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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3篇)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3篇)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3篇)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地區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地區: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3、其餘人員1085533、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原則上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4、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12小時,伙食補助費按每餐10元標準補助。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餐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7、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8、出差人員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5、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6、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卧(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餘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卧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批准,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卧(或軟席)。

8、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省內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説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9、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0、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負責人責任。

11、出差時借款,前帳不清、後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2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卧、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説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X年2月1日起試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3

出差人員必須嚴守厲行節約的原則,儘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實報實銷,便必須獲得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

1、出差人員必需按規定行程出差辦事,不按規定的行程擅自決定繞道改變行程的,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特殊情況需改變行程的',須提前請示總經理批准並報財務部備案,否則公司財務不予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2、住宿費憑出差地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範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

3、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應乘座公交車,如情況特殊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許報銷交通費

4、不允許趁出差之便回家探親辦私事,如確有須要需事先請示總經理並獲得批准,並報財務部備案,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不許報銷。

5、凡總經理指定執行特殊任務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費用報銷按特殊情況實報實銷處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費用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允許報銷各種費用。

7、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及時彙報總經理並經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8、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實報實銷。

9、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獲得總經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來後憑據報銷。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4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將有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的有效單據,按費用報銷標準規定,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5、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6、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三、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8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5

一、 目的.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和組織構架變化的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差旅管理體系,特修訂本規定。

二 、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各省市分公司和辦事處員工。

三 、職責

1、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規定的制定、修改、實施。

2、公司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解釋。

3、行政人事部負責崗位和職級的確定。

四、標準

1、出差期間的住宿、交通、伙食定額及補貼標準(單位:人民幣xx元)

2、公司各員工崗位職級的參照標準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和財務部門。

四、原則

差旅費中的住宿費和交通費的報銷按照“定額標準內根據正規發票實報實銷”原則(住宿發票必須附住宿消費詳單);伙食補貼按照“定額包乾”的原則執行(需提供正規發票);交通費用報銷按照“定額標準內根據正規發票實報實銷”原則(包括出差人員機場、車站往返費用),違反上述原則一律不得報銷。

五、出差審批程序

1、公司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註明出差地點、同行人員、預計時間、出差事由、合理預計的費用等,按規定程序逐級報批。

2、出差審批程序規定為:部門總監以下的'員工出差申請由部門總監批准;部門總監以上(包括部門總監)員工出差申請由總經理批准;總經理的出差申請由董事長批准。

3、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出差審批單》到行政部辦理訂票手續和到財務部辦理出差借款。

4、員工出差借款,需填寫《暫支單》(暫支單到財務部門領取),根據出差情況,原則上規定,部門總監以上員工一次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其他人員一次不超過3000元,試用期員工一次不超過20__元,有特殊情況需超過限額的,須報總經理批准。

5、員工出差借款審批程序為:先財務總監審核,後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憑審批後的《出差審批單》和《暫支單》支付款項,並嚴格遵守“前帳不清,後款不借”原則。

7、因緊急情況來不及或一時無法辦《出差審批單》時,可先經得公司領導電話或口頭同意後出差,出差回來後補辦手續。

六、差旅費報銷程序

1、員工出差完畢,回單位上班後一週內報銷差旅費用,逾期按報銷額每日收取1%的滯納金。超過報銷期限30天,全部費用不能報銷,借款在工資(或獎金)中扣回。

2、員工報銷差旅費必須填寫《外埠出差費報銷單》(財務部門領取)並在《原始單據粘存單》上或其它的適當的紙張上按順序平整粘貼好相關票據。填寫《外埠出差報銷單》時必須根據相關票據及規定的補貼標準據實填寫。填寫內容包括日期、附單據張數、部門、出差人姓名、事由(必須和《出差審批單》相符)、起止時間、及相關金額等,並簽署出差報銷人員姓名。

3、報銷差旅費的票據必須真實、有效、合法。內部收款收據及不真實、不合法、無效的票據,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遺失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對因盜竊、突發事件而丟失的機票、火車票等有明顯計價依據的費用,可寫專題報告(註明時間、原因、票證名稱、金額等),經證明人、部門總監簽字報總經理特批後,可報銷遺失票證金額的60%。

5、差旅費報銷審批程序為逐級審批:出差人憑審批過的《出差審批單》和填寫完整的《外埠出差費報銷單》經上級主管領導簽字批准→財務部主管會計票據稽核→財務總監審批符合規定→總經理最終審批。

七、其他規定

1、各類人員因公出差前,必須在《出差審批單》上註明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如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等,交上級主管領導審批,超過審批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一律不能報銷。原則上總監級以上(含總監)人員出差乘坐飛機,但本着節約的原則,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總監級以下人員出差以乘坐火車為主,車程超過10小時以上可考慮買卧鋪,如遇緊急事件,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改乘飛機。所有人員乘坐飛機必須為經濟艙。

