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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圖書館管理規章制度

國小圖書館管理規章制度

一、開放時間:

國小圖書館管理規章制度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為圖書館開放時間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為圖書館開放時間,學生憑藉書證到閲覽室可以看書、借書、還書。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為圖書館開放時間,學生憑藉書證到閲覽室可以看書、還書但不能借書。

二、看書程序及要求:

(1)進入閲覽室向老師問好:“老師,您好!”,出示借書證並登記書位卡、姓名和班級。

(2)領取書位卡,並牢牢記住卡上的號碼。

(3)從圖書櫃上輕輕抽取、挑選一本書籍,同時將書位卡插入書籍放置的縫隙。

(4)找到座位安靜、認真地看書。

(5)換書時準確找到書位卡的位置並確認標記卡上的號碼,抽回書位卡,將書放回原處。

(6)借閲下一本書同(2)(3)(4)(5)步,一個小時內借閲不超過4本書,不得頻繁換閲,胡亂、隨意翻看。

(8)離開圖書館時,將書位卡交給老師,向老師説:“老師再見,謝謝老師!”。

三、借書、還書程序和要求

1.借書程序:

(1)進入閲覽室向老師問好:“老師,您好!”,出示借書證並登記書位卡。

(2)領取書位卡,並牢牢記住卡上的號碼。

(3)選好一本書,從圖書櫃上輕輕抽取。

(4)將選好的書、借書證和書位卡交給老師進行電腦資料存儲,同時説:“老師,您好,我要借書。”

(5)拿回書、借書證離開並向老師説:“老師再見,謝謝老師!”。

2.還書程序:

(1)將要還的書交給老師進行電腦資料登記,同時説:“老師,您好,我要還書”。

(2)離開時向老師説:“老師再見,謝謝老師!”。

四、愛惜、保管好借閲的書籍,遺失或人為造成書籍嚴重破損,新書要補買,舊書按原價賠償。

每人每週只能借書、還書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書。借閲時間為兩個星期,不能按時還書的需要到老師處辦理續借。沒按時辦理續借的同學,交納1.00∕天的租金。

五、除閲讀課外,其他時間必須憑藉書證進入閲覽室。書包不能帶進閲覽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長不得進入閲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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