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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綜合積分制考核評優細則(討論稿)

教職工綜合積分制考核評優細則(討論稿)

為了正確評價學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和督促教職員工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使年度考核評優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考核評優細則如下:

教職工綜合積分制考核評優細則(討論稿)

一、領導小組:

組長:劉xx

組員:張xx

二、工作小組

組長:張cc

組員:張cc

蔣vv

三、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堅持的原則

1.民主集中制原則。

2.個人組內積分和羣眾投票相結合的原則。

3.公正公開、注重教育教學成績的原則。

4.同等條件下班主任和一線教師優先的原則。

三、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的操作程序

1.個人填寫積分表格。

2.組內通過自評和他評結合的方式,按百分比選出候選人,第一名直接任命為優秀,其他參加全校民主測評。

4.民主投票及領導小組測評。

5.學校考核。評優工作小組根據評選條件、個人業績及民主、領導測評情況進行篩選,按比例選出評優名單

四、個人得分計算方法

根據考核標準由各負責科室、教研組評價得分彙總形成

五、組內積分辦法

先個人積分,然後組長根據個人積分從高到低選出本組候選人,學科組長組織人員對本學科候選人審查。審查人員為學科組長和本組候選人往下順延人員。(假如本組內選出4名候選人,那麼順延人員為組內積分名次5至8名的同志)

六、加分內容及評價方法

(一)師德評價:(10分) 負責科室:工會、政教處

存在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十不準》,有損學校形象;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學校工作分配;收到舉報信、電話、網絡投訴,情況屬實,造成不良影響;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不團結、詆譭、侮辱同事等行為或現象者。出現上述情形之一者,本項不得分,直到取消評選資格。

(二)教師出勤(10分)負責科室:工會、教導處

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2分,無故不在崗一次扣5分,無故曠課或

長期請假不得分。學校將每次檢查結果告知教研組長。

(三)工作成績(50分)負責科室:教導處

期末根據各分管領導檢查彙總,備課、作業優秀者分別加

10分,其他加7分,沒有或者極不認真者不得分;教學成績一等加30分,二等加25,三等及以下加20:(備課作業優秀人數不超過40%,教學成績一等人數不限)。

(四)公開課 (5分)負責科室:教研室

出示過公開課、示範課,省級加4分,市(地)級加3分,縣級加2分,校級加1分;各級教研部門評選的優質課獲一等獎者在相應級別的公開課基礎上加0.5分,獲二等獎者按同級別公開課加分;獲三等獎者按同級別公開課減半加分;説課比賽和教學基本功比賽二等獎及以上參照相應級別公開課減半加分。同一課題取最高項,不同課題可累計。最高不超過5分

(五)競賽成績(10分) 負責科室:教研室

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程方案規定科目的競賽獲指導

教師獎,省級及以上加5分,青島市級加3分,膠州市級加2分,同一年度同類競賽按最高層次加分,不累計加分,不同內容的可累計加分,但總分不能超過10分。

(六)政治、業務學習、聽課記錄(共15分)負責科室:工會、教研室、教導處

一等加5分,二等加3分,沒完成或者沒寫本項不得分。

(七)其他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演講、交流、表演等各項活動及有關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視其成績分別加1-3分。(負責人:活動組織者,要有證明。)

2.六年級根據成績分別加1-3個候選人名額。(教導處)

3.評為優秀班主任的校級加2分,市級3分,青島4分,省級及以上加5分,評為優秀班集體的班主任與優秀班主任等同加分,但不重複加分。(政教處)

4. 成績突出者,由校長提名,經考核委員會討論直接評定為優秀,不佔本組考核名額。(校長室)

5. 本次考評落選者,在下次考評中加5分。(工會)

6.個人積分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並取消參評下年度考核資格。

7.所有加分內容以學校負責科室或負責幹部出具證明為準,如有異議,交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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