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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通用12篇)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通用12篇)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維修工作,確保維修工作有效開展,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休息環境,特作如下規定: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通用12篇)

(一)維修工作的管理

1.學生宿舍的維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樓樓長具體負責;

2.各樓樓長根據學生宿舍的實際情況,對有關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建立主動性查報以及學生、其他工作人員查報相結合的制度;

3.室內照明燈具、電路、門窗、玻璃、傢俱、牀等設施損壞後,由舍長到值班室報修,樓長接到報修後應核實情況及時填寫報修單進行維修;

4.公共場所的'水電暖、門窗、消防器材、安全防護等設施,由樓長和保潔員每天負責檢查,發現損壞後及時報修;

5.維修材料購進要有嚴格報批手續,一旦出現不符合規範和標準的情況,要分別追究採購、驗收、保管等各個環節當事人的責任;

6.維修材料的領用須經中心領導同意,在填寫由維修班長、領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簽字的出庫單後,方可領用。

(二)維修工作的要求

1.嚴格維修材料管理制度,維修材料從採購、出庫到使用,都要本着科學、節約的原則,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減少浪費。

2.嚴格維修登記制度,學生報修要認真登記,各樓樓長根據維修登記報告分管區域維修人員,每一項維修完畢後,維修人員要填寫設施維修回訪單讓學生簽字,並在維修登記本上詳細地作好登記,以備核查。

3.嚴格維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區域包乾,責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減少窩工現象,提高用工效率。

4.嚴格維修監督制度,要加強與學生的聯繫與溝通,自覺接受廣大學生和學生“自管會”的監督,認真聽取廣大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維修工作的時效和質量。

5.對當天維修工作,本樓應有專門人員對報修單位進行回訪,並認真填寫回訪材料。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2

為了給學生創造舒適、安全、整潔的優良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職責和範圍

1、學生宿舍維修由學管中心負責。

2、主要負責學生樓內水、電網絡和設施傢俱的維修和保養。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宿舍值班室和維修管理辦公室,設有維修登記本,學管中心辦公室樓外牆上設有維修登記黑板,如需維修可及時登記報修。

2、學生宿舍電線網絡和設施傢俱損壞時,學生應及時到值班室報修,維修人員進行鑑定,屬人為損壞按賠償標準交費後維修,屬自然損耗免費進行維修。

3、公共區域設施傢俱由樓長負責檢查報修,維修後樓長進行檢查驗收。

4、學生畢業時,宿舍的`電路、設施和傢俱由樓長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應在離校手續上蓋章或簽字。最後一名離開宿舍學生需要負責本舍設施和傢俱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5、維修人員未來維修之前,嚴禁任何人私自進行維修,亂拉亂拉電線、更換電器設施,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學管中心每學期應將維修計劃和維修改造工程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及時落實計劃和經費。

7、維修要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天',維修完後應在維修登記本上簽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維修時必須在登記本上説明原因。節假日、下班後維修組都應留有維修人員。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報隨修,方便學生。

8、維修人員每天上班後,應主動到各自負責的工作崗位檢查巡視,隨時維修出現問題。

三、檢查與考核

1、學管中心設立有檢查考核小組,負責對維修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2、學管中心每月對維修組工作彙總檢查考核一次,維修管理員每天應到學生樓檢查、監督、指導維修工作,每週檢查考核一次。

3、維修工程由學管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3

一、學校所有房屋由校長室、總務處統一管理和分配使用,嚴禁私自佔用校舍。

二、外單位租借教室必須事前與有關部門聯繫,經研究同意後方可租用。

三、統一建立校舍檔案,妥善保管校舍產權資料。

四、定期對校舍進行管理與維修,根據校舍不同情況每年進行保養維修。

五、校內房屋使用首先保證教育、教學用房的需要,特殊用房由學校統一研究,不得隨意佔用。

六、負責基建人員應經常檢查學校屋、電器是否安全,做到心中有數,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4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益,確保學校各種設備設施能正常安全運行,現就學校維修方面事宜特做如下規定:

一、所有設備設施維修歸口到總務處管理。

二、自然損壞的設備設施需要維修時,各處室主任必須提前3個小時進行書面通知。200元以下者報總務處主任審批,200元以上者報校長審批。

三、各處室對人為損壞的設備、設施必須進行認真核查,及時報總務處相關人員按損壞程度核定賠償金,所分管處室負責人要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負責追討當事人對所損壞設備設施的賠償金。所有賠償金都必須交到財務室開票,總務處見財務室開出的'票據和處室主任的書面報告後進行維修,否則不予辦理。

四、對於相當重要或對人身安全構成威協的設備設施的維修,處室主任應當機立斷地進行處理,可不報告,先處理,且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但金額較大的維修要與校長或總務主任通氣,事後應在一天之內報告總務處登記。

五、各處室分管場所、設備設施分工如下:

