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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

家長學校工作制度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精選20篇)

一、 家庭教育是整個教育的起點和基礎,是學校、家庭、社會三大教育的組成之一。學校要積極主動認真地做好家長工作,充分發揮對家庭教育的指導作用,並爭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長學校應充分發揮家庭教育指導的作用。

二、 家長學校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任務是普及家庭知識,提高家長對家教重要性的認識,從而提高家教水平,對子女科學地實施家教

三、 家長學校的教學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規律,處理好學校教育內部和外部的各種關係,爭取家長單位、社會力量的廣泛支持和家長的積極參與。

四、 家長學校應完善其組織形式。家長學校的校長由學校校長擔任,教務主任由學校教導主任擔任,並視情況他分配兼職管理人員。

五、 家長學校定期研究制訂切合本校實際情的指導家教工作計劃,確定入學方式、授課內容、教學方法、考察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同時明確各級管員的職責,便於開展工作。

六、 家長學校開展教育活動運用舉辦講座、觀看影錄像、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和經驗交流會、家教諮詢服務等形式。

七、 建立和完善家長學校的管理制度

1、 活動制度。原則上每學期對家長學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計劃的開展家庭指導活動。

2、 考勤制度。每次講座對學員考勤,作出考勤記錄。根據學員出勤情況,確定能否結業。

3、 評選表彰制度。家長學校每年進行一次好家長、優秀家長的評選表彰,並擇優推薦參加縣級評選表彰。

4、 文檔制度。注意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學校檔案、實物、照片等,並將其分類整理歸檔。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是保證家長學校實行規範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意圖的重要途徑,是家長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學校定期召開的會議有:

一、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成員組成。會議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每年召開兩次。主要內容是:討論貫徹上級重要文件精神,佈置學年和學期家長學校工作。

二、家長學校工作會議。學校校委會成員參加,主要討論研究家長學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總結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

三、家長學校教學會議。由家長學校教務主任主持,必要時請家長學校校長參加,主要研究,討論教學中的有關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動計劃,落實教研課題,交流教學經驗等。一般要求每學期召開兩次,會後須向校長作簡要彙報。

四、家長會議。它是學校與家庭聯繫的重要形式,是對學生進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級為單位,主要聽取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班級學生管理、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關事宜。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

五、總結表彰會議。它是對學校進行工作總結和對學員進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會議, 一般一年召開一次。

六、家長座談會議。學校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參加人員是在家長學校中有突出貢獻的人,主要是聽取他們對學校辦學和遠景規劃的意見。

七、其它會議根據需要臨時召開。

家長學校學員考勤、結業、表彰制度

家長學校應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長學校管理工作的保證,現制定具體制度如下:

1、家長學校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負責對每位家長的出、缺勤進行詳細的記載,並將此作為學員結業的一個重要依據。

2、建立一定的測試製度,一次系列講座以後,進行必要地書面測試,並記好分,作為學員結業的主要依據。

3、對學習優秀者,評為好家長。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結業,必須重新參加下一輪學習。

5、各起始年級的家長學校開學和結業典禮應隆重、熱烈、有氣氛,給家長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長學校應注意積累好各種有關的資料,如: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家長學習情況檔案,以及實物、照片等。

家長學校學員考核制度

1、每年對所有學員進行一次考評,考評分模範家長、好家長、合格家長、不合格家長四個層次。

2、根據家長學員出勤,學習成績,教育孩子情況等內容進行考評。

3、評出的模範家長必須有成形的經驗材料,符合模範家長條件。學校給予少量物質獎勵。好家長給予通報表揚。

4、對不合格家長,學校組織個別培訓。

5、家長學員考評情況要建立檔案,考評結果通知家長單位。

6、家長學員在孩子中學畢業時,每年考評都在合格以上者給予結業。

家長學校學業員聽課制度

一、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

二、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做好筆記,不講話,不做影響課堂紀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學校班主任請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師,保護環境衞生。

五、服從老師安排,按時保持保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

家長學校授課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通俗、易懂,能充分表達教學內容。

二、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

三、課前準備好教案,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離開課堂,上課不吸煙、不會客。

四、針對學員實際,面向多數學員傳授家庭知識。

五、板書準確、書寫工整,不寫錯別字。

六、督促學員認真做好筆記,完成適當的作業。

七、根據學員實際,不斷更新教學方法。

家長學校監督、檢查、反饋制度

一、校長經常在德育領導小組會議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二、校長經常聽取各種反饋意見,經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現狀和問題,及時改進指導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導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與校外有關方面的關係,爭取社會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認真審核好家長、優秀家長學員的名單,報校長審批,並向有關單位反饋。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講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時做好缺勤家長的思想工作,保證人人來校聽課,使每次聽課率達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長單位及時聯繫,反饋家長在校學習的情況。

家長學校檔案制度

一、學校堅持把家長學校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單獨專題建檔。

三、明確職責,各負其責搞好各種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班主任負責學員心理體會、座談記錄、考試試卷、平時作業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2、教導處負責各班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管理。

3、檔案資料年限,以每年度為準收集。

家長職責

一、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習慣,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正確。

四、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與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

五、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六、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七、要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各方面為子女做榜樣。

八、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係,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九、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十、要和學校、社會緊密聯繫,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密切家、校關係,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聯繫,激發廣大家長參與學校工作的積極性,共同辦好旬陽壩國小,在家長自願、教師推薦的基礎上,學校成立了班級、校級兩級家長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長委員會是由學校教導處牽頭,全校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發揮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功能的組織。

2、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堅持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加強家庭與學校之間的聯繫,優化家庭教育環境,努力實現學校、社會、家庭教育一體化,促進少年兒童素質全面和諧的發展。

3、家長委員會的成立應成為學校與學生、家長相互聯繫的紐帶和橋樑。熱心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協助學校搞好有關工作,可代表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

4、每班共設二名家長委員會成員,並設一名家委會組長。學校在各班家委會成員中再推選一名為校級家長委員。

5、家長委員會活動的次數根據每學期不同的內容而定。

6、家長委員會活動內容:

(1)學習教育心理理論。

(2)聽取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彙報。

(3)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調作用,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辦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4)商討家庭、學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協調。

