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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精選23篇)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精選23篇)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

一、自覺遵守社會消防公德,不人為留下火災隱患,配合社區消防管理,參加社區消防活動。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精選23篇)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電爐電熨斗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氣助動車(摩托車)停放於安全地方,儲油器具、儲油點要安全可靠;不亂扔煙蒂,不躺在牀上吸煙;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關愛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防止發生意外火災事故。

六、不佔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樓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雜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七、不損壞、挪用、圈佔、埋壓消火栓、水噴淋、水帶、水、滅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繩等公共消防設施、設備。

八、制止身邊發生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並向居會或派出所舉報;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

九、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購買偽劣煙花爆竹。

十、不在樓道內、步梯間、首層門廳、靠近燃氣管線的位置為電動車充電。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建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和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教育、服務和保障功能,發動和依靠羣眾,實行羣防羣治。

第四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所轄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由居委會主任、責任區民警、駐社區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條 社區居委會興辦公共消防事業,可以向社區單位和居民協商籌集經費,並充分利用社區單位的現有資源,保障消防工作同社區建設同步發展。

第八條 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提高社區防範火災的能力;

(三)定期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簽定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第九條 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

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受理羣眾舉報,開展消防諮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疏散周圍羣眾,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並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十條 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設置社區警務室,開展轄區單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三)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四)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五)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六)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所轄社區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社區居委會依照本規定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及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 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單位整改,對單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應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區(市)公安消防部門通報。

第十二條 社區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對轄 區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檢查:

(一)結合查水、電、氣表等工作對居民家庭進行防火提示;

(二)將社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消防車道、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納入治安巡查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

檢查(巡查)應認真填寫記錄,內容包括檢查(巡查)的時間、內容、部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三條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單位應

當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一)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二)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

(二) 消防宣傳教育及消防會議檔案;

(三) 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居委會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四)年度考評檔案;

(五)其他有關檔案。

第十五條 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消防設施建設及消防器材配備檔案;

(二)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

(三) 火災統計檔案;

(四)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五) 其他有關檔案。

第十六條 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3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社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後,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社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並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社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社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4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節日、重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5

一、居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並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社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區居民羣眾開放。

四、社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社區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羣眾。

六、針對本社區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三,吸取教訓。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6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居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社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羣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社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社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7

1、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2、每個月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時開展《消防法》學習;對全體師生進行“防火”、“滅火”、“逃生”等專項教育,並進行必要的實練考核。

3、學校行政辦公樓、教育技術中心大樓、圖書館、教學大樓、師生食堂宿舍配備配齊各項消防設備和宣傳資料,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有關職能部門每個月定時對學校用電線路、水塔水管、內外消防栓、滅火器等各項消防必備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及保養維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月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亂拉亂接用電線路,學生宿舍內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着的蚊香、蠟燭等放在牀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

5、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6、學校建立“消防訓練演習”制度。聯繫市公安消防部門每個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消防演練”並由專業人員進行評價和指導。

7、平時校園內嚴禁鳴放煙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別節假日需鳴放煙花爆竹的,應在規定區域內燃放並加強監督管理。

8、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9、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居委會、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8

一、三級防火制度

a)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⑴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個員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⑶每個員工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彙報;

⑷每個員工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並向上一班瞭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名,發現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本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⑸保安員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時一次,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餐飲場所員工還應對營業現場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b)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⑴部門領導每週組織主管和領班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⑵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⑶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⑷負責將一週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總經辦。

c)三級檢查由火鍋店領導實施:

⑴每月及節假日來臨前由火鍋店領導委託保安部主持對火鍋店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並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⑵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d)檢查的基本內容: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⑶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⑷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情況;

⑸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⑺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⑼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⑽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⑾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情況。

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a)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週進行檢查一次,保安部門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火鍋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b)除定期檢查外,要着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並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c)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防範措施。

三、火災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a)目的:為了加強規範火鍋店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b)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的自身管理。

c)職責:由部門組織並負責實施本管理制度。

d)定義: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

e)內容:

⑴火鍋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消除

⑵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負責人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ⅰ、違章進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ⅱ、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ⅲ、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ⅳ、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ⅴ、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ⅵ、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ⅶ、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ⅷ、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⑶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安消部及時發出書面“火災隱患通知書”進行整改,並向火鍋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責的“四定”制度

⑷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責任人並落實整改資金

⑸在火災隱患未能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明確責任人,保障安全

⑹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⑺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⑻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前廳防火制度

a)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並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和彈、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或保安部;

b)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後應及時處理;

c)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並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用立即制止並報火鍋店保安部;

d)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e)發生火警後要對客人進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f)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餐廳防火制度

