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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制度(通用5篇)

教師培訓制度(通用5篇)

教師培訓制度 篇1

為了認真搞好教師培訓工作,完成培訓任務提高教師的教育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實施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教師培訓制度(通用5篇)

一、為幫助青年教師更快地適應幼兒園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為今後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對新分配的青年教師,開學初對其進行上崗前的培訓。思想政治培訓由幼兒園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本園規章制度等;業務培訓有教學處組織,培訓內容為新《綱要》、教育理念、活動設計、保教工作以及班級管理等。

二、教師培訓以參加園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參加縣、市、省級培訓的教師,要認真做好培訓筆記,培訓後,要將培訓情況向全體教師進行彙報。

三、組織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各教研組要強化平時的幫練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培養,在活動中幫助提高。

四、鼓勵他們積極參加業餘文化進修學習,提高青年教師的文化素質,幼兒園在排課上給予支持,時間上給予保證。

五、堅持對青年教師的聽課,並及時進行講評。

六、鼓勵青年教師參加各級實驗專題的研究課寫實驗報告,總結實驗體會,寫實驗方案。

七、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蔘加思想政治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教師培訓制度 篇2

為了不斷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加強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領域的突出特長。鼓勵教師利用業餘時間進修,對業餘進修或自修(本專業)成績合格及獲得有關證書者,幼兒園可負擔部分費用。

二、提倡互幫、互學,有豐富經驗的教師要帶徒弟,傳授經驗。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如英語、聲樂、舞蹈、美工等,並進行考核評比。

三、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全員性的參觀,並根據不同需要,送派教師到各地學習。學習結束每人要寫2019——3000字的學習心得,並對全園教師進行二次培訓或做1-2節觀摩課展示。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師不斷獲取新的信息,瞭解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兩年舉行一次“教壇新秀”、“骨幹教師”的評比。有計劃的組織和選派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園內學習、外出學習、參觀及培訓。

教師培訓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師校本培訓工作,更好的完成第三輪繼續教的相關任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的完成第三輪繼續教的相關任務特制定如下管

1、通過培訓,每位教師能夠養成良好師德修養、文明執教,掌握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掌握新課程理念、教育教學理論;提高教師基本素質、專業技能;提高教科研能力。

2、校本培訓的形式分為集中培訓和自學。集中培訓以學校的教研安排表為主,每位教師應根據培訓內容和課時要求進行培訓,每次培訓做好教師出勤登記、組織討論,並做好記錄。自學以發放的《新教材疑難問題研究與解決》一書為主,每位教師應該做好自學筆記,每學期寫一篇20xx字左右崗位自學心得。

3、加強家校聯繫,各校應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或進行家訪,向家長和社會宣傳新課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內容、基本方法、手段及有關教育法規,聽取家長、社會對學校課程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記錄。的完成第三輪繼續教的相關任務特制定如下管

4、每位教師必須撰寫教學設計,學期末參加第三輪繼續教育培訓的相關檢查,並能按要求上交各類筆記、作業。

5、教師培訓將與教師繼續教育結合起來,教師培訓的課時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課時。

6、把校本培訓作為“一把手”工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為主要責任人,教導處負責具體工作。確保培訓工作“四到位”:

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時間到位、效果到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師校本培訓工作,更好

7、校本培訓指導組應做好跟蹤、指導、督促、評比工作。對在培訓中弄虛作假、工作不力的學校或老師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在培訓中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的學校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

8、參加校本培訓的教師按時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每位教師每年進行規範性培訓達30學時,還要參加相應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達合格以上者方可從事課程改革實驗工作,未達要求者不能承擔課程改革實驗工作,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不得參與評先評優。

教師培訓制度 篇4

1、每個教師必須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

2、進一步發展每個教師的個性特長,培育每個教師的教育、教學個性,力求每個教師創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學風格和特色。

3、掌握現代教育技術,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4、提高每個教師對教育教學專題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個教師的科研水平。

5、在培訓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訓制度,使校本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系列化。

二、培訓內容

1、最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學校、教師、學生髮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論等。

2、有利於促進學校課程改革、教師課堂教學改革的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和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教育教學經驗。

3、學科專業知識、基本技能。

4、教育科研知識及能力培訓。

5、師德師風、未成年人保護等法紀知識。

6、現代教師基本功:普通話、信息技術、三筆字、簡筆畫、組織教學、教具製作等。

7、關於健康心理、幸福人生、理想信念與價值觀等。

8、其他

三、培訓形式

1、教育論壇。(教研沙龍,網上論壇,專題探討等)

2、校本培訓。

3、參與縣級培訓。

4、參與市級以上培訓。

5、自學、短期培訓。

四、管理與考核

1、每個教師學年初要制訂個人學習計劃,每學期結束要認真寫好學習體會或總結,並報學校行政和教導處備案。

2、每個教師嚴格按照自己的培訓發展計劃選擇最適合的形式參加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師德修養和業務素養,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完善調整自己的能力結構。(大專以下學歷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學歷進修,對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班,必須服從學校安排,認真參加學習,做好筆記,學校組織檢查、交流。)

3、每期末,學校將對集中培訓的內容進行測試,教師人人必須參考。學校將根據測試成績對教師的培訓發展結果作出認定

4、教師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集體學習和各教研組組織的聽課、評課、集體備課、業務講座等活動,必須遵守紀律,聚精會神,做好學習記錄,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習的要提前履行請假手續。學習時不看與學習無關的書報,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學習時間要關閉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不得會客

