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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考勤制度範本(通用15篇)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通用15篇)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通用15篇)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週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籤。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週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週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衞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

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卧牀住院必須出示户口複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准護理假)。

2、事假——事假一天扣25元。

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

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

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

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

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准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准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並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

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後,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鑑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鈎)。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大學聯考等計劃外脱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並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後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並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後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週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週教職工大會上公佈本週考勤情況並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佈、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出現學生離校出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後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後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2

桃花店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2、每天實行上、下午點名制,當預備鈴聲結束時開始點名,所有教師必須到辦公室集體點名,不按時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借公辦私,若有急待解決的事務,可與值班領導班子口頭請假,但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違者視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間,不準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私事,違者一次扣0?5分。

5、學校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要有請假條),待學校審批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課。若曠課半天扣1分,有課者每節另扣2分。

6、不經教導處批准而私自調課,雙方都以曠課論處,發現一例各扣1分。

7、教師因事請假規定:

(1)事情確需本人具辦,可為事假,否則視為曠課。

(2)半天由教導主任批准;

(3)一至兩天的由校長批准;

(4)一週以內必須請示中心學校批准;

(5)超過一週的由縣教育局批准。

無課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有課者必須自行安排好課程,課程不扣分,否則每節課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療視為事假,因確實連續住院治療兩天以上者經核實視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醫院證明。

9、校領導因公辦事、開會,課程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課給代課教師人民幣3元。

10、特殊病假照顧

(1)教職工子女結婚,照顧四天假。

(2)教師雙方父母病故給予四天假,其他直系親屬傷喜事給予兩天假。

(3)女性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照顧產假一學期(出示準生證)。

(4)參加自學函授考試,根據考試所需的時間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課程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課者每節課所補助的課時津貼由參學者自負。

11、全學期出滿勤者,在教師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另加2分,並做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優先條件之一。

此制度從本學期點名之日始執行。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3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於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後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准。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後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准後,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繫,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幹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學生處統計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4

組織紀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礎和保障,為了使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高效、務實地開展,實現既定辦學目標,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

2、職工實行坐班制。如臨時有事需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須向校辦口頭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將扣除本月一定金額的工資。

3、實行書面請假制度。首先到辦公室領取請假條(一式兩份)並填寫;請假一天以內,由國小部或中學部批准,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室批准;批准後,請假條交辦公室和教務處各一份以便考勤記錄及功課調整。

4、嚴格會議考勤。參加會議者須按時到會,無故遲到者扣10元錢,無故缺席者扣20元錢。因故不能到會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獲得批准。

5、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業務學習等參照第4條。

6、辦公室負責具體的考勤工作,考勤記錄將作為學年考核參考並與獎金直接掛鈎,體現獎懲。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5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填寫統一印製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儘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並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週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准。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准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衞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於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採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着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採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於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後應立即補到,並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6

教學人員與教輔及管理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各有特點,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上下班,履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學校考勤。

1.出勤要求

(1)各處室、部門員工實行坐班制時間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學人員坐班制時間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並按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周程表安排,參加各種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校醫室、生活部等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2)教師要嚴格按課程表上下課及下班輔導、開展課外活動,不遲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時參加業務學習,參加教研活動以及學校、處室、年級組、科組會議;

(3)級組長、班主任按職責要求檢查學生出勤兩操和其他情況,以及負責週日晚修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回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4)教師及教輔助人員都要依時參加值周工作(進行早讀、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外,一律參加週一(早7:30)的週會(升旗儀式);教學和管理人員按規定依時參加晚自修值班和雙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

(5)鑑於學校有寒暑假,教職員工的探親和結婚應儘量結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須在工作期間結婚的,原則上只准假三天;產假期滿的女教職員工應按時回校上班;

(6)無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學期內的工作時間赴外地旅遊探親;

(7)學期末由學校安排提前考試的科目,考試後該科教師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體工作由科組長事先提出計劃,作好安排。

2.考勤管理

(1)全體教職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進行考勤,每月底各處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將教職工考勤表報辦公室;

(2)教師上下課、下班輔導、級組會議、業務學習等由級組長考勤;

(3)教師的集體備課、教研活動、課外活動輔導、科組會議、升旗儀式由科組長協助年級長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雙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別由總值和學生處、辦公室考勤;

(5)教輔人員分別由辦公室及處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員要認真負責,秉公辦理,如不負責任者給予批評,因考勤不嚴出現責任事故,對當事人和考勤人各罰款50-200元;

(7)造成責任事故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500元,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當事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考勤及獎懲

(1)考勤週期為每月1日至31日;

(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崗、午休、晚修),不參加升旗、各項學習等(按考勤管理要求),每項缺勤一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罰款25元;

(3)凡一學期病假累計30天,事假累計15天,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遲到、早退累計5次者,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4)節日慰問金及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①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發放節日慰問金的標準和發放日期。

②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按自然年度計發

發放的範圍為上年底在冊並轉正人員

發放標準:本人標準工資/12個月*實際工作月數

受到違紀處理的人員不計發

試用期人員不計發

休假人員按規定處理

中途離職者不計發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7

各處、系、部門:

為完善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學院管理,保證學院教學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全院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時上下班。

二、加強考勤制度。

1、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辦公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

2、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職工的管理,嚴格請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説明並同意;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發現有違反勞動紀律者,要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各部門應選派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考勤情況應每月按規定上報。

3、教職工請假獲准後,應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員作為記錄考勤的憑證,假期結束後應及時銷假。

4、對不實行“坐班制”的專任教師,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從嚴執教。在規定的集體活動時間必須按要求考勤,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作曠工處理;對其在教學過程中的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按教務處有關條例執行。對造成教學事故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人事處、黨政辦、工會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將對違紀人員及該部門考勤員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門遵照執行。

xx學院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8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門建立紀律簿,由隊隊各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況。

