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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於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 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於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後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度。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籤具意見,由教育局批准後,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並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後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並經校長室批准後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准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繫,並獲得批准。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調度。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脱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准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係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後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國小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准。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籤具意見後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彙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准,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權限及手續

1、請假權限: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1天,由校長批准,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後,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 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籤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脱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准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脱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後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徵得批准後,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閒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 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彙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彙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彙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佈並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 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説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於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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