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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制度(通用24篇)

培訓制度(通用24篇)

培訓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培訓制度(通用24篇)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員工素質,增進知識、技能,開發員工潛能,使員工具備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素質、業務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培訓分外出培訓和內部培訓兩種。外出培訓包括脱產培訓、外出培訓、外出考察學習與交流等;內部培訓包括集團內部、事業部內部、公司內部和部門內部培訓等。

第二章培訓職責

第三條管理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與集團、事業部培訓工作的業務銜接,並指導、協調、督促公司各部門開展部門內部培訓工作。

2.負責公司培訓和學習的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訓制度體系及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與規劃。

4.負責組織調研員工培訓需求,協助員工個人制訂職業發展規劃,制訂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考核、評價公司培訓管理,建立、維護公司培訓檔案。

第四條各部門培訓職責

1.負責調研本部門員工培訓需求,制訂本部門員工培訓的年度/月度計劃。

2.組織部門內部培訓。根據特殊崗位需要,組織崗位培訓,做好培訓記錄,並進行考核與評價。

3.協助公司培訓工作的開展。

第三章培訓計劃

第五條年度培訓計劃

1.部門根據發展目標和員工職業發展需求,於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訓需求和計劃,報管理部。

2.管理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培訓目標,結合各部門培訓需求和計劃,於每年12月底制訂公司下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由管理部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一),送事業部備案,併發至各部門。

4.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管理部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月度培訓計劃

1.各部門負責總結本部門上一個月的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二),同時制定下一個月的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三),並於每月26日前與相關的培訓資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對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及統計進行分類、彙總、整理,編制《月度培訓計劃彙總表》(附表四)、《月度培訓統計彙總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長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事業部備案,併發OA給各部門。

第四章培訓項目實施

第七條崗前培訓及崗位培訓

1.所有新進員工,三個月內必須完成崗前培訓所有課程。

2.崗前培訓目的是讓新員工瞭解集團、事業部的基本情況,熟悉公司企業文化,掌握工作知識和技能,增強責任心和榮譽感,把個人職業生涯與企業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

3.應屆畢業生的崗前培訓統一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組織,管理部和各部門共同協助。

4.新招聘員工(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崗前培訓由集團統一舉辦,未按規定參加崗前培訓的員工需延長試用期限。

5.新工人崗前培訓由使用部門負責,管理部協助,經崗前培訓不合格的員工必須參加補考,補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廠資格。

6.新員工入廠後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應按“做什麼會什麼”的原則進行培訓,由本部門負責。

7.對轉崗或停工三個月以上的人員要重新進行崗位培訓。

8.各部門應經常性、不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崗位培訓。

第八條繼續教育培訓

1.繼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人力資源開發。

2.繼續教育的目的是補充、更新、拓寬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促進專業人員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管理部和各部門協助實施。但特殊的,有針對性的培訓由公司管理部組織實施。

4.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培訓由本部門提出培訓需求,管理部協助組織實施。

第九條公司中高層幹部及重要骨幹人員的培訓主要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第十條培訓實施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培訓,培訓實施前三天本部門應將《培訓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備案。

2.培訓實施時,培訓組織者必須認真填寫《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附表七`),培訓結束後,培訓組織者應在三天內組織評定學員的成績,並記錄在《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交至管理部。

3.具體培訓項目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户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

4.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須由上級領導(至少是科室負責人)批准。對於遲到、早退、曠課和擾亂培訓秩序者按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處罰。

5.外出、外聘培訓及培訓講師管理有關規定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一條培訓效果評估的方式因培訓項目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具體評估方式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個人培訓考試成績及培訓評價報告,作為考核和升遷的重要參考;部門培訓開展情況亦作為部門工作績效考核的一個考核指標。

第六章培訓費用及外出培訓審批

第十三條培訓費用預算列入公司年度費用預算。由管理部負責編制培訓費用預算,經管理部部長審核、財務部部長會審,總經理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外出培訓必須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八),報部門負責人、管理部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經理人、後備經理人外出培訓必須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會審或備案)。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列入培訓費用。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參考事業部相關文件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美冷字[20xx]39號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管理部。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培訓制度 篇2

校本培訓檔案建設包括兩個部類:

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校本培訓綜合檔案:

1、國家、省、市、縣教師繼續教育文件;

2、學校校本培訓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3、學校校本培訓的文件、師資庫、外聘專家等相關資料;

4、校本培訓各項管理制度;

5、校本培訓實施情況記載(包括集中培訓、專題培訓、學術交流、教師論壇、課題研究、聽課評課、教師問卷、外出培訓、考核考試成績);

6、校本培訓資源(文本、音像、網絡);

7、校本培訓的科研成果(承擔國家、省、市課題情況、教師獲獎情況等);

8、校本培訓估材料(包括過程評估材料、年度評估材料、經驗材料和總結等)。

(二)校本培訓教師個人檔案(或教師素質提高評估手冊)

應包括下列內容:

1、教師個人校本培訓申報計劃及所選課程菜單;

2、培訓的過程記錄(教師參加培訓的內容、聽評課、主講研究課等情況記載);

