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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精選3篇)

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精選3篇)

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 篇1

一、例會

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精選3篇)

2、每月初召開大會一次,對本月工作任務、排練計劃進行佈置,

3、每週末召開小會一次,本週的工作情況以及生活情況,各成員踴躍發言,

6、會議進行時,不能在會場內吸煙和喧譁吵鬧。

7、會議進行時,手機必須調成為震動狀態,不能在會場內接電話。

第一條【排練制度】

1、排練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場或晚到,必須向負責人事先請假。

4、排練不得無故早退,有特殊情況可向負責人説明。

5、排練過程中須聽從負責人安排,不得擾亂排練秩序

6、排練過程中不得懶散,抽煙等不良行為。

7、建立考勤表,嚴格把關,認真記錄好每次排練的考勤情況。考勤表每週末彙總給領隊

第二條【演出制度】

1、演出過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準備,節目候場,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過程中必須遵守服從演出現場的秩序,不得大聲喧譁打鬧。

3、演出過程中必須嚴格服從負責人安排。不得擅自離開演出場地

5、演出時注意本隊形象。

6、每次演出,必須認真對待,用心投入。

7、演出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如無特別嚴重的狀況不得遲到

8、對於演出中各成員所分配到的任務,須嚴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過程中,對於因為個人因素導致的失誤,將視情節輕重給與相應處罰。

10、所有成員必須愛護各種服裝、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動結束要及時歸還。不得私自轉讓或轉借他人。如因為個人原因造成損壞,應要照價賠償。

11、個人不得擅自參加各種演出活動,如有需要請上報領導等待批准,

12、每次外場演出人員應在前一個節目前做好各項準備;並對演出效果、演員表現進行記錄,以吸取經驗作為年終總結的重要根據。

一、成員的義務

1、遵守本團章程,按時參加本團訓練、演出、執行本團決議、遵守校紀校規、本團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本團利益。

2、努力學習、刻苦訓練、不遲到、不早退、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5、不得參加相牴觸的活動。

6、團員之間團結互助,與領導積極配合。

7、成員要養成刻苦鑽研,虛心求教的精神。經過一段時間訓練後,專業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沒有明顯提高者等待處理。

8、為確保團隊正常訓練,演出及各項工作順利完成,隊員必須按時訓練,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次訓練開始或結束時必須簽到,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隊長請假,不得無故曠訓,。

9、訓練時要求做到謙虛好問,勤奮刻苦,努力創新,敢於表達自己的想法,積極提出有利於團隊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10、積極參加隊裏的各項活動,組織生活。每次做到按時參加,

第三條【獎懲制度】

1、凡在訓練中無故缺勤1次者或遲到2次者給予隊內批評處分。

2、凡在訓練中無故缺勤達到兩次者或遲到早退達到4次者給予警告處分。

3、凡在訓練中連續兩次受到警告處分者給予勒令退隊處分。

4、隊員有事或有病不能參加訓練,必須提前一天交請假條請假條由隊長批准。若事情緊急課事後補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請假處理,否則按無故缺勤處理。

有以下突出表現的隊員和節目,將會獲得團內獎勵。同時,表現突出者年終總結評估時將予以優先考慮:

1、訓練認真積極,有較大進步;

2、對院藝術團提出了相關可行性批評與建議;

3、演出時表現出色,受觀眾歡迎;

4、後勤工作盡職盡責;

5、代表藝術團參加其它演出,表現優秀;

6、對宣傳藝術團或原色劇場有突出貢獻等;

以上情況均由隊長進行文本記錄,並在年終予以通報表揚。優秀節目與優秀個人,先進團員與團幹,我隊根據平時成績具體獎勵,先由隊員提出書面申請,經隊長證明後交團內相關負責老師評定。為院藝術團隊員頒發證書,選出優秀院藝術團員。

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 篇2

為嚴肅團風與活動紀律,進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團風,樹立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強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範圍包括會議、訓練及要求各團員參加的相關活動。

2.各隊建立記錄薄,各隊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況。

3.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如果實在有事,請假者須向相關負責人提交正式請假條,假條由相關負責人及主管副團長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如果沒有正式假條或未經簽字,則請假一律無效。一個月內請假超過三次者,遲到超過三次者,曠會超過三次者分別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標準請假條格式)

4.每月在團內公佈一次考勤制度,一學期有嚴重違反該制度者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5.每學期初進行新團員證的發放和老團員證的註冊,由辦公室負責。