2、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活動,必須事先向各部部長請假,否則按無故缺席論。

4、每月在團內公佈一次考勤情況。缺勤三次以上活動的,不得參加評優。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藝術團活動室不對外開放。

2、場地:藝術團的活動場地適用於團內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活動場地鑰匙由專人保管,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並做好場地清掃各隊需要活動室時應向辦公室提前申請並登記,以免衝突。

3、保持活動室衞生,嚴禁在活動室抽煙,吃零食等,違者重罰。(重點強調:禁止抽煙)

4、學期初,藝術團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要求全體團員瞭解並報告團委。計劃包括:工作目標,訓練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設,學習安排,重點要解決的問題,經費預算等。

5、學期初,各部門要根據藝術團整體工作指導思想和計劃安排制定本隊的工作和活動計劃,要讓全體隊員瞭解,並報藝術團管理辦公室。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安排,保證措施,所需經費預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幫助等。

6、每次重大活動完成後,各分團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後,指出努力方向並報藝術團管理辦公室。

7、每學期末,藝術團和各部門要有工作總結,藝術團的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團委。總結的內容包括: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8、每次活動,藝術團各部應分工明確,相互協調,促使工作和諧進行,對於出現的問題追究的各部各負責人。

9、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範圍的幹部會議。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9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後,除門衞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籤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衞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週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週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繫,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准,並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並調好課後,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週公佈,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説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0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 培訓考勤

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鈎。

三 培訓

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説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1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內容包括對教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負責實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長負責實施。堅持工作人員簽到和分管領導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

二、請假

1、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後,報業務校長審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縣級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則收10元,50歲以上教師病假免收,對因病假給工作造成的`損失能在短時間內個人努力彌補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產假為半年。

4、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於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後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准擅離職守者;

5.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曠工一次罰100元,每學期曠工累計一週者,取消評先晉級資格,並給予紀律處分。

四、獎勵

考勤收款用於獎勵出滿勤教職工。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2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 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並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 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彙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説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並在假條下簽字後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准,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後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並進行登記,門衞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後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繫,説明情況徵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後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准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A達8學時者,給予通報批評;

B達16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C達24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D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E達56學時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3

為嚴肅團風與活動紀律,進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團風,樹立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強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範圍包括:會議、訓練及要求各團員參加的相關活動。

2、各隊建立記錄薄,各隊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況。

3、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如果實在有事,請假者須向相關負責人提交正式請假條,假條由相關負責人及主管副團長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如果沒有正式假條或未經簽字,則請假一律無效。一個月內請假超過三次者,遲到超過三次者,曠會超過三次者分別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標準請假條格式)

4、每月在團內公佈一次考勤制度,一學期有嚴重違反該制度者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5、每學期初進行新團員證的發放和老團員證的註冊,由辦公室負責。

6、對違反紀律的團員,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錯誤性質和情節嚴重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取消評優資格。

二、獎懲制度

1、凡入團滿三個月的成員,均可參加藝術團的評優評獎,院團委授予“藝術團優秀團員”稱號,評優比例為團員人數的相關比例。

2、藝術團團長、副團、各負責人及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學生手冊來加分,其他團員根據參加活動情況及獲獎情況酌情加分。

3、對於表現突出的藝術團幹部,經院團委批准後授予“藝術團優秀幹部稱號”。

4、藝術團建立社團活動記錄檔案,對活動參加情況和其他方面的表現予以記載,團內要嚴格考勤制度,積累考評結果,進行年終分隊及個人總評,每學年末評出優秀團員,優秀分隊長,優秀藝術分隊,考評成績較差成員可是程度警告,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凡因個人表現影響整體任務完成或對學校、藝術團形象造成損害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一學期內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團不超過三個月的、違反校紀校規的或因個人原因損害藝術團名譽的成員,不能參加團內評優。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藝術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長必須對藝術團的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安排並與四位副團共同參與團內事務的重大決策

2、副團長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各項工作,參與各項活動的組織、策劃並對日常事務進行統籌規劃。

3、各組負責人負責統一安排本組的工作,並與其他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定期向分管副團長彙報工作。

4、每半個月由團長副團組織召開一次全體負責人會議,各組組長副組長都務必到場,對近期活動進行總結,並商討有關藝術團的相關事宜。

5、每個月由團長副團召開一次全體團員會議,增進各部門的交流與溝通。由各組負責人商討制定近期的節目訓練安排。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4

1、考勤由政務處檢查,每週全校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生檔案。

2、凡遲到、早退或曠課三節以上者,不能參與期末各種評優。

3、考勤納入班級量化管理,遲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曠課一次扣3分,請假每天扣0.2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一週以上長假扣分減半,不銷假每人次扣1分。

4、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請假一個月以上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班主任簽字,報學校批准,否則,按自動退學處  理。

5、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曠課三節以上者,三天之內由學生本人將書面認識交家長及班主任簽字後交政務處備案。凡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曠課五節以上(含五節),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對學生共同進行教育,制定切實的改進措施,學校對其點名批評。經常遲到,屢教不改,學生一學期遲到、早退超過七次或曠課七節以上,學校給予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直至留校察看或開除。

學校考勤制度範本 篇15

為嚴肅校本研訓的紀律,確保校本研訓的`時間,使我校的校本研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研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開展校本研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員負責。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研訓內容自行補上。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研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研訓活動,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研訓活動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研訓活動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研訓活動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訓累計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由學校校本研訓職能部門通知其本人。

三、研訓考勤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鈎。

四、教研組組內研訓由教研組長將研訓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主題)上報給教學處,由教研組負責考勤,教學處抽查。

五、研訓活動時,全體人員不做無關的事(不説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研訓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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