1、總務處負責學校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管理。

2、教務處負責圖書室、教師辦公室及體育等設施設備管理。

3、德育負責教室的所有設備設施管理。

4、安全辦負責設備設施的保管,發生盜竊後應及時報告。

5、電教處負責電子備課室、機房的所有設備設施管理。

各處室主任要對所分管的設備設施和學生活動實習場所經常進行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及時維修,並做好維修記錄。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5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築物(如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圖書館、室外廁所、學生食堂、亭、廊、教師宿舍等);構築物(如田徑場、景石、假山、雕塑等)。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主任、事務員、校產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並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項目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範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後勤主管校長,再報錦江區教育局,同時採取保護措施。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牆。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築物中的幕牆、門窗、網架、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託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杆、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總務處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項目。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並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後,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6

1、學校大型的基建項目需報主管局立項,通過規範的招投標程序確定,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辦理。

2、常規維修期初由學校統一規劃,總務處具體實施。零星維修由總務處提出方案,經總支委員辦公會研究同意後組織實施。所有維修項目都必須向縣財政局採購辦申報,批准後方可實施。

3、強化基建維修的管理與監督,學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籤合同及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監督。常規及零星維修由總務處負責質量管理與監督。

4、加強工程質量驗收與工程預算工作,專項工程完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對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關。嚴格按招標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預付款,校基建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進行工程預算及對施工方的預算審定,然後報審計部門審定。

5、常規及零星維修結算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憑正規勞務發票或工程維修發票結帳。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校舍安全完整,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X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縣城學校)的校園、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等校舍的維修改造,不得用於償還債務和挪作他用。

第三條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來源:一是中央財政根據農村中國小在校人數以及校舍生均面積(國小生均㎡,國中㎡)、使用年限(30年)、單位造價等因素,測定所需資金並補助%;二是省級財政安排的校舍維修資金;三是縣級財政按農村税費改革固定性轉移支付資金的%安排的校舍維修資金。

第四條專項資金實行專户管理,封閉運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專項資金,由縣財政實行專户管理,分項目進行結算和支付。縣財政局根據縣教育局項目核查後下達的項目計劃、竣工驗收證明等資料實行國庫直接支付給供應商和勞務提供者。

第五條中國小校每年月編制下一年度校舍維修改造計劃,報縣教育局審核彙總,按程序報縣政府審批後納入學校部門預算。省級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項目,由縣財政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根據年度計劃和批覆的項目資金預算,具體負責校舍維修改造項目的實施及管理。

第六條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各學校根據批覆的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年度計劃,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申報立項,通過政府採購確定工程造價和施工單位。

第七條嚴格加強施工過程管理,學校新建校舍和大型基建維修項目必須聘請地質部門勘察,請有資質的設計部門設計施工圖,請有資質的監理部門到現場監理,並派專人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對於設計的變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必須將變動方案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等部門同意後方可組織施工。

第八條學校校園校舍維修改造工程竣工後,要及時組織工程決算審計。審計報告應報縣教育局備案,據以調整工程項目預算資金。專項資金以審計報告確認的工程造價金額為結算依據,不得截留、挪用。各中國小要根據資金撥付程序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經濟損失和安全、質量問題的,縣財政局、縣教育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校舍維修工程嚴格實行“五制”。即行政領導責任制,項目法人負責制,施工單位責任制,過程管理監理制,工程質量終身制。

第十條建立校舍安全預警體系。學校要結合安全檢查,定期聘請縣房屋建築物鑑定部門對學校校舍進行危房鑑定評估,以便及早爭取專項資金,有計劃地安排維修改造,儘早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一條定期對各學校校舍維修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條要加強校舍維修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每一項工程竣工後,必須按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檔案資料,按期歸檔。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8

學校的設備包括校舍和教學設備。各類設備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物質條件。設備的管理和使用應貫徹“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做到合理配置、物盡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一、維修、保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根據各類設備的特性、價格、壽命及使用年限,分別進行切實可行的設備維修保養;

(2)結合校舍、校園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

(3)定期檢查校舍內、外抹灰牆面有無壞處,發現空鼓、裂縫、脱落、爆灰等現象應及時修補,以防擴大損壞。

(4)對屋頂應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防水工作。

(5)堅持巡察制度,對校內危房,老化校舍,陳舊設施及時制定報告,提出合理化建議,隱患整改及時。

(6)定期對門窗玻璃進行檢查,並及時更換。保證門窗正常的工作狀態。

(7)堅持每週對學院圍牆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傾斜、倒塌現象及時修理。

(8)定期對辦公傢俱、桌椅板凳進行維修,以保證教學、科研的正常運行。

(9)對校內各道路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並對損壞部位及時整修。

二、維修、保養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設備管理人員應加強設備維修與保養工作,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測、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2)設備維護保養要按規程進行,維護的主要內容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通電檢查調整,更換易損零件等。

(3)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4)堅持將設備維修工作納入設備管理渠道。努力提高自行維修能力。如不能自行維修,請設備售後服務單位上門服務,如無售後服務單位或超過保修期又確需送外維修的,應報告並得到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

