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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3篇)

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3篇)

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

(一)崗位職責

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3篇)

1、按照賣場服務規範、管理規範、操作規範進行商品銷售,完成銷售計劃。

2、根據賣場及市場變化,調整、提高售賣技巧和服務質量,為顧客提供儘可能完美的商品與服務。

3、按賣場要求隨時檢查並做好商品陳列。

4、負責賣場內環境衞生工作

5、負責接待及處理顧客的諮詢、投訴,自己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主管或上級主管反映。

6、及時向主管反饋銷售走勢及顧客要求,按賣場要求做好商品市場調查。

7、保證賣場商品安全,防止被盜或損失。

8、向公司提出補貨、退倉、退廠的建議。

9、營業結束後,賣場進行盤點,並簽字認可,次日營業前及時清點賣場商品。

10、保證店鋪財務安全

(二)專業導購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專業態度

1)喜歡與人交往。

2)有正確的服務觀念。

3)喜歡所售賣的商品。

4)微笑、普通話、禮貌用語接待顧客。

5)服從管理。

2、技巧

1)推銷技巧。

2)溝通技巧。

3)商品陳列技巧。

4)商品包裝技巧。

3、知識

1)商品知識。

2)公司文化。

3)工作流程。

4)商品編碼。

5)尺碼大小。

(三)導購員崗位準則

1、基本工作要求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衞生,整理着裝,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員工需畫淡粧,精力充沛!

4)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5)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7)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關機

8)認真聽取每位客户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9)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儘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户;

10)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户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户投訴或與客户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短信聊天,手機應關機,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户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11)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複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12)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13)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户發生爭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14)員工離職、辭退後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後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並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15)按公司要求接待顧客,不與顧客爭執,若遇問題及時上報;

16)上班不得交頭接耳、挖鼻子、嘻笑、打鬧、聊天、串崗,需要離崗時須得到部門負責人的批准;

17)隨時掌握市場動態,及時反饋競品促銷信息;

18)遵守職業道德,不因個人利益而惡意貶低其它同類商品;

19)服從賣場管理,遵守賣場各項規定。

2、儀容儀表

1)統一着工服,穿戴整潔衞生,工牌佩戴正確;

2)女員工上崗前需化淡粧,頭髮不蓋眉,不染髮,髮型簡潔,乾淨整齊;

3)工作期間除手錶、戒指外,不得佩戴誇張首飾;

4)注意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抹指甲油,保持口腔清潔,做到無異味、無口臭;

5)精神飽滿,眼睛不充血;

6)時時微笑,笑不露齒。

3、行為舉止

1)動作:舉止大方,不卑不亢,動作幅度不宜過大,簡潔、麻利。

a、站姿:

(1)抬頭挺胸,精神飽滿;

(2)雙手自然下垂,不抱手胸前,不叉在腰間;

(3)保持工作準備姿勢和立刻服務的態度;

(4)嚴禁任何“休閒”的姿態在商場出現,如斜靠貨架、櫃枱等等。

b、手勢:

(1)手勢文雅自然,不給人手舞足蹈的印象;

(2)不用手指對方,不做任何不禮貌的動作;

(3)嚴禁用威脅的手勢或讓人誤解的威脅的手勢。

2)外表:形態大方,親善和藹。

(1)着賣場統一的工裝,保持整潔,無怪異服飾;

(2)保持自然的微笑,注視對方眼睛,不斜視,不用鄙視的眼光。

3)態度: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1)主動招呼顧客,為顧客提供服務;

(2)保持熱情,給人真誠、實在的感覺,避免職業化、機械化;

(3)保持足夠的耐心,藝術地解決問題;

(4)站在顧客的立場,儘量為顧客着想,儘量滿足顧客的需求;

(5)不以貌取人。

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2

對於一個網吧管理工作者而言,除了網吧經營業績,網吧消防安全也是至關重要的,可是很多網吧管理工作者卻忽略了這一點,以下是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一、加強和規範網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週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吧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現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運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並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定,對過期假冒的產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認真落實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網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麼網吧的火災隱患才能可能避免。

服裝批發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維護出版物批發市場正常秩序,培育和規範出版物批發市場,促進出版發行事業的發展和繁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出版物批發市場,是指以出版物批發為主體的集中經營場所。

第三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

第二章 批發市場的建立及審批

第四條 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必須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批准,報新聞出版署備案。

第五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一般設立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其它地區需設立出版物批發市場的,應由當地省級新聞出版局審核,報新聞出版署批准。

第六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主辦單位需經當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確認。

第七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充足的供批發單位集中經營的固定場所;

(二)有健全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

(三)具備基本的辦公、倉儲、通訊設施,能為經營單位提供辦公室、庫房、電話、代辦託運、打字複印、安全保衞、衞生等服務項目;

(四)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機構及經營單位能夠全部實行計算機統一管理。

第八條 申請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出版物批發市場名稱、地址;

(三)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主辦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

(四)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及組織章程;

(五)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平面設計圖和透視圖。

第九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一經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單位,均應入場經營。

第十條 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要符合新聞出版署關於出版物市場結構、佈局和總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章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應成立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並配備專職的市場管理人員。管理委員會下設市場管理、出版物審讀、治安保衞及後勤服務等部門。

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協助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批發市場。

第十二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凡涉及如安全、消防、保險、衞生、宣傳等事項,應由該管理委員會統一辦理。

第十三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須制定本市場交易管理、出版物審讀、人員培訓、消防保衞和其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市場的良好秩序。

第十四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人員要強化管理意識、服務意識,嚴格執法,不以權謀私,不得侵犯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要建立監督機制,公佈舉報電話。

第四章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

第十五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及場內經營單位應按照要求使用統一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軟件,實行規範化管理。

第十六條 出版物零售單位不得進入批發市場經營。

第十七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交易活動要公開化、票據化和規範化,禁止非法交易和場外交易行為。市場內的經營單位不得為非法交易活動提供條件。

第十八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要保護合法經營,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不法交易行為。

第十九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要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制定崗前培訓制度、出版物準銷證制度、統一購銷單制度、出版物準運放行制度等。

第二十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出版物廣告、徵訂單和宣傳品必須按規定印製和張貼,不得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以及低級、庸俗、迷信的語言或畫面,不得有虛假和欺騙性宣傳。

第二十一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要保持整潔、衞生的環境,出版物擺放整齊。

第五章 經營單位管理

第二十二條 出版物批發市場內的經營單位必須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簽發的《出版物發行(批發)許可證》和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的營業執照,並張掛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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