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社團規章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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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社團規章制度 篇1
學生社團是培養和鍛鍊學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園地。為促進學生社團正常和健康地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學生社團的成立
1、我校學生社團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和我校的校紀校規,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2、學生社團成立,須經團委審查通過,報學校教學處批准,並在教學處備案。
3、學生社團成立條件:
(1)有規範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徵;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所屬學校的名稱。
(2)有不少於5名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3)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新成立的社團,其第一負責人由社團發起人民主推舉產生,並報校團委批准,教學處備案。
(4)至少配備一名指導老師。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其它基本條件。
4、學生社團成立審批程序:
(1)申請成立學生社團須上交基礎材料,包括:活動報告、活動時間、發起人名單、指導老師簽名。
(2)校團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3)材料審核通過後,報教學處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團: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範圍不符合第1條的規定;
(2)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
(3)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
二、學生社團的管理
1、我校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團委具體負責。
2、學生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吸收新社(會)員或作其它方面的調整,必須先指導老師認可,然後報校團委同意,並報校團委備案。
3、學生社團每學期必須開展五次以上的.活動,活動前必須辦理申報手續。校內活動校團委審批;跨校級活動報校團委和教學處審批,校團委備案。活動必須包括時間、地點、方式、人員、負責人、內容、經費等。
4、學生社團在每學期開始,必須制訂出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必須有書面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和總結均須向校團委和教學處備案。
5、學生社團每學年必須在公共場合向全校師生舉辦一次成果彙報展覽,各社團須有較完善的檔案管理。
6、學生社團創辦的內部刊物,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須由團委審查通過並批准。團委有權整改、停刊違反規定的社團刊物。
7、社團指導老師職責:
(1)經常深入學生社團,瞭解社團成員思想、學習,加強與各社員的溝通交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專業理論指導。
(2)指導社團制定每學期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每學期定期參加全體社團成員或(理事會)會議。
(3)檢查社團工作開展情況,提高社團活動的層次與質量,指導社團活動,對社團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分析解決。
(4)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課時安排不少於6課時,時間由導師和社團協商安排。
(5)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至少開一次學術講座。
(6)認真完成組織交給的其它任務。
三、學生社團的獎懲
1、獎勵
(1)校團委每學期對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授予一批“優秀社團”、“社團優秀幹部”、“社團優秀會員”、“社團優秀指導教師”等稱號。
(2)校團委為“優秀社團”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一定的活動基金獎勵。
(3)各學生社團內部每年評定1~2名“優秀社團幹部”向學校推薦,由校團委、教學處評定3~5名優秀社團幹部,並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優秀社團幹部在學年評優中可享受與學生幹部相同的待遇。
(4)“社團優秀會員“由校團委頒發“學生社團優秀會員”證書。對“社團優秀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並予以獎勵。
(5)社團積極配合學生會工作,積極參與並高質量完成社團部所組織安排任務的,代表學校參加重大比賽或活動取得較好成績,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由社團部視情況決定並上報團委批准後給予加分獎勵獲授予榮譽稱號。
2、處罰
(1)社團虛報活動,舉辦的活動性質與報評不相符的,補報的活動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均屬於虛報。虛報三次的,取消社團評優資格,暫停審批處分。
(2)社團連續兩月無任何活動的,一律予以暫停審批處分;連續三月無任何活動的,予以註銷。
(3)社團違反有關規定,舉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有損學校聲譽內容的活動或者未經批准的政治性、純商業性活動的,一律予以註銷並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有其他違規活動並導致重大違規事件發生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一律予以註銷並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中學社團規章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規範本社團聯合會的經費管理,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特制定本制度。
2經費管理應本着手續齊全,嚴格管理的原則。
(二)經費來源
3經費來源合法。原創:本聯合會經費的主要來源為各社團的註冊費,校團委的撥款以及企業的贊助費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經費使用
4經費用於為發展本聯合會及校內各社團發展而舉辦的學術,宣傳,福利等各種活動及日常辦公支出,不得用於與本聯合會宗旨無關的活動。
(四)管理細則
一,經費,帳務管理
5實行錢帳分管,設立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各一名,分別由財務正,副部長擔任。
二,經費入帳管理
6社團註冊費:校內每個社團在成立時向本聯合會交納成立註冊費25元,每學年開學後的第一個月內向本聯合會交納年度註冊費25元。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應及時做好入帳和登記工作。
7學校通過校團委對本聯合會活動經費撥款入帳管理。
8企業活動贊助經費經常委會審核後直接交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入帳,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數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經費支配管理
9各部門需要支出50元以上費用前,應先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進行可行性分析後,方可支出,否則不予報銷。
10收支嚴格進行書面登記,原創:並保留詳細的清單和發票,憑據作帳,做到帳目明確,清晰,無誤。
11節約社團聯合會內部的資金,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專項資金專項使用。
12嚴格遵守財務報銷和資金申請的手續制度。
13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後,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14每次活動結束後,各部門應儘快把發票交到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對該次活動的收支情況進行整理,報帳和總結。
四,開支説明
15本聯合會的經費按用途和性質可分為日常辦公開支,專項活動開支和特殊開支。
16日常辦公開支為本聯合會配備必要辦公用品,宣傳用品等的開支。
17專項活動開支為本聯合會舉辦經學校批准的大型活動的開支。
18特殊開支為本聯合會與外校同種性質學生組織,外界企業進行聯繫的開支。
19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非經校團委或常委會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得開支。
20根據校團委有關規定,資料的打印,複印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的開支。
21帳務主管每月作一次財務總結,於社團聯合會全委會上公佈,並上報校團委。
22學期結束,財務部作學期財務總結報告,公佈帳目,並作書面存檔。
23本聯合會的經費使用情況由財務部委託主管財務的常委在社團代表大會上進行公佈,接受監督。
