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篇1

1.檔案管理範圍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1.1公司對涉及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生產資料(包括文件和記錄)定期歸檔,實施檔案管理。

1.2對一般的安全記錄按公司的《記錄控制程序》執行。

2.保管事項

2.1公司的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的保管,要符合國家文件和檔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櫃存檔的文件,使用文件夾檔案袋存櫃,分類清楚合理,便於查閲,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潔通風乾燥。

2.2重要的文件檔案,要按時歸檔,存放在公司檔案室。

2.3一般文件、記錄,由各分廠、處室自行按規定保管。

2.4保管檔案的場所要做到有專人負責、配備滅火器材,標示嚴禁煙火標誌。

2.5檔案箱、櫃;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2.6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檔案人為或自然的損壞。

2.7案資料的保管和存放應科學、規範,便於查找。

3.歸檔時間

3.1辦理完畢的文件,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

3.2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經識別就立即歸檔。

3.4凡是有機密性的文件,隨時形成,隨時歸檔。

4.文件和檔案保存形式檔案用紙張形式保管。

5.安全檔案的借閲

5.1凡本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查閲技術文件檔案,技術人員登記後方可查閲,其它人員須部門負責人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閲;如查閲財務數據、考勤、工資等須部門分管領導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閲;查閲其它文件的,須部門主管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閲。

5.2查閲檔案需辦理登記手續,原件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複製。

5.3公司重要的文件、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閲、借閲。

5.4專業工具書,一律實行先歸檔保存,再辦理借閲手續,如長期使用的,部門內部應自備一本。

5.5外單位來公司查閲檔案、資料,必須得到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的批准同意。

5.6每次借閲檔案資料時間最長為半個月,可以續借,到期由檔案室人員負責催討,如須長期使用的部門內部則複印予以備份,並保證文件內容不得外泄。

5.7查閲、借閲檔案資料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產,使用過程中嚴禁在檔案、資料上劃線、標號塗改、抽取等損害檔案、資料的情況發生,違者嚴肅處理。

6.保密事項

6.1檔案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檔案內容不外傳。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檔案。

6.2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文件及重要會議材料各部門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6.3保密文件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複製文件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6.4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複印、翻印和摘抄。

6.5報廢的、過期的檔案材料及檔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進檔的草稿紙,要進行登記,經主管領導審批,送往有關地點監督銷燬,確保保密安全。

6.6對夠不上密級又不宜公開的檔案,可劃為“內部”。

6.7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和變更以及解密,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批准。

6.8查閲“絕密”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6.9“絕密”檔案必須放在保險櫃中單獨存放。

6.10定期檢查檔案保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檔案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防止泄密事件發生,對造成泄密事件的責任者,要視情節嚴肅處理。

7.修改、補充事項

7.1修改、補充科技檔案,必須填寫修改、補充申請單,並經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後,方可修改,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擅自改動。

7.2檔案室必須對自己歸檔的科技檔案的修改,進行監督和檢查。

8.銷燬

8.1檔案室對已保管期滿,擬銷燬檔案提出存毀的初步意見,並對擬銷燬檔案按類別登記,由專業技術人員和檔案人員共同鑑定檔案,確定銷燬或續存,分別送交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進行初審。

8.2彙總初審意見,編造檔案銷燬清單。銷燬清單是準備銷燬案卷的登記簿。同時還應該撰寫一份銷燬檔案的書面報告。

8.3銷燬清單連同銷燬檔案的書面報告送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准。

8.4銷燬時要進行監銷。經鑑定批准銷燬的檔案,必須送指定地點銷燬,不準出賣或做其它用;銷燬檔案時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地點,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監督銷燬,並在銷燬清單上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監銷人要簽名蓋章,以示負責。經審查不準銷燬的檔案仍繼續保存,並再銷燬清單上詳細註明。

8.5檔案銷燬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辦,並將銷燬清單歸檔。對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材料,由公司生產技術處或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分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審核籤批,對審批同意銷燬的材料,由公司生產技術處或相關部門銷燬,並在銷燬記錄上簽字。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的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長期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本公司範圍內安全文件檔案的建立、更新、使用、保存管理。

3術語

3.1安全檔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企業、國家及社會安全生產具有保存與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4主要職責

4.1凡是各單位在日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管理、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及業務聯繫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文件材料、各類檢測證書、報告、安全制度、教育試卷、工作記錄、聲像資料等都應按規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

4.2生產安環部負責公司安全檔案管理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對公司的安全檔案分級管理做出規定。

4.3各部門應加強安全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明確一位負責人主管安全管理檔案工作,保證安全管理檔案工作所需的必要條件。各單位負責各自的安全檔案管理工作。

4.4各部門應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檔案櫃,落實安全管理檔案管理人員,集中統一管理本單位安全管理檔案。

4.5公司綜合辦負責收集歸檔公司以文件形式下發的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類材料;負責收集建立職工各類職工健康體檢材料的歸檔工作。

4.6安全管理檔案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維護公司安全生產、經濟利益、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是公司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對本單位安全管理檔案具有依法管理、保護、使用的職責。任何個人不得將安全管理檔案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4.7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忠於職守,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公司、各單位對收集的安全管理檔案材料的完整程度、準確性以及保存價值進行審核。

5工作內容

5.1安全管理檔案範圍一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5.1.1企業基本情況的內容: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聯繫電話、經濟類型、人數、生產規模、主要原材料及產品、工藝流程、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員等。

5.1.2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平面佈置圖,並標註清楚以下內容。

部門與車間、倉庫等的位置、面積或重要生產、經營、儲存設施、設備的位置、型號、規格等;

重大危險源的位置、數量等;

