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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管理制度大綱

圖書館管理制度大綱

27、圖書館採編工作守則

圖書館管理制度大綱

1.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根據學校的任務,根據各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有計劃、有重點、有系統的做好圖書採購工作。確保館藏體系的完整性和連續性,確保經費的使用。採用計算機採購圖書,掌握數據,掌握訂閲動態,以便查看、註銷及打印各種統計報表。

2.按照“中圖法”的科學體系,及時做好新書分類、著錄、加工、目錄組織管理、通報新書等工作。

3.對於長期流通的文獻資料,有破損或者內容陳舊、無保存價值的,經領導批准後需在藏書中清除。因各種原因遺失的文獻資料,應寫明情況,向領導彙報,經同意後方可在藏書目錄中清除。

28、借書閲覽規則

(一)學生閲覽須知

1.學生憑藉書證借閲雜誌。

2.報刊只供在閲覽室內閲讀,不得帶出室外。

3.請勿攜帶書包進室閲讀。

4.室內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不準在閲覽室吃東西,不準亂拋紙屑,不準隨地吐痰。

5.閲後歸還原處,放置整齊,報紙上架。

6.愛護報刊,人人有責。遇有重要信息資料、小品妙語,可以自帶筆記摘抄,嚴禁挖剪、撕頁,發現故意毀壞報紙雜誌者,報教務、政教處查處。

7.遵守秩序,語言禮貌。

(二)學生借書須知

1.憑本人借書證借書。

2.借期二週,逾期自覺歸還,不限借閲次數。

3.進入借書室,請勿攜帶書包,可在室內閲覽或查閲資料,記筆記。

愛護圖書人人有責,不得在書內做題塗寫。塗污、毀壞、撕頁或遺失圖書的,照原價三倍賠償。

4.借書時注意語言禮貌,不在室內吃東西或大聲講話。禁止隨地吐痰和亂丟果殼紙屑。

(三)教職工閲覽須知

1.教職工閲覽室全天開放。

2.報紙、雜誌只供在閲覽室內閲讀,不得帶出室外。

3.室內保持安靜,不得高聲談話,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拋紙屑。

4.閲後歸還原處,放置整齊,報紙上架。

5.愛護報刊人人有責,遇有重要信息資料,可以自帶筆記摘抄,嚴禁挖剪、撕頁。

6.凡需借閲教學參考資料者,需辦理借閲手續,借期兩週。

7.其它報刊,平時概不出借,只限於週五下午可辦理外借手續,下週一上午務必歸還。

(四)教職工借書須知

1.借書時,需把借書證交管理員方可進入書庫。

2.借書時間:全天開放。

3.借書數量:教師借書最多不得超過10冊,職工借書最多不得超過5冊。離退休老師一般只借文藝小説。

4.借書期限:所有書籍借期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逾期借閲可辦理續借手續,否則將處於一定罰款。

5.圖書外借都應妥加愛護,凡丟失、污損、撕頁按情節輕重賠償或罰款。

6.書庫內應保持安靜、整潔,不得高聲談笑、喧譁,不得隨地吐痰、亂拋紙屑極其它雜物,嚴禁抽煙、吃東西。

7.教職工離退休或調到外單位工作前,須先還清所借全部圖書。

8.管理員須每天統計借閲冊數。

29、圖書館計算機管理守則

1.嚴格遵守操作規則:電壓不穩定時不能啟動機器;開機時先開顯示器、打印機等外設,後開主機,關機時按相反程序操作。

2.注意計算機內外衞生,經常用吸塵器清除灰塵,定期用潔淨劑擦拭機器表面。

3.不要把已知有問題的軟盤或磁帶加載到系統中,避免給系統帶來嚴重的損壞。

4.專盤專用,不能將程序盤借給他人,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染。

5.專機專用,不能讓他人使用自己的系統,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染。

30、電子閲覽制度

1.不準攜帶茶杯、飲料、食品等入室,不準自帶軟件閲覽。

2.遵守電子讀物借閲規則,辦理借閲手續後入室閲覽,閲後軟件當即歸還。

3.不得擅自移動設備,擅自拔、插機器接口,閲覽光盤時,不得擅自變更、刪改機內設置,否則取消閲覽資格。

4.使用過程中若遇疑問或故障,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詢問,不得自行處理,否則後果自負。

5.上機完畢不得擅自關機,經工作人員檢查後方可關機。

6.愛護機器設備,損壞照價賠償。

7.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維護室內衞生,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嚴禁喧譁。

8.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師服務的思想,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電教管理制度。

31、圖書館守則

1.中學圖書館全部工作必須為學校培養高素質人才這個總目標而服務,要不遺餘力地為實現這個總目標而努力。

2.根據學習的教學和教研的需要,蒐集、整理、組織藏書,做好保存、傳播各種書刊資料工作。

3.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做到為人找書,為書找人。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育教學服務。

4.開展圖書情報教育,開展閲讀指導,教會學生利用圖書資料掌握自習的

方法,培養學生的自習能力和思維能力,增強情報意識,發揮圖書資料的作用。

5.嚴格執行圖書借還制度,逾期不還要辦理續借手續或罰款,損壞丟失要賠償,遺失報廢、剔除的書刊經領導批准後註銷處理,調離與退休均需辦理清還書籍手續。

32、圖書室管理條例

(一)開放細則

1.開放對象:全體教工及領有借書證的學生。

2.借書數:學生每人一本,教師文藝書二本,業務圖書每門學科五本,特殊情況另定。

3.借書期限:文藝書可借二週,業務書一般要求在期末歸還。

4.借書時間:學生借書每天下午按班級輪流,教師借書不限。

5.借書手續:借書前需辦理借書證,由班級指定人員憑藉書證集體借閲。

(二)賠償制度

1.凡出借書籍損壞,已影響閲讀,賠償金額為書價的50%以上,嚴重損壞至不能再出借程度,則按丟失處理。

2.丟失:賠償金額為書價的二倍,孤書,賠書價的三倍以上,不高於五倍。

3.學生因違紀被教師收掉書的處理:學生向教師作深刻檢查後,教師歸還學生,由學生歸還圖書室,並暫停借書一次。學生不作檢查或拒不認錯,教師未歸還圖書,應按丟失書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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