(5)反映家長的意見、建議等,加強家校教育的同步發展,為建設好學校出謀劃策。

(6)積極參與班級、校級的各項家校互動活動。

(7)每學期制定好家委會活動計劃和小結,家委會活動的開展要有記錄。

(8)家長委員會原則上一學年一調整。家長委員會每年為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離校後自動卸任。

家長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家長學校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以家長學員為主體,為完善和規範家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家長學校教師工作效率,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鞏固教學成果,結合我校家長學校實際,制訂此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依法執教、愛崗敬業、尊重學員、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治教、為人師表。

二、教師考勤制度

1、自覺遵守考勤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考勤制度執行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選內容之一。

2、考勤由教導處負責,指定專人統計,校長核查。

3、教師不能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課,不得隨意調課。

4、教師不能坐着講課,不隨便離開教室。

三、教師教學工作常規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備課、上課、佈置與批改作業、課外輔導、檢查考核和測試五個方面。

(一)備課

1、備好課是上好課的基礎,是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每個教師必須充分認識備好課的重要性。要求教師必須認真鑽研教材,認真、深入、充分地備好每一堂課。

2、備課教師必須認真按照學校相關部門下達的教學計劃、要求制定教學內容,填寫相應的表格,以便檢查落實。

3、備課必須做到教學目標明確,教學內容充實,教學重點、難點突出,教學步驟清楚,教學方法得當,板書設計清晰合理,練習、作業適量。備課要充分注意到家長學員的實際和特點,正確把握教學標高。同時要有教學小結。

4、課堂練習和作業要做到精心設計、形式多樣、內容實在。作業要求學員課內完成。

5、家長學校要不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教案要整潔,條理清楚,切實能指導上好課,不搞形式主義,不能抄襲、下載別人教案。不允許教師先講課後寫教案。

(二)上課

1、課堂是家長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陣地,是為家長學員傳授科學、正確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尤為重要。

2、按學校計劃安排上課。教師不準擅自停課。

3、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嚴格教師上下課的行為規範。上課預備鈴響後,教師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課。

4、課堂上,教師應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應注意自己的儀表、穿着,一言一行要體現教師應有的素養和風範。女教師不準穿無袖上衣、吊帶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師不準打赤膊、穿短褲、拖鞋進教室;上課時間不允許接手機;不允許在課堂上抽煙或做其它事情。

5、認真組織課堂教學,每一堂課都要做到教學目標明確、集中,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具有科學性、思想性、系統性。教學方法靈活多樣,教學手段先進,態度親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學,教學語言富於激勵性,教學內容具有指導性,使家長學員心情舒暢地上好課,能夠學習到科學的教子方法,學有所獲。

6、要認真組織好家長學員的課堂紀律,課內不得讓家長學員隨意走動、隨便講話、抽煙或大聲喧譁、打接電話。

7、課堂教學中必須以教師為主導,要面向全體家長學員,科學地安排時間,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分鐘的效益。課堂上要安排足夠的諮詢、交流時間供家長學員溝通與交流。

(三)佈置與批改作業

因家長學校學員的特殊性,教師課堂內安排作業。以諮詢、交流為主,不提倡佈置課外作業。

(四)檢查考核和測試

1、考試的目的是檢查家長學員掌握所學知識的情況,是檢查教育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到促進作用,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

2、改革考試的方法。知識在於平時的積累,能力在於平時的訓練,要重視平時的檢查考核。平時檢查考核要求要嚴格,可採取課堂提問、每課小測等形式進行。

3、每次考試評卷以後,要認真做好試卷分析並填好報表上交家長學校教務處,以利於改進和提高。

4、根據平時的檢查考核和測試成績,每學年末我們將評選、表彰優秀家長學員。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2

一、食品衞生管理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食品衞生標準和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2、制定食堂衞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網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人。

3、制定完善的衞生制度,衞生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衞生及操作衞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衞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實行崗位責任制,單位設立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制度,檢查時隨帶記錄簿(表),對各部門的衞生情況作較詳細的記錄,提出整改意見,衞生工作與資金掛鈎。

5、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教育。制訂從業人員食品衞生教育的培訓計劃,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進行培訓,內容包括食品衞生法規、衞生知識教育和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衞生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6、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2、必須穿戴淺色清潔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專間操作人員應規範佩帶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3、食品從業人員在操作前和接觸不潔物品後,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4、操作食品時不吸煙、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着食品打噴嚏,不得出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行為。

5、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三、食品加工衞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生產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規程和衞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符合衞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符合衞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生產加工用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擦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時避免交叉污染,用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顯區分,不得混用。

6、經常保持生產生產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四、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庫存食品台帳項目清楚,標明進貨日期、保持期、數量,做到先進先用、易壞先用。

2、食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

3、散裝易黴食品勤曬,儲存容器加蓋密封。

4、肉類、水產、蛋品等冷藏儲存,並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5、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貯存場所清潔,庫房經常開窗通風,保持乾燥,做好防鼠、防蟲、防蠅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衞生制度

1、根據食品工業的種類選擇冷凍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動物性食品應置於冷庫或冰箱中保存;果蔬類食品、隨即要用的食品應置於冷藏箱內,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製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潔,無異味、臭味。

3、進出食品應有記錄,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庫或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工業不宜再次冷凍。

4、冷庫中的.種類食品應分開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

5、保證冷凍、冷藏設施正常運轉,貯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六、環境衞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衞生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孳生,防蠅、防鼠、防塵及滅蟑螂設施有效。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4、營業場所整潔、無灰塵,牆壁、門窗及天花板無黴斑,無塗層脱落或破損。

5、有油煙排放設施,並保持排氣罩清潔,不滴油。

七、熟食間衞生制度

1、製作熟食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兩次,每週大洗一次,做到無蠅、無塵、無雜物,玻璃光亮、環境整潔。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員個人衞生須做到四勤,穿戴潔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燒、勤銷,做到當天燒當天銷售,過夜隔市回同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6、銷售熟食做到售貨人員與操作人員的分開,售貨人員的手不準接觸熟食,包裝材料要符合衞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鹼水洗、清水過、消毒水消毒。

8、熟食間內必須有配備空調機和紫外線滅菌燈。

八、飲食衞生制度

1、加工前應檢查食品原料衞生質量,不合格原料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得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及其他違禁食品。

