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第一條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衞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衞生標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衞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衞生環境。

第三條國家衞生計生委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衞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衞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衞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衞生知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按照規定予以答覆。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衞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衞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衞生工作,建立健全衞生管理制度和衞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衞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衞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衞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衞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衞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的採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儘量採用自然光。自然採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衞生安全,可以反覆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衞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衞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衞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衞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並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誌。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衞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衞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衞生標準、規範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託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並對其衞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後果。

第二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衞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衞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學校衞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改善學校衞生環境和教學衞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一、建立學校衞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主管、班主任負責,定期召開學校衞生工作會議,指導、研究學校衞生工作,解決學校衞生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二、學校衞生實行班主任崗位責任制,值周教師帶領執勤學生每日進行衞生巡視,做好教室與衞生區的保潔,認真填寫衞生檢查記錄,每週進行一次全校性的衞生大掃除。認真開展學校衞生工作的檢查評比。

三、每年x月作為“健康教育宣傳月”,以廣播、講座、板報、主題班會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日做一次廣播體操,不斷提高學生素質。

四、對學校學生的常見病、多發病切實防治工作,主要對近視、齲齒、沙眼、貧血和營養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對學生的傳染病的防治,要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對學生做好防治工作,並做好宣傳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採取有效措施,切斷傳播途徑。

六、中國小生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有各種疾病的中國小生,要下發體檢覆查通知單及時進行復診和給予治療,開展中國小生生長髮育的各項指標的統計、分析、對比、評價等調研工作。

七、學校衞生室要做好衞生保健工作,要做好傷病的妥善處理,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學校衞生工作檔案,對衞生工作要建檔立卷,做到系統化、經常化、規範化,並對檔案進行科學化管理。

九、附學校衞生管理小組:

組長:

組員:各班級班主任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制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幼兒園園長為幼兒園疫情報告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責任人,衞生保健教師是幼兒園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園長和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工作;

2、每天要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工作和傳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類衞生消毒、食品監督等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即幼兒園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園長報告,隨後園長和疫情報告人根據傳染病疫情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教育局——辦公室、學前科;衞生局——兒保、疾控、衞監等、公安局——警署等)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發現人和疫情報告人應當第一時間報告園長並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並協助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幼兒病因排查結果登記表。

3、在幼兒園同一班級中,如果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3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幼兒病因排查結果登記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違者將根據有關法律條文酌情處理。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發現人應當及時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訊方式向園長和疫情報告人報告。園長和疫情報告人同時向有關部門(區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區兒保所、街道醫院等)報告。(若發生食物中毒還要報區食品監督所)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要建立“來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幼兒園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由衞生老師對早晨到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並將晨檢結果記錄在晨檢記錄上。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園長,並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

2、班級教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及時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隔離、早消毒。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後方可開業,並做到亮證經營。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設有池浴的,應配有水質循環消毒處理設施,並保證正常運轉,池浴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間應設淋浴噴頭,顧客用畢的浴盆應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臵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應做到一客一消毒,並保潔存放,拖鞋和修腳工具每客用後應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顧客使用的衣褲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製作的衣褲。休息廳使用的墊巾等棉織品須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八、浴室應設氣窗,保持良好通風,浴室內空氣質量符合衞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粧品、消毒劑須按規定索證,並符合國家衞生要求。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衞生標準和要求,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衞生許可證"制度。

"衞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建立衞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衞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衞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兩年複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衞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衞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衞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防疫機構對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衞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衞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衞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衞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測和衞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衞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衞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衞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衞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衞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衞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衞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衞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和衞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6

證照管理制度

1、證照: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衞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複印件)等。

2、單位負責人領取證照,把已領取的證照由單位編號並複印後存檔,以備核查。

3、領取的證、照要妥善保管,規範使用,不準塗改。不準轉借不相關的人、單位使用,不準利用證照從事違法活動。若有用證、照從事違規、違法活動者將給予當事人以經濟處罰,並收繳全部非法所得。造成嚴重後果者,按照有關程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各種證、照丟失後要及時登報聲明作廢,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對單位的各種證、照複印件也要加強管理。有關人員需帶證、照複印件時,必須加蓋紅色印章並簽上持件人姓名,加蓋“再複印無效”方印字樣。否則均視為無效證件。

6、發現偽造單位證、照應及時舉報給當地主管部門,由單位配合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

