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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規章制度3篇

生產規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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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範村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

生產規章制度3篇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村主任

副組長:分管安全的村兩委副職或委員

成員:村兩委副職、委員或村民小組長

安全員:專(兼)職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

2、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全村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協調村義務消防隊、安全工作人員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村委會主任是全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3、瞭解掌握本村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立安全網絡,落實安全資金。

4、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彙報,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村內的事故隱患。

5、本村內發生傷亡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6、每年向鄉政府報告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三)副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協助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傳達學習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文件等精神,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村“兩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

3、協助第一責任人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和防範措施。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 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安全職責:

1、對掛點或所負責村民小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對其分管範圍內工作的安全負責。

2、做好本小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應要立即向安全員報告或向第一責任人報告。

3、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並迅速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配合處理好善後工作。

(五)安全員職責:

1、負責協調組織全村安全巡查檢查工作,對危險路段、橋樑、山邊、低窪地帶等危險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做好有關記錄,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村所在地企業整改安全隱患。

2、在全村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農機、學校等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有效的演練,切實提高村民自我保護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

5、及時處理羣眾安全方面的舉報、投訴,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做好資料檔案管理及各項台帳記錄,並按時上報安全生產有關材料。

7、認真做好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獎懲對象為本村所屬有關單位和其工作人員。

(二)安全生產獎懲由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評審,並提出獎懲意見。

(三)獎勵的條件: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中成績顯著的;

2、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發現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3、在事故救援、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的;

4、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預測預防事故,取得明顯成果的;

5、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對有以上表現的,將給予獎勵,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安全生產獎勵實行每年一次。

(四)懲罰的條件:

1、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級下達的控制死亡指標的;

2、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

3、影響鎮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分數不及格的;

4、對因安全生產引發的糾紛,處置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對有以上行為的,將給予批評或全村通報批評,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同時取消當年度評先的資格。

四、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1、及時傳達鎮政府季度會議及安全生產有關會議精神,分析轄區內安全生產現狀,進一步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2、安全會議均應作好書面記錄,定期整理歸檔,對會上形成的重要意見、決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書面文或文件,必要時應將有關情況向鄉安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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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廠紀廠規,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和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不受損害。《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管理。

鑄造廠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範圍的機器設備。

4.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6.不準穿拖鞋、裙子上班。

7.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彙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8.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9.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傷害,其醫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10.車牀工、鑽牀工不準戴線手套、披長髮工作。

11.機電維修人員在維修機械設備和電力設施時需切斷電源,並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禁止開車”等警示標誌。

12. 每週由管理部、設備部不定時的抽查1-2次各車間的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違章操作、用電、消防設備安全等生產問題;每週日公司固定的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12.1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根據情況每項罰款5-20元,由管理部、設備部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彙總下發到相關部門,由部門在一個工作日落實到責任人上報管理部或設備部,由管理部張貼通告並上報財務。

12.2安全隱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設備部同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到相關部門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職責部門進行復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罰款。

12.3根據存在的問題管理人員需負連帶責任的,每項罰款5-10元。

13.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生產規章制度(3) | 返回目錄

第一條: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羣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並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1)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項目經理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處指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和到場機械的安全組織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時間報送安全報表和工作總結,及時向安委會反饋小組開展工作的情況信息,接受處安委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項目部進入工地後必須實行 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圖、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小組,組長一人(由項目經理擔任),專職安全員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組(隊)(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設立安全員,主要職責是:

1是認真落實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製度,針對生產實際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規範意見,並付諸實施.

2負責生產施工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制止、糾正違章作業.

3發生事故時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處理.

4做好本班組“四防”工作和職業保護工作.

5對新招用人員進行現場教育,並指定專人短期監護,跟班實習.

6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上一級安全產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處安委會彙報.

②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槽開挖深度在1.5m~6.0m範圍內,應視土質情況放坡,最小放坡依據《公路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槽邊1.0m範圍內不準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兩端應設警告標誌和圍牆。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過2m時,四周應設作業平台,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力爭在白天進行澆築,避免晚上工作,否則必須採取相應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嚴禁酒後作業。

2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時,應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須有專人看護。嚴禁在行走機械前後方休息(談話)。行走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確認無障礙時鳴笛操作。

3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操作規程,不得違反機械操作禁令事項。

4冬季做好機械設備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術室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術規範,審核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繪製施工圖,圖表上牆,向現場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質量操作要點交底。

2參加現場調查核對,提出完善設計的建議,參加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設計技術工作。

3負責指導測量、質檢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工程質量資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質量的反饋及工程質量的評定。辦理有關變更設計的報批和實施。

4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核對圖紙,核實工程量,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和工程進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工作,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參與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作好施工記錄,彙總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視資料。及時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和檢查簽證情況並分類蒐集整理保管。參加編制竣工技術資料,參與交竣工驗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技術人員施工日誌的填寫情況。

5組織有關科研課題和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勞務承包工程的技術控制,施工指導和資料整理工作。

(4)試驗室安全守則

1在電器加熱過程中不能離開,下班前應關好電源和門窗,保證試驗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專人專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接觸。

3試驗室的安全防火設施,如滅火器等,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和調整,(除電工外)任何人不準增設或更改線路。

5試驗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易燃物品應集中存放,確保安全,各試驗室都應該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裝置。

6在使用強鹼、強酸、易爆、含毒、腐蝕性試劑、溶劑試驗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要求,發現事故時,應沉着冷靜,按有關程序處理。

7操作人員在一些對身體有害的操作環境內,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8測試人員對測試結果應準確無誤,原始記錄不得私自撕毀,不得給無關人員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員一律穿標誌服,配戴上崗證,施工地段設置醒目路標,由路政人員專門維秩序,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的傷亡要迅速搶救傷員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類型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現場勘察(交通事故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當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2事故無論大小,肇事單位和肇事人應如實上報並填寫《事故報告單》,並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安委會,48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到處安委會辦公室.

3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會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呈處長辦公室會議討論處理決定.

4輕微事故的處理費用開支,必須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籤後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處理費必須經過安委會主任籤後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處理辦法

對肇事當事人,根據所造成事故的類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賠償經濟損失;對負有主要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安全責任制考核

處安委會每半年對各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中條款給予獎勵.

第六章附則

本規定自4月1日起實施,原由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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