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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財務管理規定

學生財務管理規定

學生財務管理規定

學生財務管理規定

一、校服

1、生活老師準確、及時地為本寢室學生領發校服,特殊需要向保管員提前説明並量身。

2、學生裝所有校服由生活老師在服裝上所指定位置認真工整地寫上名字、班寢室編號(用油性筆)。

3、每天生活老師檢查學生校服是否遺忘在別處或丟失,對於遺忘或丟失的要及時落實查找,不得姑息遷就。

4、校服除寫姓名外,嚴禁學生或老師在校服其他地方亂寫亂畫亂塗。

5、教育學生愛惜校服,不得故意弄壞,人為弄壞的嚴肅批評,無法縫補再穿的要責令賠償再購買。

6、換季校服生活老師要注意洗淨曬乾並摺疊好放入衣櫃中。

二、家中所帶衣物

1、學生家中所帶衣服鞋襪等由家長做上記號或繡上名字或者由生活老師在衣服顯眼處寫上名字,以防混淆。

2、每學期開學時生活老師要清點學生所帶衣服數量並登記,原則上每季學生衣服只需1—2套放於學校,以便於保管。

3、換季時生活老師要抓住家長來校看孩子的機會帶回一些過季的衣物,並當面清點,登記説明。

4、平時學生所帶衣服來校,生活老師要檢查是否寫了名字,沒有寫的要及時寫上,並作好登記。

5、學生所帶回去的衣物由生活老師清點並登記説明。

6、破、舊、小的衣物鞋襪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學生自己的意見(高年級)才能作廢棄處理,並登記説明。

7、向學生進行樸素教育,杜絕名牌風。

8、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普查,由家長、學生、生活老師配合進行,對於學生在校丟失的衣物作出相應的賠償,影響重大的進行考核

三、貴重物品

1、學生在校不戴飾物。若有金銀飾物或貴重手錶,做好家長、學生工作,動員家長帶回,堅持不帶回的由生活老師代為保管並登記。

2、學生裝所帶文曲星、遊戲機、商務通、隨身聽、vcd等,低年級不需要,家長不必為學生準備,高年級學生可存放於生活老師處,並登記機身編號,寫上名字,簽名,用時再取。也可由自己保管,生活老師經常提醒。

四、 現金

學生所有現金必須存放於班主任處,班主任要教育學生厲行節約,不亂花錢。

標籤: 財務管理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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