7、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衞生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衞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相關衞生知識培訓,獲得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本崗位。

3、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從業人員有良好的衞生習慣。

5、健康證、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一年。

6、此證不得轉借、塗改。

個人衞生制度

1、每年一次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工作前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時不留長指甲、不戴手錶飾物等,頭髮不外露。

4、不在工作時吸煙,不隨地吐痰。

5、入廁不穿工作服,入廁後需重新洗手、消毒。

6、講究個人衞生,客服不良衞生習慣,杜絕操作時擤鼻涕、挖耳朵等現象。

7、定期接受衞生知識培訓並參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購買制度

1、採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要求。

2、採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於溯源。

3、採購的一次性衞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範,並附有產品合格證,説明書,發票,等證明文件。

4、採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2)公共用品用具採購制度

1、嚴格把好驗收關,不收“三無”產品,對質量不好、質次價高的公共用品、用具應拒絕驗收。

2、入庫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對實物進行驗質、點數或過砰,詳細檢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與原始憑證(或進貨發貨票)記載相符。

3、驗收後,要填寫驗收入庫單,註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如果入庫公共用品、用具數量與發貨票不符,應在入庫單上註明,並及時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貨單位補償,或填制損耗(或虧耗)通知單,辦理入賬手續。

4、從固定供貨單位購買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經過採購人、驗收人、管理人員簽章,即可生效。

5、從集市貿易市場購買或個體商販定期送上門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除上述手續外,必須經領導批准,嚴格執行採購、驗收、管理人員“三章”審核制度。

(3)公共用品用具儲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黴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牆壁、地面均應在10釐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於儲藏櫃中。

3、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並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櫃存放,上鎖、專人管理,並有物品使用登記。

(4)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公共用品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記。公共用品、用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2、接觸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

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4、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礦井實行閉式管理,門衞室出入口設在公司過磅房鐵門處,其他出入口(含小路)一律進行封閉,嚴禁人員隨意出入。

二、門衞室值班人員要24小時值班蹲守,不得離崗,在值班時間要佩戴好醫用口罩。

三、有車輛、人員出入時,要對車輛及人員進行登記,並對入礦車輛進行消殺工作,登記時問清來由。

四、沒有佩戴口罩或佩戴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入礦,如有主疫情區(湖北籍、武漢籍)人員一律勸阻不得入(返)礦。

五、門衞室值班人員對入礦人員按《企業外來人員信息統計表》或《阜田鎮外地返吉返工人員信息登記表》進行操作並如實説明並填寫相關內容。

六、返工、入礦員工必須填寫《員工行程登記表》,在信息表上簽字並承諾屬實。

七、進入礦區後在礦區設定的宿舍隔離觀察14天;在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區。隔離期滿後可解除隔離工作。

八、離開隔離區如有隔離人員,24小時進行看守,看守人員不得隨意走動。

九、隔離期間應滿足隔離人員的生活需求,要有單獨衞生間一日三餐由礦食堂按標準統一配送,實行分餐制。

十、在隔離期間,要每天按要求進行體温檢測,檢測結果及時彙總並報礦主要管理人員。

十一、在封閉式管理期間各員工吃住在公司,不得外出

十二、地面值班安全員為健康情況檢査報告第一責任人。

十三、每天上午7:30—8:30、中午12:40、下午18:00點由地面值班安全員檢查礦井人員岀勤及健康情況

十四、早檢、午檢、晚檢一旦發現有人發熱、紅外線體温檢測≥37.5℃或有流感樣症狀(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腹瀉)等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礦主要負責人:吳,及時送往隔離室,並與XX縣人民醫院聯繫,送往醫院就診電話:120

十五、晨檢、午檢、晚檢時間以外發現有可疑症狀者,礦井職工有責任及時報告至地面值班安全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對其被舉報進行排查,確定有第十四條所訴症狀時應立即按規定隔離。

十六、堅持追蹤及電話隨訪制度。如有各相關人員在院隔離治療期間礦主要負責人要做到追蹤瞭解病情變化及診治凊況,每天與保持聯繫。主要負責人要將患病職工情況及時報告村委會。

十七、實行疫情快報制度。地面值班安全員要將晨、午檢情況彙總、篩査,如發現一例及以上病例具有流行病的流感樣病例,或發生因流感樣症狀住院病例,需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謊報、瞞報、漏報要追宄相關人的責任。