培訓制度 篇3

為了提高全校教師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更新教育觀念,開闊教師的視野,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符合相關文件的參訓條件。

2.同等條件下,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教齡長者;擔任備課組長工作;擔任班主任工作;參加市級以上説課、講課比賽並獲獎;積極承擔學校及其他教育部門的講課任務;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教科研活動者。

3.年度內如有重大教學事故者,取消參訓資格。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教研科研活動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參訓資格。

4.由主管校長批准,到教導處、年級組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參加。

5.參訓人員培訓結束後,需要在學科組內交流學習經驗、體會。

6.參訓人員培訓結束後,須從教科研處拷貝《培訓記錄表》認真填寫培訓內容及培訓體會,發送至郵箱(教科研處),交由教科研處檢查備案。

7.參加外出培訓和學習的教師經相關培訓機構審核,按培訓規範性學時獲得相應的結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於培訓結束後將證書複印件交由教科研處備案。

附錄:

1.報銷流程:

(1)填寫完畢《培訓記錄表》後交至教科研處;

(2)從教科研處領取《邯鄲市二十五中培訓報銷單》如實填寫;

(3)持外出培訓相關文件和《邯鄲市二十五中培訓報銷單》,由校長、後勤校長、後勤主任處簽字後到會計室報銷。

2.培訓資料報銷須知:

培訓過程中如需購買資料(光盤),須告知教科研處,經批准後方可購買,否則不予報銷。

培訓制度 篇4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務聯繫、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脱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消防、保衞、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資料:

4.1入企業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衞生防護知識等,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廠安全生產製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職責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

4.2特種作業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4.2.2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複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務必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

4.5事故教育

凡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並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脱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幹部頂崗以及脱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務必由廠、班組進行相關資料的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務必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資料,並經考試合格方可發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務聯繫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助公司安委會制定並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資料。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務必參加,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廠安全規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資料。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狀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資料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並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到達培訓目的。

培訓制度 篇5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

第三條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ZZ集團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鑑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第四條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脱產、半脱產和在職培訓。

第五條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於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並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執行。

第二章外派培訓人員資格

第六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係應在本公司。

第七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於本公司的意願。

第八條根據外派項目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於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

第三章外派培訓處理程序

第九條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

第十條對於ZZ集團具有培訓考核資格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到ZZ集團外參加培訓,凡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培訓通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方可報名參加。

第十一條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招生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方可報名參加,並簽定員工培訓協議書。

第十二條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後,其人事關係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合同執行。

第十三條外派培訓結束後,外派培訓人員應於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後,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彙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後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外派培訓工資

第十五條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脱產、全脱產進修,期間的薪金髮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

培訓制度 篇6

1、協會將理事、會員的學習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抓好落實。

2、按照分級培訓的原則,分期分批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或講座,使廣大會員經常受到協會知識教育。

3、每年分層舉辦兩次理事、祕書長、培訓班,重點學習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計劃生育協會性質、任務、協會工作業務和做羣眾的工作方法。

4、指導基層協會結合“人口學校”的教育抓好對會員培訓工作,讓廣大會員掌握協會章程,懂得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科學知識,做到切實履行理事和會員的權利義務,發揮帶頭作用。

培訓制度 篇7

1、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實習生等)均要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2、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3、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並要不定期研究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問題。

4、利用各種形式不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衞生教育培訓活動。

5、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將內容記入本人“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內。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的規定要求,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限期進行復審,複審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放時,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後,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9、發生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培訓制度 篇8

一、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瞭解並掌握基本的食品衞生法律法規以及食品衞生、膳食營養的基本知識,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並自覺在實際工作中遵守相關的法規和食品衞生操作規範,最終達到全面提升學校食品衞生管理水平、減少和控制學校集體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腸道傳染病)事件發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訓對象。

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

三、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員

⑴熱愛師生,敬業愛崗、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心為教育事業服務。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質好,具有食堂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

⑶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

⑷參加崗位業務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包括炊事員、採購員、保管員、服務員等)

⑴熱愛師生和本職工作,熱心為教育事業服務。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質好,具有食堂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

⑶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礎。

⑷具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⑸參加崗位業務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明。

四、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等。

2、食品衞生管理知識

⑴食堂建築、設施與設備、食堂布局的`衞生要求。

⑵水源管理以及環境衞生要求。

⑶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飲食衞生制度”、“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衞生管理制度”、“食品採購、儲存、加工、銷售制度”、“庫房管理制度”、“食品衞生責任追究制度”等。

⑷個人衞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衞生要求

⑴食品採購與運輸衞生要求;

⑵食品驗收入庫與儲存衞生要求;

⑶食品加工烹飪與分餐衞生要求;

⑷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與消毒衞生要求。

4、常見的食物污染及其預防控制知識。

5、食物中毒及常見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知識:

⑴食物中毒。細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化學性食物中毒。

⑵常見腸道傳染病。病毒性甲型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與副傷寒、霍亂與副霍亂。

⑶食物中毒處理原則與報告要求。

⑷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案例。

6、膳食營養知識。

⑴人體基本營養素(平衡膳食寶塔);

⑵貯存、加工、製作過程對食物營養成分的影響;