①在各種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枱布時必須拿到後台,將髒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裏的煙灰用水浸濕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②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③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④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並積極參加撲救。

廚房防火制度

①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②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並報保安部備案;

③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温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着火,引起火災;

④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後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⑤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⑥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派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g)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h)一旦發生火情要沉着、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消防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火鍋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後救火。

六、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1、不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衞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火鍋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時,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鍋着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衞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遊藝、遊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閒場所。

第三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築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係後,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設或者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第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建築物內;已經核准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築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築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築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築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和有關建築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捲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指示標誌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牆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誌的間距不得大於二十米。

第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三條在地下建築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十四條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第十六條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第十八條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第十九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時間和營業結束後,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小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並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小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小區居民羣眾開放。

四、小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小區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小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羣眾。

六、針對本小區的實際,開展小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小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小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後,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小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並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小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小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小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小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小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佈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週召開一次例會,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小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居民代表、消防志願者、小區單位等通報小區消防建設情況,徵求小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小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弱勢羣體消防監護制度

一、小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羣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採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牀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並建立消防安全聯繫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瞭解其行為動向,以利於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誌,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應根據建築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羣眾應瞭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並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公安派出所和居委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羣眾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範圍內或受委託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錶作一次檢查,並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鏽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範措施,並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並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佔、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於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儘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小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小區消防工作;將小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小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小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居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小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羣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小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小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小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工作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願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工作組工作職責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羣眾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羣眾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羣眾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居民和小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後處理工作。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1 營業廳合理擺放櫃枱,不遮擋消防設施,並保證顧客流通的必要寬度。

2 商場裝修應執行國家有關裝修設計防火規範,樓梯間、地下商場應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貨架、櫃枱如與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進行密封。

3 經營電器的櫃枱,測試所用電源必須單設,安裝安全保護設備,測試完畢及時切斷電源,並制定測試安全規定,營業員應嚴格按照測試方法操作。

4 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5 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6 商場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7 吸煙室應加強對吸煙的管理,做到“煙灰、煙頭、火柴桿、三不落地”。

8 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閉店前將垃圾桶清空,各企業的紙殼存放處應當晚清除。

9 每天下班後,認真清場,關閉好門、窗,切斷火源、電源、氣源,確認安全後,上報保衞處後撤離。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目的和適用範圍

(一)為提高人員素質培訓,完善消防設施配備,健全規章制度,達到消除火災隱患,降低火災危害的效果,特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所屬生產、生活及辦公區域的`消防安全控制。

(一)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廣東省消防法實施辦法》等。

(二)術語

消防器具及消防設施:指國家法律法規所指定要求配備的各類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自動消防設施:指自動噴淋、自動報警等系統設施。

(三)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管理工作。

(一)規章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3、綜合管理部依據《消防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規章制度,以利於消防工作的開展。

4、公司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動火手續齊全,符合作業規程。

(二)滅火救援。

(三)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負責監督落實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3

為了確保小區疏散設施的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設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設施、場地:

(1)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電梯前室。

(2)消防電梯、防火門、捲簾。

(3)安全出口指示燈具、標誌、疏散示意圖。

(4)消防安全道路、回車場地等。

(5)防排煙設施。

2、應確保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暢通,不得封閉、封鎖、遮擋樓梯間、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樓梯間內堆放物品或增建設施。不得減小上述設施的原設計要求。

3、應確保常閉式防火門、防火捲簾處於預定狀態,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圍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鎖防火門。

4、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通過緊急按鈕啟用消防電梯,並確保消防電梯完好、有效。

5、定期對消防指示標誌進行維護、檢查,確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閉、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煙窗、送風、排煙口等設施,並應確保完好、有效。

7、應確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內暢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架設線路等。應確保回車場地道路及場地暢通、滿面積、不得在場地上搭設建築、挖坑、作業。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人員傷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等規定,結合x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人員密集場所指在x縣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場所:

(一)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賓館(含旅館、飯店,下同)、公共體育場館、會堂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建築面積在1000m2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含商店、市場,下同);

(三)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和網吧,建築面積在500 m2以上的候車廳(樓),建築面積在20xx m2以上的公共圖書館的閲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

(四)住院牀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的門診樓及病房樓;住宿牀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託兒所、幼兒園;學生在500人以上的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

(五)員工在100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第三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遵守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消防安全疏散的規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暢通。

第四條 本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消防安全疏散的監督檢查工作。

安監、教體、文廣、工商、旅遊、衞生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監督檢查工作。

教體、勞動保障等部門應將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災逃生知識列入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並定期組織實施。

第六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明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職責,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責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託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疏散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

第七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個廳室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一個廳室面積不大於60 m2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但應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安全繩、逃生緩降器、垂直爬梯、軟梯等輔助疏散器具;

