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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8篇)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8篇)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採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特制定以下規定。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8篇)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規定:

1、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員根據每月用量及庫存情況,於每月的月底進行統計申購。

2、非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各部門需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於非常規用品,首先須報本部門經理審批,然後報分管副總經理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綜合管理部採購,如果價值超過XX元以上的,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3、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註明所申購用品之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申購部門等,對於常規的辦公用品,應固定一個物美價廉的品牌,不宜隨意變更。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規定:

1、採購人員應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採購,有疑問的須即時反饋,否則出現採購錯誤,由採購人員承擔責任。

2、採購人員採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在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隨意更換辦公用品的品牌,否則綜合部保管員有權拒收。

4、所有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特殊用品經行政副總批准後可由申請使用部門購買,且均須提供發票(以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和購買處地址及電話,以便市場調研。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驗收及報銷規定:

1、綜合管理部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

2、保管員驗收辦公用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申購單的有關要求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有質量問題的,一律作退貨處理,對數量或單價有疑問的亦可拒收,並向上反映。

3、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發票後附入庫單,經綜合管理部保管員驗收簽字,綜合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核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發放,各部門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按審批程序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綜合管理部保管員原則上按照《辦公用品消耗標準》予以發放。

2、各種筆芯、鉛筆、墨水、橡皮、雙面膠、膠帶、文件夾、文件袋、回形針、大頭針、大小便箋、稿紙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領用。

3、圓珠筆、中性筆、塗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的領用,除需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外,還須注意領用週期,原則上領用週期為三個月(對於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後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准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打印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第六條本制度從二零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2

一、辦公用品的使用和購置:

1、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存儲、發放由綜合辦負責,發放後的辦公用品的保管由領用人負責。員工由於工作原因需要購置特殊的辦公用品,可填寫申請購物單,經行政部主管審批後,由專管人員制定購置計劃,統一購買;

2、新入職員工,因工作需要可以領用以下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選用部分用品):

訂書器及配套釘一套、簽字筆一支、文件袋一個、膠帶座及透明膠一套、曲別針筒一個、塗改帶一個、膠棒一個、筆筒一個、剪刀一把、紙簍一個、文件座一個、口曲紙一張、插座一個、橡皮一塊、筆記本一本、鉛筆刀一個、鉛筆一支、磁盤一張。總價值約合人民幣100元。

3、使用辦公用品時,應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4、員工離職後除消耗性用品外,其餘物品交回綜合辦。辦公用品丟失及人為造成損壞,需要按照原價值的100%予以賠償。正常使用損耗,以舊換新。

5、公司各部門按需領用辦公用品。員工由於工作原因需要購置特殊的辦公用品可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單》,經行政部主管審批後,由專管人員制定購置計劃,統一購買,予以發放。以下辦公用品做特殊規定:

(1)名片夾、名片盒、計算器、磁盤盒由部門經理領用,並負責保管;

(2)電池以舊換新,磁盤應節約使用。

(3)辦公設備所用硒骨、墨盒、粉盒以及各種規格的複印紙由前台祕書負責統一領出。

6、綜合辦於每月31日統計本月公司及部門辦公用品耗存和領用情況。

7、本規定自批准至日期執行。

二、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所有辦公設備應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專業維修人員修理,除簡單故障外,不得自行拆卸修理。

2、辦公設備只供業務需要使用,因私不得使用,禁止公司以外人員使用,特殊情況需經經理批准。

3、所有辦公設備由行政部門負責維修保養,需要請人維修時,必須書面報告行政主管,審批後執行。

4、下班後,最後操作電腦的人員應負責關閉電腦,切斷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負責關閉共用辦公設備,切斷電源,並負責將傳真機轉化到自動接檔。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確保非庫存物資及庫存物資的採購在供應、質量、服務及價格方面為公司獲取最大利益以及最有效的成本節約,總裁辦作為採購的主導部門特制定此採購管理政策。本政策將規範所有從公司外部採購的物品從採購到付款的全部過程。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xx公司集團總部及各城市公司

三、採購範圍

實施採購的物品根據其用途及使用頻率進行以下分類:

1、日常辦公用品:指員工日常辦公所必需的低值物品。包括(紙張、筆記本、訂書釘、橡皮、塗改液、膠水/膠棒、大頭針、曲別針、複寫紙、口取紙、膠帶、筆芯、)低值非易耗品(文件夾、文件筐、筆筒、尺子、訂書器、打孔器、名片夾、計算器、剪刀、廢紙簍、膠帶託等)。

2、低值易耗品:硒鼓、墨盒

3、自動化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及外圍配件(移動硬盤、光驅等)、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屬固定資產範疇,詳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4、為進一步規範管理,集團取消對U盤的採購和發放,如有需要員工可自帶。