⑶膳食中營養素的搭配。

五、培訓的組織實施

(一)培訓管理原則與要求。分管食堂的領導負責組織培訓。

培訓方式與培訓時間:集中授課學習。新上崗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以參加上級培訓為準。強化培訓:原則上管理人員強化培訓週期為三年,培訓時數以完成培訓內容為準;從業人員強化培訓週期為二年,培訓時數以完成培訓內容為準。學校集中培訓每月一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培訓要有記錄。

培訓制度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衞生法規、職業衞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職業衞生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衞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定專業的職業衞生培訓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衞生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衞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衞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職業衞生培訓,分別為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廠級培訓由廠職業健康安全科組織進行,車間級由車間主任組織,班組級由班組長組織。培訓後應進行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鍼對性的職業衞生培訓,培訓後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鍼對性的職業衞生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各單位對其在職員工應進行定期的職業衞生教育學習,生產單位每2個月應進行一次職業衞生知識教育學習,輔助單位單位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職業衞生知識教育學習,並有教育學習記錄。

5、所有的職業衞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

6、公司定期邀請衞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衞生專業人員對各單位職業衞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衞生培訓,提高職業衞生管理業務能力。

7、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衞生培訓台賬,並有專人保管,各生產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公司職業衞生管理部門備案。

8、未進行職業衞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四、各單位應每年制定職業衞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公司年度職業衞生培訓計劃需得到總經理的批准後實施。

五、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六、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衞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衞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執行。

培訓制度 篇10

學校財務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提高學校財務人員的素質,對規範學校教育經費的使用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此,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中山中學財務人員培訓制度。

一、培訓內容

1、相關的財務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

2、票據的收集整理,用途及審核簽字等如何填寫。

3、相關賬簿的填寫。

4、相關財務文書資料的擬寫和整理。

5、務資料的檔案管理等。

6、如何進行預算編制等。

二、培訓的方式

1、積極派財務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

2、積極採取參觀考察、業務學習、發放、張貼宣傳資料、組織知識競賽、答卷、報紙雜誌刊登學習資料、實地演習、自學等多種形式進行。

三、培訓要求

1、所有該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培,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2、培訓時要認真聽講,記筆記,領會好培訓內容。

3、通過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工作素質,進一步做好財務工作。

培訓制度 篇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制定本校教師培訓制度如下:

一、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培訓制度,接受學校教務處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以利於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受聘教師上崗前須進行不少於10課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本學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規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師上崗後的思想政治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業務培訓由教務處按學科組織,培訓內容為教學大綱的學習、教育理念與教學方法的創新與推廣等。

四、學校為受聘教師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根據學科特點每兩週安排一次業務培訓或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總課時數不少於50課時。

五、教師培訓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受聘教師參加本校組織進行的培訓免收培訓費,選派外出培訓所需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決定校方承擔或校方與教師協商分擔。

六、學校鼓勵受聘教師在不影響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參加校外的相關培訓,受聘教師自費參加校外同所教學科相關聯的培訓可以計入培訓課時數,學校對自費參加校外培訓後教學能力顯著提高的教師給予獎勵。

七、學校教務處要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蔘加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八、學校教務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中應包括教師培訓方面的內容;考核教師時應將培訓課時的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列入考核內容,並將教師年度考核記錄歸入教師培訓業務檔案。

培訓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紮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政工部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必要時進行補充和調整),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彙總,考核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員落實兑現情況並負責定期通報。

第六條各機關部室負責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包保、檢查、指導、督促,同時對包保單位的活動情況如實以書面形式在規定時間內送交政工部。

第七條基層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好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翔實、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第八條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本單位幹部及班組長組織實施,並由當班班組長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第九條礦政工部負責制訂幹部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礦財資部負責制訂全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學員的抽調、培訓、複訓合格的辦證、發放、建檔管理。

第十條安監部負責題庫編寫、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根據教學計劃制卷、出卷,負責要害工種、特種作業人員的儲備,填寫《考試處罰通知書單》。

第十一條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組織考試、學員成績登記、學員考勤、檔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

第十二條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三)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四)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礦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培訓制度 篇13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結合本車間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衞生法規、職業衞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衞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衞生基本知識,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從事工種可能受到的職業危害。

3、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職業衞生事故。

二、培訓對象與內容

(一)上崗前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上崗前必須人人接受就業前的職業衞生教育。

2、就業前職業衞生教育內容包括:職業衞生一般知識、職業衞生法規常識、本崗位職業衞生防護知識。

3、就業前職業衞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崗作業. (二)在崗期間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在就業過程中,必須人人定期接受本崗位職業衞生教育。

2、就業中職業衞生教育內容包括:本崗位主要有害因素種類、濃(強)度、本崗位的主要職業危害及其防護技術、本崗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原理及其防護技術。

三、教育週期

1、重點有害作業每月不少於4小時。

2、一般有害作業崗位每季不少於8小時。

3、從事有害作業職工就業中教育考試不合格,限期一次補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職學習直至補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及至廠(礦)長,必須接受職業衞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內容包括:特種崗位職業衞生教育、職業衞生預防技術教育、職業衞生法規教育。