6.對違反紀律的團員,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錯誤性質和情節嚴重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取消評優資格。

二、獎懲制度

1.凡入團滿三個月的成員,均可參加藝術團的評優評獎,院團委授予“藝術團優秀團員”稱號,評優比例為團員人數的相關比例。

2.藝術團團長、副團、各負責人及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學生手冊來加分,其他團員根據參加活動情況及獲獎情況酌情加分。

3.對於表現突出的藝術團幹部,經院團委批准後授予“藝術團優秀幹部稱號”。

4.藝術團建立社團活動記錄檔案,對活動參加情況和其他方面的表現予以記載,團內要嚴格考勤制度,積累考評結果,進行年終分隊及個人總評,每學年末評出優秀團員,優秀分隊長,優秀藝術分隊,考評成績較差成員可是程度警告,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凡因個人表現影響整體任務完成或對學校、藝術團形象造成損害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一學期內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團不超過三個月的、違反校紀校規的或因個人原因損害藝術團名譽的成員,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藝術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長必須對藝術團的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安排並與四位副團共同參與團內事務的重大決策

2.副團長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各項工作,參與各項活動的組織、策劃並對日常事務進行統籌規劃。

3.各組負責人負責統一安排本組的工作,並與其他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定期向分管副團長彙報工作。

4.每半個月由團長副團組織召開一次全體負責人會議,各組組長副組長都務必到場,對近期活動進行總結,並商討有關藝術團的相關事宜。

5.每個月由團長副團召開一次全體團員會議,增進各部門的交流與溝通。由各組負責人商討制定近期的節目訓練安排。

6.每個月各組負責人交一份書面總結,對本月該組進行得活動、計劃、得失及訓練情況進行説明交與辦公室收集存檔。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學期初,藝術團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要求全體成員瞭解並報告團委審核。計劃包括工作目標、發展目標、訓練安排、自身建設、學習安排及重點解決得問題。

2.各隊根據藝術團整體工作思想和計劃安排制定本隊的工作計劃,計劃要讓全體隊員都知道,並報藝術團辦公室。(本文出自範.文先生.網)計劃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安排,保證措施,需要得到的幫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動結束後,各對應及時解決,表揚先進,批評落後,指出努力方向。

4.學期末,藝術團各隊要有工作總結,藝術團的工作總結以電子及書面形式報團委。總結內容包括工作表現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5.藝術團每週一舉行一次全體負責人會議,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範圍的會議,每星期召開完例會隨機抽取一個組(或排個表)去看他們的節目(已成形的節目),以便隨時瞭解訓練情況。

五、紀律與要求

1.按時參加藝術團的訓練、排練和其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負責人請假。

2.服從組長、團長和藝術團指導老師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強實踐和組織觀念,參加演出是按實集合、化粧、上場。

4.各團員團結友愛,互相學習,互相幫助。

5.個人退團申請未獲得批准仍要積極的對待訓練和演出。

6.維護藝術團榮譽。

7.本規定解釋權歸河南職工醫學院天使藝術團所有。

院天使藝術團

學校藝術團規章制度 篇3

一、性質和宗旨

xx省文化館文華合唱團,是xx省文化館直接領導的,中老年聲樂愛好者自願參加的羣眾業餘合唱團體。創辦這個合唱團,在於為社會提供一個良好的活動園地,滿足廣大歌唱愛好者學習和開展合唱活動的要求,堅持常年活動,系統學習合唱的知識和技巧,嚴格訓練,循序漸進,通過廣泛學習中外合唱經典作品,提高鑑賞水平,陶冶情操,為團員們“圓一個唱好歌的夢”;在歌唱好的前提下,開展一些演出活動,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設,貢獻一份力量。

二、組織結構

1、 合唱團設團長一人,副團長1至3人。正、副團長報文化館備案。受文化館領導,對文化館負責。

2、 合唱團實行團委會集體領導下的團長負責制。

3、 組建團委會,由現任正、副團長、藝術總監組成。研究、決定合唱團的重大問題。合唱團的行政、業務工作由團長直接領導,團委分工負責行政、財務、宣傳聯絡、演出、訓練等方面工作的具體實施。

4、 團長、團委會接受合唱團全體團員的監督,團委會每月召開一次團委會或團委擴大會(擴大至聲部長參加),討論和督查合唱團的工作,團長每半年向全團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5、 三個副團長,分工負責,並協助團長處理合唱團的日常工作,協調團內外各工作部門之間的關係。

