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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培訓預約制度

駕校培訓預約制度

為加強培訓學時制管理,規範培訓預約工作,體現“以人為本、學員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駕校培訓預約制度

一、學校根據學員需要開展培訓預約學時制。

二、培訓預約方式和時間

學校設立多種形式的培訓預約,包括學員來校預約、電話預約、電子郵件、傳真預約。

學員應提前三天進行預約。可一次預約,也可分次預約。

三、預約內容

學員可以預約培訓日期、培訓學時、教練員、教練車和訓練場地等。

四、預約登記

學員預約後,預約培訓受理人員對電話預約的應複述學員登記內容,無誤後即時登記。並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培訓準備。

五、培訓預約的撤銷

學員預約培訓後,可在參加培訓前24小時變更或撤銷預約登記。預約培訓受理人員接到學員變更和撤銷預約培訓後應做好相應工作。

六、培訓預約的有關規定

1、學校儘量滿足學員預約的要求。不能滿足預約要求的,應向學員説明情況或商請學員改變預約內容。

2、學員預約培訓學時,理論課每天不超過6小時,駕駛操作訓練不超過2小時。

3、凡是參加預約培訓的學員,按參加培訓的學時交費,但不得小於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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