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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 篇1

為了維護住户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户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户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1、責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户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户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經常對本户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户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並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准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户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籤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户、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名):

聯繫電話:

x年xx月xx日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 篇2

後勤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着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衞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佔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佔、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牀圍、牆圍。

(四)發生火情後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衞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髮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儘量減少損失。並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 篇3

1. 0目的

確保消防監控中心設備處於良好狀態,保證用户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 0範圍

適用於xx集團大廈的消防系統、保安閉路電視系統、對講電話系統運行管理。

3. 0職責

3. 1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設備的監控管理並做好記錄。

3. 2工程部主管負責對中心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及監督指導。

3. 3當值領班負責對中心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4.0工作程序

4.1各級人員工作程序

4.1.1中心值班保安員

a.中心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消防設備24小時運行操作、監控、記錄。顯示火警信號後,於三秒內消音,保留信號,並立即報告領班前往察看,確認信號真偽,發生火災後,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b.當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將每班運行情況記錄於《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監控運行記錄》。

d.保安員按《消防設施檢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責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功能檢查並啟動消防泵、加壓泵、恆壓泵、正壓風機、送風機、排風機、排煙機等聯動功能廣播系統,並將試驗結果記錄於各種檢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掃房間一次,每月清潔設備一次(由保養單位完成),保持地面、牆壁、設備無積塵、水漬、油漬。

4.1.2技工、高級技工(有承包單位由承包單位負責)。

a.按《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保安閉路電視檢查保養計劃表》要求按時進行中心設備的維修保養或監督外保工作,並做好記錄。

b.負責向工程部主管申報備品、備件的採購計劃。

c.負責編制中控室設備台賬、設備卡。

4.1.3保安部部長

a.負責中心保安員的紀律管理和素質培養。

b.制定培訓考核計劃定期對中心保安員進行培訓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員業務素質。

4.1.4工程部主管

a.負責中心設備的綜合管理,包括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材料的採購計劃的編制、外委修理的.聯繫工作,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指導及檢查監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項檢查保養計劃表。消防系統設備、保安閉路電視設備的保養,每季進行一次。並按運行情況制定中修、大修計劃。

4.1.5管理處經理

a.審核修保養記錄表中修、大修計劃。

b.中心各項保養計劃表及維修計劃表。

4.2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工作程序

4.2.1保安員負責中心每天24小時值班、監控,並嚴格執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記錄。

4.2.2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外來人員進入要經管理處或保安部長批准,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2.3各控制制櫃、顯示屏、信號燈、控制線路等的動作應始終處於良好狀態,各類操作轉換開關應在手動位置。

4.2.4每班應注意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並認真記錄,如有異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心出現報警信號後,應立即核實。屬誤報,應消除信號並做好記錄,屬火災報警,應迅速報告保安部長,管理處領導,組織滅火。

4.2.6中心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元器件、線路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立即申報上級,經批准後及時更換。

4.2.7室內要保持乾淨衞生、通風乾爽、設備無灰塵,不準堆放雜物。

4.2.8消防應急器材應齊備良好,室內禁止吸煙。

4.2.9常備應急於電筒及充電或應急照明設備。

4.2.10保持專線報警電話暢通,禁止任何人員作私人用途。

5. 0相關記錄

5.1 《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qr/gr-605

5.2 《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異常情況記錄表》qr/gr-611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 篇4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於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託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並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於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築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佔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迴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築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於天花吊頂、間牆、保温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物業消防安管理制度 篇5

大廈物業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規及《61號令》,保證大廈及各部門的安全,根據工程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組織領導

1.建立以部門經理、主管、領班負責的逐級責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責,每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員。

3.部門經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管理工作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的規定。

(2)制定有關防火安全制度。

(3)劃分防火責任區,為各負責工作的地段。

(4)明確重點防火部位為:配電室、製冷機房、燃氣鍋爐房、倉庫等要害部門。

(5)負責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每月召開一次防火會議,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員工消防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一般滅火本領。

(2)自覺遵守物業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崗位的防火安全。

(3)會使用消防器材,發生火警會報警,積極參加滅火。

(4)對違反安全防火規定的行為要敢於制止。

(5)認真檢查巡視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消防管理

1.維修工作用火、電氣焊,必須配備滅火器,並派專人負責。

2.生活用火、鍋爐用火,距可燃物應大於

1.5m。

3.倉庫、機房、配電室動火,必須符合用火規定。

4.倉庫、機房、配電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煙。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夠消防通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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