3、教育週期:每年40小時。

五、組織實施部門

職業衞生教育由車間安全科負責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實施的監督與檢查。

六、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培訓制度 篇14

一、目的及範圍

第一條 本公司為提高在職人員素質,改進知識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績效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公司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相關事項均按本辦法辦理。

二、權責劃分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教育培訓的權責:

1.舉辦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

2.擬定、呈報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4.上報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的實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編撰、指定共同性培訓教材;

6.審議培訓計劃;

7.檢查、考核培訓的實施情況;

8.審查、辦理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

9.研擬、執行其他有關人才開發方案;

10.擬定各項培訓計劃費用。

第四條 各部門的權責:

1.彙總呈報全年度培訓計劃;

2.制定、修改專業培訓規範;

3.確定講師的人選;

4.舉辦內部專業培訓課程及上報有關實施成果;

5.編撰專業培訓教材;

6.檢查本部門專業培訓成果。

三、制定培訓規範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規範,為實施培訓提供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類別的培訓課程及總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第六條 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改變後,或因技術升級導致生產條件、設計開發過程發生變化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培訓規範進行修訂。

四、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七條 各部門根據培訓規範和實際需要,填寫在職培訓計劃表,並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八條 人力資源部將各部的培訓計劃彙編成年度計劃彙總表,上報總經理審核、簽發。

第九條 各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上報審核後,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第十條 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經上報審核後實施。

五、培訓的實施

第十一條 培訓主辦部門應依據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時實施培訓,並負責該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的選擇、教材分發等。

第十二條 如有輔助材料,講師應在開課一週前把原稿交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刷,並確保上課時發給學員。

第十三條 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簽到,人力資源部應切實瞭解上課、出席情況。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對於曠課、遲到、早退、不專心培訓的學員參照平時獎懲規定處罰。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成果,並予以記錄,送交有關單位參考以利改進。

第十五條 各項培訓結束後,應有相應的考試、測驗,由主辦單位或講師負責監考,試卷應分為三至四類,由講師提前選交主辦部門。

第十六條 各項培訓考試因故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參加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七條 培訓考試的成績、成果報告,作為考績和升遷的參考。

六、呈報培訓成果

第十八條 每期培訓結束後,講師應於一周內評定出學員的成績,登錄在職培訓考試成績單,連同試卷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員工個人完整的培訓資料保存。

第十九條 主辦單位應在培訓結束後一週內填報在職培訓總結表及講師小時費用申請表,會同在職培訓考試成績表和學員意見調查表送交人力資源部,以支付費用並存檔以備查。

第二十條 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主辦單位應填報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經審核簽發後支付。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應事先填寫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每隔三個月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情況報告書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了解該部門在職培訓實施情況。

七、培訓的評估

第二十三條 每期培訓結束後,主辦部門應讓學員填寫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同考試答卷一併收回,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審核,為今後再舉辦類似培訓提供參考。

第二十四條 為評估各部門培訓成效,各單位主管應填寫培訓成效調查表,由人力資源部彙總,並參考生產及銷售績效的變動,分析、評估培訓成效,之後做成書面報告,經上報審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為下一次培訓提供參考。

八、外派培訓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為適應工作、升遷等需要,推薦有關人員到外接受培訓,須送人力資源部審議並上報總經理核准後,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第二十六條 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教材、考試成績、結業證書等送人力資源部存檔,並將其培訓成績記錄於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七條 外派受訓人員將接受培訓時所學的知識整理成冊,作為講習材料,並舉辦講習會,自任講師,向有關人員授課。

第二十八條 凡參加外派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個人外派培訓申請表、個人外派培訓記錄表、及個人教學記錄表。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教材講義編撰費用及講師小時費用標準根據具體情況訂定。

第三十條 凡舉辦各種培訓,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下班後培訓超過1個小時或上下午均有培訓時,應由主辦單位負責提供學員餐費。

第三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年度考績、晉升等活動時應參考受訓人員的培訓成績、資歷等。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呈總經理審核批准後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培訓制度 篇15

一、培訓目的

醫院員工每年應投入適當的時間和人力開展服務流程培訓,培訓對象包括新員工、在職員工、管理人員,目的是規範工作流程和促進服務競爭力提升,以提高服務質量。

二、適用範圍

各項服務流程培訓的計劃、實施、督導、考評及建議等,均依據本制度。

三、培訓的原則

(1)凡本科室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2)對不同層次、不同部門採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3)培訓的.內容要依據醫院的發展戰略。

(4)接受培訓的員工必須認真對待並從中獲益。

四、科室主任職責

(1)收集各種培訓信息並整理。

(2)制定新老員工的不同培訓計劃。

(3)完成培訓工作。

(4)在培訓過程中進行督導。

(5)審核培訓的結果。

五、培訓計劃制定

(1)要根據科室發展戰略、需求進行制定。

(2)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培訓需求,制定各自培訓計劃。

六、培訓的方式與種類

(1)內部培訓。全體員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培訓。

(2)由科室主任聯繫相關的專家進行培訓。

(3)按不同需求進行不同時間的培訓。

七、培訓的對象以及內容

(1)新員工入職培訓。針對醫院的所有新員工進行培訓,讓他們儘快熟悉並適應新的工作環境,瞭解科室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自己的工作流程。