2、熟食間(冷菜間)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應生熟嚴格分開。

3、接觸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員的手必須清洗消毒。

4、廚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後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清潔。

5、熟食品應燒熟煮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應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應先回鍋再出售。

6、操作人中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開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採購制度

1、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有效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銷售發票,批量採購索取衞生許可證同批次的食品衞生檢驗檢疫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並記錄在案。

2、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3、計劃採購,不積壓。

4、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碎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衞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衞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後立即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負責餐具消毒的工作的專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操作。

4、餐具消毒應達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沒水中煮沸10分鐘;

蒸汽:流動蒸汽持續15分鐘;

藥物:在規定濃度下浸泡3—5分鐘。

5、消毒完畢的餐具、茶具應立即貯存於清潔的專用保潔櫥櫃內,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與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腳、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3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的通知精神,促進我校學生主動參與體育鍛煉,養成經常鍛鍊身體的好習慣,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是負責安排學校按要求開設的體育課,督促體育課規範教學,結合測試標準加強學生體質訓練,組織人員開展學生體質達標測試工作,督查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情況。

2、宣傳小組組長:成員:

3、測試錄入小組組長:成員: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組組長:ⅩX副主長:成員:各班班主任及體育老師

5、後勤保障小組組長:成員:

二、工作內容

1、在每學期開學前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培訓,各班班主任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宣傳。

2、訓練項目身高、體重、視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卧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

1、大課間:9:40—10:10

2、體育課課程表

3、課外體育活動:17:10—17:50每天運動時間統計:每天鍛鍊一小時=晨跑+大課間活動+體育課程/課外活動。大課間操30分鐘,體育課常規40分鐘或課外體育活動40分鐘。共記一小時。

注:1.我校體育課每班至少有2天沒有體育課,那麼,沒有體育課的班級就開展體育課外活動。這樣就合理的讓“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得到真正的落實了。

(二)內容

上午9:40—10:10(大課間)主要以中學生集體竹鼓舞和身體素質訓練項目為主。

下午17:10—17:50(體育活動)主要以籃球、足球、跳繩、仰卧起坐、遊戲、立定跳遠、接力跑、中長跑、呼啦圈為主,根據年級的不同,規定學生每天活動的內容,班主任和體育老師監督與指導。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病或殘疾學生,確實不能參加鍛鍊的學生,應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等證明材料,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鍛鍊的申請。學校綜合組組簽署意見後,將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2、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按相關要求上報。

五、每年認真進行測試工作

1、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經費投入,配齊測試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測試場地的建設工作,為測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條件。

2、保證活動時間,推動經常鍛鍊。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體育教師要上好體育課,早操或課間操,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體育鍛煉指導工作。

3、各班級要認真做好準備並積極配合上級對該項工作的複查。學校將對工作開展得力的班級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班級給予通報批評。

六、安全防範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在實施體育鍛煉時,要健全各項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場地、器材、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鍛鍊前要檢查和了解學生身體健康情況,對生病學生實行緩測或免測。堅決杜絕平時不鍛鍊,搞突擊的現象,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國小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長沙市芙蓉區陽朝國小

學校地址:長沙市陽朝路84號

學校性質:本校系國有全日制普通國小,學制六年;隸屬於國家授權的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

第三條辦學規模:學校開設18個教學班。

辦學目的:學校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學校的校訓是“團結,誠實、勤奮、守紀”。實施常規為本、科研增效、素質立校的辦學思路,努力發展自己辦學特色,把學校辦成學生自主發展的樂園。形成求真、開拓創新的校風,愛校、愛生、敬業的教風;愛校、愛學、文明的學風。

第五條學校校徽是:

學校校歌是:

學校校旗是:

學校校慶日是:

第二章學校管理

第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保證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參加學校民主管理。

第七條學校是辦學的主體,有上級部門按法律法規賦予的辦學自主權,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校長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國家負責。

第八條學校校長由芙蓉區教育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校長應該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制定學校教育教學和經營管理方針、目標以及學校發展戰略。

2、主持制定學校年度預算、決算報告,合理安排與使用學校經費和各種資源;

3、擬定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具體規章,制定學校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4、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任免學校中層管理幹部,並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核。

5、任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並主持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核。

6、根據聘任制方案,進行教職工聘任,主持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核。

7、制定學校教職工繼續教育方案,並全面組織實施。

8、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9、上級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學校黨支部接受教育局黨委的領導,是學校的政治核心,對學校工作進行保證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負責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並指導共青團、少先隊、退教協、工會、關協開展工作。

第十條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和審議,學校工會應和職代會一道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思想工作,保障學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設教導處、科研室、總務處、少先隊大隊部,由校長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各任命負責人一名,學校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主任對校長負責;教研組長對主任負責;教職工由教研組和主任負責管理。各級管理人員職責分明,有職有權。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合同制和崗位責任制;聘任的教職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學校建立教育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產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規範管理。

第三章學校資金來源

第十三條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雜費。

第十四條學校依法開展勤工儉學工作,積極創收籌措部分資金。

第十五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第四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和任務是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應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加強基礎,提高能力,培養習慣,改進教法,指導學法,不斷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生活,學會勞動,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在思想品質、道德情操、文化科學、勞動技能、身體心理、興趣愛好等方面有較大發展。

第十七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形成校長負責,黨支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和教導處指導抓,大隊部、班主任具體抓,全體教職工參與抓,社會家庭協同抓的德育工作機制,達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標。

第十八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加大課堂教學改革力度,以加強教師教學理論、教學業務和引進現代化教學手段為主要內容開展教研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九條學校以科研室為龍頭,以骨幹教師為主體,積極進行課題實驗,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效益。

第二十條學校弘揚學校傳統特色,重視體育、藝術教育、課外興趣活動等工作,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教育活動,使“特色立校”落到實處。

學校將開展體操普及與提高的實驗。

第二十一條學校重視學生衞生意識的形成,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設心理健康課,培養文明向上適應能力強的學生。

第二十二條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第五章教師管理

第二十三條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主體。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它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教職工崗位責任制對教職工進行考核、獎勵,對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成績顯着或作出重大貢獻者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同時積極向上級部門推薦授予榮譽稱號,予以獎勵。學校對工作中有嚴重過失的教師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設崗、定編、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校長聘任,未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一般按實際評的職務聘任,特殊情況可實行高職低聘或低職高聘,所聘人員校內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六條學校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積極為教師進修、科研、繼續教育創造條件,努力為教師工作、生活改善環境,保證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教職工申訴制度。教職工因工作、生活不順可向學校申訴,申訴不由當事人調解,若調解失效,可進一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學校不允許污告、寫匿名信等行為。

