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教育科學系團總支管理章程(節選)

教育科學系團總支管理章程(節選)

總 則

教育科學系團總支管理章程(節選)

一、組織性質 團總支部委員會(以下簡稱團總支),是一個以服務廣大團員為宗旨的思想政治性團體,是由優秀的團員青年組成的先進集體。在開展工作過程中以服務為目的,以管理促進服務,以管理完善服務,二者相輔相成。

二、服務對象 團總支的服務對象為教育科學系全體在籍團員,會員資格與會員在教育科學系的學籍相互依存。

三、領導機構 團總支直接統屬於系學工辦,團總支副書記(以下簡稱團副)受學工辦委託代行管理職權,對學工辦負責。

四、領導原則 團總支採用集體領導制度,由以團副為核心的部長會議為最高決策機構。凡事關團總支整體發展的重大決策須經部長會議不少於2/3資格成員同意方能生效。

五、組織原則 團總支開展工作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層級負責制。普通幹部對部長負責,部長對團副負責。非經部長會議討論通過,任何職能實體不得僭越職權,不得越級指揮。

團總支職能實體及職能介紹

團總支各部門職能簡介:

1、辦公室

1)負責團總支相關文件、計劃的起草與存檔;

2)負責公文的呈送、下達和通知發佈;

3)負責各類評比結果的彙總和存檔;

4)團總支的會議通知、會議簽到、會議記錄、會場佈置、會議主持;

5)負責新聞事務的上報、發佈,院報、新聞稿件的呈送;

6)負責相關活動的廣播稿的徵集修改和選送上報;

7)每月底整理各部門文件夾並記錄存檔,負責團總支文件檔案的出入記錄;

8)團總支的其他事務,包括財務管理等。

2、組織部(活動組織、人事管理、紀律監察)

1)負責團總支麾下各職能實體的日常考核與團總支的紀律監察;

2)負責團總支的人事管理,但須經團總支副書記和部長會議批准;

3)負責與校團委聯繫,做好團員的發展和團員組織關係的接收與轉移,以及本系團員的日常管理;

4)負責團費的收繳;

5)負責督察並考評轄下各團支部的主題班會、優秀團活動;

6)負責在各類活動(包括政治學習、團校和黨校培訓班等)中的組織和紀律檢查;

3、宣傳部

1)負責團總支的對外宣傳和公共信息的發佈;

2)負責團總支日常海報和有關對外通知的書寫、粘貼;

3)負責宣傳櫥窗、宣傳黑板報的出版和對團支部黑板報的評比;

4)負責相關活動的宣傳;

4、素質拓展兼文娛事務部

1)負責學院素質拓展計劃和院團委素質拓展部範圍內的相關務;

2)負責交誼舞培訓班的相關事務;

3)負責以係為單位組織的文娛活動的策劃、組織;

5、科技部

1)負責科技文化興趣小組的日常管理與監督。

2)負責挑戰杯的宣傳、發動、報名及督促協助工作。

3)負責校團委相關部門下發的科技創新等活動的組織。

6、青年志願者工作部

1)負責學雷鋒活動、無償獻血等志願活動的前期宣傳和現場組織與協調;

3)配合校團委青工部開展青年志願者活動;

4)定期或不定期地面向全系甚至全校組織開展青年志願者活動;

5)根據具體安排,會同系學生分會相關部門負責以學院或系部為單位的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

6)配合院團委青工部其他工作及系部相關突擊工作、緊急事務處理等。

7、實踐部

1)主要通過對外界的聯繫溝通,為團總支順利組織各種活動籌集資金和物品,加強團總支與社會經濟實體間的合作;

2)建立學校和企業聯繫的渠道,建設和維持同優秀企業間長期合作關係,創建人文與本地社會的交流平台,向社會輸出人文的優秀學子;

3)負責團總支生日慶典以及講演會的相關活動;

4)同時兼顧團總支各項活動的組織與策劃工作,擴大團總支活動的社會性、樹立團總支對外形象;

5)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院同學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

團總支幹部管理規定(幹部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對我係團總支幹部的監督管理,增強學生幹部的模範意識、紀律意識、競爭意識;提高學生幹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育科學系團總支幹部管理條例如下:

一、考核組織

在系部和團副監督下,由組織部負責執行。統計結果在組織部部長核查後由組織部直接公佈。

二、考核對象

教育科學系團總支全體成員,包括大一、大二各班團支委成員。團支委成員的考核成績將計入團支部考核總成績。

三、考核標準

考核開始時每名考核對象均有60分基礎分,(各部門內部執行15分,組織部執行25分)在考核過程中根據表現加分或減分,每月末對當月考評情況進行小結。並根據統計結果對各部門和各幹部進行排名,期末再將各月結果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幹部評優和推優入黨與團支委成員推優入黨的重要依據。

