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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範例

幼兒園規章制度範例

“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是公司還是學校都要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幼兒園規章制度範文,供大家參考!

幼兒園規章制度範例
幼兒園規章制度一

門衞制度

一、堅守崗位,做好保衞工作

二、按時開、關幼兒園大門,注意幼兒入、離園的安全,防止幼兒走失。

三、做好家長和其他來訪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報刊、雜誌、信件德收發制度。

五、做好園包乾區的環境衞生工作和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

請假制度

一、所有請假者,必須先到園長室填寫請假登記,辦理審批手續。

二、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區級以上醫院),如急診必須持有急診章的假條,如續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事假累計。

三、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需提前請假,經領導准假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緊急情況需電話通知。

四、無故缺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內由班級自行解決,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兒園與班級協商安排。

六、遲到早退者,由門衞考勤。

七、節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領導並按時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曠工處理。

八、法定公假,應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辦好移交手續方可離崗。

九、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不到崗,則以曠工論處。

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教職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為幼兒園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設置出勤獎、超額獎、教育教學成果獎、考績獎、安全獎、衞生獎、教科研津貼、加班、代班補貼、保教樸貼、興趣小組津貼、職務津貼。

一、出勤獎

每月出滿勤者,獎勵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曠工一天全扣,婚喪產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試等公假每天扣3元,遲到早遲、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一學期出滿勤者發給全勤獎80元。

二、超額獎

按市規定標準人數計算,凡幼兒出勤率達80%發超額獎,每班超1名幼兒,在班教師每人每月獎4元,特殊班級和後勤、行政人員拿全園平均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獎

凡在省、市、區、園各項保教活動訐比中獲獎或上公開課發表文章者,按獲獎等級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文娛節目設特別獎,為參賽項目作出貢獻的配班教師和後勤服務人員,可發給適當比例的獎勵。

1.國家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60元,二等獎140元,三等獎120元

2.省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80元

3.市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8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40元

4.區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5.園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在雜誌上發表文章後,幼兒園再付同額稿費一份。

四、考績獎

根據考核項目,每月進行一次過程考核,採取打分制,根據所得的分數給予等額獎勵,因體罰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重大事故扣除責任人當月考績獎。

五、安全獎

對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工作人員,獎勵100元,班組長獎勵200元,部門負責人獎勵300元,園長拿部門負責人的平均獎。

六、衞生獎

每週對各班進行衞生檢查,每月累計公佈。每學期對各班組衞生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貼

凡參加不同級別的課題,按國家級(含聯合國級)、省級、市級、區級、園級五個等級,每年進行考核,並給獲獎級別2倍的津貼。

八、加、代班津貼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補貼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務,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計算,補到班級。因教研活動需代班,班級自行調節,不發補貼。

九、保教補貼

每人每月10元

十、興趣小組津貼

雙休日活動,分半天(2小時)輔導教師每次樸助40元,配班教師補助30元,平時利用離園後的時間一次活動40分鐘,輔導教師補貼10元,配班教師8元,代班人補貼一半,值班人員補貼輔導人員一半,根據參加人數,獎勵班級5元/人辛苦費,借用場地每次付打掃、清潔費10元。

十一、職務津貼

1.園長: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園長: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二

3.後勤負責人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一

4.辦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負責人、年級組長、園務委員、工會委員、團支部書記補貼班主任的一半。

5.班組長、各組室、保育員、櫥窗宣傳人每人每月補貼20元。

節日慰問制度

一、為了增加節日慰問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問制度。

二、一年慰問節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師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

三、慰問金額:三八、五一、國慶節、元旦發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節發放慰問金的同時還可發放一些物品。

五、慰問範圍:全園教職工,臨時職工享受正式職工的一半。

幼兒園規章制度二

一、晨檢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患兒進入幼兒園及幼兒把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園,我園應堅持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要求為: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一摸:摸摸幼兒額頭看有無發熱。

二看:看幼兒精神狀態好不好,有無疲倦或不適面容,看皮膚有無皮疹、腫塊,這是發現並隔離水痘、腮腺炎患兒非常關鍵的步驟。

三問:問問幼兒在家中的健康情況,有無不適以便在園中觀察,如發現問題可細問其有無發執、咳嗽、嘔吐、腹瀉等症狀,在家的睡眠、飲食、大小便情況。

四查:對疑似患病的幼兒進行體格檢查協助診斷。檢查有無攜帶易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入園,最好不要讓幼兒自帶食品入園。

晨檢過程中,班主任教師應注意親自把關,對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帶藥入園的幼兒要進行登記並管理。注意發現幼兒的問題,及時請保健醫生複檢,應正確對待晨檢工作。

二、全日觀察制度

教師應對入園幼兒進行全日觀察,處理在園幼兒的健康相關問題,並做好相應的記錄,具體工作如下:

1.對帶藥入園的患兒,應檢查其服藥情況、在園活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情況,以便離園時知道家長,並做好觀察記錄。

2.對在園幼兒應觀察其有無健康問題。

(1)看幼兒的精神狀態、面容,必要時測量體温。

(2)觀察幼兒的情緒、食慾、大小便情況,注意有無異常情況。

(3)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是否正常。

(4)注意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在園中如果發生摔、碰、劃破皮膚等事故應及時處理,離園時必須告知家長,並做記錄。

3.離園時應與家長做好交接工作,並進行必要的衞生、安全宣傳。

對全日觀察中有發現問題的幼兒,或帶藥入園者,離園時教師應告及時告知家長幼兒在園中的表現、病情的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衞生保健指導和建議。

三、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境安全工作。

四、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五、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六、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七、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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