(2)在職員工技術強化培訓。強化在職員工在工作崗位、工作業務流程的能力及與患者建立和諧的合作關係方面的技能培訓。

(2)全體員工的內部培訓。根據科室的新任務、短期目標以講座、研討會為主進行培訓。

(3)對升職員工的新的技術、理論進行培訓。

八、培訓的管理

(1)時間管理。由科室制定作統一培訓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按照科教部門所有培訓計劃,及時通知員工參加培訓。

(2)出勤管理。及時簽到,最終將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3)培訓評估。科室主任負責包括對內部培訓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和對外部培訓的課程內容、效果的評估,並進行培訓效果反饋。

(4)記錄及總結。並定期呈報。

(5)若服務流程變更時,要及時對相關員工進行再培訓。

培訓制度 篇16

為嚴肅校本培訓的學習記錄,確保校本培訓的學習時間,使我校的校本培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培訓考勤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鈎。

三培訓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説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培訓制度 篇1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酒店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董事長負責制,各部門經理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酒店成立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酒店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酒店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及酒店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部門經理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

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酒店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

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電信線路

第十八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二十三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

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五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説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七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九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衞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九、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三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十、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六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七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責任人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三十九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酒店領導。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

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四十三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培訓制度 篇18

一、培訓機構的建立

為了加強培訓的力度,充分體現出培訓在員工生產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廠成立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廠長

成員:廠副職及各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培訓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技術科,具體由培訓管理員及各車間培訓負責人負責。

二、新員工的教育培訓

(一)堅持“三級培訓”制度:入廠(廠級)培訓、崗前(車間級)培訓和崗上(班組級)培訓。

(二)新進廠的員工必須先進行入廠培訓,時間為10天,由廠技術科負責。培訓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主要內容包括:

1、企業文化培訓:企業價值觀、企業精神、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規章制度以及廠的發展簡史、組織結構、生產工藝、產品結構等情況。

2、講解安全生產的概念、意義、任務、內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廠的員工樹立起正確的安全思想。

3、介紹我廠的安全情況,包括我廠生產特點、設備分佈情況(重點介紹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設備的注意事項),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介紹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企業內設置的各種警告標誌和信號裝置等。

5、介紹企業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訓,搶險、救災、救人常識以及工傷事故報告程序等。

6、講解廠安全規程,包括通則、電氣常識、高空作業等。

7、有關火工品管理及消防方面的有關知識。

(三)新工人廠級培訓合格分到車間後,車間要對其進行不少於8天的培訓,車間主任負第一責任。主要內容包括:

1、介紹車間的概況。如車間生產的.產品、工藝流程及其特點,車間人員結構、安全生產組織狀況及活動情況。

2、介紹車間危險區域、有毒、有害工種情況,車間勞動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項,車間事故多發部位、原因、有什麼特殊規定和安全要求。

3、介紹車間常見事故和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紹車間文明生產方面的具體做法和要求。

4、根據車間的特點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講解具體工種設備的工作原理、結構、技術參數、操作規程、常見故障及維護。

5、介紹車間防火知識,包括防火的方針,車間易爆品的情況,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點,滅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車間消防組織情況,遇到火險如何處理等。

6、組織新工人學習車間安全生產製度和具體工種的安全規程,並教育新工人聽從指揮,安全生產。

(四)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並要由有經驗的工人帶領實習,時間不少於1個月的時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工作。培訓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消防設施等。重點介紹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危險因素,交待本班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講解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重點講思想上應時刻重視安全生產,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和工具;介紹各種安全活動以及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訴新工人出了事故或發現了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領導,採取措施。

3、講解如何正確使用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和文明生產的要求。

4、實行安全操作示範。組織重視安全、技術熟練、富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安全操作示範,邊示範、邊講解,重點講安全操作要領,説明怎樣操作是危險的,怎樣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規程將會造成的嚴重後果。

三、轉崗安全教育

轉換新工作崗位,主要指員工在車間內或廠內換工種,或轉到與原工作崗位操作方法有差異的崗位,教育內容參照“三級培訓”的要求確定,需進行車間、班組二級安全培訓。但轉崗至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廠培訓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操作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一)車間內部轉換工種,車間要對其進行不少於5天的崗位培訓。

(二)車間之間的調動,由接收車間對其進行不少於5天的崗位培訓。

(三)臨時性的替崗,班組長要交待清楚操作要領,注意事項,告知替崗人員的危險因素及其它相關要求。

四、全員在崗培訓

(一)全員在崗培訓指在崗員工的繼續教訓和複訓,提高其各方面技能。

(二)全廠在崗員工1年內必須輪訓一遍,培訓內容可綜合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

(三)培訓管理員年初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並逐月分解,根據工學矛盾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培訓工作。

(四)各單位和相關教師要根據培訓管理員和培訓計劃要求做好培訓工作,需有調整及時與培訓管理員聯繫。

(五)其它要求詳見《培訓班管理制度》。

五、要求

(一)只有上一級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分配到下一級單位,厂部由技術科負責,車間由車間主任負責。