十八、實行零報告制度,晨檢、午檢報告結束後,班安全員及時將全礦彙總、篩查情況報主要負責人,責人每天13:30之前向村委會和疾病防控中心報告職信息,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按照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即使沒有岀現新情況,也要將報表填上“0”上報。

十九、如有重要事要外出,須寫外出事由説明書,領同意後方交門衞室,門衞室負責人收到説明書後進行登載明外出事由、外出時間、外出地點。

二十、外出人員在疫情沒有消除前原則上不得入礦,需要入礦的,要按照入礦《阜田鎮外地返吉返工人員信息登並按要求進行14天隔離觀察。

處理。

六、衞生局下達或交辦監督任務後要迅速行動,第一時間介入現場,不得推諉扯皮和拖延。

七、負責本轄區內衞生監督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越權執法,隨意執法。

預防接種門診工作制度

一、接種門診必須設有預診室(登記、詢問、體檢)、侯種室(宣傳教育、副反應觀察)、接種室(疫苗接種應分室或分區、卡介苗應設專室或專用工作台)。接種室應寬敞明亮、整潔衞生、通風保暖。門診內物品擺放有序,公示內容上牆。

二、門診內應備有必須的相關設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藥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資料櫃、聽診器、血壓表、體温表、壓舌板、75%酒精、紫外線燈、一次性注射器、1:1000腎上腺素、抗過敏藥、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種人員必須獲得“預防接種資格證書”方可參加預防接種工作;嚴格執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注射,杜絕接種差錯及事故;及時上報並妥善處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四、嚴格按照要求,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建卡、建證(包括流動兒童和計劃外生育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規定,規範開展疫苗接種工作,科學履行告知義務,免疫規劃內各種疫苗的全程接種率應達到95%以上,按時上卡、上證;杜絕漏卡現象,不斷提高接種率。

五、經常檢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記錄,各種疫苗按規定温度保存,確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種生物製品的領發登記,科學、合理地使用疫苗,嚴防疫苗浪費;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購進的疫苗。

六、做好常規免疫接種率、麻疹、AFP、新生兒破傷風的監測報告工作,按時上報各種數據、報表,並確保完整、準確,無邏輯錯誤。

七、按時參加市站組織的各種會議、培訓等。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公共區域管理範圍:

前廳、大廳轉門及玻璃、大廳內餐廳、票務中心及商場內外玻璃、休閒區、洗手間、電梯、走廊、後樓梯、客房樓道和後樓道玻璃、垃圾處理、大廳沙發。尤其前台的各區,是酒店的門面,代表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區域清潔的維護有着特別重要的意義。

二、每日清潔項目:

早班工作內容:

(1)大廳正門自動玻璃門及旁門的擦拭,保持乾淨沒有手印;

(2)大廳入口處所鋪設地毯的清潔維護;

(3)大廳的地面、柱面、沙發、茶几、報架、擦鞋機、裝飾品、指示牌的擦拭並保持光亮清潔;

(4)大廳休閒區、商場枱面衞生、花盆內無雜葉;

(5)電梯間的清潔:換星期地毯、電梯內的擦拭;

(6)豎式垃圾桶隨時清潔、無煙蒂,邊角沒有污垢;

(7)後樓道垃圾桶的清潔;

(8)大廳及樓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內乾淨無煙頭、無花葉;

(9)公共衞生間衞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斷板門,做到無污垢、無異味、鏡面光亮、地毯清潔;

(10)公共區域所有開關擦拭乾淨;

(11)電梯間兩道門擦拭乾淨;

(12)下班前抹布清潔乾淨。

晚班工作內容:

(1)大廳正門自動玻璃門及旁門的擦拭,保持乾淨沒有手印;

(2)大廳的地面、柱面、沙發、茶几、報架、擦鞋機、裝飾品、指示牌的擦拭並保持光亮清潔;

(3)電梯間的清潔:清洗星期地毯、電梯內的擦拭;

(4)豎式垃圾桶隨時清潔、無煙蒂,邊角沒有污垢;

(5)大廳及樓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內乾淨無煙頭、無花葉;

(6)後樓梯清掃及拖地、擦淨扶手;

(7)清垃圾,不允許在輸送過程中出現泄漏或在樓道、公共區域樓下印跡和氣味;

(8)公共衞生間衞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斷板門,做到無污垢、無異味、鏡面光亮;

(9)公共區域所有開關擦拭乾淨;