四、採購政策及採購流程

5、採購歸口管理:集團總裁辦及各城市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物品的採購與日常管理。除特殊情況外,所有物品的採購需由採購實施部門來完成,集團總裁辦負責監督管理。

6、供應商:所有物品的採購應遵循“質量最佳、成本最低”的原則。採購實施部門負責對日常採購的物品供應商進行比價選擇,本着長期合作的目的與供應商簽訂長期合作協議,享受長期合作特價供應。

7、供應商的選擇:以半年為週期,對供應商提供的商品進行質量、價格綜合評價後,與其重新簽約或重新選擇其他供應商。

8、文具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的文具採購標準不超過20元。部門超出每月標準時,將取消超出部分文具的採購。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種類

本制度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曲別針、橡皮筋、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打印油、原子筆、書釘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白板筆、熒光筆、塗改液、電池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大型機、大型削筆器、算盤、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打印台等。

工程部專用辦公用具:圈尺、靠尺、米尺、小鐵錘、計算器等。

(三)辦公用品的管理辦法

1、辦公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繫個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圓珠筆、橡皮;“部門領用”系本部門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機、大型釘書機、打碼機及工程部專用辦公具。

2、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

3、領用管理基準(如碳素筆每月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調整發放時間。

4、管理消耗品文具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消耗品不在此限。

5、管理性辦公用品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或自購。

6、辦公用品的申請應於每週日前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7、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傢俬用。

8、印刷品(如信紙、信封、表格、手冊……)除各部門特殊表單外,其印刷、保管均由辦公室統一印刷、保管。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範修試所辦公用品的採購與使用,本着勤儉節約和有利於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複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櫃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複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複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5、具體規定

5.1、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並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准。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後能夠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後於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複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並計算其剩餘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於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説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後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餘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週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於__年x月x日開始生效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6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倡導節儉高效的風格,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辦公用品分類及領用

一、耐用辦公用品

1、範疇: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剪紙刀、直尺、捲尺、起釘器等;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務必以舊換新。人為損壞或者遺失不再補領,員工離職時須照折舊價賠償。

二、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檔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白板筆等;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圖釘、橡皮擦、塗改液、電池、便籤紙等

4、個人所需易耗辦公用品用量標準原則上為每人一件,具體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崗位特點進行合理調整。

三、公共辦公用品(設施):

1、範疇:複印件、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掃描儀、照相機、塑膜機、辦公桌、椅子、茶几等;

2、公共辦公用品(設施)以部門為領用單位,由部門分管副總簽發實施採購和領用。四、物品領用發放時間:原則上,不予全部發放所申報的辦公用品,提倡隨用、隨發;

五、領用方法:

1、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統一領用辦公用品,並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須經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發放。

2、部分辦公用品(如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尺子、訂書機、電話機、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

3。易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筆芯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和數量;

4、公共辦公用品(設施)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二條辦公用品計劃與採購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狀況,每月25日前,填寫好次月的《辦公用品採購申請表》;經部門分管領導審籤後報綜合部行政處。

2、行政處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台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採購計劃,經行政負責人審籤後實施採購。

3、採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特殊辦公用品能夠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4、對未列入採購申請表的臨時性辦公用品,原則上不作採購,因臨時急需的需分管副總審批再做採購,否則推移至下月進行。

第三條辦公用品台賬管理

1、行政處負責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務必以良好的態度、秉公辦事,不得顧私情、圖私慾,須做到嚴格把關,認真登記和審查;

2、一切辦公用品領用都需領用者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未能及時登記的再時候須督促領用者補辦登記手續;

3、辦公用品由採購部統一向批發商採購,除正常辦公用品外,如部門有特殊需求,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後,方可自行採購。單件超過500元的物品採購由公司採購部負責購買;

4、每月26日後(至月底)為辦公用品盤點期,原則上不再安排物品領用。特殊狀況下的領用需要分管副總審批。盤點期間,綜合部辦公用品負責人落實物品領用登記狀況,填寫《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核算部門領用數量和月末庫存。5、綜合部依據每月25日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採購申請表》和《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辦公用品採購計劃單。

6、新進人員入職,由該部門向綜合部提請辦公用品的申領;人員離職,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綜合部。

第四條辦公用品的維修及報廢

公司對辦公用品的報廢實行審批管理。各部門如有辦公用品損壞,不能使用的,應當依據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對簡單的能夠自行維修處理但有保修期的辦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內的,不得擅自自行處理,由採購員聯繫供貨單位進行維修、維護。

2、對辦公桌椅等物品出現問題,務必由木工或內行人員進行維修處理,對電腦、打印機等出現問題先自行協調公司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維修,公司內部無法解決,需要由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的,務必構成請示報告,公司審批後由綜合部協調落實。