24本聯合會換屆時,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後存檔備案。
中學社團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中國石油大學老年書畫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我校離退休職工自發和自願組成,為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成的宗旨開展各項活動的羣眾性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在中國石油大學離退休處老年大學領導下實行會長負責制。
第四條本協會的基本任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石油大學離退處的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有關書畫活動,弘揚祖國文化,歌頌祖國、宣傳禮貌社會。
(3)增進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書畫特長。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協會的業務範圍:
(1)組織會員聯誼會,密切會員間的信息交流;
(2)組織策劃會員的書畫交流活動;
(3)組織策劃本會會員內部書畫展覽;
(4)組織會員參與社會上各種書畫交流活動;
(5)開闢與協會有關的交流平台,供會員交流;
(6)為協會會員供給各種與協會相關的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協會的會員實行個人會員制。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程序:
(1)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2)提交入會《會員登記表》,提交理事會討論經過;
(3)按年度繳納會費。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和提議的權利;
(4)對本協會財務帳目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2)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維護協會形象;
(3)按時交納會費(含相關活動經費);
(4)會員對自我的安全負全部職責;
(5)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會員退會:有下列情景者即為退會:
(1)會員本人申請退會(可口頭申請);
(2)未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除名: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的,經理事會表決經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審議經過協會章程和協會選舉辦法;
(2)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3)審查和經過理事會的年度規劃及財務報告;
(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經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理事會是本協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1)本協會由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理事共7人組成,設會長1人、副會長2人、祕書長1人,理事3人,均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報離退休處備案(協會根據實際情景能夠減少或增加成員);
(2)理事會盡量做到分工明確、運作有序、辦事高效;
(3)理事會的職權是:
a)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b)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規劃和財務狀況;
c)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d)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e)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4)理事會各組成人員的職責:
a)會長:全面負責協會工作;
b)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並負責協會活動的會籍管理。
c)祕書長:負責協會的各類文件的書寫和收發及整理,協會通知的擬定和整理。負責協會的物資帳務處理,保證帳物相符,並協助做好安全與後勤工作。
(5)協會的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熱誠協會組織工作,不計報酬;
b)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c)身體健康,能堅持本協會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條、協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協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經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根據協會規模的大小,能夠設置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可設小組長一名,作為協會兼職聯絡員和信息員並負責小組活動的組織開展。
第五章、資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則
第十七條、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活動經費);
(2)離退休處下撥的資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會員會費的交納: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即在每年度末繳納下年度的會費。
第十九條、經費的使用:
(1)會員交納的會費及協會組織活動產生的費用須用於本協會正常開支,不得挪作他用;
(2)會員繳納的書畫裝裱費用按實結算。
第二十條、建立健全協會的財務規章制度,強調公開,透明化管理:
(1)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全部要開具正規發票,有活動參與人員兩人以上證明後,交會長審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確帳目,所有帳目要及時入帳;
(3)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協會的財產;
(4)協會理事會定期對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審核。
第廿一條、協會的資金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理解會員大會、協會理事會和離退休的監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條、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協會會長負責,並定期向理事會報告。
第廿三條、協會的安全管理:
(1)協會所有的活動開展必須在貼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會員開展活動時必須遵守活動場所的規章制度,絕不允許有黃、賭、毒等違法違紀行為;
(2)會員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協會指定的場所開展活動,若有新增地點,必須在活動開展前報理事會審批;
(3)會員在開展活動時必須注意自我的言行舉止,不得出現有損學校和協會的形象、協會名譽的行為;
第廿四條、協會的活動管理:
(1)協會每年按計劃組織活動,活動計劃發至個人;
(2)協會會員不得借用本協會的名義開展與本協會主
題無關的活動,嚴禁開展不健康的活動;
(3)相關活動公告將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協會活動地點公佈,重要的`緊急活動另行電話通知。
第廿五條、協會的宣傳管理:
(1)協會的所有宣傳工作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協會每次活動信息的發佈,協會大型活動的策劃工作;
(2)理事會的其他成員應當協助辦公室的宣傳工作;
(3)以小組為單位開展活動的,各小組長是本次活動宣傳報道的第一負責人。
第廿六條、協會的會籍管理:
(1)協會會員的發展、會籍的管理由協會辦公室負主要職責;
(2)協會會員一旦入會,會籍保存一年,履行協會章程,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下一年。自動延續其會籍;
(3)按年度建立會員名冊,妥善保存相關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經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經過。
第廿八條、修改後的章程報離退休處備案。
第八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廿九條、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提議。
第三十條、協會終止前,經會員大會指定人員清算財務情景。
第三十一條、協會終止須經會員大會表決經過。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經離退休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經過。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離退休處備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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