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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3篇)

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3篇)

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 則

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3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二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四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五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三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六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九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十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一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十三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五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五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六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十六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營業費用明細表。

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2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發展公司所屬物業公司各項收費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費記錄等基礎會計工作,加強對物業公司收費工作會計監督,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收費工作是發展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業公司應嚴格執行發展公司制定的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三條 物業公司負責人應該依照本制度規定,規範各項收費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辦法,組織有效實施;收費室主任在日常工作中,依照本制度規定組織、管理各項收費工作。

第四條 收費管理制度應達到如下目標:

一、規範各項收費工作,保證收費資料真實完整;

二、建立並完善收費記錄制度,保證各類相關收費數據的記錄準確,並做到數據來源清晰、賬賬相符;

三、各類的數據應及時上報發展公司財務,保證財務數據及時傳遞,為管理活動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四、加強對物業公司財務收支活動的會計監督,不相容職務有不同人承擔。

第五條 為了更好的激勵員工完成公司的收費任務,加大各項費用的收繳力度,對於在收費工作中表現突出或不能完成收費任務的部門或個人進行一定的獎、罰,具體獎罰方案詳見物業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細則。

收 費 分 工

第六條 物業公司各項收費日常業務歸口公司財務室指導管理,各收費小區、收費部門,日常收繳業務工作管理統一由有色苑收費室統籌安排指導。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收費業務授權批准、收費業務執行、收費稽查檢查等工作,應由不同的人員執行,已達到明確職責權限,行成相互制衡機制。

第七條 以下不相容工作為:收費金額確認工作與收費工作;水、電、暖等費用的抄表工作與收費工作;裝修押金收取標準、押金退回的確認工作與收費工作;應收款的記錄工作與收費工作等。

第八條 收費工作分工如下:物業公司經理負責應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收取標準、收費起止時間的確認工作,同時負責確認押金收取標準、押金批准退付及處理工作;水電抄表工負責轄區所有由物業公司支付費用的水電錶的抄錄工作;收費員負責以上各項經確認的收、付內容進行收、付款作業,編制相關報表;收費室主任負責數據統計工作,同時規範各收費小區、收費部門收繳程序及核查上報報表準確性;財務室負責收付款業務的稽核,規範各收費項目收費制度。

收 費 程 序

第九條 水電費收費程序:抄表工應在次月1日將抄錄的電費數據上報收費室,收費員在1-9日依據抄表工抄錄電費數據錄入收費軟件,同時依據業主實際情況計算當期水費、物業管理費數據,針對公用水、電、物業費轉賬部分,要求抄表工每季度抄錄一次報發展公司財務室,財務室根據各單位實際予以轉賬。電費總表的抄錄時間應與供電部門抄表時間同步,分表應在每月25-30日內完成抄錄。收費室

主任應對當月錄入數據進行稽核,並保證當月10日準時收費。

第十條 停車費的收費程序:停車費的收取分按年收費、按月收費和臨時收費三種形式。按年收費、按月收費由辦卡人在收費室憑持卡人詳細資料辦理,收費員必須錄入持卡人相關信息後,按月或年收費標準收費(初次辦卡需繳納制卡費),按月、年收費的收費情況,應按月編制收費清單,列明所屬起止日期,報發展公司財務室,金額必須與上報數據一致。臨時收費由門衞值班人員收取,門衞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依據門禁軟件列示應收金額與實際收款金額,填列交款明細表,並詳細列明差額原因,同時交接班時應清點臨時卡、停車費發票、錢款,交接班人員簽字確認。門衞值班人員所收票款必須及時上交秩序維護部負責人處,不得長時間滯留在各值班人員手中。收費室主任應隨時檢查門衞的交接班記錄,檢查門衞的停車票和票款數量金額,及時查找出現的錯誤。門衞應及時估算停車票使用情況,不夠時及時在收費室領取,收費室應建賬登記停車票領購情況。

第十一條 門面出租及市場房屋、攤位租金的收費程序

(1)所有出租房屋、攤位必須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合同簽訂後,房屋及攤位租賃户須持出租合同到發展公司財務按合同的要求繳納租金;