2、因公出差,有關單位免費提供住宿和安排用車的,住宿和交通費不能再按定額報銷。

3、因公出席各類會議(如培訓、參展等),會務費用包含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費不能再按定額報銷,伙食費也不實行定額包乾辦法。

4、因公陪同客户以及協作單位出差,所發生的費用已經報銷的,本人不再另行報銷。

5、因公出差期間,凡實行公司通訊費標準規定的,不再另行報銷出差時發生的通訊費。

6、因公出差期間,同性別兩人以上同行的,不允許單獨住宿。

7、外埠出差有發生招待費的,每招待一次相應扣減一頓的伙食補貼。

8、員工出差公司購買的一些歸個人使用的物品,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各承擔50%,一年後此物品歸個人所有;員工不滿一年離職的,公司承擔的費用轉由個人自己承擔,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八、實施

本制度若有未盡事宜,以相關規定為準,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6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户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户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户單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註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户核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户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繫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説明。

3、發生零星採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繫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採購需要一人採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並註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並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並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後、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徵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繫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徵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户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註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徵得總經理同意後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後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户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户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户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於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係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卧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卧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説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説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説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8

一、差旅費報銷規定

1、住宿費:住宿標準為經濟適用型酒店,費用標準參考當地如家快捷酒店經濟型客房均價。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出差人員由單位接待或住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員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經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多開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費等由個人自理。

2、城際交通費:高鐵為二等座標準、其他火車為硬卧硬座標準。員工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3、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報實銷,以經濟兼顧效率為原則,優先選擇地鐵、公交結合短程的出租車,報銷票據日期應與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補貼:出差補貼原則為伙食補貼,填列在外埠出差費報銷單上的住勤補助欄憑發票報銷,標準為50元/天,其中分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報銷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費,則扣除相應的餐費補貼。

5、手機話費:手機話費補助每月150元,憑發票報銷。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於聯繫,每月報銷話費的手機不得少於規定的開機時間。工作日:早8:00-晚21:00節假日:早10:00-晚18:00。

6、業務招待費:因業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應通過出差計劃、客户拜訪計劃等事先上報並列明大致費用預算,經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再報分管領導批准,財務部方可給予報銷。

7、禮品贈送:除了必須當面贈送或者不適宜郵寄的禮品外,贈送給客户的禮品原則上由上海本部統一準備和寄送,以保證禮品的質量,加強管理。必須當面贈送的禮品須在出差計劃或者客户拜訪計劃中事先向領導提出申請。

二、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

1、出差計劃:出差前須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計劃給部門主管,詳細列明擬出差的城市、拜訪客户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繫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項目及費用預算等內容,經部門主管批准同意後再出差。

2、出差報告:出差結束三天內須完整填寫出差報告併發送給部門主管,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可使用同一張表格。

三、拜訪計劃和拜訪報告

拜訪市內客户需填寫拜訪計劃,於每週三下班前將下週客户拜訪計劃發郵件給部門主管,同時總結上週客户拜訪報告,格式可參考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詳細列明拜訪客户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繫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項目及費用預算等內容

四、費用報銷流程

1、報銷流程:需先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部門主管、總經理針對費用真實性合理性及報銷單據粘貼的合規性等審批流程,再交由財務部出納、財務負責人、總經理進行報銷付款。報銷流程一般需耗時10天左右。

2、報銷程序: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將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拜訪客户記錄表、費用報銷明細表等發送給部門主管及財務部相關審核人員,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比對相關出差及拜訪報告、費用明細表、報銷單據無誤後,將報銷單據送至部門主管及總經理簽署審批,整個審批流程結束後再交財務部出納付款。

3、發票注意事項:發票按日期順序依次粘貼,並與報銷單一一對應,同一天的發票則按時間順序依次粘貼,時間早的發票貼在上面,時間晚的發票貼在下面。若遺失票據或發生無票據的費用,須由報銷人自行找其他類似發票的代替並附上書面報告寫明用其他發票的代替的原因,經總經理審批後再交財務出納報銷。超標準的票據由總經理根據報銷人提交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

4、其他報銷注意事項詳見《上海鴻曄財務報銷具體規定(第1號文)》

五、附則

1、財務部有權要求報銷人就報銷事項做出詳細的書面説明。

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並自5月1日起正式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9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書面彙報出差工作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乾,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同,本着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户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户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幹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出租車,並註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情況,事後應寫書面彙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瀋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必須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實行費用包乾,採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乾標準,伙食補助每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着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後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卧(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卧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卧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乾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後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並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起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

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説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後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後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准。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乾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並報校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後一週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後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於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乾(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説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製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彙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執行,無批准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説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後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X年3月1日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後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准。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乾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並報校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後一週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後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於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乾(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説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製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彙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執行,無批准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1.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彙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範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範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範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准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後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週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後,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1.1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餘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1.4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卧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1.5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卧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卧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併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4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1.6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

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准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1.7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1.8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3.1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0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並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國內出差的報銷及外地長駐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有限責任公司出差申請單”(見附件),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財務部部長(5000元以上須經財務副總)審核批准方可執行。