(10)下班前抹布清潔乾淨。

三、洗手間的清潔:

(1)天花板無灰塵、無污漬、不潮濕;

(2)鏡面無水漬、明亮乾淨,邊緣無黴斑或黑點;

(3)燈飾內外乾淨,無雜物、積塵;

(4)洗手櫃無水跡、無毛髮,水龍頭座四周無青苔、黴斑或積塵;

(5)馬桶及小便池內外無污漬,水箱開關功能正常,水箱無漏水,下水不堵塞;

(6)廁位隔間板無污漬、無潮濕,內門鎖完好,衞生紙卷蓋完整無水痕、繡跡;

(7)地面乾淨不濕滑,排水孔正常無毛髮雜物阻塞;

(8)排風口、空調出風口無積塵;

(9)洗手乳液補充完整,乳液瓶外表乾淨;

(10)擦手紙補充完整,紙箱外表乾淨不潮濕;

(11)紙簍隨時清理;

(12)洗手間標示牌清潔不積塵;

(13)洗手間無任何異味。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為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垬衞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阿爾及利亞的方針。貫徹批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並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有關科室和相關人員應勇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服衞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醫療組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疫情時,應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中心主任,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中心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刻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複印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人密切得在釆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並配合衞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釆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慼染的發生,倣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中心承擔責任範圍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疫情信息監測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並定期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人畜垬患傳染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9、發現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高度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後果的,由司法機關追案其刑事責任。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鄉鎮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兒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歲兒童基本情況,對其兒童家長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宣傳。同時建立《兒童保健手冊》,信息錄入∪坊市婦幼衞生信息系統》。

2、根據兒童的具體情況,按規定定期檢查,即1歲以內:出院一週內、滿月、3、6、8月齡各體檢一次,指導新生兒護理和母乳餵養。認真填寫《新生兒家庭視記錄表》和《1歲以內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1-3歲每半歲體檢一次,並對其進行健康指導和生長髮育監測。認真填寫《1~2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和《3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體檢及填寫必須由內、兒科臨牀醫生參與,並將信息錄入∪坊市婦幼衞生信息系統》。

3、統一按WHO規定年齡體重評價標準進行評價分析。認真進行體檢者的.資料統計小結,各種數據必須符合可靠性、科學性、準確性。

4、根據低出生體重、早產、多雙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兒情況增加視次數,根據嬰幼兒的生長髮育狀況和健康狀況增加隨次數。在體檢中發現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中度營養不良、單純性肥胖、中重度貧血、活動期佝僂病、先心病、體重

6、結合健康檢查,進行小兒常見病、多發病的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及防治、科學育兒指導等工作,提高羣眾的家庭自我保健和優生優育能力。

7、在認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內容任務的同時,認真完成其他兒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由鄉級保健員或婦幼工作人員掌握轄區育齡婦女和早孕婦女的摸底、登記工作,並在孕前三個月及孕後三個月免費增補葉酸,並上報鎮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2、確定早孕後,對其孕婦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宣傳,督促和協助孕12周前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第1次早孕隨訪,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且預約下一次檢查時間。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按孕產婦系統管理的要求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為其進行孕期保健指導。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併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兩週內隨訪轉診結果,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4、強力推行住院分娩,嚴禁家庭接生。

5、產後訪視:應於出院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餵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

6、產後42天健康檢查:對其產婦進行健康指導,發現異常者轉至分娩醫院或上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孕產婦保健手冊》歸檔備查。

7、認真做好孕期、產褥期、新生兒期的衞生營養、科學育兒等保健指導宣傳工作。

8、做好各種表、卡、冊的整理、彙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備註:相關記錄表包括

《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

《第2-5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

《產後訪視記錄表》

《產後42天健康檢查記錄表》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校園環境衞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體現,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良好的校園環境衞生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必要條件。

二、樹立"以衞生為光榮,以不衞生為恥辱"的新風尚.人人講衞生,處處講衞生,天天講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三、自覺維護公共衞生,堅決執行"衞生三不要求":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不亂塗亂寫亂畫。

四、堅持衞生掃除制度,室內和室外環境衞生包乾負責,天天打掃,保持全日整潔乾淨。並定期安排搞全校性衞生大掃除(每週一次)。

五、建立班級衞生責任制,負責室內外環境衞生包乾打掃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掃,安排在下午放學後完成。