第六章學生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主體,學校以學生髮展為本,學校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所賦予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學籍管理依照《國小管理規程》進行,學校招生時間、新生入學時間由芙蓉區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條學校學生應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制定的《國小生一日常規》,按學校作息時間作息。學校教師不得利用晚上、節假日全班補課或上新課。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樹立新的學生觀和質量觀,依據《芙蓉區素質教育評價方案》全面正確評價學生,重視對隨班就讀的管理和輔導工作,對於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學校要加強安全管理,重視學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學校嚴格控制考試次數。

第七章學校財務財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中的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學校不得轉讓、拍賣,確保國有資產不留失。

第三十四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會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國小校財務制度》,並據此建立本校財務、會計制度,學校校長必須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財務狀況,接受職代會的審議。

第三十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租賃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並收取租賃費,計入經營收入。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以及儀器報廢與轉讓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其收入計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六條學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若要修改須先提請校務會議討論,經校教代會三分之二的代表討論通過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應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區的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佈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範,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並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佔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並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准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調整中學、國小、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擅自佔用、改變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閲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台、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7

為了規範師訓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方式

中國小師訓工作由文教局歸口管理,學校和個人不能對外聯絡函授等有關培訓事項,函授由文教局協調安排,自學考試畢業檔案必須由文教局簽章,其它形式的培訓(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培訓)學習在文教局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

二、師訓內容及要求

1、政治素質:

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領袖人物的理論著作等;

要求:各校堅持每週不少於一個小時的政治學習時間,並做好筆記,學習筆記每學期不少於3000字。

2、職業道德:

內容:國家教育工會頒佈的職業道德標準,《岳陽市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教育政策法規,敬崗愛業獻身教育的先進模範人物的優秀事蹟或聽報告、講演等;

要求: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學校每月舉行一次師德教育活動。

3、業務學習:

內容:新課程理念,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普通話,基本功達標和提高(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簡筆畫、普通話)學歷達標,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著作等。

要求:

①全員接受新課程理論培訓;

②計算機達一級(專職教師達二級);

③普通話:語文科教師達二甲、其它科教師二乙以主;

④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組織教學(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師免試②、③、④項);

⑤45歲以下,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必須具備合格學歷(必須是教育專業和國家承認的學歷,中學本科,國小專科);業務學習筆記每期不少於5000字。

三、學歷培訓的申報及學習期間請假、經費報銷

1、在職教師必須學歷達標並鼓勵學歷提高,凡學歷達標或提高的教師,必須寫出申請,先學校備案,後報文教局審核協調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師,必須將所學專業和授課學校情況交本校,統一報文教局。

3、學歷培訓原則上利用業餘時間,不能影響教學,教學期間安排面授的,持通知報教務處審定,校長審核,報文教局審批請假手續,期間自付代課金,不享受學習期內獎金。

4、參加全員短期培訓的可報銷學費,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學習(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學習經費按政策予以報銷。

5、學校憑文教局簽章的自學考試結業證每門報50元費用。函授學習,學校畢業證、檔案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自考畢業亦可另行獎勵)。

四、紀律要求

1、嚴禁弄虛作假,買賣文憑,一經查實取消學歷資格,收回獎金,並追究責任。

2、學習期間要遵章守紀,學有成效;學習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訓活動按目標管理考勤細則記分。

3、教師要學習工作兩不誤,因學習嚴重影響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學校可不予報銷經費,並按目標管理從重扣分。

五、本條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學、國小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 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 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採取措施,組織實施。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 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佈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並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 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七條 不經批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 要嚴格執行中國小升降國旗制度。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杆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 學校要按規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守則,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閲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闢圖書室、閲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 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安全。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衞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衞生制度。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乾淨,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衞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築影響學校教室採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 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枱球、電子遊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採石。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後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後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範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範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閲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台、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x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閲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台、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20xx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促進教育的改革發展,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國小管理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與我校教育教學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現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z縣樂康鎮第二國小,位於z縣城松嶺路。屬z縣樂康鎮主管的全日制公辦國小,上級主管部門為z縣教育局。教學語言是普通話。使用的文字是國家的規範漢字。

第三條:學校的辦學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縣、市級一流校風、一流隊伍、一流設備、一流校園、一流管理、一流質量的素質教育一級甲等學校。

第四條:學校的辦學目標是以鄧小平“三個面向”為指針,堅持辦學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宗旨,適合社會發展和學生自身發展的需要,全面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主動發展,形成以少年軍校和游泳項目為主要特色,把學校創辦成“學校有特色、教師有特點、學生有特長、科研有成果”的學校。

第五條:學校以“文明守紀、勤奮健美”為校風、“嚴謹治學、改革創新”為教風、“勤學苦練、開拓奮進”為學風。

第二章學生及學籍管理

第六條:學校招收服務區域內年滿七週歲的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適齡兒童必須在家長帶領下,持入學通知書及有關證件按時到校辦理註冊手續,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學籍。

第七條:插班生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方可持有關證件來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第八條:全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本校的規章制度制度。

第九條:學生因事或疾病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教導處批准。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病假時間超過一個月,必須具備縣級以上的醫院證明,由學校轉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後,方可休學。學生休學時間超過三個月,復學時根據該生的實際學歷程度,徵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意見,再由學校決定編入相應年級。

第十條:評價學生要符合教育方針、義務教育的性質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實行等級制度,用正面鼓勵的評語激勵學生進步。切實做好學習有困難學生輔導工作。取消留級制度制度。

第十一條:學生修業年限為六年,修業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發給國小制度書。

第十二條:大力表彰品學兼優以及某一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學校設立三好學生和優秀少先隊員等項目獎勵學生。每學期由各教學班提出初評名單,經上報學校批准後,頒發榮譽證書。

第十三條:對犯有錯誤的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極個別錯誤比較嚴重的學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寫成書面報告上報學校。然後由校務會議討論,按該生錯誤的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小過或記大過的處分。對受處分後有較好表現的,可以提請校務會議討論批准,撤銷處分。不得開除學生。