(5)設備出現的任何故障和維修結果,設備管理人員都應如實地做好詳細記錄。

(6)維修結束,設備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對設備日常維修記錄,主管領導驗收簽字後,認真填寫隱患整改銷號台帳,做好存檔工作。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9

第一條 學校應對校舍經常進行檢查維修維護,保證隨壞隨修;發現危房必須立即封閉停用,按有關規定加固或拆除。

第二條 校舍各部件按以下要求維修:

1、門窗應保持完整無缺,開啟靈活,玻璃五金齊全,油漆完好。

2、牆體應保持完好、平直、牢固、無裂縫、不弓突,不傾斜;外牆面應保持粉刷、勾縫完好,不起殼,不剝落;內牆面、頂棚應保持平整光潔,可三年粉刷一次。

3、樓地面應保持平整完好,無空鼓,無裂縫,無破損。

4、落水管應保持完好無鏽,可每年刷漆一次。

5、水、電、暖設施應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

第三條 學校的一切設備都應登記建帳(簿、表),指定專人管理,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帳、表、卡、物相符,確保各類設備的完整。

第四條 教學儀器設備要按有關專業技術要求進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狀態。露天體育器械應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

課桌凳2-4年油漆一次,並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潔。

第五條 根據各類設備的不同特點及要求,採取相應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六條 重視校園環境的建設維護,充分發揮環境的育人作用。

1、校園綠化美化應喬灌結合,花草並融,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錯落有致,景點相宜。校園綠化覆蓋率不得小於20%,可綠化用地應全部綠化,佔地面極小的學校可發展立體綠化。

2、室內環境應整潔、文明,無污染,無衞生死角,無亂貼、亂寫、亂畫和亂堆放的現象。

第七條 學校的運動場應保持平整完好,建築物及一切輔助設施應保持堅固、整齊、美觀。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0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問題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常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積極排除隱患,妥善處理事故。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各級第一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於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教師和家長學生要定期簽定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1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及學校校行政會議統一決定,我校對學校校舍有維護維修權,校舍是學校財產的一部分,是全校師生學習、生活、工作的主要場所,學校必須執行相關政策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應對校舍經常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保證隨時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對校舍定期查勘鑑定,發現危房立即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立即封閉停用,按有關規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項目由學校提前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實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維修門、窗保持完整無損,開啟靈活,玻璃五金齊全,油漆完好,鋁合金窗要保證推拉靈活,玻璃、皮條、完好無損。

屋面應保持不滲漏,無破損,無雜物,平整完好,排水暢通。每年雨季前檢查維修一遍,確保使用。

牆體應保持完好,平整、牢固、無裂縫。內牆瓷磚不空鼓,無脱落,外牆不剝落,瓷磚不空鼓,不脱落。內牆、頂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地面應保持平整完好,無空鼓,無裂縫。地面磚無空鼓,無破損。落水管應保持完好無缺。房屋周圍應保持排水暢通。

屋面防雷設施,每年雷雨季節前要檢查維修一次,並檢測導電功能是否達到要求。

水、電、暖設施應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做到有證勘探,有證設計,按投招標手續,有證施工。由質檢站、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學校共同嚴把質量關、驗收關,確保工程合格後交付使用。

4、校舍檔案是維護學校權益,查勘維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學校建設的'重要資料。因此,學校必須建立校舍檔案,校舍檔案分為確權、基建、管理三大職責。

校舍檔案的歸集整理由總務主任、檔案管理員,共同負責。

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權屬的變更,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將一切檔案資料整理歸檔。

校舍檔案由專職檔案人員保管,專櫃存入,並切實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黴,防光,防高温工作。

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寫借條,用後及時歸還。不準拆頁,確保安全完整。

5、加強設備維護管理

設備包括教學、辦公、生活、校辦產業範圍的一切設備,儀器器械、電教設備,圖書等。

學校的一切設備都應登記建檔,定期清查,做到帳、表、卡、物相符,確保各類設備的完整。

學校設備應當分類保管,加強養護,定期檢測,及時維修。

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有關專業技術要求進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狀態。露天體育器械由學校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課桌凳,要利用學生休息時間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學生使用。辦公桌椅,要做到隨壞隨修,保證使用。要堅持一期年一查制度,確保各項設備的正常使用。

6、加強領導

校舍設施維護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學校要切實下大力氣抓好這項工作,為此要做好以下具體工作。

學校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校舍設施維護管理領導小組,配齊有關管理人員,明確責任,統一管理好這項工作。

及時傾聽師生的意見,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學年末各檢查總結評比一次。做到管理嚴格,使用方便,有獎有懲。

確保維護經費。維護經費是校舍設備延長壽命,確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學校領導要廣闢資金渠道,多方籌措校舍設施維護經費,用於校舍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延長使用壽命。

接受上級部門特別是教育局的檢查監督,促進校產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保證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2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並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內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負責內宿管理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於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佔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後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後查閲。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並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牆壁地面要乾淨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絡、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築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並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台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築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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