(二)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於20m;

(三)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不應採用移門、捲簾門及旋轉門。

第八條 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60 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範圍內不應設置台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九條 商店、賓館、歌舞娛樂遊藝放映場所、咖啡館、茶室、公共圖書館的閲覽室、學生宿舍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需控制人員進出的安全出口應當安裝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

第十條 人員密集場所內疏散走道的設置應便於人員疏散,並符合以下規定:

(一)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二)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牆等不應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採用燃燒後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十一條 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部易於開啟的裝置,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條 人員密集場所內的疏散樓梯應設置樓梯間。樓梯間應靠外牆設置,便於自然採光和自然通風,且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疏散樓梯應便於人員疏散,踏步佈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二)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三)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樓梯間應在首層採用防火隔牆與地上部分分隔並直通室外。

第十三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廳室或房間、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內應在牆面的上部、頂棚或出口的頂部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且地面照度應能滿足人員疏散要求。

第十四條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廳室或房間及疏散走道內設置應急事故廣播,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應急事故廣播應能在火災情況下自動切換,其聲音應明顯高於背景音樂;

(二)歌舞廳、夜總會、賓館客房、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報警,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廳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放火災警報,引導人員安全疏散。

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應設置應急廣播或聲光報警器。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5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於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並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於未然。諸如校園建築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佈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築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6

酒店一旦發生火災,為能夠有領導、有組織、有效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住店賓客和員工,搶救國家財產,保護賓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報警

每個員工發現火情都有責任報警,必須迅速將火情信息傳到總機和消防監控中心(監控室)。

(1)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沉着冷靜,就近用電話通知總機室和監控室。緊急情況下可採用各通道、樓層牆面上的紅色緊急報警按鈕報警。(對着中間的觸點用力按一下即可)。

(2)員工在報警時,應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地點、區域、樓層房號、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2、接到報警的行動措施

(1)總機值班人員接警後應立即報告保部經理和總經理。

(2)監控室和總機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地記錄火情信息,冷靜詳細的瞭解火情發生的區域部位和火勢大小等情況。

(3)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及時瞭解火情並撲救初起火災,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

(4)火情經確認後,總機值班人員立即通知保安部、客房部,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並組成調查、甄別、確認小組,迅速查清下列問題:

A、火情的具體位置,燃燒物品類別?燃燒範圍大小及火勢走向?

B、火源是什麼?是電起火還是其他原因?

C、火場的詳細情況,有無人員被困?有無貴重物品?

3、滅火指揮

調查、甄別、確認小組確認火情後,應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總經理在察看現場情況後,應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指揮部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工程、客房部及有關部門經理(或值班人員)組成。指揮部設在消防中心監控室。酒店內一切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1)滅火指揮部的職責:

A、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佈置救人,搶救物質,供水、排煙,滅火任務,並檢查執行情況。

B、視火勢大小,迅速作出是否通知消防隊的決定。

C、視火勢情況不,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並組織實施。

D、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佈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E、密切注意酒店內的一切情況,穩定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4、各部門的任務

(1)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A、聽到報警後,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趕赴現場,等候命令。

B、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2)保安部的任務

A、保安部經理帶上對講機和必備物品趕赴指揮部。

B、保安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火情反饋給監控室值班員。

C、大堂崗要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視可疑情況,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發生。

D、員工崗要及時清理酒店周圍的通道,為保證消防車接近大樓做好一切準備。

E、指派專人保護財務部,加強對有關財務電腦資料、資金,帳冊存放的巡邏和戒備。必要時,按指令護送出納、會計將電腦資料,現金和賬本轉移到安全地方,並注意保護好其他貴重物品。

F、監控員要通過監視器密切注意火災現場及其他區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迅速開啟緊急廣播系統,聽從總指揮命令隨時發出緊急疏散通知。

G、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災現場及酒店滅火指揮部的位置。

H、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在出入口及着火層下一層擔任警戒工作。

I、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協同保安員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進行破壞,搗亂活動。

(3)工程部的任務

A、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迅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啟動、關閉消防泵,保證消防用水正常供應。

B、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並設法解決現場必需的照明。

C、採取排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按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切斷所有電源,專人值守油庫。

D、其他人員服從指揮部命令,參加滅火工作。

E、如火情發生在工程部空調房、配電房、發電房、變壓器房等部位,工程部理應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指揮部,如油庫着火,應採用專用滅火器滅火併採取隔絕空氣措施。

(4)前廳的任務

A、總枱停止營業,管好財物、帳冊和客人登記簿及電腦資料。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保險箱和客人行李。