第十四條:要防止學生中途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的班主任先作家訪規勸,再報告學校,由學校做工作,如不能規勸成功,學校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要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學校的其他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於教育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十六條:認真貫徹《國小德育綱要》,將德育擺在重要的位置,校長全面負責,全校教職工全員參與,真正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要根據國小生的特點,根據德育工作總目標,堅持以“五愛”為主線,以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為基礎,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質教育。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為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奠定基礎。

第十七條:學校在每個教學班設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負責管理、指導班級工作。班主任教師要同各科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繫,瞭解、掌握每個學生的各方面情況,協調配合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鼓勵性的評語,對學生作出綜合客觀的評價。

第十八條: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重視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生興趣,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和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十九條:嚴格按照上級教育部門頒佈的校歷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隨意停課,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要上級教育部門批准。

第二十條:加強教學全過程的管理,認真抓好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檢測等五個環節的工作。要認真備課,學習新課程標準,明確教學目標以及學科的編排體系,結合教材和學生的認知特點選擇教學方法,精心備課。要上好課,明確目標、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合理分配教學時間,挖掘課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機滲透思想品德和環保意識教育。要精心佈置和認真批改作業,學生課外作業內容要精選,難度要適度,數量要恰當,原則上一、二年級不留書寫的家庭作業,三、四年級作業量控制在30分鐘左右,五、六年級控制在一個小時以內,批改作業要及時,批改符號規範。要認真輔導,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有針對性進行提優補差的輔導,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第二十一條:教材使用必須符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教學時,要充分發揮教材的優勢,注意揚長避短,穩妥地實施素質教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其他學科通過平時考查評定成績。學校不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或對教師進行考評。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營造濃郁的科研興教氛圍,提高教師參與課題研究的熱情和科研水平,構建“理念水平高、教學業務精、創新意識濃、科研能力強”的科研隊伍,完成好課題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條:要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體育、音樂、美術、信息、自然、英語要到操場和專用室上課,充分發揮專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學生每日要在校用於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必須符合上級規定。節假日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二十六條:充分利用紅領巾廣播站,堅持每天30分鐘的節目播放,辦好校園新聞,開設廣播系列講座節目。

第二十七條:加強學生課外興趣小組活動指導,密切注意與學生家庭、社區等校外活動機構的聯繫,開展有益的活動,安排好學生的課餘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組織管理

第二十八條:我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條:校長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辦學單位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任命,主任等人員由校長提名,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長是學校行政最高負責人,對學校管理、教育、教學、行政、評價等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及權利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國家的法律、法令、法規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和管理科學,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做好學校各項工作。

2、決策權。校長有權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行使最後決策權。

3、人事權。校長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有權對.中層幹部進行任免或採用競聘方法;根據學校實際,有權對教職工聘任、解聘、分工與管理。

4、財務權。對國家撥給的辦公經費等,校長有權決定使用方案,對校舍和設備,有權合理安排使用,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教師名冊、學生名冊和其他統計表冊,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上報。

第三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各種教師的考核檔案,每學期實行德、能、勤、績評估制度。按照有關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精神,創造條件,充分引入競爭機制,優勝劣汰,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努力營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師羣體形象。

第三十二條:教師在職培訓,堅持在職為主,自學為主,所教學科為主的原則,對全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逐步實現教師學歷大專化。40歲以下未達大專學歷教師要參加進修學習。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堅持每年召開一屆教代會(行政擴大會),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三十四條:充分發揮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及其他組織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教師管理、業務檔案、財務管理、室場管理、設備管理、安全工作、學習會議等制度。

第三十六條:建立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網絡,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學校工作,成立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指導和幫助學生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體育、衞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落實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堅持兩課、兩操、兩活動,保證課間十分鐘的休息,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建立學校衞生制度,設衞生室,派專人負責,建立學生健康卡,定期體檢,創設整潔優美的環境,保證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

第四十三條:學校的環境、校舍、設施、圖書、設備等應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學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創造條件,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衞生和教學衞生條件,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

第四十四條:學校要加強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開展安全教育,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我保護等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嚴防學生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組織學生參加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郊遊、勞動等均應採取妥善預防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第六章校產、經費管理

第三十七條:我校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辦學條件和經費由縣財政提供。學校努力使校舍、場地、設施、教學儀器、圖書資料等符合自治區的規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學校遵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校舍、場地等,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改變其用途。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和維護,對侵佔校舍、場地的行為,要迅速向侵權行為者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做好規劃,搞好校園文化建設,淨化、綠化、美化校園,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加強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文娛體育器材和衞生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專人負責,健全借還登記手續,提高使用效率,每學期進行一次清點統計,有損壞或遺失的要視情況作出賠償。

第四十條:我校嚴格執行上級教育和物價部門制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嚴禁向學生攤派錢物、代購學生用品及資料等。嚴禁亂收費。

第四十一條:學校要合理使用經費,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財經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經費預算和決算,並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監督,每學期各種財務收支情況須經學校清帳小組或上級有關部門的審核。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類章程制度凡與本章程相牴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由學校行政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執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規範師訓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方式

中國小師訓工作由文教局歸口管理,學校和個人不能對外聯絡函授等有關培訓事項,函授由文教局協調安排,自學考試畢業檔案必須由文教局簽章,其它形式的培訓(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培訓)學習在文教局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

二、師訓內容及要求

1、政治素質:

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領袖人物的理論著作等;

要求:各校堅持每週不少於一個小時的政治學習時間,並做好筆記,學習筆記每學期不少於3000字。

2、職業道德:

內容:國家教育工會頒佈的職業道德標準,《岳陽市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教育政策法規,敬崗愛業獻身教育的先進模範人物的優秀事蹟或聽報告、講演等;

要求: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學校每月舉行一次師德教育活動。

3、業務學習:

內容:新課程理念,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普通話,基本功達標和提高(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簡筆畫、普通話)學歷達標,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著作等。

要求:

①全員接受新課程理論培訓;

②計算機達一級(專職教師達二級);

③普通話:語文科教師達二甲、其它科教師二乙以主;

④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組織教學(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師免試②、③、④項);

⑤45歲以下,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必須具備合格學歷(必須是教育專業和國家承認的學歷,中學本科,國小專科);業務學習筆記每期不少於5000字。