主要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器材的位置、數量、型號。

5.1.3公司安全生產重點監控部位一覽表(重大危險源、消防重點部位、重點設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儲存地點及相關危險危害因素分析)。

5.1.4公司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內容包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聯繫方式、各類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器材的數量以及應急救援演練情況等。

5.1.5公司安全組織方面的內容

1. 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書。

2. 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

3. 總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網絡。

4. 其他與安全組織方面有關的內容。

5.1.6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文件、計劃、總結方面的內容

安全目標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

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件和檔案管理

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

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

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

危化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

作業安全管理(動火、高空、受限空間、動力介質等)

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

職業健康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

應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績效評定管理

安全會議制度

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配置管理

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通則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參觀人員安全告知書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電類、承壓類)

上報的各種安全生產方面的計劃、總結、報告等材料。

安全活動日管理制度

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通知及執行情況彙報、記錄。

其他與安全相關的管理制度

5.1.7安全監督執法檢查方面的內容

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所發的安全監察指令書等各類執法文書。

落實執行各類文件所採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及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的報告及記錄。

安全監督執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書和記錄。

5.1.8安全檢查方面的內容

日常檢查記錄及處理情況記錄。

月、季度及年度檢查記錄及處理情況記錄。

安全檢查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記錄。

各方面安全檢查的計劃安排、檢查記錄及處理情況。

各項檢查的總結匯報材料。

其他與安全檢查相關的材料。

5.1.9安全教育培訓方面的內容

安全培訓計劃。

公司主要負責人、中層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安全培訓的記錄。

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及教育培訓記錄。

換崗教育培訓記錄。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及總結。

應急救援培訓、演練記錄及總結。

5.1.10安全投入方面的內容

全年安全投入的計劃及專項安全投入計劃。

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投入的情況記錄。

隱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記錄。

防護用品方面的投入記錄。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方面的投入記錄。

安全評價、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投入。

5.1.11工傷保險方面的內容

參加工傷保險員工的名單。

為員工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或單據。

發生工傷的員工獲得工傷保險理賠的憑證或單據。

其他與工傷保險相關的文件、憑證或單據。

5.1.12職業衞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內容

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情況及可能產生的職業病種類。

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預防措施情況。

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定期檢測檢驗報告。

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及其身體檢查情況。

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情況及其身體檢查、治療記錄。

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文件、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執行情況的記錄。

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員工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記錄。

其他與勞動防護用品有關的文件、材料。

5.1.13“三同時”管理方面的內容

有關安全設施和職業衞生方面“三同時”項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時”項目的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三同時”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

其他與“三同時”項目相關的文件、資料。

5.1.14安全防護設備(含職業健康衞生設備,下同)方面的內容

各類安全防護設備的種類及型號等基本情況資料。

各類安全防護設備管理部門及設備運行情況記錄。

各類安全防護設備運行維護保養情況記錄。

應急救援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型號及管理部門、狀況等記錄。

其他與安全防護設備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5.1.15用電管理方面的內容

企業用電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記錄。

配電室運行狀況記錄。

臨時用電申請及拆除記錄。

配電箱等用電設施運行狀況記錄。

5.1.16特種設備方面的內容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使用證。

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1.17事故調查處理方面的內容。

發生事故情況經過介紹。

事故調查組成人員名單及事故調查的相關會議記錄。

事故調查收集各類證據。

事故分析會記錄。

關於事故的原因分析、責任認定和防護措施的相關決定文件。

按“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文件。

企業月度事故報表。

其他與事故相關的文件、材料。

5.1.18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

5.2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5.2.1歸檔材料必須是總廠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5.2.2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系統,反映公司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5.3歸檔時間

5.3.1基礎建設、物料購置與處理、產品生產等活動中形成的與職業健康安全相關聯材料,在項目結束後整理歸檔。

5.3.2各單位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或活動歸檔。

5.4安全檔案工作人員負責有關歸檔材料的審核。

5.5安全檔案工作人員應對各部門送交的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認真檢查。檢查合格後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一式兩份)和檢查記錄上簽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續。接收電子檔案時,應在相應設備、環境上檢查其真實有效性,並確定其與內容相同的紙質安全生產檔案的一致性,然後辦理交接手續。

5.6檔案管理

5.6.1各單位安全管理檔案整理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各自管理職責分類保存,便於科學管理與利用。

5.6.2安全管理檔案保管期限為永久、長期(2—5年)、短期(2年以下)三種。

5.6.3對保管到期的安全管理檔案應進行鑑定。對經過鑑定後已失去保存價值的相關檔案,應寫出鑑定報告並編制銷燬清冊,報主管負責人審批。銷燬相關檔案時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檔案管理規定,銷燬清冊應長期保存。

5.6.4應建立安全管理檔案統計工作制度,並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檔案工作基本情況。

5.7檔案利用

5.7.1安全管理檔案的利用,要處理好保密和利用的關係,既要保護總廠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檔案的指導、借鑑作用。

5.7.2公司應積極主動地接受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檔案信息服務工作。

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篇3

1、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2、轉遞檔案必須齊全完整,按照規定整理裝訂,嚴包嚴封,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3、為使人事檔案能隨着人事調動或職務的變動而及時轉遞,人事檔案管理員應在人事檔案密封前通過人事檔案網絡管理系統檢查是否有應歸檔的材料。

4、轉移檔案材料必須填寫統一規定的“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和檔案材料一起放入檔案袋內密封,並以機密件發出。

5、對寄出的`檔案,一個月內未收到轉遞單回執的,應寫信(或電話)催問,查明原因。

6、凡已調離人員的人事檔案,一年後仍未轉遞走的要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0pdqly.html