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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通用5篇)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 篇1

一、總則

1.1為規範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准立項後,於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情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於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情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於於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 篇2

一. 員工工資及福利

A.試用員工工資待遇(三個月)

1.底薪1800元/月,當月任務:必須當月銷售飛馬仕節油器6個;

2.當月完成銷售數量在2個的,工資待遇為:1000元;

3,當月本人業績量超過6個,超額部分金額×5%作為獎勵

4、當月無業績的,公司給付基本生活費450元(含交通費5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5,試用員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費崗前培訓課程,合格者正式上崗。

B.正式員工工資待遇(取消底薪制)

1,當月個人零售額×15% = 當月工資

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獎金3000元。

3,當月享有交通費10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的(職業主管成長和初級講師)培訓班

D.業務主任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的一切待遇

2,增加提成:當月本人直轄團隊累計業績(包括本人業績)×3%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150元,交通費補貼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經理人成長和中級講師)培訓班

E,業務經理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

2.在晉升主任後的1-3個月內,直接或間接育成二個以上營業組,當月各小組累計業績×2%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200元,交通費補貼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高級經理人成長和高級講師)培訓班

F. 獎金分配

是指公司業務部當月銷售額×2%的基金,公司以當月各級業務人員排名前3名分別給予(獎金)或獎品,具體分配作如下規定:

第一名:獎基金總額的50%,

第二名:獎基金總額的30%,

第三名:獎基金總額的20%,

G,半年度旅遊獎金:是指公司營銷部當月銷售額×1%的基金,經過半年的業績累計,員工在公司工作6 個月以上的,個人業績排名公司前三名的員工, 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給予獎金

二.各級員工的定級

1.業務員

是指:年滿22週歲以上,身體健康並持有高中以上的學歷,經公司正式錄用和接受公司三天的新人崗前培訓,具體要求是:填寫個人求職表一份,二張二寸無冠照片和一張五寸生活照片,並提供個人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以及複印件各一份;

試用期內個人業績當月不得低於1360元(二個節油器)。

2. 業務主任(主管)

是指本人直接推薦二位以上員工,小組當月人力不少於3人(不含本人),當月小組業績不底於1.8萬元的業績標準;

3. 業務經理

是指本人直接育成2個營業組(每個小組人力不少於3人,不含本人),當月團隊業績不少於3萬元的業績標準,個人季度業績不少於直接銷售2單;

三. 各級業務員工的收益分析(例如)

1. 某員工當月業績2萬元×佣金係數15% =3000元,當月個人業務排名公司(假定當月公司銷售部業績是10萬元),你排名第一名(10萬×2%)x50%=1000元,該業務員當月收入:3000元+1000元=4000元;

2. 某業務主任當月個人業績1.8萬元,團隊業績4萬元,當月個人業績排名銷售部第二名,這位主任的當月收入是:1.8萬元×15%=2700元,團隊業績4萬元×3%的主任津貼=1200元,獎金(10萬×2%)×2%=500元, 該主任的各項收入:2700+1200+500=4300元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 篇3

量販式KTV就是大量經營的KTV,具體點就是包廂類型多,數量大,價格便宜。管理制度的不同源於客户羣體的不同。這樣的類型多為品牌經營,實力雄厚,注重企業文化建設,講求的是一個團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量販式KTV的經營之道主要是要有先進的點歌系統,目前很流行的一個VOD點歌系統,可以作為考慮對象,但是在選擇時還是要注意一些要素,首先是要有先進的系統,確保運營中不會死機;特別是對歌曲的要求也是很高的,一般回去唱歌的都是追求時尚的人,歌曲更新的進度,也就是吸引顧客的資本。

其次,音響的設計,唱出來的歌曲沒有那種蕩氣迴腸的效果,還不如回家唱K。所以音響的設計也是吸引顧客的必要條件。

以上的這些都是作為一個量販式KTV本身必備的硬件。下面就是經營好量販式KTV的軟件:

1KTV是人服務人的行業,好的管理可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倘若顧客光顧的時候,服務人員不理不睬,活着熱情不夠,也許會打消顧客的熱情,或者是間接的影響顧客的心情,這樣就不能吸引更多顧客也會失去“回頭客”。所以要以人性為出發點,讓客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2減少服務人數,降低成本。

3提高效率採用店長制一元化管理,分層負責,人員培訓、回訓、在職訓練、末位淘汰制都是必要手段。

4凝聚員工向心力:員工在第一線,最瞭解顧客需要,最能直接滿足顧客,要讓員工以公司為榮,盡心盡力服務顧客。可以適當的採用獎懲制度。

除開以上,還有就是對於整個KTV的行銷策劃,沒有行銷就沒有市場

(1)成立企劃部:目前懂KTV的企劃人才太少,最好自己培養;店內佈置、店外宣傳、促銷活動,不可間斷,永遠有活動。

(2)建立CIS系統:缺少企業識別系統,就沒有文化,無法讓顧客產生認同感,培養出忠誠度高的客人。

(3)搭橋供貨商:與酒水供貨商長期緊密合作,多做促銷活動,帶動銷售,更可利用供貨商的廣告把本店也一併宣傳出去。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 篇4

第一條 為明確和規範加班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加班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

第四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加班費。

第五條 各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項目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部。

第六條 行政部協助各部門/項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加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第七條 對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不計加班;應酬、出差的不計加班;工作性質屬倒班的不計加班。

第九條 員工加班要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事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否則,公司不予認定,也無須支付加班費。

第十條 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需由部門負責人及時提交行政部,特殊情況必須在實際加班發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及時補交。

第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負責人需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二條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説明,並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及時將領導補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條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在外出差,應由該崗位授權替代崗位人員籤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 所有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十五條 員工加班後應在三個月內優先安排調休,調休以加班的同等時間計算。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 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每小時加班費=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加班時數 係數

系 數:周 一 至 周 五 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為 2 法 定 節 假 日 為 3

第十七條 加班工資由行政部核實加班考勤記錄及加班申請後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十九條 發現虛報加班的,除追回已發加班費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資扣罰。審批領導及申請加班的人員各承擔一半,對情節嚴重者予以處分。

第二十條 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 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國企人員薪酬管理規定_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規定 篇5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樑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温。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採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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