三、學歷培訓的申報及學習期間請假、經費報銷

1、在職教師必須學歷達標並鼓勵學歷提高,凡學歷達標或提高的教師,必須寫出申請,先學校備案,後報文教局審核協調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師,必須將所學專業和授課學校情況交本校,統一報文教局。

3、學歷培訓原則上利用業餘時間,不能影響教學,教學期間安排面授的,持通知報教務處審定,校長審核,報文教局審批請假手續,期間自付代課金,不享受學習期內獎金。

4、參加全員短期培訓的可報銷學費,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學習(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學習經費按政策予以報銷。

5、學校憑文教局簽章的自學考試結業證每門報50元費用。函授學習,學校畢業證、檔案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自考畢業亦可另行獎勵)。

四、紀律要求

1、嚴禁弄虛作假,買賣文憑,一經查實取消學歷資格,收回獎金,並追究責任。

2、學習期間要遵章守紀,學有成效;學習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訓活動按目標管理考勤細則記分。

3、教師要學習工作兩不誤,因學習嚴重影響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學校可不予報銷經費,並按目標管理從重扣分。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現代學校管理制度,落實以人為本的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全稱為泰順縣村筱鎮第二國小,住所地址為泰順縣村筱鎮楓林村玉溪西路4號,郵政編碼為325503。

第三條 本校由泰順縣教育局舉辦,經泰順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校長由泰順縣教育局任命。

第四條 學校面向學區學生招生,村筱鎮第二國小招生對象為五蒲、北坑、玉溪、大里洋、坡頭、楓林、竹園、徐坳等地適齡兒童。辦學規模為六個年級16個班級。

第五條 學校主要任務:學校以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主動發展為根本,不斷改善管理與服務形象,努力把學校建成“學生嚮往、教師幸福、社會滿意”的現代化品質學校。

第六條 辦學理念:面向全體,全面育人,為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奠基。

第七條 校風:勵志、勤學、開拓、創新

校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教風:敬業、愛生、進取、奉獻

學風:好問多思、求真求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國小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九條 校長要加強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的學習,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令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並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條 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國小支部委員會,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國小支部委員會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一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常設機構。教代會每屆任期3年,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為有效,教代會進行選舉和表決,須經應到會半數以上代表通過方為有效。教代會的職權如下: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並對其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的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各項規章制度及評價制度,審議決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三)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幹部。

(四)討論並向校長遞交教職工代表提出的各種提案,及時反映羣眾的意見、要求,向各部門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二條 學校設置教導處、安保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三條 學校每週召開一次行政辦公會議。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由校級黨政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及工會、團、隊主要負責人組成。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衞生、防溺水、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鼓勵家長關注學校事務,引導家長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配合年級組開展日常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學校行政領導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抓實。其他各項工作應有利於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設置各學科教研組長,統籌本教研組的教育教學工作,在教育教學方面向校長負責。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課程計劃,開足開齊課程進行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基礎性課程和拓展性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第二十條 積極開展教育教學(課題)研究,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經驗。

第二十一條 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教導處具體負責全校的德育工作,全體教師是德育工作的主力軍,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中堅力量;充分發揮少先隊大隊部的協同作用。全體教職員工都要增強育人意識,樹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觀念,全面關心學生成長,做到領導管理育人,教師教書育人,職工服務育人。

第二十二條 要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立體德育網絡。要注重各種教育的有機聯繫,發揮教育的整體效應: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課、少先隊工作,各種科技和文體活動、班級活動、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校園文化薰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會實踐等,互相影響,互相滲透,潛移默化,陶冶情操。

第二十三條 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班主任工作要紮實,成為學生髮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班主任教師要同各科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繫,瞭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學業等方面的情況,協調配合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評語。

第二十四條 加強班級管理,加強對學生幹部的培訓,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學期按《村筱鎮第二國小管理實施辦法》評選先進班。

第二十五條 本着向課堂教學要質量的原則,認真落實新常規要求,深化教學改革,推進課堂教學創新,努力促進教師教學方式和學生學習方法的轉變,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佈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等的要求開設課程。建立具有學校特色的基礎性課程、拓展性課程,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和正面個性的張揚。

第二十七條 學校使用國家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的學科教材和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的地方性教材、活動課程教材和研究性學習教材。不得要求或統一組織學生購買各類學習輔導資料。

第二十八條 堅持各項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嚴格按各科教學規範和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開展教學活動。着重抓好教學設計和教後反思,促進教學相長。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建立教學統計檔案和教學資料庫。

第二十九條 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考核制度。學校要建立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質量的科學標準,既看卷面成績也參考平時作業情況、學習態度等,不按考試成績作為評定教師工作的唯一標準。確立從起點看提高,從基礎看變化的評價原則,全面、科學、客觀評價教師的教學業績。

第三十條 學校重視體育和藝術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通過體育課及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的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學科也要從本學科特點出發充分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及藝術特長。

第三十一條 學校重視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根據我校實際,提出“人人進社團,週週有活動,個個有特長”的思路,開設校級社團。社團活動做到有組織、有管理、定時間、定內容、定方式地開展。加強對學生課外、校外活動指導,改變學生的學習方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第三十二條 學校積極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嘗試和實驗。加強理論學習,以理論學習促進觀念轉變和認識的提高,指導教育實踐和教育研究,為科研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持。

第三十三條 加強實驗室、圖書館、電腦房等教學場所的建設,滿足教育、教學、對外宣傳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構建數字化校園,滿足師生自主發展的要求。

第四章 教師和職工

第三十四條 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確保教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教職工應服從校長的領導,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十五條 教職員工必須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的章程和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自覺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業務素質。

第三十六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並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三十七條 學校實行編內聘任、編外聘用的用人制度。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教職員工必須履行聘約,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和其他各種工作。

第三十八條 學校重視班主任工作。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評優等制度,按照《村筱二小班主任考核辦法》,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第三十九條 學校每學年對教職工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任、調整獎懲的依據。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對於違法違紀、重大失誤,在校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教育批評和處罰,並在考核中執行一票否決。

第四十條 教師和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和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章 學生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施國小階段的義務教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校服務區內適齡兒童。

第四十二條 學生享有法律規定的受教育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每學期獲得學業成績單;