2.各班包乾區每日兩打掃,分別安排在早晨到校後和下午放學前完成。

六、健全衞生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1.衞生檢查評比工作 。

2.各班公共衞生區的檢查評比由學校分管教師、各班衞生委員組成 ,每週評比一次,成績在下一週升旗儀式上向全校公佈。

七、實行獎懲制度

1.每月學校彙總檢查評比結果,張榜公佈。

2.對有意違反"衞生三不要求"者,視情節及時予以批評教育或懲罰處理。

3.對積極參與校內公益勞動的班級,也給予一定的獎勵。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在公共衞生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及重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地方病、愛國衞生、結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級對口業務部門的指導,判定當地各種傳染病、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多發病、常見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時網報傳染病和各項工作資料。

四、每月開展一次對鄉醫的業務知識培訓,每月檢查指導四個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終分別進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堅持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六、定期利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衞生和季節性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及時收集整理各項疾控工作資料,年終歸檔成冊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中心性、臨時性工作。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由鄉級保健員或婦幼工作人員掌握轄區育齡婦女和早孕婦女的摸底、登激作,並在孕前三個月及孕後三個月免費增補葉酸,並上報鎮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2、確定早孕後,對其孕婦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宣傳,督促和協助孕12周前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第1次早孕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且預約下一次檢查時間。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按孕產婦系統管理的要求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為其進行孕期保健指導。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併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兩週內隨轉診結果,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4、強力推行住院分娩,嚴禁家庭接生。

5、產後視:應於出院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餵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視,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

6、產後42天健康檢查:對其產婦進行健康指導,發現異常者轉至分娩醫院或上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孕產婦保健手冊》歸檔備查。

7、認真做好孕期、產褥期、新生兒期的衞生營養、科學育兒等保健指導宣傳工作。

8、做好各種表、卡、冊的整理、匯計、分析上報工作。

備註:相關記錄表包括

《第一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

《第2-5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

《產後視記錄表》

《產後42天健康檢查記錄表》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衞生工作,經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衞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託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6、鄉鎮衞生院公共衞生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家整理的鄉鎮衞生院公共衞生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助到家。

1、公共衞生服務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在主任的領導下,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按照分工,認真抓好各項公共衞生工作的落實。

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辦公室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上班實行簽到制,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

3、每月召開一次工作彙報會,每月召開辦公室工作人員會議,對當月的工作進行講評,安排下一個月的工作,並對鄉醫進行業務培訓。

4、積極上報各種資料報表,凡上級有關部門要求上報的各種資料、報表,各科室填好後,經主任審核簽字後方可上報,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不得延誤。

5、轄區內發生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辦公室人員必須服從安排,統一調配,隨叫隨到,配合做好調查處理等工作,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

7、實行考核制度,實行月抽查、季檢查、半年進行評比,對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平時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分值,根據工作完成情況兑現獎金和鄉醫的補助。

公共衞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①校園公共衞生由學校德育室組織統一安排劃分衞生責任區,由責任班級負責打掃。室內衞生由使用班級、班組自行負責打掃。

②室內、外衞生每天清掃兩次,必須在早會(早操)前和下午上課前打掃乾淨。每週全校大掃除一次。班主任要做好具體分工,按照一人一崗職責要求具體指導打掃衞生工作,帶有危險性的工作儘量不讓學生做或有安全的保護措施(如櫥窗、風扇、高處衞生等)。打掃衞生期間,學生要愛護勞動工具、注意節水、注意保持已經打掃完的區域衞生和個人衞生,不亂倒水、不亂丟垃圾、倒垃圾時不將垃圾掉在途中、要將垃圾倒在垃圾池內。

③室內衞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桌椅、工具、講台排列整齊,門窗乾淨。衞生區要求無紙屑、雜物。

④公共衞生責任區實行“課間衞生督察”制度。課間時間各班均須派衞生督察員到本班衞生責任區進行督察,勸導制止破壞公共衞生的不良行為。

⑤全體師生要愛護公共衞生,不亂扔果皮、雜物,不隨地大小便,不亂塗、亂刻、亂畫,要將自己的垃圾裝進自帶的垃圾袋,養成“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的良好習慣。

⑥值日行政每天組織值日教師和學生每天不定時檢查室內外衞生二次,當天傍晚公佈檢查情況,第二天集會向全校反饋,並納入“創建文明班級”和四項評比重要內容。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60j6q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