(二)每一級的培訓必須形成教材,入廠培訓的教材由培訓管理員負責,把相關內容分配給相關人員,各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按培訓計劃的要求完成。車間級教材由車間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分配到個人。

(三)各級培訓要有記錄,有考核。沒有培訓記錄視為沒有培訓。

(四)各級培訓要注重實效,力戒形式。

(五)員工要按要求參加公司、廠和車間舉辦的各種培訓和學習,不得曠課、遲到、早退,否則參照《員工培訓工作考核標準與細則》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八)員工要服從培訓管理人員或授課老師的管理,否則按廠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未對員工進行培訓,導致員工技術水平低、操作失誤或不當,造成事故,各級培訓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要求各級培訓必須使用統一專用的培訓記錄本,要求記錄授課人、授課時間、授課內容、聽課人數、缺勤人數的情況,並要有聽課員工簽字。

(十)廠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培訓、學習情況進行檢查。

培訓制度 篇19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消防維保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巡邏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邏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製作的證章。

三、消防巡邏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修。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第七章規定的內容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一)報警。單位內部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如:異味、異聲、煙霧、温度驟然升高等,都有責任及時報告消防監控室,並積極採取早期處置、營救及疏散救護措施。如果確認是火災,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器,並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二)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自動報警設備報警後,值班人員要詳細記錄報警內容,立即對發出報警信號的設備和地點進行確認,消防巡邏員前往現場核實火情,火災確認後,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消防隊迅速到火災現場撲救火災,進行人員疏散,同時完成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啟動等工作。並通知當班值長、消防安全負責人,並撥報警。報警時要保持冷靜,吐字清楚,依次報告出:(1)起火單位及本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2)火災現場的

準確地址及起火點;

(3)火勢大小及危險程度;

(4)燃燒物質;

(5)已採取的措施;

(6)現場及所屬區域的人員數量及被困人員;

(7)人員疏散情況。

二、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考慮到火災發生部位的實際情況和撲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對於人員集中的場所,保障人員緊急疏散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的關鍵措施。在火災發生後,一方面要積極滅火採取應急措施,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貴重物資物品的疏散,而且要充分體現出“疏散優先”、“救人第一”的原則。

消防控制室要依據火勢情況按《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播放預先錄製好的消防應急疏散廣播錄音或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直接用消防廣播對相關區域進行緊急廣播,通知人員安全疏散。在廣播中,要告訴需要疏散的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就近找一些手巾等棉織物,用水淋濕捂住口鼻,迅速撤離房間,根據疏散引導員所引導的方向或疏散指示標誌所指的方向撤離。不要乘坐電梯,儘量往樓層下面或明亮處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生。被大火困阻、無法撤離的人員可利用避難場所等,採取固守待援的方法。

培訓制度 篇20

建設集團公司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為使員工的成長與集團公司的發展相結合,集團公司通過教育培訓,培養員工創新知識,超前開放的思維方式、團隊協作精神,發揮人才潛質,建立學習型企業組織,實現員工自我價值和企業價值,制訂本制度。

2 .集團公司實行全員、全過程培訓,員工邊工作邊學習,堅持學用結合、學用一致的教育培訓原則。

3 .培訓需求

( l )部門需求

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下發到各部門培訓需求申報表,各部門依據本部門情況申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彙總後,編製成全年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計劃內的培訓按照計劃落實,計劃外的培訓,部門可填寫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人力資源部存檔。

( 2 )個人需求(外部培訓)

由於工作需要,須進一步提升個人能力的,個人填寫培訓報表,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 3 )年終培訓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及主管領導共同組織年終培訓學習,在每年的12 月中旬制訂出年終培訓方案,報總經理審批。

4 .員工教育培訓管理體系

( l )新員工教育培訓:

l )新員工教育培訓對象是新錄用人員;

2 )新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a .企業精神、價值觀、理念、宗旨;

b .企業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崗位。

3 )新員工教育培訓要求:

瞭解集團公司經營理念、企業價值觀,熟知必要工作內容、知識、標準和程序。

( 2 )普通員工教育培訓:

l )普通員工教育培訓對象是集團公司機關和所屬企業生產普通員工;

2 )普通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a .企業經營理念、方針、發展史及規劃;

b .企業管理制度;

c .崗位業務知識技能;

d .交流溝通技巧、團隊協作精神。

3 )普通員工教育培訓要求:

a .正確理解集團公司經營理念、方針、價值觀;

b .遵守企業管理制度,遵守業務程序,達到標準;

c .具備本職崗位的專業技能;

d .利用現有條件,主動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 3 )後勤基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

l )基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對象是集團公司各部門科員級和所屬公司專業工長及技術人員;

2 )基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a .企業發展戰略、規劃、企業管理制度;

b .企業基層管理基本知識、方法、技巧;

c.管理範圍內工作分析、創新,提高工作成效的方法;

d .熟悉公司考核制度,制訂方案、執行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e .崗位要求的專業素質與技術。