(四)對學校給予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國小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範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第四十五條 學校每學期對品學兼優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予以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按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等手續。

第四十七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四十八條 學校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採取切實措施,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非正常流失。各班如發現輟學學生,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和行政報告。學校要依法主動與家長、學生所屬村委會或有關部門聯繫,做好工作,使其復學。

第四十九條 學校對違反《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學生對所受處罰不服者,可按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十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一定的幫助。

第六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五十一條 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建立社會教育網絡。學校要加強與家庭、社區等部門的聯繫,搞好共建活動,優化育人環境,同時學校要發揮自身優勢,為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建設一個文明祥和的周邊環境。

第五十二條 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選擇家庭教育有較好成效並熱心公益活動的家長,在徵得對方同意的基礎上,建立學校家長委員會。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五十三條 學校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校級家長委員會會議,介紹學校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工作和學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設想、措施,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取得家長委員會的支持和幫助。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求教師(特別是班主任)廣泛聯繫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五十五條 學校依託村筱鎮政府、派出所等單位,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五十六條 學校依託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佔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五十八條 學校辦學條件及經費由學校舉辦者負責提供。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資金,用好、管理經費。每學年年初制定經費預算計劃。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上級計財部門、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小組的審查並定期向教代會報告。

第五十九條 學校為全額撥款單位。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並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一條建立和健全實驗室、圖書館、電腦室等功能室及運動場地的管理制度,使用各類教學設備、設施要登記。鼓勵和提倡教師充分使用現有設備和設施,充分提高教育教學效果,提高辦學效益。

第六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報泰順縣教育局備案、核准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四條 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以法律法規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文件政策執行。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村筱鎮第二國小校長室。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4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九、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學校門衞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對校區的管理,規範校區的教育教學行為,更新教育觀念,以人為本,質量興校,科學發展,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定合江國小校區管理制度。

一、升降國旗制度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要求升降國旗。

2、升國旗時間為每週一課間操、重大節假日以及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

3、按升旗儀式的程序主持。

4、國旗下講話要事先定主題,定發言人,適時對全校師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進行黨史和國情教育,培養全體師生愛黨、愛國、愛人民的高尚情操。

5、升旗時,全體師生要肅立,行隊禮、注目禮,不得做無關動作,唱國歌時,聲音洪亮,節奏要統一。

6、每天舉行一次升降旗,遇到天氣惡劣時,按《國旗法》的要求,不進行升降旗。

二、作息制度

1、要求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 學校要組織按時放學。

2、上課不拖堂,課外不擠佔學生的休息時間加班補課。

3、不利用節假日補課,不辦贏利性輔導班。

4、教師有事要向校長或村小負責人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校。

三、開課制度

嚴格按教育部制定的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門類課程,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在檢查中少課程的扣5元,就地進行更正。

四、教學常規

(2)計劃、總結常規

A、計劃、總結包括學校、德育、班主任、教學、輔導、安全及校務如:教研、少先隊等。

B、教學計劃應含教學目標、教材分析、學生分析、具體措施、研究課題、進度安排等6個方面;教學總結應從教學成果、情況分析、教學反思、改進方法等方面來寫。

C、按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未達到要求的一份扣1元。

(3)備課常規:

教學備課應深入分析教材,鑽研課標,瞭解學情,精心設計教案。

質量:

A、有教學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B、有重點、難點;

C、有流程設計(含導入、展開、過渡、練習、合作交流、學法指導、教具學具的使用、板書、小結等);

D、每單元有分析、小結、學生考試成績單、試卷;E、三至六年級作文分開備,全期不少於16課時;

F、備課要有日期、每兩週寫一篇教學反思。在檢查中,缺一項扣1元。

(4)上課常規

A、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B、不準無教案上課、遲到、早退、拖堂;C、上課不準吸煙、接打電話、做與教學無關的事;D、不準坐着上課;E、着裝莊重樸素整潔,使用普通話教學;F、每兩週至少要上一節電教課,違者一次扣2元。

(5)作業常規

數量:語文每天一次,數學每天一次,三至六年級作文每期8篇,重點批改不少於4篇。

質量:批改作業要細緻,評出等級,標明日期,發現錯誤應指出或更正。作文詳批詳改,要附批語,並劃出錯別字。除作文以外其他作業應當天發給學生,不準搞懲罰性作業,提倡多寫正面鼓勵性批語,違反一條扣2元。

(6)輔導常規

數量:每月寫輔導記錄兩篇

質量:輔導內容明確,對象為學困生、缺課生和興趣特長生。有具體的時間和對象,每期寫2次階段性總結(原因分析、改進方法),在檢查中缺一次扣2元。

(7)教研常規

A、按時參加中心校組織的教研活動,並承當一定的教研任務,有自己的研究課題,每期寫一份高質量的教學論文或總結。

B、每月寫業務筆記2篇。

C、每月聽課任務:主人教師8節;教師4節。

D、寫政治學習筆記2篇,在檢查中少一節扣2元。

五、用書制度

1、規範用書,認真地預測學生數,訂足教材。

2、按教育局統一要求,嚴格按規定訂書。

3、由中心校統一徵訂。

六、招生管理

1、招一年級新生,憑户口冊報名、註冊。

2、新招生要滿6週歲才能入學。

3、未入學的學生,教師要向村委彙報,並配合村委上門發動,要求其家長限期送子女入學。

4、堅持就近入學原則。

七、衞生制度

1、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三、五徹底大掃,做到地面無髒物、溝渠無污水、桌面無灰塵、室內無雜物。

2、愛護公共衞生,保持環境整潔,不亂丟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髒物,不隨地吐啖和大小便;不在牆壁、門窗及其他設施上亂刻亂畫。

3、教室堅持開窗通風,經常保持空氣新鮮。

4、定期進行體檢,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治療。大力消滅老鼠、蚊子、跳蚤、蒼蠅,開展經常性的防腐防疫工作

5、桌凳整齊、清潔。無蜘蛛網灰塵。衞生工具擺放有序。

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區在開學初要制定好師生安全工作計劃,學期末要認真寫好總結。

2、校區要成立師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幹部任組員,師生齊抓共管。

3、要隨時隨地做師生的安全教育,做好書面記錄。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定期排查安全隱患。

