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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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羣眾來信由局辦公室負責登記、交辦、協調和督辦。羣眾來訪由相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負責接待。
(三)對重大問題以及政策性較強,科室無把握處理或涉及兩個以上科室的問題,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批辦。
(四)來信歸口處理辦法
1、檢舉、控告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以及黨員受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件,由局紀檢組辦理;
2、反映領導班子建設問題,幹部對職務任免、工作調動、工資福利、退休退職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不服等問題,由局辦公室人事負責人辦理;
3、職工受拘留、勞教、治安管理等處分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4、勞資糾紛和民事調解工作由局工會辦理;
5、有關行政後勤工作方面的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6、其它方面問題,由局辦公室牽頭,按職責業務範圍,分別會同有關科室辦理。
7、局辦公室和各科室要妥善處理各類信訪問題,同時做好保密工作。對羣眾的合理要求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對雖屬合理,但條件暫不具備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説服解釋工作;對要求過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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