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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通用3篇)

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通用3篇)

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篇1

一、目的

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通用3篇)

使科室的設施齊全,管理制度完善,責任到人,使之隨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提高工作服從和醫療服務質量。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室。

三、職責

(一).病區設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企業管理長應及時向院領導及設備科報告申請。

(二).病區的設施管理責任到人,並有定期檢查、登記、署名。

(三).企業管理長每週進行一次設施、器械的檢查,企業管理每班背後盤點交接,發現題目及時請維修工補綴,發現遺掉,當班企業管理應立即向科主任、企業管理長報告,然後向院領導彙報。

(四).對陳腐、磨損的設施使用方便,必須報廢的,科主任或企業管理長應向設備科申請報廢、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區設施籌謀及配置,按國度規定的病區設施要求配置病區所需設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蒐集設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長的設施、器材,填寫購購申請單,送醫院領導審批。

(三).企業管理長負責對購買的設施及器材進行建賬管理,並按病區及編號標識在精通的位置。

(四).企業管理長創立儀器使用登記本,當班人員負責使用後的清潔及維護,使該儀器處於備用狀態。

(五).使用傍邊發現毛病,及時彙報企業管理長或科主任,同時彙報器械維修工及設備科。

(六).每種器械、設施定人、按期、定所在、定數目經管,包管種種儀器、質料機能傑出。

(七).一切搶救器械、物品使用後,要及時清償原處,清理補充,並保持清潔、整潔。

(八).病區的急救設施禁盡調用、外借,非急救設施原則上也禁盡調用,若其他科室要作長久的借用,也要有掛號,根盡以私家的名義借用。

(九).企業管理長每週周全查抄一次科室一切設施、東西,對珍貴儀器利用後應有記錄。

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篇2

一、由接診護士詢問病情確定就診科目後,辦理掛號,並通知有關科急診值班醫生。病情複雜難以立即確定科別者,由首診科負責處理。

二、接診醫生檢診後,記錄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

三、傳染病患者應到隔離室就診。

四、對重病及病危患者應即刻通知值班醫生作緊急處理,然後辦掛號手續。須有專人陪伴,隨時觀察病情變化。

五、接診護士測體温,必要時測呼吸、脈搏和血壓(重危患者必須測血壓),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兒、昏迷、精神失常、驚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搶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醫生到達前,護士可酌情先予急救處理,如止血、給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壓、吸痰等,亦可請其他值班醫生進行初步急救,被邀請醫生不得拒絕。

七、紫紺及呼吸困難者吸氧。體温超過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臟按壓、心內注射及氣管內插管給氧、靜脈輸液等。

八、需要X光等檢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須有工作人員或陪伴人員陪送,或通知有關科室到急診科檢查。

九、病情需要時,可邀請其他科值班醫生會診。遇有就診者過多或疑。難病例,應及時請上級醫生協助。遇有大批急診或病情複雜,需要多方面合作搶救的患者,應通知急診科主任、醫務科科長及院長。所有會診及一切處理經過,應記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時,可轉入急診觀察室觀察。

十一、多部位傷的患者或多種(兩種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診時,應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負責診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術者,按醫囑作術前準備,並通知手術室,如須住院,由陪送人或護士代辦住院手續。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時,由護士親自護送,並對病區護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於交通事故、服毒、自殺等涉及公安、司法者,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

十五、護士應記錄患者到達時刻、醫生到達時刻及患者送入病區時刻。

醫院急診科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篇3

一、目的

院前急救設備齊備,人員裝備辦理,利於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進步醫療效勞量量。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一般情況下的院前急救過程控制(不包括災害事故急救)。

三、職責

(一).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督促配置救護車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設施及藥品。

(二).由醫務科、護理部和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配置救護工作所需的醫生、企業管理、司機。

(三).由企業管理長、護理責任企業管理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急救箱及經常使用急救器材殘缺率必須保證到達100%,並常常保持救護車廂內的衞生。

(四).由出診醫護職員實行院前搶救工作,並做好記實。

(五).救護車司祕密熟習本區交通情況,保持車況優良,做好車輛的維護、調養和年審。

四、工作順序:

(一).救護車設施謀劃及配置:

按《基本醫療管理制度》的'救護車設施要求配置所需設施及通信器材,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申請、領用。

(二).值班人員定時企業管理,認識領會上一班的救護情況,據守崗位,認真作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

(三).值班人員接到呼救電話後,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求救大致緣由,並立即通知出診醫生、企業管理和司機(必要時派出護工)在5分鐘內出診,

不得謝盡出車。有關救護車的工作程序詳見《救護車的管理制度》。

4.院前急救內容:

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時,對患者應有高度負責精神,應立即檢查患者,舉措迅速,處理武斷,根據病情面況可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固後再送回醫院進一步搶救,轉送過程應密切觀察生命體徵變化。如有3個以上的重傷者,應迅速報告科主任是否刪援。

1、現場急救:目的在於拯救和維持根本生命,加輕途中疾苦和併發症,誇大對症治療。

①保持呼吸系統功效(包孕吸氧、吸除痰及排泄物,呼吸鎮靜劑,心對口野生呼吸,氣管插管人工吸吸等)。

②維持輪迴系統功能(包括胸外心臟按壓、心電監護、除顫、體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傷害的心率企業管理的藥物治療等)。

③維持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急性腦血管病的處理,預防治療腦水腫、降低顱內壓治療、節制癲癇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處理。

⑤腦、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傷的止血、包紮、固定、搬運。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對症處理。

2、途中救護:

①合理轉運分流患者,但對轉運傷病員要求快速安全。

②為避免忽然剎車時造成車內傷病員和醫護人員受傷,患者的擔架應該很好固定,醫護人員和陪護人員應當使用安全帶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車內應根據病情采納座位、平卧位或頭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給予外固定防止平穩;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毀傷;甦醒嘔吐病人,將頭側向一邊,避免嘔吐時窒息;疑有頸椎骨折的病人,以頸領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癱。

3、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後,如患者已殞命,應具體詢問患者家眷或在場人員,理解病發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並明白通知其眷屬或在場人員。死亡緣故原由證實由企業管理門出具。

4、醫護人員實施院前急救時要遵從急救指揮中心、企業管理、公安人員的調度安排,珍愛有執法糾紛的現場。

5、出診醫護人員詳細填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已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送轉醫院急診室後作詳細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務後向急救指揮中心報告,返回後及時檢查、補充搶救藥物和更換物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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