5、要利用思品課、時事課、社會課等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教育學生從國小法、知法、守法。

6、教師不準體罰學生,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對違紀學生要經常與家長聯繫,共同教育。

7、要關心學生,遇到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等要及時通知家長,傷、病送正規醫院治療。

8、上體育課、勞動課,開展室外活動等,教師在課前或活動前要認真強調師生安全。

9、不準學生下河、下水庫洗澡,教育學生不準在不安全的地方活動或開展不安全的活動。

10、保障信息暢通,發現師生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彙報。

11、遇到學生未按時上學、逃學、曠課等違紀現象,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12、節假期間,要安排好守校人員,確保校產安全。

13、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樹立教師形象,依法辦學。

14、加強放火防盜工作,做到無相關事故發生。

15、教職工來人來客(特別是要留宿的)一定要先登記後接待。

16、不準學生坐無牌、無證的車輛等。

17、搞好校園衞生、飲食、飲水衞生,防治各種流行性疾病的發生。

18、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頒佈的“十項禁令”,嚴禁向學生亂收費,嚴禁向學生攤派各種學習用具、複習資料、報刊雜誌等,嚴禁在職教師家養家教。

九、校產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好校產管理台帳,制定校產管理制度。

2、教師離校期間,要安排好守校人員。

3、校舍、課桌椅不準向外租借。

4、學校校產要經常進行維修。

5、調離時,要實行校產交接制。

十、財務管理制度

規範辦學,按文收費。

十一、此管理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執行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6

一、學校固定財產實行一學年檢查一次。固定財產減少、損壞,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總務處檢查批准,辦理報廢手續。

二、學校財產實行分室、分部門,定人、定物、定帳保管制度。

三、年級段辦公室、校長室、支部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教科室、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圖書室、閲覽室、食堂等處室所有財產,由總務處編造校產清冊,建立分户帳,分室分部門管理使用。每學年開學初,總務處按冊逐項清點給各處室負責人管理。(按冊抄寫清單,經負責保管人簽字,分別張貼在各處室)。學年結束按單清查。對如有損失按《校產賠償制度》執行。

四、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課桌方凳以及各類用品由總務處統一編號,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乾管理使用。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由班級或直接損壞者負責賠償。教室清潔用具由總務處每學期分發一次,不作校產登記入冊。如不慎失落或早損懷,由班級自行添置,學校概不補發。

五、電教器材、教學儀器等設備由電教儀器專職教師和有關教師分層負責保管,對新置或上撥的電教器材、教學儀器必須由總務處驗收造冊方可使用。我們管理的'原則是:既要嚴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學,小心使用。如有損壞或失竊,必須追查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賠償,報廢註銷。

六、教師住室有關校產,由總務處會同作住的教師編造“教師住室校產清冊”,教師調動或住室變動,必須按冊清點,如有失落或損壞,折價賠償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冊由總務處、食堂人員統一保管使用。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幫助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徵求家長個人意見後由學校發給聘書認定

第三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祕書長1名(由學校分管政教校長兼任)。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每二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或轉出,聘任關係自動終止。新生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具體權利有:

1、定期到學校各部門瞭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

3、收集彙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質詢。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具體義務有:

1、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和要求,並及時將這些意見及建議反饋給學校。

2、關心、瞭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教師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 協助學校調節學校與家庭之間的關係。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固定召開一次全會,會議地點在學校。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繫,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

家長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祕書處。祕書處設在校政教處,設祕書長一名、副祕書長一名。祕書長由學校分管德育副校長擔任,副祕書長分別由校少先隊負責人擔任。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繫;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家長委員會全會。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8

為了加強學校門衞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門衞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並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衞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衞檢查。

7、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8、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9、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證明,門衞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10、門衞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後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執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後,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衞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

13、每次巡邏檢查後,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採取什麼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閒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4、門衞保證學校報警系統處於正常狀態,規範使用,做好記錄。

15、認真履行門衞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衞工作無關的事。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9

為了做到資源共享,集思廣益,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對集體備課提出如下要求:

一、組織形式:

1、以年級學科為單位進行集體備課,雙週一下午放學後開始活動(集體研究課時間由本備課組商議臨時決定,不要利用週一下午的集體備課時間,一個月備課組至少開展一次研究課活動)。內容主要是教材教法的研究,知識點的確定及學法指導。

2、全校以學科為單位進行集體備課,研究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新的教改思路,交流教學中成功的教學經驗。

3、全校語文6個備課組,數學分一二年級、三年級、四五年級、六年級4個備課組,英語為1個大備課組,體育1個備課組,藝術1個備課組。

二、要求:

1、集體備課要做到時間、地點、內容及主備人四落實。

2、由備課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對所備單元進行深入的教材分析,使教師能準確地把握教材的地位、重難點及教育價值,提高教師個體靈活駕馭教材的能力,並確定由主備人對本單元(或章節)進行初備。

3、以備課組為單位對主備人的備課初稿進行討論、修訂。(主備人應在一週前把所備初稿交到任課教師手中。)這一過程應該真正成為師師互動的課程,主備人介紹了設計思路以後,其他教師可以暢所欲言,肯定設計的精彩之處,同時,對有待完善之處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也可提出不同的設計方案,讓大家共同品評。最後形成的教案要達到:統一教學目標,統一教學重點、難點和關鍵。本學期每個學科要建立單元評估制度。

4、在集體備課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各任課教師結合各班學生和教師個人的實際情況,在備課紙旁註部分,對教案進行個性化的修改。

5、在課程教學完成後,教師要針對教學實踐寫出教後感(或教學反思)。教後感要有針對性,做到言之有物,客觀、實際地總結教學過程中,教師教法和學生學法的成功經驗和尚存的困惑和不足,對今後的教學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各備課組每月要組織一次任課教師教學反思錄交流,從而真正做到資源共享,相互促進,共同提高,學校每學期在備課組推薦的基礎上,組織一次教學反思錄交流與展評。

6、教師要把集體備課中研究出的結果運用到自己的教學中,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三、注意事項:

1、領導參與並檢查集體備課情況,及時督促各年級各學科認真開展好集體備課工作。

2、備課組長要作好記錄,期末結束時交教導處存檔。

3、集體備課時間不得做任何與集體備課無關的事,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最新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20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範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並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並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藉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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