3 )基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要求

a .明確認識管理職責、作用、工作方法、程序、標準;

b .熟知制度規定標準、程序,指導檢查管理範圍內工作;

c .掌握基層管理的知識方法、技巧,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

( 4 )中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

l )中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對象是集團公司機關部門正副經理和所屬企業經理及科室負責人或同等管理職務級別的管理人員;

2 )中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a .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創新思維方法、財務制度和考核制度;

b .職業道德教育;

c .領導藝術、工作交流、溝通、技巧、激勵方法;

d .專業職能培訓。

3 )中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要求:

a .對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有較深刻認識;

b .承擔和完成部門職責和對部門管理任務,具有管理、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指導、培訓基層管理人員。

( 5 )高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

l )高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對象是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三總師等職務級別管理人員;

2 )高層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a .現代企業經營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

b .企業機制、組織機構、制度、人力資源、行政專業知識和創新意識,對集團公司或所屬企業整體發展問題的分析、解決能力;

c .現代科學決策方法培訓;

d .領導藝術、方法、技巧;

e .企業規劃、計劃、組織、實施、檢查、反饋等知識能力提高教育培訓。

3 )高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要求:

a .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b .全面提高企業管理素質,提升企業管理平台;

c .具有全局經營觀念、戰略眼光和創新精神。

5 .本集團公司員工內部教育培訓分為定期與不定期兩種。

( l )定期教育培訓:按教育培訓計劃固定時間進行的教育培訓。不定期教育培訓:依據集團公司需要或上級臨時安排的教育培訓;

( 2 )教育培訓時間:普通員工應滿80h /年;基層及中層管理人員應滿120 h/年;高級管理人員應滿巧150h /年;

( 3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培動}卜清況記入公司和個人檔案。

6 .教育培訓的方式:根據不同教育培訓需要、目的對象、內容採用不同教育培訓方式。

( 1 )課堂教授法;

( 2 )問題討論會;

( 3 )案例或專題研討會;

( 4 )現場行為示範和模擬訓練法;

( 5 )企業實際參觀學習。

7 .員工個別教育培訓管理:主要指員工參加國家有關部委、教育機構、社會團體、諮詢性企業組織的外部學習。

( l )資格認定:集團公司正式員工(臨時工和試用期員工不在內);

( 2 )集團公司員工參加不同教育培訓的界定。

l )專業技術類人員參加對口專業的教育培訓;

2 )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經營管理和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教育培訓;

3 )工作需要取得各類資格證書參加行業性取得執業專業證書的教育培訓;

4 )員工提高學歷,參加科研院所、大專院校教育培訓;

5 )中高層人員參觀國內外企業交流學習。

( 3 )應參加的教育培訓。

l )生產技術中、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參加兩次專業學習;

2 )經營管理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參加兩次專業學習,一次參觀學習。

8 .外出教育培訓辦理程序:

( l )專業性、參觀學習、執業資格證教育培訓,由部門或個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或企業經理審批執行;

( 2 )企業經理、集團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個人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執行;

( 3 )在職提高學歷的,由個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後人力資源部存檔。

9 .由集團公司組織或審批報銷費用而取得的各種證書交公司統一保管。

10 .教育培訓效果評估:

( l )短期教育培訓效果以總結報告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公司內部培訓時擔任教育培訓任務;

( 2 )取得提高學歷獲取的學歷證書,以檢查學習成績為主。

11 .員工培訓檔案管理

( l )員工培訓檔案包括培訓計劃,原始記錄,培訓內容、成績等資料;

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規定

企業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公司始終貫徹落實“人才強企”戰略,堅持倡導“在學習中成長,在創新中發展”的核心理念,不斷加強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努力培養造就一批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技能人才隊伍,為公司快速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將蕪湖新興建設成為員工教育培訓制度健全;學習氛圍濃厚;專業技能人才競相湧現;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的國際一流企業。

一、培訓計劃的制定

每年九月份着手編制明年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的主要內容為蕪湖新興鑄管有限責任公司年度職工培訓工作的具體內容、時間安排、原則要求、管理考核和費用預算等。編制本計劃的目的在於合理利用公司及社會培訓資源,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訓工作的計劃性、有效性和針對性,使得培訓工作能夠有效地配合和推動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培訓計劃編制的依據

◇年度公司經營目標預算和發展戰略;

◇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分析及公司對員工教育培訓工作的要求;

◇新開工項目員工崗位技能的應知應會及新品種、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各單位年度培訓需求計劃。

三、培訓工作的原則和方針

培訓原則 :堅持實用性、有效性、針對性原則。

培訓方針:

◇服務於企業生產經營需要;

◇服務於公司人力資源的培訓和開發;

◇服務於公司職工素質和工作績效的提高;

◇服務於公司整體戰略的需要

◇服務於公司科技創新的需要。

四、培訓工作的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

為保障培訓工作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性,公司培訓工作的最高負責人為總經理,日常職能管理部門為勞動人事部。各部門明確本單位培訓組織機構及人員。勞動人事部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代表公司具體推進、落實公司的各項培訓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各單位培訓組長是本單位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培訓計劃的執行及結果負總責;對培訓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的人、財、物等資源負有組織、協調的責任。

