存儲時,應有良好的密封,避免酒精自然揮發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在外的酒精應遠離熱源,避免陽關直射。在外存儲的酒精不得超過40KG。

b: 報廢的酒精依照《生產線衞生管理規定》返回到酒精回收處。 危險品管理人員定期(每天早晨)對報廢的酒精進行回收。

c: 可用和報廢的酒精應分區管理,並做好標誌,防止誤用。

d: 回收完畢後,剩餘的廢棄溶液應設專區存放,有一定批量後,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不得自行處置。

3.2 稀料和助焊劑

a: 稀料和助焊劑屬於易燃、易爆的物品,應在1號防火櫃內存儲。存儲時,應隔離貯存,有良好的密封。使用完畢後,應交給管理員放入防火櫃。

b: 報廢和過期的稀料和助焊劑應進行妥善的封存,儲存的容器上應有危險品的規格型號、張貼危險性標識等信息。

3.3 各種膠類

3.3.1 存儲膠類時應根據其特性存儲

a: 低温膠應存儲在低温冷櫃內,每次使用後,將使用量登記在《週轉記錄》上。

b: 738、1641、3145等需要潮濕才能良好固化的膠類應存儲在乾燥箱。

3.3.2 報廢的膠體應設專區存放,有專門人員進行收存。

4.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的場所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5.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的場所應《危險品貯存情況登記表》

6. 化學危險品管理人員負責每天檢查危險品的存儲情況,並填寫《危險品貯存情況檢查記錄表》

7. 相關文件:

7.1 《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8. 相關記錄

8.1 《危險品貯存情況登記表》

8.2 《危險品貯存情況檢查記錄表》

垃圾管理規定 篇25

為了有效、充分發揮和利用公司網絡資源,保障網絡系統正常、安全、可靠地運行,保證日常辦公的順利進行,規範網絡建設工作,建立信息網絡系統,發揮計算機網絡的作用,提高辦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及崗位設置

一)集團公司總部、所屬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

二)集團公司總部設網管員,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設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

二、機房管理

一)機房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管員專職負責。

二)機房內各種設備的技術檔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妥善保管並建立機房內各種設備運行狀態表。並報集團公司網管員備案。

三)機房需保持環境清潔衞生,設備整齊有序。由網管員每週對設備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加負載滿負荷運行測試設備性能以保證公司網絡正常運行。(維護、維修記錄表)

四)未經許可,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機房。

五)為保證機房設備運轉,未經允許,不得改動或移動機房內的電源、機櫃、服務器、交換機、換氣扇等設備。

六)未經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授權,嚴禁他人開關、操作服務器、交換機等各種網絡設備。

七)未經總裁或子公司總經理批准,不能帶外來人員參觀機房設備,禁止在服務器上演示、查詢信息,收、發E-mail、瀏覽網頁、上QQ等上網工作。

三 、電腦辦公網絡管理

一)電腦及其配件的購置、維修和使用。

1.需要購買計算機及其備品配件的,先由申請部門的使用人填寫申購單,相應的配置型號由總裁辦網管審核後執行辦公物資申購程序。

2.電腦及辦公設備(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投影儀等)需外出維修的,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外出維修,如設備未出保修期,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通知供應商及設備售後維修部更換及維修。

3.電腦安裝調試正常使用後,計算機名按照統一規範來命名,手動設置IP地址,並將IP地址和電腦MAC地址綁定;各子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電腦及其外設辦公設備,並由集團網管員備案。

4.各部門人員均不得擅自拆裝電腦、外設和更換部件,確實需要打開機箱的,應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

5.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上班期間使用公司電腦、網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遊戲、下載、購物等,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報總裁辦。

6.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網管員對離職人員的電腦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備案和重新分配,避免重複購買。

二)公司網絡的接入、使用、維護

1.公司內外網絡的建設由總裁辦網管員統一規劃。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連接網線。

2.公司的互聯網對全公司開放,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負責公司互聯網的連通和權限設置。

3.網絡用户不得隨意移動信息點接線。因房屋調整確需移動或增加信息點時,應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調整,並及時修改“網絡結構圖”。

4.對現有互聯網用户,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將不定期檢查上網記錄,如其一個月的上網記錄中半數的網站與其工作無關,將報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執行處罰程序。

5.對於接入互聯網的用户,禁止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禁止在任何時間瀏覽不健康的網站,禁止下載、安裝具有破壞性的程序或代碼。

6.嚴禁使用公司網絡搞迷信和邪教活動,禁止將保密信息上網傳播。

7.禁止利用互聯網絡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各項內容。

8.網絡出現故障,及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處理。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擅自更改IP地址。