C、大堂副理要勸阻、告誡客人不要回房間和乘坐電梯,並勸客人離開大樓前往安全地帶。

D、行李員要將電梯控制在一樓,禁止使用,並打開大堂大門以利疏散人員。

E、總機保證滅火期間指揮部、現場及有關消防部門的通訊暢通。

F、其他人員協助安保部將所有通向酒店外的門打開,引導客人疏散,並維護治安秩序。

(5)客房部的任務

A、客房、樓層會議室發生火情,客房部經理迅速趕赴滅火指揮部,主管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領班應迅速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以備滅火員急用。

C、樓層服務員平常應熟記本樓層各住客房號、人數和消防通道的走向。着火樓層服務員按指令組織引導疏散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防火門,使樓道暢通,便於客人疏散;非着火樓層服務員聽到火警後,應堅守在消防通道外,隨時安撫客人不要驚慌。當聽到疏散命令後,應快速逐房通知並檢查督促住客離開房間,隨手關上房門並掛上“無人”指示牌,在確保樓層內已無住客後,才能離開並向指揮部彙報。

D、檢查、尋找火源和被圍困的人員。

E、撤離後關閉防火門,派專人警戒。

(6)餐飲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餐飲部的中餐廳、宴會廳、棋牌室和廚房,餐飲部經理和行政總廚、廚師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迅速組織引導客人疏散。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

C、迅速關閉爐灶煤氣或輸油閥門、通風抽風設備,關閉電源及電器設備。

D、迅速轉移可能助燃的煤氣罐及食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E、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應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門命令和安排。

(7)營銷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營銷部、會議室,營銷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並協助財務部物料倉庫、前廳總枱轉移物品。

C、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就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8)財物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或者火勢有可能危及財務部,財務部經理應按指令,迅速整理現金、帳冊及電腦軟件,在保安部人員的保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

B、其他財會人員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及賬本資料。

C、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物料、調料、雜料倉庫,財務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D、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財務所有工作人員,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9)其它

辦公區域其他部門的任務,停止工作,按指令轉移工作檔案、帳冊、貴重物品,引導訪客或外來人員安全疏散,關閉各辦公室門、窗,關閉此區域防火門。工作人員集中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5、組織疏散

如無法控制火情,迅速組織疏散,以免遭受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認為火勢不可控制,二次報警後,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二次報警後,立即利用廣播將錄製好的中、英文“廣播通知”進行反覆播放。主要內容是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大樓以及不要乘坐電梯等。

(3)酒店停車場為疏散人員集結安全區。由客户服務員引導和護送客人向安全區疏散,並安撫客人情緒。

(4)當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後,切記千萬不能使用電梯,引導客人從安全樓梯疏散。

(5)疏散大樓客人時,應由上往下逐一房間搜尋,迅速檢查房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後將門關好,並掛出房內“無人”的牌子後方可離去。

(6)首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組織人員迅速將其轉移。

(7)客人已經撤離火災區域,必須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災區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後,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集中客人,由總枱、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7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範圍內或受託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錶作一次檢查,並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鏽水,防止管網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範措施,並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並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佔、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8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項目經理孫永平全面負責。

2、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孫永平擔任,副組長分別為楊奇峯、王瑞江、何仁清擔任,成員由專職謝遠征、範東旭、孫戰軍、高樹海、鹿波、楊賽波、王喜兵、郭銀傑、朱延龍。

3、項目部所有人員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項目部人員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一)結合實際,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不定期向項目部人員宣傳消防知識,警醒項目部人員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於泰山”的重大意義。

(二)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2、組織消防檢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經理部和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並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二)通過檢查,如發現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現場防火責任制度

1、各工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其工區的防火安全工作,專職安全員應積極督促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應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施工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和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安全防護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2、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3、冬季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材料倉庫防火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少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五、特殊部位防火責任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少於4B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六、項目經理部防火責任制度

1、項目經理部防火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體人員共同配合。

2、項目經理部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項目經理部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少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專職安全員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七、食堂間防火責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時人責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修理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領導小組彙報,及時更新。

九、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工程項目部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的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定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觀看錄象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長負責安排,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19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定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四、按要求設置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誌(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水泵結合器等處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或用文字、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

五、負責確定本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責任人。

六、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確定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並實施演練。

七、制定檢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並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八、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定期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如臨時動火,辦理動火手續,並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一、發現火情後,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並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十二、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

十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記現場組織滅火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後,立即報警,並組織第一、第二滅火力量撲救初期火災。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20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口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4)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5)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

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寒通道。

(7)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中請制度。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21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並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並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並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閲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牴觸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於0、5m範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並設明顯的標識,註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範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後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着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範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佈,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範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後,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範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採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鏽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乾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乾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採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着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範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後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並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考核。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22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23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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