5、參加縣級以上培訓的名額有限,經校務研究,民主推選出外出參加培訓的教師人選,培訓回來後要向教導處上交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

教師培訓制度 篇5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黑河學院人事處。

責 任 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一)省教育廳關於教師培養培訓相關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學院“”師資隊伍培養培訓規劃》。

(三)各系(中心、部)教師培養計劃。

三、培訓的組織與職責

(一)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教師培訓規劃的制定和組織管理工作。教學、科研、外事部門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處的具體職責是:

1.根據教師的不同情況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切實做好教師培訓規劃,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

2.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合理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和提高教師培訓的積極性,完善教師培訓管理機制。

3.關心外出教師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積極配合接受單位做好工作。

4.明確學校教師培訓的責任,並納入對其工作實績的考核。

四、選派教師培訓的程序

(一)個人申請。

(二)各系(中心、部)、各處簽署意見,報人事處承辦人彙總。

(三)人事處承辦人將彙總的情況報處長審核。

(四)報主管校長審批。

(五)報校長審批。

(六)人事處承辦人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五、培訓形式和要求

(一)崗前培訓。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畢業分配進校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分通識培訓和校本培訓兩部分。通識培訓的內容

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基礎知識、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能力專題等內容,由黑龍江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負責培訓工作。校本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校史校規校情專題、教學與教學評價專題、教學實踐專題、科研方法專題等內容,由學校組織實施。參加培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方能申報教師資格和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二)進修學習。進修一般分單科進修與國內訪問學者進修,也包括短期培訓、獲得國家和省政府留學獎學金的教師外語第一次培訓等。進修分國內進修和國外進修。

外派進修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除新建專業外,學校原則上不再外派單科進修,且重點應選派在教學、科研和教書育人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中青年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進修,要求申請者需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為學校級以上學科專業骨幹的講師,且近五年沒有任何形式的學習、進修經歷;40歲以下或無高級職稱的教師以及從事教輔、管理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派出從事訪問學者以及其他非學歷學位進修。

(三)提高學歷。是指自行報考國家統招研究生、在職攻讀研究生(含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下同)。

1. 報考在職攻讀研究生的教師須符合國家有關報考研究生的政治、業務、身體和年齡等基本條件。

2.學校原則上不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如個別緊缺專業需以學校名義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批手續,未按時辦理手續的一律不予補辦。

3. 教師與學校所籤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已滿的,可自行報考統招研究生,但應在報考前向所在部門彙報,避免影響所在部門教學任務的安排。服務期未滿但在校工作時間已滿二年且符合國家報考研究生條件的,報考前須徵得所在部門同意並報學校審批後方可報考研究生,其中,實行人事代理的教師報考研究生(除學校同意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外)需辦理擬解除合同手續後方可報考。

4. 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研究生,須具有副教授職稱;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研究生,須具有講師職務。

六、培訓考核與管理

(一)教師培訓超過三個月,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鑑定,並記入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外出培訓教師的考核主要由派送部門及接受培訓的單位負責。

(二)培訓時間為一學期(含)以上的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協議。未履行培訓協議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收回部分或全部培訓費,同時追繳違約金。

(三)參加培訓的教師要到本單位和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並自覺遵守進修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經常與學校或部門保持聯繫,學習結束後及時返校銷假,接受教學等任務。

(四)參加進修學習的教師,外出應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培訓計劃,培訓結束後要帶回科研成果或書面彙報材料。培訓期間應完成學校規定的科研工作量。

進修者進修期滿後須回校工作,進修期間不得報考研究生。凡外派進修人員,應到人事處備案。

(五)學習期間,教師一般不得調整學習專業、時間及形式,如因工作需要確需改變的,須報經學校批准。

(六)教師培訓實行服務期制。

進修者回校工作實行2年服務期,學習期滿後如不回學校工作,需首先徵得學校同意,並向學校賠償違約金;進修者回校後若工作不滿2年要求調動,每提前一年調出(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賠償違約金總額的1/2。如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則訪學、進修的履約責任合併計入研究生培養合同。

在職攻讀學位的教師實行服務期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服務期違約,需繳納違約金。學習期間教師自費出國、調離學校或辭職等,均按違約處理,應賠償違約金。如畢業後不回學校工作或回學校後服務期不滿離開學校的,每提前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按比例賠償相應違約金。

(七)教師考取統招研究生,人事關係從學校轉出,畢業後願意返校工作,則按當年接收應屆畢業生的相應程序和待遇處理。

七、培訓保障

(一)學校設立師資培訓專項經費。學校從教育事業費用中,每年撥出一定數量的專款用於教師培訓,以保證教師培訓順利進行。

(二)國內進修學習所需培養費、住宿費學校不借支。凡經學校批准的進修學習,進修期間學校按學期報銷往返路費一次。進修結束後,憑進修結業證書、成績單和進修小結,到學校一次結算;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面試、複試等其他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八、費用資助

(一)教師崗前培訓的費用自理。

(二)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培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返校工作後,按協議約定報銷學費總額的100%;在職(脱產學習時間不超過一年)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學校不再報銷學費;經學校批准外出從事訪問學者的人員,學費由學校報銷。所有脱產學習時間超過一學期的人員(含出國進修學習)可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但學習期間不再享受崗位津貼。

取得博士學位並如期回校工作的教師,可向學校申請科研啟動費,額度和管理辦法與當年引進同專業博士相同。

在職攻讀學位期間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師,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參加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三)職工在職報考各類成人學院以及考工定級培訓等所需的各種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執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責任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違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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