9.禁止任何人擅自修改機器設置和更改上網端口。

10.禁止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使用公司電腦、網絡。

三)計算機軟件的安裝、維護

1.計算機的操作系統,必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安裝。

2.應用軟件的安裝(除應用軟件公司上門安裝除外),需由使用部門申報公司,禁止各部門擅自安裝應用軟件。

3.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在計算機中安裝娛樂性的軟件和遊戲軟件。

4.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安裝、傳播染有病毒的軟件和文件。

5.禁止任何人在計算機上安裝黑客軟件和利用黑客程序對他人的計算機和服務器進行攻擊、破壞。

6.對於公司購買的軟件和隨機附帶的驅動程序光盤,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管理。

三、電腦外設、辦公設備及耗材管理

1.打印機按照區域劃分使用,正常使用情況下,只能使用本部門或公司指定的打印機。

2.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禁止擅自拆卸設備。

3.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必須出具故障報告,查明直接責任人。

4.需更換或者核銷的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由使用部門人員填寫更換或報廢申請交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簽字確認後,執行辦公物質採購和固定資產核銷程序。

5. 辦公耗材的領取實行“統一管理、以舊換新”的原則。

四、信息的安全保密

一)涉及公司祕密的信息、違反黨紀國法的信息、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信息、個人隱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等,均不得在公司內部辦公網絡中存儲、處理、傳遞。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盜用其他部門帳號、密碼、IP地址。

三)刻意或無意泄漏經營數據的或市場經營決策的,一經查實,罰款500-1000元,後果嚴重者移交法律機構進行處理。

四)嚴格保密本公司的數據和文件,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拷貝或抄寫。也不得私自通過互聯網發送本公司涉密的數據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須經過領導同意方可以進行操作。

五 、處罰

1.對上網用户在上班時間下載電影、軟件等與工作無關的,或者在線音樂、在線視頻等,嚴重佔用網絡寬帶,導致網絡堵塞,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2.員工訪問了不明網站,病毒、蠕蟲、木馬、惡意代碼及間諜軟件等通過網頁、Email、聊天工具、下載軟件等方式,侵入到內網的各個角落,嚴重影響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3.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炒股、購物、遊戲等一經發現罰款50元。

4.使用BT、電驢、迅雷、網際快車、超級旋風等P2P下載軟件和PPlive、UUsee、PPstream、迅雷看看等P2P視頻軟件。使得局域網網絡資源被消耗殆盡,導致企業正常的網絡應用無法進行,嚴重干擾了公司的經營活動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5.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衝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6.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佈的網絡設備及佈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7.部門共用的電腦損壞,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 計算機使用人員負責維護計算機的清潔工作,下班後必須關閉主機和顯示器,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七、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試行。

博融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三十一日

垃圾管理規定 篇26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並扣行為規範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範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 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垃圾管理規定 篇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局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公務車輛及局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財政採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辦公室負責全局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局裏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專職司機兼任。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辦公室對全局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局裏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

(三)辦公室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局長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經分管辦公室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辦公室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局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局班子成員,副處級幹部用車實行掛靠,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辦公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辦公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駕駛員福利待遇:勞動保護用品每車全年400元;洗車費按150元每車每月包乾;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3000元/年·車發放;衞生、保潔用品、飲用水由辦公室統一配置。兼職駕駛員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 車隊隊長比照副科級享受經濟待遇(補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垃圾管理規定 篇28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衞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衞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衞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垃圾管理規定 篇29

一、 總則

1. 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鼓勵高效率地工作,鼓勵員工在8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各部門領導有責任在員工週報中對員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進行把關,並指導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調休或支付相應加班補貼的形式進行補償。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除彈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員。

三、 加班的原則

1.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經理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的,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應急加班和計劃加班。由於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的,稱為應急加班。需在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的,稱為計劃加班。

2. 由於工作性質和工作時間的特殊性,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銷售部、技術支持部、產品部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工作時間,不算做加班。

四、 加班申請、管理程序

1. 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加班的安排和審核。

2. 員工加班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或郵件確認(顯示日期和來往郵件內容)後,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後,方可實施加班。

3. 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部門經理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4. 加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員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應於當天16:00前;週末加班應於本週星期五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於加班前一週。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電話通知行政部門,在正常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12:00前補交。

5. 加班時,加班人員應及時記錄加班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加班結束後,加班人員應於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補填實際加班時間。

五、 加班時間計算

1.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後的零頭按四捨五入)。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2. 各部門領導安排員工加班時數的上限為: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8小時/天,且每週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每個月累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2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需上報公司領導批覆同意後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4.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六、 加班補貼方式和標準

1. 加班補貼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個月內累計加班4個工作日(含4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4個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時間,則根據當時公司工作緊張程度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2. 調休

1) 調休時間計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 加班調休應在加班當日起,兩月內使用完畢,在調休期限內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個月。 3) 調休申請流程:

A. 根據項目週期及進度安排,員工申請調休必須由本人履行審批手續。根據調休天數上報相關領導審批簽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調休須與職務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後予以調休。

B. 調休前一天必須將《調休申請單》遞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C. 調休當日工時核算以標準工時為核算標準;

D. 原則上每次調休只能申請1天,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下,申請3天以內(含3天)部門經理審批後,須由分管副總簽字。

E. 人力資源部依照實際加班記錄確認可調休時間,對調休申請審核確認; 3. 加班補貼計算。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七、 罰則

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間按3倍處罰。

2.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工作的員工,取消加班補貼,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3. 為獲取加班補貼,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貼,並處以加班補貼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以開除處理。

垃圾管理規定 篇30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運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 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 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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