6、 聲部——合唱團按混聲四部編制分成四個聲部。聲部是合唱團的基礎,每個聲部設有聲部長2人(共八人)。

7、 聲部長由藝術總監、正、副團長指定。聲部長在團委的領導下,協助團長管理各聲部的工作,組織好日常排練及演出工作,考核團員的出勤及學習情況。聲部長應有較高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並能公正待人,以身作則,團結同志,任勞任怨,熱心工作。合唱團日常的訓練活動,由藝術總監會同各聲部長具體安排。

8、 合唱團實行藝術總監負責制——對合唱團的藝術策劃、諮詢、指導、評議結構負責。團委配合藝術總監抓好策劃、訓練、宣傳、演出等工作。不定期地舉行專題會議。日常工作分工負責。

藝術總監的任務是:

1) 根據本團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年度訓練、演出計劃;

2) 策劃和設計各種演出、賽事的具體內容、形式及風格,挑選

合適的曲目;

3) 注意發現人才,加強訓練,切實培養;

4) 會同團委對報考的新人進行評議。審查各聲部參加演出的人

名單。對排練和演出的節目進行評議,把好質量關。

三、 團員

年滿四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特殊情況可以適當放寬),具備一定歌唱條件,贊成並執行本團的宗旨和章程,自願報名參加,並經過考核合格者,方可成為合唱團團員。

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 遵守合唱團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合唱團的整體形象和名譽;

2) 維護正常的人際關係準則,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愛護,互相幫助,熱愛團體,樹立良好的團隊精神;

3) 努力學習聲樂知識,特別是合唱知識。認真參加訓練,提高演唱水平,迅速進入和諧統一的合唱狀態;

4)盡力承擔自己能夠承擔的,有助於合唱團的日常訓練、演出以及發展的事情;

5)按時交納活動費。

為了保證合唱團的鞏固和持續發展,有以下情況者,勸其退出合唱團;

1)不遵守紀律,漠視集體,影響團結,影響合唱團的正常秩序的;

2)長期缺席,無法常年參加合唱團的正常訓練和活動的;

3)有違法亂紀行為的;

4)鬧情緒拒不繳納團費的。

團員有下列權利

1) 有接受合唱團的培訓和參加合唱團的演出的權利。(由於演出是要對觀眾負責的,演出都應該有一定的質量。合唱演出的人數也有一定的範圍和規定。參加各種演出活動時,由各聲部團員自行報名,聲部推選,實行競爭演出制。團委將會同藝術總監根據舞台效果和演出需要以及相關規定,本着為觀眾負責為藝術負責的原則共同審定參演人員。因此,不可能做到所有的演出人人都參加。)

2) 有發表自己意見,提出建議的權利;

3) 有監督和批評合唱團領導和其他成員的權利;

4) 對合唱團的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在執行決議的前提下,

除可以保留意見外,還有直接向文化館及其他部門反映自己意見的權利。

對於跨團隊的團員,在參賽或者公益演出過程中,只能選擇一個團隊參賽或演出。

鑑於本團許多團員都已步入老年,健康狀況不盡相同。在參加排練、演出等活動中,一定要注意,根據自己各方面的情況,從“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出發,量力而行,切不可勉強。

5)團員如因健康原因出現意外險情時,合唱團應積極救援,但責任、費用應由個人承擔。

四、合唱團的經費來源及支出

合唱團的活動經費從以下個方面籌集:

來源:

1、團員繳納的活動費;

2、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支持;

3、社會贊助;

4、演出或比賽獲獎;

5、進入市場(有待市場的成熟)。

支出:

合唱團的經費支出:主要用於場地的使用費、資料複印、教師授課費、必須的器材購置、演出場租、裝置以及外請人員的勞務費等。凡是重大的開支,均由團長、財務以及有關人員共同商議,做到精打細算,節約開支。定期公佈收支情況。接受全體團員的監督,並接受省文化館的審計。

五、合唱團的演出活動

合唱團的主要活動是學習和排練,在訓練比較成熟的基礎上,可以參加一些演出活動,或獨立舉辦音樂會或聯合舉辦音樂會。對社會公演,或學校和有條件(如:有場地、有綱琴)的單位演出。也可以參加一些聯歡活動,機會允許,時機成熟,還可以參加一些頗具規模的賽事,豐富羣眾的文化生活,同時厲練隊伍,增強凝聚力,在精神文明的建設中,發揮光和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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