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文、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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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文制度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彙報、先進事蹟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範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後,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後,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範、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准後,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繫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機關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後,由辦公室蓋印後按發文範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後,文件櫃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遊、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涉密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祕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祕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涉密會議和重大涉密活動要明確保密範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並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涉密事項。
6、對重要會議內容和羣眾涉案事項的情況不得在任何場合泄漏,如發生丟失、泄密事件,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7、機關印章由專人管理,用印必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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