計算公式:量化考評分=基礎分+獎勵分-扣除的分數

四、考核細則

(一)獎勵條例

1、一個月內沒有任何出勤異常記錄者(病假和特殊事假除外),加2分。

2、每月完成既定活動任務後,自主開展活動的部門,根據情況部長每次加2分,部長以下加1分。(自主開展活動包括:特色活動、組織內部交流活動、幫助其他部門開展活動、部門成員積極幫助其他部門完成工作等,由部門活動反饋表上交組織部。)

3、每月部門優秀幹部加2分。

4、凡團工作相關書面材料(包括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活動材料等)被評為a等的幹部,每次加2分;如果是部門,則部長每次加3分,部長以下幹部每次加2分。

5、幹部積極參加學校和系部組織的文體活動的,根據情況每次加1分;如果獲獎,則視所獲獎項分類加分,其中,院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系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文體活動包括各類知識技能培訓、競賽,根據當月的具體活動加分,每月由相應組織部門統計參與活動的資料,包括參與者姓名和所屬團支部。)

6、幹部積極向組織建言獻策且建議有創見者每次加1分,被採用者每次加2分。(建議以書面形式為準。由辦公室將所有的建議統計在冊,冊子內容包括建議者、日期、建議主題、採取與否等。)

7、期末考試成績在班上前10%者加3分,位於前11%~20%之間者加2分。排名次數由當事幹部本人提供,否則不予加分。

8、活動主持自願報名參加者加1.5分。(辦公室除外)

(二)處罰條例

1、團工作會議團總支幹部無故缺席一次扣3分,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會間紀律差者(含講小話、接撥電話和因未按要求而使手機鈴聲影響會場紀律等)一次扣2分,無會議記錄者一次扣1分。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等。每人次扣一分。

2、因沒有及時傳達和反饋工作信息而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幹部,每次扣2分;如果主體是部門,則部長每次扣3分,部長以下每人次扣2分。

3、簽到時無故缺籤一次扣3分,代簽者每次扣除當事雙方每人2分,提前簽到者每人次扣2分。

4、凡團工作相關材料,規定時間未交為遲交,每次扣1分;當天內未交為缺交,每次扣2分;並要求24小時內補交。逾期未交每次扣4分;拒不上交者每次扣5分;如果主體是部門,則部長以下幹部按以上標準扣分,部長在此基礎上每次加扣1分。團工作書面材料被評為c等的幹部,部長每次扣2分,幹事每次扣1分。

5、部門成員不服從部長領導且屢教不改者,經部長會議表決通過後可實施勸退。

6、因幹部言行不當而影響組織形象的,每次扣2~5分;情節嚴重或性質惡劣者,取消當事幹部當次評優資格。

7、違反校規者視具體情況每次扣5~10分;情節嚴重或性質惡劣的將對當事幹部實施勸退。

8、不服從組織管理者,每人次扣3分。

9、借用幹部名義辦私事者,每人次扣3分。

10、在組織內部或在同學中散佈不良思想影響組織紀律或組織形象者每次扣3~10分。

11、破壞組織團結者,無條件勸退。

12、期末考試補考一科每人次扣3分,扣在下學期第一月,並取消當事幹部當次評優資格;補考達兩科者,對當事幹部實施勸退。

(三)説明

1、團總支開會時要求通訊工具一律調至關機或無聲狀態,不得接撥電話或發信息,若未按要求而影響會場紀律者按相關條款處理。

2、對於極個別嚴重影響組織紀律、破壞組織形象的幹部實行無條件勸退制。

3、對工作計劃實行跟蹤考評制,由辦公室負責提供跟蹤結果。因自身原因(特殊情況除外)導致工作不能按計劃順利進行者,按相關標準扣分。

4、對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實行等級評定製度。分a、b、c三等,由辦公室將等級評定結果提供給組織部。

5、期末考核總分低於80分者取消當次評優資格。

6、 組織部在考核時,必須秉着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嚴格把握標準,儘量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違者,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實施處分。

7、 除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如果有活動開展均要將考評情況交給組織部考評人員:如,參加活動的成員姓名、班級、部門獲獎情況(獲獎者姓名、部門、班級、獲獎等級加分數)

8、由辦公室每月24號將工作總結表發給各部門,27號上午之前回收,並必須在28號上午將結果反饋給組織部。辦公室和組織部將考評結果交團副審批。

9、團支部每月考評需要團總支組織或舉辦活動的相應部門上交數據。由辦公室提供當月團總支各幹部簽到開會情況、總結等級、會議記錄以及參與其他活動的數據。青工部提供當月團總支各幹部參與青工部組織的常規和特色活動的統計數據,包括義務獻血、義務支教。素拓部提供當月團總支幹部參與文體活動和其獲獎的結果。科技部提供當月團總支幹部參與科技文化等相應活動及獲獎情況。宣傳部提供當月團總支幹部參與宣傳工作的情況。

10、本細則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考評細則未盡事宜當由系團總支部長級會議或全體會議決定。

教育科學系團總支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4gp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