3、對確實不能維修的資產類辦公用品實行報廢處理:使用年限較長經過維修但無法維修好的,或無條件維修的,或能夠維修但維修成本過高,經相關部門對故障認定後,可由辦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書面報廢申請,由公司組織人員確認報廢事項成立後簽字確定,報廢品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20xx元的,務必經總經理批准。

4、高值報廢品在得到報廢審批後應當由採購部門進行回收,統一處理。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部。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7

各科室、項目部: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着“勤儉節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分公司機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

(二)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所需辦公用品均由各項目經理納入自身項目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後統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負責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台帳,記錄好入庫、出庫台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二)分公司辦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項目部,進入項目成本;

(五)各項目在分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後彙總至辦公室統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辦理完整;

(六)辦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電話只允許打市內電話;

(二)因辦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傳真統一到辦公室辦理,並辦理登記手續。

四、違規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幹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並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於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於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現一次罰10元;

(三)週轉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台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8

置業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管理範圍

(一)本規範所指'用品'是指消耗性和非消耗性兩類辦公用品:

1、消耗性辦公用品:指公司購置、訂做的辦公用傢俱、電器、器具等設備,主要包括:車輛、辦公桌、椅、沙發、茶几、文件櫃、書櫃(架)、電腦及配置、調制解調器、功放機、音響設備、電視機、打印機、掃描儀、投影儀、攝象機、照相機、採訪機、複印機、傳真機、裝訂機、訂書機、計算器、碎紙機、驗鈔機、交換機、電話機、手機、傳呼機、飲水機、打卡機、微波爐、電飯煲、話筒、電鑽、時鐘等。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指公司購置、訂做的各類辦公用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書寫用品、裝訂用品、文檔用品、文印用品、財務用品、工程用品、設計用品、學習用品、宣傳用品、電器用品、通訊用品、維修用品、接待用品、活動用品、餐飲用品、清潔用品等。

(二)本規範所指'管理'是指:對上述辦公用品的預算、審批、購置、檢驗、入庫、登記、編號、報帳、配置、

領用、台帳、統計、報表、借調、保修、維護、修理、盤點、報廢、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管理原則

(一)歸口負責,統一管理: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由總經辦統一負責預算、購買、配置、發放和管理。

(二)預算統計,規範表單:各領導、部門應在每月20日前將次月所需辦公用品報總經辦,由總經辦統計品種、數量,編制預算並報批。月底需進行購、發、存盤點統計。管理中的台帳和統計均使用公司統一製作的表單。

(三)一人一表,配額領用:辦公用品的配發、領用登記實行一人一表。由總經辦負責配發及領用手續的辦理,按實數填寫有關登記表,離職時清退。根據員工所在部門、崗位的不同,公司確定所領用辦公用品的種類、數量和金額定額。

(四)節約使用,誰用誰責:公司員工應節約使用辦公用品,凡超過配領定額的領用,原則上應經總經辦主任同意。辦公用品一經配發領用,領用人即對所領辦公用品負有保管維護的責任,不得遺失和損壞。

三、管理程序

公司辦公用品按下述程序進行管理:預算申報-審核審批-領款採購-驗收入庫-編號登記-配發領用-使用管理-統計報表。

(一)預算申報: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根據上月盤點和本月申請預計,填制'辦公用品購置預算明細表'和上月預算執行情況統計表。

(二)審核審批:對上表由總經辦主任初審後報財務經理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

(三)領款採購:購置預算審批後,憑此填寫借款單並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負責採購。

(四)驗收入庫:購置的辦公用品,應有行政人事部驗收人員核查驗收後,方能入庫。購買經辦人不能驗收。

(五)編號登記:對公司購置的.消耗性辦公用品均須進行統一分類、編號,並同時對其隨配鑰匙進行統一編號。編號後用口曲紙和透明膠紙張貼在用品及其鑰匙上。

(六)配發領用:凡配發、領用的辦公用品,均需由總經辦填寫'辦公用品配發領用登記表',並由使用、領用人在登記表上簽字。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按《費用管理規定》中'配領定額'執行。

(七)使用管理:

1、屬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包括個人辦公桌/椅/櫃/機等的相關鑰匙),由使用人負責管理。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遺失,總經辦可要求領用人予以適當賠償;已經損壞嚴重、不能再使用的,必須交回總經辦,由集團綜合管理部匯同總經辦共同核實後作出報損處理意見,不允許使用人私自遺棄。

3、員工離職、離崗時,應將所配領辦公用品(包括鑰匙)交回總經辦並辦理交接手續。

4、公用辦公用品由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負責人管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經辦,以便清查、修理、備案。

(八)統計報表:每月末總經辦應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對當月辦公用品購置、配領、庫存情況進行統

計分析,並填制相關表單和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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