◇培訓幹事是各單位培訓工作的組織和聯絡人,具體推進本單位培訓計劃的落實,在培訓領導授權範圍內可以具體協調本單位的各項資源以開展相關培訓工作;對本單位考評員負有管理責任。

◇考評員及兼職教師是培訓工作中的“裁判”及“教練”,是直接關係到培訓質量的關鍵人員。考評員及兼職教師從事考評、授課期間除正常享受各項待遇外,還另外享受課酬津貼。考評員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考評工作,否則按不服從正當指揮加以考核。

◇勞動人事部對培訓計劃的實施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職責,在權限範圍內有權對各單位的培訓工作提出考核及改進建議。

五、培訓管理控制與考核

1、培訓管理控制

◇公司級的培訓項目作為一級受控項目,各相關單位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建立培訓文檔記錄一式二份;

◇二級培訓項目作為各單位受控項目,各自組織實施,建立本部門的培訓文檔,勞動人事部負責監督培訓實施情況,不定期抽查培訓記錄。

◇計劃外培訓是指:不在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項目,但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急需外聘教師來公司進行培訓,或選派人員外出接受培訓的,需填寫《部門教育培訓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經勞人部備案後實施。

◇公司安排員工脱產外出學習專業技術半年以上或學歷教育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培訓服務協議》,若違反協議公司有權按約定予以處罰。

◇各生產單位每半年對本單位的培訓工作進行小結,並將小結報勞動人事部。對沒有按照計劃完成培訓項目的單位,按半年度給予相應的考核。勞動人事部每季度末對公司級培訓項目檢查考核。 ◇確保培訓計劃完成率95%以上;員工參培率95%以上;培訓計劃項目更改率低於5%。

2、培訓考核

對沒有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完成的單位:

一級受控項目半年度未按時完成的,每有一項,考核部門1000元,分管領導300元;

二級受控培訓項目半年度未完成的,每有一項,考核部門500元,分管領導200元。

清華遠程教育課時半年度未按規定完成課時的,考核50元/課時。

培訓制度 篇21

為了加強我園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提高教師的綜合素質,我園積極鼓勵教師參加高一層次學歷的進修,並積極推薦骨幹教師參加高一層次的業務進修,同時也為了相對穩定我園的教師隊伍和骨幹隊伍,規範我園師資隊伍的'管理,現經教代會成員討論,特制定如下教師學歷進修培訓制度:

(一)以幼教《規程》和《綱要》為依據,結合幼兒園實際,參與制定教研計劃,以及吸取園外幼教信息,交流改革額經驗。

(二)培養骨幹教師在教科研中的"領頭羊"意識,督促教師不斷提升自己的理論修養及實踐水平,在師德職德和教育教學方面發揮示範作用,並能指導新教師和年輕教師提高業務能力。

(三)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地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瞭解幼教發展動態。

(四)鼓勵骨幹教師勇於承擔各項教學和科研任務,每年度根據本園情況參與制定科研專題項目,教師則按本班實際水平,選好研究專題,期末進行專題總結。

(五)積極參加幼兒園整理教育教學資料,每學期撰寫教育筆記、專題總結、學期總結、論文、經驗總結等,鼓勵教師積極投稿發表。

(六)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學特長。每學期進行一次業務素質與能力的競賽,表揚先進,推廣經驗。

(七)鼓勵教師大膽進行教學創新,在公開觀摩活動中積極展示自己的教學活動。每學期承擔一次或一次以上園內外公開觀摩活動。

(八)聘用骨幹教師擔任各科各年級組長,負責專題教育工作,進一步鍛鍊其組織和科研能力。

(九)積極參加學歷進修,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學歷。按時完成繼續教育任務,幼兒園定期安排教師參加園內外的各種業務學習。

培訓制度 篇22

第一條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並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範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後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籤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託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採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範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後,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培訓制度 篇23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並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培訓制度 篇24

一、協助政府動員廣大羣眾自願實行計劃生育,實現把計劃生育同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羣眾生殖健康,水平,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的工作思路。

二、開展國情、國策以及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教育,利用電台、電視台、敦煌報向廣大人民羣眾進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生殖健康及科學技術知識教育。

三、建立會員聯繫户,廣泛開展“會員帶農户”、“手拉手共同富”等羣眾性的生產互助活動,經常互通信息、交流思想,解決羣眾遇到的實際困難。

四、廣大會員要帶頭移風易俗,樹立新風,充分利用鄉、村自發組織的“自樂班”,唱身邊事,演身邊人,使羣眾在娛樂中受到啟發和教育。

五、理事、會員要做好本部門、單位、街道、村組育齡羣眾思想工作,組織羣眾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使黨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變為羣眾的自覺行動,穩定低生育水平。

六、不定期進行總結評比,對湧現出的協會先進單位、先進工作者、先進志願者進行表彰獎勵。

土門墩街道計劃生育協會會議制度

一、會員、副會員、祕書長議事制度。分析協會工作形式,研究下一步工作任務,每月不少於一次。

二、理事會制度。每月不少於一次。

三、會員小組長會議制度。總結交流:做好小組長和小組開展活動的經驗,每月不少於一次。

四、每年召開一次計生協會工作會議。

五、動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制度。每三年召開一次,(即換屆大會)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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