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領導班子成員出差費用須經董事長審核簽字)。除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部門領導請示同意,報帳時由董事長簽字認可。

3、住宿費報銷標準:

注:

(1)住宿費係指房間標準;

(2)因特殊情況超標,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4、乘座工具標準

5、員工分類標準:

第一類:公司領導指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第二類:中層幹部及高級職稱人員;

第三類:工作人員指公司除一、二、四類之外的其他員工;

第四類:安裝維修人員。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區內出差(含龍寶、天城、五橋)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標準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報銷的誤餐費不得超過兩餐。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分由出差人員處理不予報銷,低於限額的部分80%計算給個人,無住宿單據的一律按限額標準的70%計算給個人。

(3)以下人員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在外地參加各種訓練班(含學習)的人員;

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

其他不宜實行本辦法的出差人員。

(4)出差乘坐火車、輪船,符合從晚上8點到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船上過夜,或連續乘車、船超過12小時的可以購買規定標準的卧鋪、艙位,符合以上規定未買卧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火車的硬席座位票價的下列比例發給補貼:

A。慢車和直快列車按其硬席座位票價的60%計發補貼;特快列車非空調車按其硬席座位票價的50%計發補貼、空調車按其硬席座位票價的30%計發補貼;

B。乘坐四等艙位(含四等艙位)的分別按實際乘坐艙位票價的一定比例計發補貼,其中四等艙位按票價的30%、五等卧按票價的'40%、五等散按票價的60%計發補貼。

(5)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繫電話和就餐金額。

(6)出差補助天數實行:按出差自然(以日曆為準)天數補助。

(7)各部門派往外地長住人員,路途按出差標準報銷,到達駐地後按以下標準實行包乾:

重慶、成都按實際天數每人每天35元包乾;

武漢、無錫等地,按實際天數每人每天45元包乾;

廣州(京、津、滬、穗)按實際天數每人每天50元包乾。

(8)出差的行程路線須與出差申請單上標明路線相符。不得乘坐旅遊輪船和旅遊專線的汽車,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伙食補助和發生的其它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10)出外學習、培訓和參加會議的人員,如果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食宿費已包含學習、培訓、會議費用中的,憑會議證明和發票,在審核後按實報銷學習、培訓、會務費,不再另報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如經審查後,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多報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的5倍罰款,給予其所在部門或分管領導2倍的罰款。

(11)嚴格控制出差人數,給多派人出差的部門領導處以多派人出差費用的2倍罰款。

(12)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否則按應報金額的10%進行處罰,同時對部門領導罰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除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外,可額外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重慶市範圍內(除萬州區、梁平、雲陽、開縣、忠縣外不予補助)按一天補助,補助標準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陝西、河南、貴州按二天補助,補助標準30元/天;其它地區按三天補助,補助標準30元/天。

(14)異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員,路途按出差標準報銷,在深圳工作期間按正常上班計薪。

四、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各子公司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各部門: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於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係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職火輪飛其他交通住宿標準市內伙食補助費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一般特殊

務車船機括出租汽車)地區地區交通費地區地區

董事長軟一公按實按實

總經理卧等務報銷200 350報銷80 100

董事艙艙

副總經理軟二公按實按實

總工程師卧等務報銷200 350報銷60 80

艙艙

部門經理硬三普按實按實

高級工程師卧等通報銷150 250報銷50 60

總經理助理艙艙

其他工作硬四按實按實

人員卧等報銷50 150報銷20 50

2、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乾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範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卧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卧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3、差旅費報銷的其他規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准,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乾費或補助費。

(9)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12時以後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後出發,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後,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實報實銷。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卧、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説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支事由,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支差旅費。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報銷標準規定,經審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着“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公,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理

其餘人員

(2)伙食補助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其餘人員

(3)市內交通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10

其餘人員10

(4)交通工具標準:

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卧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理

預申請

硬卧硬座

二等艙

可乘

實報(緊急情況實報)

其餘人員

——

硬卧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備註: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餘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卧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在行車途中屬於個人原因的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實報實銷,不享受補助標準。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卧、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説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X年2月1日起試行。

x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X年2月1日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學校國內差旅費管理,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53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校本部各機關部處、院(系)及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教職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輪船(不包括旅遊船)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包括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二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餘人員

火車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三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與部級人員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七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複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住宿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一條,住宿費限額標準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教職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五,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標準包乾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六條,市內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七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十九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准發生的籤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限額的按標準限額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餐費發票。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市內交通費票據。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條,教職工出差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城市間交通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21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卧、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説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2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範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乾。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卧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佈。

第十一條 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乾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於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鍊、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俱等託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傢俱託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週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後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准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髮給,到達調入單位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遊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乾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後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最新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 篇23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膳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餐費及住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裁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事業部總經理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夥餐費補助。

2、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差旅費標準一般按領導指示標準執行,並堅持從眾、節省原則。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運營事業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運營事業部;

3、本制度經總裁審批下發後執行;

4、若本制度與以往制度存在異議,以本制度為準;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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