(3)新籤或合同到期後續籤的所有出租合同,必須由物業公司、財務科、綜合辦根據本地當年市場租賃價格重新進行評估,確定門面、市場房屋及攤位租金的收費標準,以書面報告報請公司批准後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每年繳納一次,租賃合同期內,未按合同及時繳納租金的,物業公司必須由專人負責催繳,保證租金及時繳納。承租方應

積極繳納租金,若數次催繳仍不及時繳納租金,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向其繼續出租,因終止出租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押金、代收費收退程序:各收費點收費員根據各小區實際押金、代收費項目標準進行收費,收取時,開具收款收據並告知業主需妥善保管,押金退付時憑收款收據支付。收費員交款時必須附押金、代收費明細,同時向收費室主任上報電子版明細,上報數據與繳款金額必須相符。業主需退付押金時,經各小區負責人簽字、物業公司經理確認後,收費室主任安排各服務小區收費員直接進行退費,當日交款時,發展公司財務室出納根據審核手續齊全的當日退費明細清單,開具現金支票與當日收費款項一同繳存銀行,同時將審核手續齊全的退費明細清單上交財務室當日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三條 收費員每天收費後,於下午四點扎帳,財務室出納準時收款,出納收款時,依據有當日收費員簽字確認的收費交款表,結合當日收費扎帳彙總表進行收款,及時送存銀行。各收費網點包括門崗,在每星期一下午四點,依據各收費點填列交款交接明細(各交款交接班必須詳細列示,並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到收費室繳費。如果平日收有大量現金,提前電話通知財務收費。

第十四條 在每月月末,各網點收費扎完帳後,在次月5日前以電子版形式上報欠收費用明細單。報送收費室主任處彙總後上報財務,財務銷售會計核對欠費掛賬情況。

第十五條 各項應收款的減免必須由物業、熱力公司寫專題報告報發展公司,專題報告內容應包括:繳費人的姓名、金額及減免的理由等。由發展公司綜合辦、財務科核實後,報主管領導簽字,最終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收費室方能處理減免,同時做好相關資料的保管

工作,以備查驗。

對於特困人員、特殊用户取暖費採取的適當優惠或給予減免,也必須遵守上述審批程序,經董事長簽字確認後給予優惠或減免;對供熱區域的政府惠民蔬菜副食品直銷店,按阜政辦(20xx)94號文通知要求,按居民用熱價格減半收繳取暖費;對於其他相關文件規定應給予減免的,例如發改委明文規定的未安裝供暖設施的樓道、陽台、儲藏室等空間的取暖費用應該給予減免,一經供暖用户提出相關減免要求,物業公司經核實後,可減免相關手續儘快予以辦理;新建小區的第一個採暖期熱費由開發商繳納,以後年度由購房者或開發商繳納(未售房),已購房未入住和開發商未售出的空房按50%繳納熱費(20xx年開始,住建局不成文規定,最先在公務員小區執行),具體入住情況及空房率由物業公司、財務科、綜合辦進行核實後,物業公司提請書面報告。

第十六條 物業公司收費室與發展公司財務室將不定期對各類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如有舞弊情況將進行嚴厲懲罰,並在物業公司當季考核中扣發相應考核工資。

票 據 管 理

第十七條 物業公司收款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等,由發展公司財務室統一印製(或購買)、統一管理,由收費室主任在財務室辦理領購手續,負責各收費點的發放,收費室應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號碼及金額。各收費員繳銷使用完的收據,由收費室主任及時到財務室銷號。

第十八條 物業各小區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

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後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並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第十九條 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收費室交回收據並結清核銷。

第二十條 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於管理,應到發展公司財務室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髮票,所換髮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財務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對於需要先開發票後付款的業主,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並在發展公司財務室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後核銷。

第二十一條 收據填寫要求:

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④收據必須填寫收款人姓名全稱。

第二十二條 各小區的收費通知專用章只能用於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區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二〇一四年一月起執行,由發展公司財務室負責解釋修訂。

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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